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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部分

吾爹非土著-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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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来宝笑道,“那你念的是什么书,我平日也做点学问,想跟你对对。”
    赵韶面色略有不悦,连沈安娴都看出来了。她低声,“哥哥,今日你们见面,并不是要一起做学问的。”
    沈来宝看着他的傻妹妹,已不知要说她什么好,唯有说道,“你不是说他是读书人,还想考取功名么,那身为兄长的我,想看看我未来妹夫,到底是不是能够站在大殿上,得个一官半职。”
    沈安娴了然点头,兄长是真心为自己考虑,也起了兴致,“我兄长学识也很好,说不定会成为知音的。”
    赵韶扯扯笑脸,“也好,只是我才疏学浅,是比不上你哥哥的。”
    “哪里有什么比不比得上,以文会友,讲的也不是要比个谁高谁低。”
    沈来宝笑笑,问道,“《四论》可看过?”
    沈安娴狐疑看着兄长,赵韶眉头微皱,沈来宝又道,“就是那记载四国国君语录的。”
    赵韶略迟疑,片刻恍然道,“看过看过。”
    “那里面的‘齐家治国平天下’你怎么看?”
    赵韶笑笑,“家的格局如天下,能安家,才能治国。”
    沈安娴已觉不对,刚要开口,沈来宝就说道,“根本没有这本书,只是我胡诌的。”
    赵韶一顿,有些不相信他竟这样给自己下套。他迅速看了一眼沈安娴,又看向沈来宝,“我记错了。”
    “那句话也根本不是在什么《四论》,你不是记错了,而是根本就不知道。”
    如果不是长妹痴心一片,沈来宝也不至于这么语气逼人。有些事不当面拆穿,那回头赵韶哄一哄,妹妹还是要被他骗了。长妹心思单纯,要是赵韶花钱巧语一番,将她骗了,生米煮成熟饭,那可怎么办?
    所以当面撕破脸皮,让长妹看清楚这人才好。
    赵韶心中大怒,可仍佯装莫名,“的确是我记错了,我家中的书堆满了一面墙,安娴送我的书也不少,我都有看,记错也情有可原。”
    沈安娴见兄长如此,顿觉焦急,“哥哥,他说的没错,就连我也有记混的时候。”
    “这不是记错,这是想蒙混过关。”沈来宝冷声,“你说你家中忙,来迟了,一路跑来的,可是你脸上不见半点汗,衣服也不见半寸湿,这也是骗人的。”
    赵韶说道,“我天生就不怎么出汗。”
    “好,你说你家中种了几亩薄田,因你要考功名,所以都是你祖母在打理。一个老人家耕种几亩地,你自己安心念书,可回头却有空跟我妹妹往来。考你学问,却连本不存在的书都不知道。”
    “……我……”
    “你不过是在骗我妹妹,我看不出半点真心。”
    赵韶急急看向沈安娴,“你哥哥为何对我偏见这么深?连我的解释也不听。我对你如何,你最清楚的。你突然带你哥哥来见我,难道就是为了拆散我们两人?”
    听见拆散二字,沈安娴也浑身一震,也觉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她虽然是庶出,可身在沈家,待遇比一般嫡出小姐的更好,别说爹娘,就算是哥嫂,也不会愿意她嫁给个穷书生吧?
    沈来宝见她迟疑不定,又对赵韶说道,“你为何要收我妹妹的钱?身为一个男子,收女子的钱财,如果不是关乎疾病,我想都不会接女子的钱。可我看你,身强力壮,不像是要治病。你说要赴京赶考,自己不去做活赚钱,却拿女子的钱,好厚的脸皮。”
    沈安娴怔了怔,再忍不住,“哥哥,他不是这样的人。”
    赵韶也还想再狡辩,突然头顶一凉,水声随即哗啦啦入耳,水从头顶直落脚下,将他浇了个湿!他再压抑不住怒火,跳起身撕扯了嗓子大骂道,“是哪个王八羔子泼水,我非杀了你不可!贱人!”
    等他转过身,见了那人却一愣,顿时说不出话来。
    花铃手里抓着从茶肆那拿来的大铜盆,挑了挑眉,又看向已呆若木鸡的沈安娴。
    已然明白他本性的沈安娴眼眶一湿,心尖都颤了起来。起身便要走,看得赵韶着急,伸手要抓住她,“安娴。”
    手还没碰到,就被沈来宝抓住,用力一推,将他推开。赵韶一个趔趄,跌坐在地,更是狼狈。狼狈得他面红耳赤,又怒火中烧,“沈家大少爷,你欺人太甚!”
