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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部分

嫡女归-第280部分

小说: 嫡女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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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好东西,自己不想着奋斗,总想走捷径,借助女人往上爬,你说你借助女人上位就该好生待人家,他倒好,功成名就了翻脸不认人,整一个白眼狼。”
  哎呦,这想法可真独特,真彪悍啊!徐佑都不知道他的眼里早就盈满了笑意。
  她还这样教育她的丫鬟,“荷花你可得记着,以后出嫁了别活得跟个老妈子似的,你若敢跟那个官家小姐一样憋屈,小姐我一棒子就先把你打死了,省得给我丢人。”
  他不由地笑出声来,一下子惊了下头挑书的姑娘。她看到是他的时候似乎有些窘迫,眼睛都睁得大大,像一只可爱的松鼠。拒绝了他的邀请匆匆跑掉了,望着她的背影,他笑得可开心了。
  多有意思的小姑娘呀!
  是的,在他的眼里沈薇一直都是个有意思的小姑娘,才十五岁,足足比他小了七岁呢。
  当他办差归来的时候,江白跟他回禀说秦相府想要替小公子强聘她,这事还在京中闹得沸沸扬扬。
  他的眉头一下子就皱了起来,秦相爷的小儿子他是知道的,那就是个不成器的纨绔,怎么配得上她呢。于是他去了长公主府,拜托皇姑姑帮她说一门好亲事,也算是还她的救命之恩了。只是从长公主府出来,他的心里怎么那么不舒服呢?
  徐佑想着帮她一把,还没行动呢,人家小姑娘已经把事情解决了。听了属下的回禀,徐佑都惊愕了。
  这姑娘怎么这么胆大包天呢?居然夜探秦相府去威胁秦相!真是一只爪子锋利的小猫!
  徐佑真正看清自己的心还是因为那次刺杀,当他得知有人要对她不利匆匆赶到庄子上时,已经晚了。她浑身是血,苍白着脸倒在他的怀里,那一刻他的心都疼了,他觉得把这姑娘交给谁他都不放心,唯独搁在他眼皮底下才能安心。
  这个想法就如那破土的嫩芽,呼啦啦就长成了参天大树。于是他进宫求了赐婚圣旨,即便那小姑娘不大乐意,他仍是想要娶了她。
  以前他真没想要成家,可现在一想到她要成为他的夫人,他就忍不住地高兴。
  以前他从不在乎自己的生命,自打赐婚后,他每一次出任务都小心谨慎,他告诉自己:要活着回来,活着回来娶她。
  在西疆的那些日子他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沈薇,谁能想到那个惊才绝艳的沈四公子是个女儿身呢?那样的沈薇狡黠,聪慧,智计百出,还非常地彪悍。这样的沈薇更加让他心悦,忍不住地想要靠近,再靠近。
  他的薇薇是那么的善良,嘴上嫌弃着他,嫌弃晋王府乌烟瘴气,却见不得别人对他的一点不好。无论是来自他父王的,还是来自晋王妃的恶意,都是她抢着挡在他的前头,哪怕是对上圣上,她都毫不惧怕。
  她最喜欢对他说:“谁让我喜欢你这张脸呢?”
  她还说:“大公子,谁让你不痛快了,走走走,我弄死他去。”
  她还威胁他,“纳妾?你是不是等着我打断你的腿?”
  这样的薇薇,他如何能不爱?如何能不喜欢呢?都说他惧内,夫纲不振,可谁知道他是甘之若饴呢?
  人人都是嘉慧郡主是个有福气的,只有他知道他才是那个最有福气的。自小他就是一个人,只有薇薇是属于他的,薇薇是他的温暖,是他生命中的一缕阳光,是老天爷对他的补偿,亦是他的救赎,是他活下去的勇气。
  望着躺在桂花树下湘妃椅上的沈薇,徐佑目光柔和,他觉得他此生最大的幸运就是能有薇薇为妻。
  不远处他们的一双儿女正蹲在地上嘀咕着什么。
  是的,徐佑和沈薇育有一女一子,现在肚子里又揣上了一个。
  他们的女儿今年七岁了,长得玉雪可爱,跟她娘亲一样是个鬼精灵。儿子五岁了,倒是随了他的性子,小小年纪就端着一张生人勿进的脸。
  “王爷,老王爷又来了。”梨花过来禀报,她已是妇人打扮,四年前嫁给了江黑,而江白则娶了桃枝。但她们都没有出去,依然留在沈薇身边当差。
  徐佑闻言顿时冷了脸,“谁放他进来的?”言语间一点都不待见。自打知道他母妃的真正死因,他就没打算再认那个爹,哪怕圣上劝都没用。呵,你一句后悔了就能抹杀所有的伤害吗?不好意思,他现在已经过了要爹的年纪了。
  “来了就领外院去,奉杯茶得了。”徐佑极不耐烦地道。
  梨花却面带为难,“王爷,老王爷想要见小主子。”
  “休想。”徐佑冷然说道。想见他的儿女,多大的脸?让他进府喝杯茶已经给面子了,还想要见他的儿女?哼,他怎么好意思说出口的?
