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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天书奇谭-第5部分

小说: 天书奇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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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茉莉曾经说过,吴解此刻体内气血已经充盈到了极限,一股纯阳之气简直就要凝成实质。只可惜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契机,否则以心火点燃纯阳,就能化为一股纯阳真火——这纯阳真火最大的优势有两个,第一是能够烧穿关窍,可供他进一步锻炼肉身,第二是能够克制各种邪祟,行走江湖的时候堪称护身利器。

    但究竟该怎么以心火点燃纯阳,茉莉也不知道……

    “现在的我,体魄已经达到了后天境界的最巅峰,堪比那些苦练数十年的绝顶高手。可明明有这么强的力量,却不能有效地发挥出来……刚才那一拳虽然把手臂的力量充分地发挥了出来,可身体躯干的力量最多只发挥了七成!”

    “就这样也是苦练了几个月才能做到的,至于什么‘力发于脚,以腰为枢……’更是一点头绪都没摸到……究竟要怎么才能把力量充分地发挥出来呢?”

    他询问过茉莉,但茉莉实在不会教人,讲来讲去也只让他越发糊涂,只好埋头苦练。

    现在看来,光靠自己闭门造车多半是不行的,还是要去求教那些真正的武林高手才行。

    不过当吴解长长地吐了口气站了起来之后,当他环顾着自己居住了差不多四个月的这片空地,看着周围那些木石上留下的练武痕迹之时,他还是不禁有些踌躇满志。

    比起四个月前,他的实力已经有了不可思议的提升,简直可以说天上地下。

    看看不远处那棵倒在地上的大树,江湖上有多少人能够一拳头把这么一棵树给打倒的?

    不会很多!

    吴解记得杜团练曾经给他说过,双臂有千斤之力、能够举鼎拔树的,纵然招数再差,也足以称之为江湖高手,足以名动天下、威震一方。

    吴解相信这“举鼎”举的肯定不是县城里面武庙外那尊比人还高的大鼎,“拔树”也绝对不可能是拔那种一个壮汉展开双臂才能抱住的大树——有那种力量的人,双臂只怕万斤都不止。

    “以我现在的力气,要说祠堂里面那尊秋祭时候煮肉祭祖的鼎,应该也能举得起;要说拔一棵尺许粗的大树,大约也能拔得出……这么说来,我也算是江湖高手喽?”

    仔细想想,现在的他虽然还没能点燃纯阳真火,虽然招数还有些笨拙,但似乎已经满足了杜团练所说的高手要求,大概可以算得上是江湖高手,足够纵横天下了吧……

    既然如此,那么就该出发去寻道求仙了!

    “师傅你早就该动身了,浪费那么多时间练武干嘛!”茉莉很有点恨铁不成钢地说,“这凡人打架的功夫有什么好练的?对于长生不朽半点帮助都没有!相反练得越好就越损耗元气……要不是有药炼来补气血,你现在恐怕已经只剩下四十年的寿数了!”

    吴解微微一笑,反问:“你觉得我现在最需要的是什么?”

    “求道长生!”

    “那么我该去哪里求道?”

    “洞天福地、名山大川,或者去大国的国都……总之各个宗派应该都在人间留下线索,只要有心肯定能找到!”茉莉大声说,“天下大多数的宗派都是这么招收弟子的!”

    “那么我就要走很远很远的路,跋山涉水,还要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功夫练得厉害一点,有什么不好呢?”

    茉莉琢磨了一下,连连点头。

    “师傅你说得对!的确应该练好功夫!求道可不是请客吃饭,跟人动刀子也很正常,到时候咱们功夫好的话,一刀砍死别人,机缘就是咱们的!”

