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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樱年-第14部分

小说: 樱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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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再也不会见到他,我会另嫁他人择婿生子,我将心怀苦楚一直到老……一直到爹爹的死。
  那天,王家的脊梁塌了。
  我看着那个被囚上木枷的少年,觉得他是世界上最残忍的凶兽。狠狠扇了他一巴掌,再不多看一眼,便去寻爹爹的身体。
  那宽大的手还是一样粗糙干燥,只是再不会握起屋里的狼毫挥洒泼墨,也不会执起竹筷为我挑选喜爱的菜肴,更不会摇扇轻拍助我静静入睡。
  我咬唇,硬是掉不出一滴泪,死命抓着爹爹的衣袖,不让其他人上前,绿莺在一旁哭作一团,边哭边求我:“小姐,你别这样,你振作些……”
  不知为何,我忽然想起妹妹,似乎她去的时候,亦是这般的冰冷,冷彻心扉,不近人情。
  家主归天,自是要归祖招魂,大葬七日。
  这七日中每一日,都像一场戏,巧言辞色,追名逐利,看尽世间冷暖。
  跻身灵堂的人们或是嚎啕大哭,或是掩面轻泣,真真假假,无一不在为自己盘算计较,我有些疯狂的想,这其中不慕王家功名者的人有几?伤怀者有几?真心实意者又有几?
  王书菱搀扶着沈婉清姗姗而来,二人扒在棺木上不肯松手,死去活来,失声痛哭。
  我冷眼看这一幕,不由有些哭笑不得:爹爹你看,如今真正为你撕心裂肺,痛不欲生的,竟是你最爱女子怨了一辈子的人。
  *
  一切就像她们担心的那样,王家果真变天了。
  下一任家主是旁系的外戚,那人是个纨绔,未曾娶妻,与我有过几面之缘。
  我知他看我的眼神,我知那放荡的玩味。当他擅自欺身过来的时候,我认命的闭眼,心里止不住作呕,等真触到那贪婪的鼻息,麝香的体味,终还是嫌恶的将他推开,用剪刀横上自己的脖颈,道:“王家女儿死不足惜,但只求忠于自心。”
  “好,好个小骚、货!”他气急败坏的啐了一口,“老子就不信你能出了家!”
  恍恍惚惚的出了家门,或许冥冥之中命中注定,我果真做了那佛灯前的扫叶人。
  了凡世事空,菩提无它想。
  引我入道的僧姑问我悔不悔,我苦笑,不知作何言语,只等青丝落地,随风飘摇,尘缘远去,忽然开口道:“悔过,便可以从头再来么?”
  从头再来,便是现世安稳,太平和睦,一世平安么?
  她们说,皈依佛门后三日,便可读懂自己对世间的不舍。
  浑浑噩噩之间,我开始发梦。
  梦中的雨夜还是那样冷,我看见阿娘跪在王家的大门前,轻声啜泣叫着爹爹的字表;我看到爹爹站在院前浑身是伤,依然痛心淋雨;我还见到那个白衣少年,举伞踏进鄯氏的家门,轻轻嗅着衣襟上盈盈的暗香,淡笑不语。
  天道无情,不舍……又为何故,有何用?
  入庵六日,有人寻我而来。
  庵主是爹爹的旧友,阿娘的事她也有所耳闻,她说我若半生吃斋念佛,积德善行,便可渡劫渡难,功德圆满。
  她把我叫入房中,与我说了些偈语,又道“尘根未断,静心不扰”,遂将我带到来人面前。
  “小姐,小姐!”
  一个绿色的身影扑到我怀里,捶着肩膀放声大哭:“你怎么成这了副模样啊,小姐!”
  我咬牙想说上几句狠心话,不想到了嘴边竟成了哽咽,再轻泣几声欲语,摸上脸颊,早已泪流满面。
  我俩一同在房里哭了许久,夜里长谈至天明。
  绿莺告诉我,沈婉清被迫改嫁了,新郎是个跛子,喜怒无常,大婚夜里剁了她的两根手指下酒,沈婉清受不住折腾,自甘殉节,而她那捧在手心上的女儿,也嫁进尉迟家做小,与王家再无瓜葛。
  绿莺静静说着,我靠着她聆听,似乎这世上就只有我们二人,相伴为生,相依为命。
  她留了下来,一直在我身边。
  *
  长平三十五年,翻经日。
  我将经书运去城外指点农妇禅语,走入某户人家中,听见有婴孩啼哭不止,好意询问,谁知那村妇支支吾吾说不出所以然来,我进里屋查看,见竹篮里放着一名男婴。
  还没等张口再问,便见一名蓬头垢面的女子冲上前阻拦,警惕的瞧着我。
  我二人对视许久,那女子忽然愣住,然后试着叫了一句:“安若姐姐?”然后蜡黄的脸颊上便留下泪痕,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喊:“姐姐!姐姐!你看看我,我是书菱啊!”