  沈薇见徐佑不悦,忙握住他的手安抚,“行了,这还不是你说了算?生什么闲气?”一边对梨花使了个眼色,示意她下去。
  蹲在地上玩耍的悦宝和诺宝则相互瞪视着。
  “你不会是想做叛徒吧?你别觉得那老头可怜,又是咱们祖父,我可告诉你啊,他以前对咱爹可不好了,你若是敢偷偷去见他,看咱爹不把你屁股揍开花。”姐姐悦宝瞪着弟弟道。
  弟弟诺宝小眉头一皱,可替他姐的粗鲁感到忧心了,姑娘家家的,怎么能说屁股呢?他姐这样还能嫁出去吗?
  “银子!”诺宝斜睨了他姐一眼,“娘教过: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上一回在府外那老头给了他一块玉佩,值好几千两呢。
  悦宝立刻拍了她弟一下,“你个眼皮子浅的,还是男孩子呢。闭嘴吧你,让爹听见了,哼哼!”她一边说着,一边小心地朝她爹的方向瞧瞧。
  “爹听娘的。”诺宝一点都不把他姐的威胁放在心上,娘说过要学会过日子,蚊子再小也是肉,积少才能成多,像他姐这样大手大脚的就是万贯家业也被她败光了。
  败光就败光了呗,可他爹说了,他是王府的嫡长子,他姐姐,还有以后的弟弟妹妹都归他负责。
  这可不要了命了吗?就他姐这样的,月利银子到手顶多三天就被她全花光了,他姐这么能败家,他不想点法子多挣些银子能成吗?
  再瞅瞅他娘隆起的肚子,诺宝可犯愁了。管他姐一个他都犯愁,娘要是再多生几个可怎么办呢?他还不得累死?又不能不让娘生,就因为他跟他爹提了一句,他爹就把他关屋子里抄了半个月的书,抄得他的小手都要废了,最后他娘求情才被放出来。
  诺宝皱着一张跟他爹一模一样的冷脸,可有意思啦!
  不行,送上门来的银子绝不能不要,这个大好机会不能错过,那老头似乎挺喜欢他的,要不,拿到银子就回来?
  诺宝小眼睛一闪就有了主意,怂恿他姐道:“听说东大街的水晶桂花糕又出新品种了。”
  为啥要怂恿他姐呢?还不是因为爹爹最疼姐姐?别人家都是疼儿子,他们家刚好相反,他爹最疼的是娘亲,然后是他姐,他姐就是闯再大的祸,他爹都不带掸一指甲盖的。
  他呢?生来就是做苦力的,弄得他都怀疑他是不是爹娘亲生的,不然差别怎么那么大呢?
  咳,不能想了,都是血泪啊!
  悦宝果然动心,“要不咱们拿了银子就回来?悄悄的,别让爹娘知道。”瞅着她弟弟,眼中闪过了然。
  哼,小样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主意。姐姐我聪明着呢。娘说了,女孩子要学会藏拙,那么聪明做什么?大树底下才好乘凉,让男人撑着去。
  “这两个小东西!”徐佑哼骂了一句,他是何人?还能没听到那两个小兔崽子的嘀咕?
  沈薇抚摸着肚子乐不可支,心里可得意啦!瞧瞧她闺女她儿子多棒,这么丁点就知道往家里扒拉银子,教育得多成功啊!
  “你也悠着点,这都八个月了。”徐佑眼底略带担忧地道,“起风了,进屋了。”他轻轻扶起沈薇,又对着江白吩咐了一句,“去瞧着他们。”
  沈薇不雅地翻了个白眼,“你还怕他们被拐骗了?”不说她儿子小小年纪就充满责任心,就是她那闺女,那才是个真精明的,不过是扮猪吃老虎罢了。偏她儿子还成天觉得他姐多笨多笨,愁得不得了呢。殊不知他才是那个被卖了还帮人数钱的呢。
  嘻嘻,想想就很乐啊!
  在屋子里枯坐的晋王爷脸色越来越难看,想发火却又忍住了,他好不容易才进了平王府大门,要是再惹恼了他那个长子,他都能把自个赶出去。
  没错的,那个不孝的肯定能做出来的。一想到那个不孝的,晋王爷就一肚子的不满。可再想到那一双古灵精怪的孙子孙女,他的耐心又前所未有地好了起来。
  那个不孝子,明明是他的孙儿孙女,却拦着不让他见!真是气死人了。
  晋王爷长叹了一口气,眼底是晦涩的悔恨!