    吴解撇了撇嘴,对于茉莉的暴力倾向不置可否。

    收拾好行李,吴解脱掉了这些天权当蔽体的兽皮,换回母亲缝制的衣衫,沿着和进山时候相反的方向走去。

    和来的时候不同,现在他身轻如燕动作矫健,一步抵得上寻常人十步,遇到障碍也不用绕道,连爬带跳就翻了过去,甚至比山间的猿猴更加灵活轻快。

    莽莽山林此刻已经不是他的阻碍,翻山越岭如履平地。

    当初进山的时候他走了五天,可出山的时候不过走了大半天,日头偏西还没落山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这片隐居四个月的森林,重新回到了山外的大道上。

    如果现在就返回镇子的话,大概还来得及回家吃晚饭,不过吴解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沿着大道奔向了县城的方向。

    煅体这件事当然不能告诉父母,那么当他回到家的时候,就只能是“求仙四个月一无所获”。吴解不想让父母失望,所以他至少要带着一些明面上的收获回去。

    现在的吴解简直跑得比骏马还快,天色微黑的时候,他就已经来到了县城外。

    城门自然已经关闭了,不过这难不倒他,县城的城墙只有不到两丈高,他纵身一跃就跳了上去,轻轻松松进了城。

    吴解以前跟着父亲来过县城,倒也算是熟门熟路,三拐两转地来到了本县唯一的一家药店,从背后的药篓里面拿出了一支“山参”,表示要把它卖掉。

    这支原产地天书世界的人参品相上等,整个躯干足有半尺,主干比拇指还粗,当真是不可多得的佳品。药店的伙计只看了一眼就愣住,过了片刻回过神来,急忙引着吴解去见掌柜——这样的一支人参价格不菲,他一个小伙计可不能能决定这么大的买卖!

    “吴贤侄,听说去年秋天外出求仙,看来收获不小啊!”药店老板王掌柜很熟络很亲切地和吴解拉家常,完全看不到半点当初吴大夫来卖药时候的倨傲,“不知道这支人参可是仙人所赐?”

    吴解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问,却没有撒谎,坦率地摇摇头,答道:“仙人哪有那么容易遇到!我在山里找了几个月,结果只找到这么一棵人参。寻思着出门一趟总要带点东西给爹娘,所以就打算来把它卖了,卖点东西回去。”

    王掌柜连连点头,但眼中却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寒芒。

    “贤侄果然孝顺!看来老天也厚待孝顺的人,才让你得了这么一支好人参!”他慈祥地笑了,言辞间满是恳切,“老叔我做生意一向公平,童叟无欺。这支人参品相上等,足以成为本店的镇店之宝。我愿意出纹银八百两,贤侄你意下如何?”

    吴解不禁一愣,他记得这王掌柜是个出了名的吝啬鬼,几年前自己跟着老爹来卖药的时候,被这家伙横挑鼻子竖挑眼,愣是把上好药材说得一文不值,价钱自然也是一压再压,要不是大哥杜预出面,本该价值上百两银子的药材大概只能卖到一半的价钱……怎么今天这家伙居然转性子了?

    人参的行情他是知道的,参分五品,价格逐次提升。一品曰宝,二品曰珍,都是稀世之物,有价无市。三品参可换一百二十倍的十足纹银,四品参可换八十倍纹银,五品参则能换到五十倍纹银。五品以下叫做杂参,只能换十五倍的银子,而且还换不到十足的纹银。

    他这支人参论品相应该达到了三品,重六两七钱不到,出价八百两银子的确很合理。可是依这老奸商的性子,将其压到四品甚至五品才是正常,这次居然开出这么一个厚道的价码——要不是天色已黑,吴解真想跑到外面去看看,今天的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升起来的!

    无论心里怎么疑惑,吴解也不会跟钱过不去,所以立刻答应了这个价钱。

    只是店里并无这么多的现银,所以王掌柜就请吴解在自家小住一宿,等第二天天亮了,去钱庄取了银子,再行交割。

    吴解对此也没有什么异议,道了声谢,在伙计的带领下来到了一间偏房住下。

    伙计很是殷勤,先是帮他打水洗脸洗手,过了一会儿又端来了热腾腾的饭菜,简直比客栈伺候得更周到。吴解这些天来风餐露宿,今天总算是能够在松松软软的床铺上睡个好觉,躺下不一会儿就美美地睡着了。