  哭嚎一时半会,她竟体力不支的晕过去。
  我将她带回庵里,这才发现她里衣带血,请大夫瞧了瞧,只是摇头,等她悠悠醒来,断断续续的说了些事,我才明白,这病是好不了了。
  “尉迟家是要弃车保帅,他们将阿正派入死士营,去抢蛮夷的粮草,还让身边的细作喂给他迷药,要了那守城将军的女儿,说是不让他呆在家里,要让他死在外面。”
  “我也劝他啊,功名族望都是大丈夫干的事,家里勾心斗角,被那些个奸佞小人弄得乌烟瘴气,我是个女人,我们只是普天之下一对在平凡不过的小夫妻,争不过别人我不怪谁,只要命还在自己手里,心还在这个家里,就算是大京亡了,一样可以归隐山林,男耕女织,活得快意潇洒。”
  “可是,他这人就是死心眼,把那将军的女儿娶进门来,明知会输还要奔赴战场,我想留他啊,劝得自个都哭了,我一生都没掉过那么多泪,可他就是不听,等他一走,那将门女眷便开始作威作福,听了其他人的话要打掉我肚里的孩子……也怪我命好,那药只喝了一半,孩子可算是保住了,身子却落了病根。”
  “我有时想,他就是个混球,我怎么会眼拙看上他了呢?姐姐,你是不知道他这人有多傻,别人捉弄他,他还为那人解释,还说事出有因,人皆有苦,”王书菱抹泪,“我就不明白了,他何时能看见我的苦呢?我不听娘的劝与他在一起,究竟是他傻,还是我更傻?”
  我不言不语听她断断续续说着,不到半夜就见她睡着了,我摸了摸那滚烫的前额,想是烧糊涂了。
  王书菱在庵里呆了几天,身子油尽灯枯,后面的日子更是连声都出不了,最后那一夜,我守在她身边,见她双颊通红的睁开眼,回光返照似的开口说话,絮絮叨叨许多,仿佛一辈子都没说过这么多。
  她开心道:“姐姐,我梦见到尉迟了,园子里的月季开得好艳好美,我又矮又笨看不到花蕊,他就替我摘下来,见我捧在怀里,便摸摸我的头对我微笑,就像当年的你一样。”
  “他一定不会死,我们约好要一直在一起,他是个闷葫芦甚么也不会说,那我只好钻入他的心里,让他掏心掏肺,把真心话都掏出来。”
  “你说他怎会这样抛下我?不会的,不会的……何况我们还有孩子……”她笑出声来,“我把孩子生下来,就是为了让他受人疼,受人爱,他要快快乐乐一万载,一辈子的,姐姐,你替我将他带大可好?”
  我看她晶晶发亮的眸子,竟一时间不知如何开口,她执拗的拉着我的衣裳,犹豫再三,我应下了。
  她忽然绽开心满意足的微笑,释怀的松手,闭上双目,心愿已了。
  她到最后都一无所知。
  就在她晕厥的那几日,那可怜的男婴染上了疫病,还未来得及救治,便死在了襁褓里,小小的尸骨没几天就烂在土里,满目疮痍。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只能眼睁睁看她了愿归去。
  尘埃落定。
  *
  尼姑庵里多了两座坟冢。
  闲来无事的时候,我会和绿莺一同打扫土上的荒草青苔,她做这些事的时候总是不言不语的,也不问里面躺着是谁,为甚要葬于此,我知晓她不会一无所知,但思前想后,终只有苦笑着摇头。
  尼姑庵里很清静。
  我知晓光阴流逝,我不知今夕何夕,等我有一日看见绿莺头上的白发,才真正悟到:我们都老了。
  七月初七,我上街去采购笔墨纸砚,忽然天降大雨,躲进一旁的绸缎庄避雨,猛然看见一对青年的爱侣十指相扣,相视而笑。
  我睁大自己昏花的老眼,看那男子的面容,不过二十出头,白衣翩翩,风目桃花,竟和梦中的少年郎君不谋而合,他任自风流,潇洒不羁,牵着女伴的手,二人奔跑着一头扎入那细密的雨帘中,笑声朗朗,再不见踪迹。
  我盯着那两个年轻的身影消失许久,忽然在心里生出一丝怅然若失。
  朝花夕拾,恍若隔世。

  瀚海荒颜

  阿钦自从出了盛樱,就一直向西走。
  前路山清水秀,往后便是尘土飞扬。
  路上,牛车止步水洼湖畔,旅人止步峻秀重峦,而她只是牵着一匹瘦骨嶙峋的老马,或是晨雾初开早早远行,或是跟着富家弟子啷当车马远随在后,直到路行一半稀稀落落再不见人迹,她便踩着自己的影子,迎着迷眼的风沙继续向西。
  等到了不归山境地,路前最后一片绿意消失殆尽,大漠的炽热如火和倾泻的沙尘风暴毫不留情的将她凶猛吞噬。
  阿钦走近面前的城池,就像去迎接宿命的钟声一样。
  不归是甚?帝王将相胡不归,生前死后枉留名。
  荒都有甚?沙暴,日光,海市,还有一城风烟枯老。
  将身后的老马轻轻一拍,放开缰绳,那干瘦的四蹄似乎亦寻回了一份灵性,一如飞扬的流云,马儿在宽阔的街道上不紧不慢的跑起来。
  跃过了嘈杂的集市,钻入低矮的土坯,将碉堡似的城墙远抛在脑后,奔入纵横的丘壑与绸缎般的流沙,忽然间,一洼清澈的水地出现在眼前豁然开朗,阿钦打了一声马哨,拉住缰绳,那马儿便缓缓的停在了水源边。
  “瓦西!有畜生跑进来了!”