  是的,他早就悔了,悔得肠子都青了。回头看看,他自己都诧异怎么就鬼迷心窍为了个满是心计的女人毁了自己的前程和家呢?尤其是看到被禁在院子里宋氏如老妪般可憎的脸,这就是他曾喜欢的女人吗?为了她,他气死发妻,舍弃嫡长子。想想,真像做了一场噩梦啊!
  现在他是真的后悔了,偌大的晋王府里冷冷清清。长子怨恨他,二子三子也不原谅他,四子整日在外头鬼混,唯一的庶子早就谋了外放。
  偌大的晋王府死气沉沉,连个孩子的欢笑声都没有。他觉得自己每天都似住在大坟墓里,压抑地喘不过气来。
  二子三子和四子绝了子嗣,他再也抱不到孙子了,府里倒是有两个孙女,可她们都大了,也不知她们被怎么教的,跟他一点都不亲近。
  当他知道长媳生了男孙的时候,他激动地一整夜都没睡好,珍贵的礼物准备了一大车,可那个不孝子居然不让他进府看孙子。
  他整夜整夜地想啊,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没事就到平王府外转悠,终于在年前见到了他那一双孙子孙女。两个孩子长得可真好啊,又聪明,又机灵,他激动地手都颤抖起来。
  可他的孙子孙女却睁着纯真的眼睛问他:“老伯伯,你是谁呀?”
  那一刻,他的心如针扎般的疼啊!悔恨如一条毒蛇又重新盘踞在他的心头。这是他嫡亲的孙子孙女啊,却那么陌生地问他是谁!
  自那以后他日日到平王府来,即便来十回能有一回见到孙子孙女,即便那个不孝子不待见他,他仍是日日都来!
  也许他的余生便该这样度过吧! 

  ☆、苏先生

   打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少年得意,说的就是房瑾。满京城再也找不出比他更出众的少年郎了,十七岁的状元郎,而且是大雍朝开国以来第一位连中三元的状元郎,长相又出众,简直就是一浊世翩翩玉公子。
  二十年后,苏远之每每想起他当年意气风发打马夸街时的盛况都无限唏嘘。
  是的,他就是房瑾,那个少年得意的房瑾,房户部尚书家的庶长子,是的,那个时候他父亲还没有入内阁成为阁老,还是户部尚书。
  房瑾虽然是庶长子,但他在房家的日子并不艰难,嫡母宽厚,待他虽不如嫡出的三位弟弟,但也没有刻意为难。
  他的姨娘是个温婉柔顺的女人,不会争,不会抢,每日里除了在嫡母跟前恭敬伺候,就是窝在自己的院子里做针线,他身上的穿戴从里到外都是姨娘做的。
  也许是因为他姨娘安分,也许是因为他在读书上有天分,他在家里的日子并不比弟弟们差,这曾让他暗自庆幸,庆幸自家嫡母并不像别家那般刻薄阴毒。
  哪怕他后来知道自己的姨娘其实才是父亲的发妻,他才该是父亲名正言顺的嫡长子,只因为姨娘出身低,父亲考中进士后贬妻为妾另娶了高门贵女,连带着他也从嫡长子变成了庶长子。
  就是这样他也没有心生怨恨,他觉得即便没有嫡子的身份他也能出人头地,也能奉养姨娘过上好日子。是以他没有怨恨父亲,对嫡母依旧敬重有加,对弟弟们也是真心友爱。
  然而,姨娘到底没有享上他的福,在他十四岁那年,姨娘得了很重的病,眼瞅着就要不行了。嫡母提议冲喜,他同意了。
  新娘过门的第二天晚上,姨娘去了。临去时抓着他的手艰难地道:“瑾儿,你要,你要自己好好的!”
  带着对他的不舍姨娘走了,留给他的是一座冰冷的坟包。他暗自告诉自己:姨娘走得还算安稳,至少看到了他娶妻。
  她的新婚妻子文娘是嫡母娘家的远亲,父母俱不在了,跟着叔父生活,性子很温婉,做得一手好绣活,很像他的姨娘。
  房瑾没有嫌弃妻子身份低,冲喜的新娘有几个是身份高的?而且他也不过是个庶子罢了,也从没想过娶什么高门贵女。文娘性子好,又知书达理,他很满意。
  从礼法上来说,他不需要为姨娘守上三年,但那到底是他的生母,生养他一场,他硬是守足了三年才下场。
  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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