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穿越古今电子书 > 穿成反派他妹 >

第1部分

穿成反派他妹-第1部分

小说: 穿成反派他妹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雪默


  内容简介:
  沈瑜意外穿进一本狗血言情小说里,穿成与她同名的悲催女配,这个女配名义上的哥哥,就是书中最大的反派BOSS;跟男主明争暗斗,最终身败名裂,而让大反派一步步黑化的,正是剧中另一个白莲花女配。
  沈瑜擦擦冷汗,幸好她穿得比较及时,大反派还没跟白莲花纠缠太深,也没彻底黑化,还是能抢救一下。
  于是,她开始兢兢业业地破坏大反派和白莲花的感情。
  谁知这便宜哥哥实在太变态,喂草莓,砸房子就算了,居然眼都不眨地往自己手臂上划刀子!!!
  呜呜,她好怕怕!
  ——————
  大反派:“宝宝,你告诉我,你是不是暗恋我?”
  小白兔:“我不是,我没有,我们是兄妹!”
  大反派:“别闹,你只是咱妈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小白兔:……

  一句话简介:我把你当哥哥,拼命想拯救你,你却只想X我???
  蛇精病男主VS怂包女主
  ps:女主真的是捡来的!!!跟反派哥哥没有一丁点血缘关系!!!

  1,老默玻璃心,不喜欢本文的同学,请直接点叉,弃文也不用告诉老默,咱们有缘江湖再见。
  2,谢绝人身攻击,谢绝指点江山,本文为欢乐沙雕文,请不要太过较真。
  3,想到再补充。