    沈来宝冷冷看他,“你欺负我妹妹,我还不曾说过你什么。以前我妹妹定给过你不少钱,我也不追究了,但如果再让我看见你出现在我妹妹面前,我非得打断你的腿!”
    赵韶一顿,咽了咽不敢再说话。
    花铃上前握了沈安娴的手,将她往马车上带。沈安娴泪眼潺潺,有些迈不动步子。花铃说道,“安娴,看清了这种人的真面目,也好,不是吗?”
    沈安娴轻轻点头,眼里的泪却也跟着滚落,着实不愿接受这现实。可仔细想想,往事如过眼云烟,飞快从眼前闪过。她才觉得他之前说的许多话,都是骗人的,她却一直陷在其中,不能自拔。
    想来她说的也没错,看清了他,不至于以后继续被骗,毁她一生,还连累她生母受累,让沈家蒙尘。她叹了一气,无奈却又释怀,随花铃上车去,不再回头瞧看。
    赵韶见她决然离开,自知做沈家女婿无望,顿时气急败坏,“沈安娴!你算什么东西,同我好的大户人家小姐多得去了。要不是你长得丑如夜叉下不去手,我早就睡了你。我……”
    话还没说完,脸上就挨了一拳,打得他眼冒金星,又摔回地上去了。单是这一拳,他就快要痛晕过去。
    沈来宝怒声,“闭上你的嘴,知道我们沈家是什么样的人,就别做蠢事,说蠢话。”
    赵韶已经失了理性,怒声叫着又站起来冲向沈来宝。沈家下人见状,一齐上前,将他乱拳打退。
    突然赵韶凄厉叫了一声,捂着脸从地上爬起来,那俊朗面颊上,竟被地上的尖锐石头划开一道长长口子。血从指缝溢出,看来伤得不轻。
    沈来宝制止了下人,也不打算送赵韶去药铺,这样的人,倒是让他毁了这张脸好,免得日后有其他姑娘被骗,毁了一生。
    赵韶知道从他手里讨不到什么便宜,脸也伤得太重,不再迟疑,往城里跑去,只想着这脸可千万不能毁了。
    一直坐在马车上的沈安娴听见了赵韶的叫声,可是没有出去瞧看,只因他刚才骂的那些话,实在是太难听。听得她都哽着声音道,“我真是瞎了眼!”
    “还不晚,安娴。”花铃真不觉得晚,就算赵韶真的要了沈安娴的身,她也不觉得晚。真委曲求全嫁给了这样的人,才是件可怕的事。
    “如今想来,他也是暗示过我几次的。”沈安娴哽声,“想要我的身,只是娘教过,姑娘家的身子是要给丈夫的。”
    花铃摸摸她的手背,“知人知面不知心,你心思单纯,他又伪装得这么好,也难怪你要上当。”
    沈安娴已渐渐收了泪,又提帕抹了抹,问道,“嫂子,你看事这样透彻,那当初欢喜我哥哥的时候,也能事事看清吗?”
    花铃顿了顿,“我偷偷跟你说,不能……只是我跟你兄长不同,我们自幼一起长大,彼此都了解。所以比起你来,其实我更不能事事都能保持理智。大概是……太喜欢你哥哥了,但也是因为信任他,所以可以放心地喜欢他。”
    这话说得太过真心,沈安娴又羡慕又为自己难过,眼泪又啪嗒落下,却是笑着说道,“真好,我何时也能碰到这样的人。”
    “总会碰到的。”
    过了小半会,两人听见外面有声响,才安静下来。沈来宝俯身上了车,说道,“现在荷叶初长,去荷塘走走,再回去吧。”
    沈安娴说道,“就只是荷叶有什么好看的……”她顿了话,明白过来,他哪里是要去游荷塘,分明是不想她这个模样被爹娘看见,也能散散心。她突然知道为什么花铃这么好的姑娘,会喜欢她哥哥了。
    她的哥哥又有哪里不好?
    两个人,分明是珠联璧合,再没有比他们更合适的夫妻了。
    忽而又想到自己,又重重叹了一气。
    三人去了一趟荷塘,等沈安娴恢复平静,才回家。回到家中,沈夫人还责怪他带花铃走了这么久,是不是又去外头乱吃东西。念叨了好一会,才放他们回房。
    被训了一顿的沈来宝连连叹气,“家中地位一落千丈。”
    花铃眉眼有笑,瞧着他说道,“在我心里,还是一样的。”
    沈来宝笑笑,真等孩子出世了,估计就将他晾到一边了。他又笑笑,笑得花铃好奇,“你笑什么?”
    “我是欢喜。”
    “你欢喜什么?”
