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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

穿成炮灰他妈-第72部分

小说: 穿成炮灰他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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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小丫头从小就对演戏有兴趣,对此; 林依依也没打算反对,反而让陆明哲和林昱然给予支持,也帮他们妹妹掌掌眼。
  没错,孟昱然和孟姗姗已经把姓改了,在林依依生了小儿子陆思远的时候,顺便就把俩孩子的姓改一改。
  对此,他俩表示强烈的支持。
  虽然原来的名字从小叫到大; 都习惯了 ,连老师同学都习惯了; 但架不住他们觉得膈应。
  尤其网上三五不时地总有关于孟言张希滢两夫妻,和他们的女儿孟研希的新闻……
  当然; 改了名字,对他们也什么影响。
  要说影响,就是家里多了个小成员。
  但最终,林家的女孩子只有林姗姗一个……
  她还是所有人都宠爱的小仙女!
  林姗姗刚卸玩妆,从化妆间出来的时候,被人猛然一撞,差点没把她给吓死!
  对方显然也吓了一跳; 一个劲地弯腰低头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我不是有意的!”
  这张奚若好不容易拿到的一个机会,试镜试了那么多次,终于有机会拿到有一句台词的角色,她要好好把握……
  这几个挨得近的化妆间都是一线演员的,不论哪个,要是得罪了人,对她未来的路肯定是一个打击!
  也难怪她如此郑重其事地道歉了。
  林姗姗都替她觉得累得慌,不在意地挥挥手:“算啦,我没事。”
  还不等那女生直起身,她已经转身,朝一个方向奔去了。
  张奚若朝那林姗姗的背影看了会儿,总觉得眼熟……
  但顺着林姗姗跑过去的方向,看到了一身休闲西装,那张即便在演艺圈来说都毫不逊色的俊脸,在林姗姗跑近的一瞬间,就揽着她的肩膀,和煦的笑容跃然在脸上的时候,张奚若猛然间有些失神。
  她认识那个人!
  盛世娱乐的太子爷,现在是盛世娱乐的实际掌权者,陆明哲!
  张奚若又看向被温柔以待的林姗姗,骄傲得像一个小公主,每一个经过的工作人员都会笑着和她打招呼,所有人都围着她转,就连陆明哲也是。
  “小仙女,生日快乐。”
  一上车,陆明哲就把早就已经准备好的生日礼物送上。
  林姗姗一边接过,一边疑惑道:“怎么是你来接我?”
  陆明哲笑了笑,却不说话。
  等两人回到家,一脸阴晴不定的林昱然瞪了两人一眼,转身就把陆思远提留上去做功课了。
  刚巧,林依依从厨房出来,看了眼那不大高兴的背影,对林姗姗小声道:“阿哲偷偷去接你的事儿被他知道了,正在生闷气。”
  这一点,陆明哲也很无辜:“他不是在开会吗?还是别麻烦他了。”
  俩哥哥时不时地要气一气对方,林姗姗都习惯了。
  闻言,她点点头,然后就偷偷地对陆明哲咬耳朵:“阿哲哥哥,以后你不用来接我啦。”
  陆明哲:“……”
  他看了眼林姗姗,就听见林姗姗的声音更小了:“……”
  “男朋友?”
  陆明哲难以置信的声音,瞬间在整个别墅里回荡。
  一秒钟后,就连林昱然都跑下了楼。
  “什么男朋友?”
  好了,本来只是悄悄话,现在全家都知道了!
  林姗姗不高兴地瞪了眼陆明哲。
  居然背叛她,太过分了!
  与此同时,陆明哲和林昱然有史以来第一次统一阵线,两人如出一辙的冰冷表情。
  “你有男朋友了>>
  ?”
  陆明哲的声音,冷冰冰的毫无温度。
  林昱然抬了抬金贵的下巴:“说说。”
  说……
  说什么啊?
  林姗姗有点儿想哭!
  “哎,笨!”
  这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下楼的陆思远小朋友。
  十二岁的陆思远,远比看上去还成熟些。
  虽然他从小就觉得他姐不聪敏,但没想到笨成这样,在俩妹控的哥哥下还敢谈恋爱……
  谈恋爱就算了,让他们知道了!
  最关键的是,这特么是她主动说的!
  说出去,别告诉别人那是他姐……
  他不承认!
  翌日,林姗姗是黑着眼回到剧组的。
  再一次被人迎面撞上来,林姗姗差点跳脚
  这丫的不会是故意的?
  张奚若跟昨天一样,还是一个劲地不断道歉。
  直到她抬起头,林姗姗才有些若有所思……
  这女生,好眼熟啊!
  长得像张希滢!
  张希滢现在已经息影了,当年怎么着也算是朵小花,后来拿了次视后,再后来拍电影了。
  但她孩子生得太早,孟言要外出工作,没人照顾孩子肯定不行,张希滢连着两年没拿到好剧本,孟言就让她安心带两年孩子……
  可那并非张希滢所期望的,她的重心还是一头扑在事业上,结果对此,孟言对她也多有不满,她的事业也丝毫没有起色。
  很多女明星都这样,生完孩子复出,或多或少都会守点影响,除非你有后台,有大巴的资源,那兴许影响还没那么大。
  所以,不少女明星刚出月子就连忙接通告接剧本。
  要是孟言帮一把张希滢那还好,可他也希望张希滢能多顾一下家里,不仅有她的妹妹,现在还多了一个嗷嗷待哺的女儿……
  两个人完全背道而驰的想法,注定谈不拢,几年间,甚至连夫妻生活都很少有,足够说明两人中间有着难以解决的问题。
  不过,这些都跟张奚若无关。
  她喜欢演戏,她也想要获得演艺路线的成就。
  她的理想,就是比她姐姐更出色!
  林姗姗对着张奚若那双野心勃勃的双眼,一时怔愣。
  太像了!
  她跟当年来壹号餐厅的张希滢那双眼睛,简直一模一样!
  回家后,林姗姗就把在片场偶遇张奚若的事告诉了所有人。
  要不是林姗姗提起,林依依都已经忘了张奚若这个女主角了!
  主要是事情过去太久,更何况,他们的生活早就偏离的原文的轨迹,可以说,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这也就导致了时间过去越久,林依依就越没放在心上。
  事情确实也如林依依所想的那样,很多事都偏离了轨迹。
  原小说中的女主角,出现的时候,连一波涟漪都没有掀起。
  正是因为她的身份敏感,跟孟言和张希滢有关,所以陆明哲天然地就对她不太感冒。
  在后来演艺圈有限的几次相遇,他都谨慎避开了,连点儿发现对方美好品质的机会都没有……
  林昱然虽然还是看陆明哲不顺眼,可却不会为了跟他唱反调而在公事上给对方下绊脚石,相反,两人反而因为事业的重心都混在娱乐圈,很多情况下还多有合作。
  陆明哲也同样如此。
  他还挺喜欢看林昱然看他不顺眼,又干不掉他的样子……
  这两人斗智斗勇一辈子,晚年甚至还要相互攀比各自的孙子。