  内容标签:女配 甜文 穿书 爽文
  主角:沈瑜,沈霄 ┃ 配角: ┃ 其它:爽文


第1章 
  夏末的天气,还有些闷热。
  沈瑜上了一整天的课,走出学校,脑子有点昏沉沉的,搭上公车,摇晃了一路,人差点就眯过去,到站时还是司机提醒两次,才将她叫起来,因为这个站很少有人上下车,司机早就把她记住了。
  沈瑜连忙道谢,小跑着下车,一离开清凉的空调车厢,炎热的空气扑面而来,沈瑜皮肤上原本已经干爽的毛孔,又瞬间湿润起来。
  幸好这一带是别墅区,路旁都有绿荫,躲在树下走,才不至于一秒将她晒化了。
  路过一排花丛时,沈瑜看那淡紫色的小花挺好看的,顺手就摸了一下。
  没等她仔细欣赏,一个洪亮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喂!小姑娘,不准摘那花!!”是岗亭里的保安大叔。
  竟然被误以为偷花贼了。
  沈瑜尴尬地朝那大叔笑道:“没摘呢!”
  转身继续往小区里走去。斜阳下,她的身影被拉得很长。
  她原来也叫沈瑜,但绝对不是现在这个沈瑜,原来的她27岁,是个小有名气的演员,学古典舞的,后来因为外形出色,被选去演某个古装剧,因为扮相佳,人气很快就上来,又接二连三参演了几部大剧,渐渐地小有名气,前途不可限量。
  可还没等她大红大紫,剧组的车在赶往外景的路上,冲出护栏,掉进悬崖,虽然她没有感受到最后一刻的疼痛,但想想那悬崖的高度,结局肯定是摔成肉泥没跑了。
  等她再醒来,就穿到一个和她同样叫沈瑜的女孩子身上,现在她只有20岁,电影学院的大二生。
  但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最最重要的是,这里居然是一本小说的世界!!
  没错,她虽然没死成,却莫名其妙成了一本书里的小配角!
  不过值得安慰是,起码她还活得好好的。
  沈瑜之所以会知道这一切,是因为在穿进来之前,她刚好有看这本书,还是认认真真看完的那种。
  当时她接拍了这部由小说改编的都市爱情剧,她出演的就是其中的女主角,因为是第一次演现代剧,她担心自己对剧情人物解得不够透彻,就让助理韩晓冰去将原著买来看。
  这本叫《你什么时候爱我》,就是她现在所穿进来的世界,所有人物和故事设定,都一模一样!!
  沈瑜对这本书的情节没什么意见,对自己穿成一个胆小懦弱到接近抑郁的女配也没有什么意见,她有意见的是,这个角色有个来头很大的哥哥,这个哥哥就是小说中的蛇精病大反派——沈霄!!
  就是那个和白莲花女配纠缠不清,又和男主角司徒逸明争暗斗,最后注定要成为一个悲剧人物的大反派!!!
  沈瑜很想为自己点蜡。
  自卑的沈瑜其实不是沈霄的亲妹妹,她是沈妈妈当年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
  沈家人生性薄情,如果不是沈妈妈当时刚好创办个慈善基金,能拿这事当噱头,也不会把人捡回去。将她捡回家之后,也养得不太上心,主要是管家李叔将她带大的,她也很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世,虽然家人对她都挺宽容的,零花钱也给得够,但她一直过得非常自卑,存在感极低,明明有钱,却过得紧巴巴的,连上下学都坚持要自己搭公车。
  这么一个小可怜,却有个嚣张跋扈的哥哥,整天被欺负不说,最后还被牵连,落个凄惨结局,实在太惨。
  沈瑜一边想着事,一边踢着路边的小石子,走到自家院子时,发现门口停着辆黑色丰田汽车,是一辆中档车,一看就不属于沈家的。
  丰田车边站着个中年,秃头油脸,肚子比人家十月怀胎还大,看起来非常油腻。
  沈瑜绕过他,往院子里走,那油腻大叔连忙将她喊住,“小姑娘,这是你家??”
  沈瑜戒备地看着他,问:“有事吗?”
  油腻大叔裂开嘴笑,露出一口大黄牙,“那请问,沈霄在家吗?”
  沈瑜皱眉,又往里走了几步,才说:“那你可以走了,他出差还没回来!”说完也没再理他,头也不回地开门走进院子里。
  大热天走了一大段路,她这会正口渴,进屋放下书包,就跑到厨房打开冰箱,里面冷藏有各种新鲜果汁,她选了橙汁。
  倒了一杯拿在手上喝,边喝边透过厨房的窗户看外面,那油腻大叔还在。
  其实她刚才没跟他说实话,沈霄今天出差回来,今晚会回家吃,这也将是她穿进来以后,头一次与沈霄见面。
  她读过原文,里面沈霄在外虽然怼天怼地,但对待家人还是挺宽容的,她经过这么多天的慎重考虑,觉得自己应该搬出去住,远离沈霄,才有可能避开原文中沈家最后的悲剧,所以她决定等沈霄回来后,找机会跟他谈一谈,说一说搬家的事,他平时都没怎么在意过这个妹妹,应该不会为难她才对。
  沈瑜很快将一杯果汁喝光,李叔不知道从哪走进厨房,见她在,就笑呵呵地说:“小姐肚子饿吗?晚饭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等先生回来就能吃。”
  李叔是沈家多年的管家兼保姆,今年60岁,身材发福,总是一副笑呵呵的模样,人很能干,大到修理家用电器,小到穿针引线,都无比熟练,做饭更是一绝,沈瑜自从穿过来后,饭量都变大了。
  沈瑜偷偷指了下院子外,问李叔:“那个人是谁?”
  李叔摇摇头,“应该是谈生意的吧。”
  两人正说着话,院子往又开来一辆车,是一辆奢华嚣张的劳斯莱斯。
  李叔连忙推了推她,说:“先生回来了,我们去门口迎一下吧。”说完就带头往外走。
  沈瑜撇撇嘴,心想这么牛吗?回个家还要人迎接!但还是乖乖跟在李叔身后出去了。
  劳斯莱斯缓缓开进院子里,停稳后,后车门被从里面推开,一个身形修长的男人从里面出来,等他完全站直身体后,沈瑜不禁有些呆滞。
  以前,不管是在舞蹈学院,或是娱乐圈里,沈瑜见过的帅哥也不少,但有的脸帅身材却不好,有身材好脸却不好看,也有两样都好的,但极少,而眼前这个被作者描写成蛇精病反派的沈霄,却是货真价实的大帅哥,脸帅,身材好,还很耐看!!!
  她不禁在心里感慨:长得人模狗样的,标准的大帅哥,看起来并不像个蛇精病啊!
  院子里,沈霄下车站定,目光轻飘飘地在她身上一掠而过,然后单手撑着车顶,吊儿郎当地看向门口的车。
  刚才那个油腻的中年人,在沈霄的车开进来时,就已经站在门口候着,这会见沈霄在看他,连忙点头哈腰地走过来,讨好地笑道:“沈总,终于见到您了。”
  沈霄的手指不经意地敲了敲车顶,哼笑道:“林总,找到这里来,有何贵干?”
  这会斜阳已经快夕下,橘红色的光笼罩整个天空,也给院子里的人镀上一层金光,看起来很不真切。
  林总腰身始终不敢站直,仿佛天生的低人一等,只见他搓着手说道:“沈总您真是贵人多忘事,我那败家子昨晚刚输给你一块地,你看能不能……”
  沈霄皱了眉,随即又夸张地作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说:“哦,原来是这事。”
  看他想起来,林总连忙说:“那块地对您来说,只是个小彩头,但却是我们家的全部家当,还请沈总能高抬贵手,收回赌约。”说到最后,林总硬是挤出几滴老泪来。
  沈霄双手插兜,慢悠悠地走上前,绕着林总走一圈,有些苦恼地说:“收回赌约?那我昨晚一个晚上,不就白忙活了??”
  林总连忙表态道:“只要不是那块地,沈总有其他要求,我能办到的,一定全数奉上!”
  沈霄听完,没再说话,只是冷冷地打量他,林总在他目光的威压下,开始不停地冒冷汗,很快,汗水便湿了整个衬衫。
  随后就见沈霄漫不经心地低下头,看自己的脚,说:“哟,鞋子脏了。”
  没头没尾的一句话,将众人的视线拉到他的脚上,黑色的皮鞋看起来锃光瓦亮的,哪里脏了??
  沈瑜一时搞不清楚他的意思,但林总却瞬间心领神会,连忙单膝跪下来,奴颜媚骨地说道:“沈总,还请高抬贵脚。”
  沈霄瞬间被逗乐,低笑出声,然后无比嚣张地抬起一只脚,踩到对方肩膀上,又从胸前的兜里抽出一条丝巾,慢条斯理地在鞋面上擦了擦,仿佛那不是一只鞋,而是一件奢华艺术品。
  等他仔仔细细将鞋子擦一遍后,又看了看,才满意地收回脚,随手将丝巾扔到地上,说道:“行了,你回去吧,我今天心情好,就饶你一回。”
  林总瞬间喜出望外,仰起头道:“谢谢谢谢,非常感谢沈总的宽宏大量。”
  随后他又说了一堆感谢的话,才哈着腰离开。
  沈瑜将这一幕从头看到尾,早已是目瞪口呆。
  只见沈霄掏出盒烟,抽出一根点上,吸上两口后,对身边的司机说:“让杜助理尽快将林家那块地收过来,免得这老家伙天天来烦我。”
  沈瑜:……
  刚刚不是才说要饶他一回吗?这一转身就翻脸了??
  好吧,她收回前面那句话,这人虽然长得人模狗样的,却是个不择不扣的蛇精病啊!!!