  “阿爸!是马!是马!”瓦西跳下沙丘,双脚稳稳落地,抹了一把脸上的灰,兴奋道,“我还看见一个漂亮姑姑!”
  “去你漂亮的!”安纳达啐了一口,“这儿最漂亮的就数咱院子里那几头母骆驼!”
  “哎——青云上的旅人哎!可别踩着瀚海男儿的心头肉,快松松脚!”安纳达驴嗓子一喊,便见那人回头朝他轻轻一笑,不紧不慢的朝这边走来。
  瀚海的老男儿面色潮红的望着那张脸,两眼发直,半晌,摸摸鼻子嘀咕道:“还真是个标志的漂亮人儿,可惜了,漂亮姑娘大都呆不长。”
  阿钦听见呼唤声回头一眼,看见大漠流沙,瀚海枯黄,听那混杂在风中的人言,轻笑自嘲,这或许,是她最后的归宿。
  “敢问壮士大名?”
  “他是安纳达,是我阿爸!城里人都叫他老爹!”阿钦看着一个半大不小的少年奔上前来,黑红的脸上闪着自豪与激动,似乎期盼她的到来:“我是瓦西,大漠中最勇敢的男儿!”
  “臭小子,晚上起夜还要叫上你老爹的小混球,几句话就把家人给卖了!一边呆着乘凉去!”
  瓦西脸上羞赧了一半,撇撇嘴扭头,站在一旁踢脚边的碎石。
  安纳达学着阿钦的样子抱拳,问道:“姑娘可是从东边来的?为何而来,又要去向何地?”
  “寻人而来,”阿钦笑笑,继续道,“敢问老爹,这儿可有一户人家姓鄯?”
  安纳达皱眉面露难色,心中却止不住的打鼓,道:“这地方多是异邦聚居,中原人的姓氏鲜少见过,不过前些日子有东方的旅人乔迁到这,几日便搬走了。”
  阿钦心中松了一口气,却面上犹豫不动声色,道:“我千里迢迢从家乡赶来,本欲拜会亲属,不想失了踪迹,路途遥远,前程漫漫,不知此处可有落脚处供以安歇?囊中羞涩,安老爹可否指条明路?”
  安纳达踟蹰片刻道:“城里的旅人稀疏,姑娘不如住在城西的那些门户人家中吧。”
  “初来乍到,诸事不顺,还望老爹行个方便,与我一同前去可好?”
  “阿爸,我带漂亮姑姑去阿契亚婶婶家,她们家的干酪最好吃!”
  “臭小子,就知道吃!”安纳达气不打一处来的拍上瓦西的脑门。
  “嘿嘿,”瓦西捂着脑袋瓜跳开,躲躲闪闪到阿钦背后朝他做了一个鬼脸道,“阿爸别总凶巴巴的,我看漂亮姑姑不是坏人。”
  安纳达碍于外人面前不好发作,眼睁睁的看着这狼崽子牵着人家姑娘的手,脸上笑成了一朵石生花,一面灿烂的走在前面引路,一面就开始忍不住套近乎。
  人家的孩子,狼子野心,待磨;他这儿子,春心萌动,难不成待嫁?
  *
  再一次走进这座城池,阿钦才仔细的打量这即将生活一辈子的地方。
  风化巨石垒砌起的城门,尘土和硝烟的味道,日光倾城,荒芜困人,缺少食物果腹,缺少衣囊蔽体,但最缺少的,还是来之不易的活泉淡水。
  瓦西一路上闹得厉害,自然也没放过介绍城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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