第117章 
  林萍女士离开的时候; 把她的产业都交给了林依依,毫无负担地让她看着办。
  林萍女士也算豁达,但林依依可没忘记这位女士可还有个亲儿砸呢!
  对此,林萍女士非常不屑地挥挥手:“有他爸的产业呢!”
  顾承颐先生的公司在国外; 他儿子继承家业后,自然也一直都在国外发展。
  这位只存在于小说里出现的仅仅两次名字的顾嘉树,几乎从来都不回国,唯一的两次回国,还是因为林依依的婚礼,和林姗姗的婚礼……
  连林昱然和陆思远结婚都舍不得挪一下屁股,回来看一下。
  对这个长得高大帅气; 简直犹如存活在小说中的人物一样的舅舅,林昱然和陆思远都不想说什么了。
  但只有林依依知道; 在原文小说里,这个男人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他救了林昱然和林姗姗的命!
  顾承颐先生比林萍女士走得早; 当林依依为林萍女士下葬后,再回国,也顺势把刚从林萍女士那里拿来的产业,和自己的产业让经理人画分了一下。
  林姗姗头脑简单,又不还拘束,林依依直接把不动产和所有账上的现金分给了她,又把林萍女士公司所持有的股份也给了林姗姗。
  反正都有经理人打理; 她只要拿拿分红,都不用动脑子。
  最主要的是; 林姗姗也喜欢演戏,一手撑起一个公司不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该有的压力。
  等到她成年,有自己选择并承担的能力,那她想做什么,林依依都是支持的。
  至于两个儿子……
  新日传媒已经交给了小然,而且他自己又开了一家上市公司,根本用不着她担心。
  陆思远还小,再说陆寻还捣鼓了其他几个公司。
  就算没有陆寻给安排,男孩子还是应该自己去闯荡……
  林依依才不管呢!
  这辈子吃好、玩好,有子有女,开开心心当个小仙女……
  安顿好本来应该下场悲惨的林昱然,把所有钱都留给了林姗姗,她就算是对原文留下了一个完美的交代。
  当原文小说在结尾添上最后的一笔,这本小说才到了最后的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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