第2章 
  等沈霄率先走进屋内,其他人才陆续跟进,沈瑜走在最后面,偷偷打量他修长笔挺的背影。
  原本她对这个大反派还没有太过真切的感觉,毕竟没见过面,书里说他狂妄自大,桀骜不驯,但对她这个捡来的妹妹,还是挺和善的,所以她先入为主,就不觉得害怕,甚至还觉得可以跟他商量搬家的事。可刚刚在外面发生的那一幕,却让她对沈霄有更深的了解,这个人是绝对绝对不好惹的!!
  书里对两人关系的描述,只是寥寥几笔,说沈霄对她和善,愿意给零花钱,管束并不严厉,但没有详细说明两人日常是怎么相处的,也很少写沈霄在家里是怎样的状态。反正每次沈霄一出场,都是怼天怼地,嚣张跋扈,一副恨不得把所有人都踩在脚下的模样,作为反派,他绝对是最敬业的。
  沈瑜想,搬出去住这事,还是等他心情好的时候再说吧,不过像他这么阴晴不定的人,什么时候才算是心情好??
  尽管心里念头一个接一个,但沈瑜表面上还是装出一副乖巧温驯的模样。
  沈霄进屋后,很快将正装外套脱掉,又随手解下一对袖扣扔在茶几上,然后整个人放松地瘫坐到沙发上去,一双大长腿屈着不舒服,就干脆抬起来架到茶几上,晃了晃脚掌,扭头冲她说:“整天一副怂包样,过来叫哥。”
  沈瑜:……
  李叔就站在她身边,见她发呆,便轻轻推了推她,示意她过去。
  于是沈瑜上前两步,乖巧地喊:“哥。”
  沈霄哼笑,拍拍身边的位置,说:“过来坐,最近有什么不高兴的事吗?说出来让哥高兴高兴。”
  沈瑜:……
  这说的是人话吗???
  虽然很想脱下鞋子,拿鞋底往他脸上招呼,但她深吸口气后,还是忍住了,且低着头走到他旁边坐下。
  两人距离很近,沈瑜只需轻轻呼吸,就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古龙水香味,冷冽清爽。
  沈霄依旧晃着脚,侧过脸来看她,锐利的视线在她脸上停留半天,随后嫌弃地眯起眼,说:“你这副眼镜有两斤重了吧,鼻梁都戴塌了,还有你这发型,这肥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