    沈来宝低头附耳,“你跟安娴说你喜欢我,还是很喜欢的喜欢。”
    花铃瞪大了眼,“你坏,偷听我们说话。”
    “哪里,我已经要上车了,结果听见你说那些话。我还特地迟了一些上去,免得你尴尬。”
    他镇定如常说完,倒没什么起伏,可让花铃心里记着。她都说那样的话了,他却能这么平静地说,那到底是她喜欢他多一点,还是他喜欢她多一点?
    片刻阿五就探头忍笑,“少夫人,刚才少爷在马车外听见这话,都笑开花了。”
    沈来宝一顿,再看花铃,她已然笑开,明媚如花,得意极了。
    他摇头,看来这辈子都不能反攻,她是注定要做霸道总裁小花了,失策!
    
    第114章 珠联璧合
    
    五月天,酷热已经笼罩在明州城上,熏得大地热气蒸腾。到了午时,连鸟都窝在树荫休息,不出来鸣叫了。
    游荷塘的人却不觉得热,一来船在水上,二来那翠绿荷叶快蹿上天穹,交织成伞,将那日光遮挡得严实。游船飘过,也不觉得热。就连近来总觉燥热的花铃,也乐意在这里多待待。
    沈来宝就坐在她面前,看她总是偏身去戏水,将船晃得漾开几道波纹,玩了半天也不收手。他终于忍不住探身,抓了她湿漉漉的手回来。寻不到干巾,就用自己的衣角擦干,“水凉,十指连心,别冷着了。”
    花铃两眼弯弯,也不收手,就这么看着他。等他松了手,她又往他衣服上擦了擦,看得沈来宝脸都黑了,“小、花!”
    花铃的笑声顿时如银铃,飘在这绿叶满盖的荷塘中。沈来宝见她笑,也不由笑笑,无奈呀无奈,怎么就这么爱玩。
    只是片刻,就见她又挺直了腰探手,他正要将她拉回来,就见她握住一个莲蓬,轻轻一折,只听“嘣”地一声脆响,根茎已折断,一颗大如脸盘的莲蓬落在她手中。
    “嫩了些,不过也鲜甜。”她掰了一颗莲蓬出来,从中间破开,去了苦芯,直接递到他的唇前。
    他张嘴将莲子吃进嘴里,嚼了嚼说道,“甜,太嫩了点。”
    花铃又掰开一颗莲子,边吃边道,“再过七八天会更好一些,不过现在也好吃,可以摘一些回去腌点小菜,加点醋和糖,又脆又甜,还有点……”她眉头一皱,“苦……”
    沈来宝回神,“苦?”
    花铃嚼也不是吐也不是,最后一仰脖,直接吞了下去。这才苦了脸说道,“我忘记拔芯了。”
    沈来宝看着她的可怜模样,却朗声一笑,偏身拿了水给她漱口,又将莲蓬拿了回来,“迷糊。”递给他的会去芯,给自己吃的倒忘了,迷糊,大迷糊。
    花铃接了水说道,“我才不迷糊,我可是南风小巷里有名的神童,书院先生都夸我的,对,你舅舅也夸过我。”
    提起他那葛明修舅舅,沈来宝在喜宴上见了他,年纪上来,面上添了皱纹,但是两眼有光,似比年轻人更有干劲和精神气。
    “舅舅喝完喜酒,就又出远门去了……我看舅舅如果不将天下游遍,是不会回来的。”
    花铃说道,“就跟我姑祖母一样,现在爹娘已经不着急她嫁不嫁人了,只想着她什么时候能在明州定居,怕她在外面过得不好。”
    提及两家那两个潇洒的大龄青年,沈来宝倒是羡慕他们一点——放下一切,周游列国。
    他穿来这里十余载,如果就一直待在明州,也是浪费异界旅游的机会了。
    所以怎么都得去外面看看,毕竟世界这么大。
    “来宝哥哥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我们什么时候能去外面走走,跟舅舅和姑祖母那样。”
    花铃摸摸肚子,“看来很难。”
    “等二十年后他能接管沈家生意了,我们就能放手去游玩了。”
    花铃笑笑,“那个时候都要四十岁了,你还有心情带我去?”
    沈来宝笑道,“当然有,只要你愿意去。岳父和岳母不就是去玩了一圈回来的么?”
    想到自家爹娘,花铃突然觉得说不定真的在二三十年后,她还能这样和他在荷塘戏水谈笑,一点也不会腻。她欣然点头,“嗯!”
    船在荷叶丛中穿游而过,偶见缝隙,便能看见一艘同样在荷塘漂游的小船。那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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