    而这个时候,王掌柜却在自己屋里露出了阴冷的笑容。

第七章 跳梁小丑(上)() 
王掌柜今天心情不好,很不好。

    吴解只知道他是个吝啬鬼,却不知道比起吝啬,他更出名的是小心眼爱嫉妒,而且很记仇。

    几年前吴大夫来卖药的时候被他大肆压价,言语间更是冷嘲热讽吃了不少亏,结果没几天捕头杜预就开始找他的麻烦——这时候他才知道,原来这吴家跟杜家是八拜之交,而且结拜兄弟里面还有个林秀才。

    区区一个药店老板自然斗不过本县的捕头,而一位在郡府进过学的秀才也不是他能够招惹的,于是狗眼看人低的他不得不找吴大夫赔礼道歉,加倍补偿了药款。

    这件事吴解并没往心里去,在他看来做生意讨价还价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杀价狠一点也只能说贪心,算不得什么大事。

    可对于小心眼的王掌柜来说,这就是足以让他切齿扼腕的深仇大恨!

    若是放在平时,有杜家和林家这两座靠山,他再怎么咬牙切齿也只能忍了,绝不敢动吴解半根毫毛,但这次吴解晚上一个人过来,带来的价值极高的稀罕药材,就让他忍不住动了别的心思……

    房里没点灯,王掌柜独自一人坐在黑暗之中沉思。他有些犹豫,因为正在考虑的是一件比较严重的事情,不能轻易地下决定。

    “被吴家羞辱的仇一定要报!但是……要是走漏风声的话,那杜预可不是好对付的……”

    王掌柜的脸色一变再变,时而愤怒时而紧张,时而凶狠时而担忧,对于吴家的愤恨,对于杜预和林秀才的忌惮,对于报复的期待,对于风险的担忧……他足足想了小半个时辰,最后终于下定了决心。

    “不管了!这小子既然独自一个人送上门来,那就是天要亡他!否则为什么他不先去找杜预,反而到我这里来?这肯定是天意!”

    王掌柜的脸上满是恶毒,提着灯笼出了门,直到深夜才回来。

    他没带伙计同行,所以没有人知道他这段时间去了哪里,但他第二天早上精神格外的好,似乎吃了什么大补药似的,活力十足。

    招待吴解在自家吃了早饭,他就领着两个伙计,陪吴解去钱庄取钱。

    东楚国有国定钱庄,是朝廷所办。只做两个业务:保管和兑换。保管自然是保管金银,兑换则是将民间的散碎金银兑换成品相上等盖有官印的金银。因为金锭银锭上都有官银的缘故,所以就被称为纹金纹银。

    纹金和纹银纯度高,做工精细,很受欢迎。民间大宗交易多喜欢使用它们,有钱人家更是热衷于收藏它们,吴解家里也收藏了一些纹银,但数量不多——可能还没他这一次赚到的多。

    这个世界没有地球上中国古代奇葩的十六两十八两制,无论粮食还是金银都用统一的十进制。八百两就是八十斤,大银锭一个一斤重,八十锭银子整整齐齐排了四排,看得吴解有些愣神。

    无论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没见过这么多的银子。

    “贤侄啊,要不要跟着叔叔家的货车一起回去?”王掌柜貌似和善地笑着说,“八十斤说重不重,可说轻也不轻。吴家集到这安丰县足有二十里地,一路背回去也挺吃力的。我家正好有一辆车要到那一带买竹炭,可以顺路带你一程。”

    吴解正想拒绝,他又劝道:“八百两银子不是个小数目,孤身在外不安全,人多一点也多些照应。我知道你结拜哥哥杜捕头武艺高强,可他是公门中人,离开县城不方便,还是不要麻烦他的好。”

    这话说得倒是挺有道理,可是吴解并没有担心安全问题。

    以吴少侠现在的本事,一般的强盗根本不堪一击,至于那些连他都打不过的高手——为了区区八百两银子出手的能够有多大本事?那些绝顶高手们要落魄到什么地步,才会连八百两银子都要抢!

    但正所谓盛情难却,他现在横竖也没什么必须在县城做的事情,索性就跟着药店的车子搭个顺风车也不错。

    “那么能等我一下吗?我打算去买点东西带回家……”

    “贤侄啊!不是叔叔我多嘴,你何必浪费呢?你们吴家也算是衣食无忧,不缺吃不缺穿的,有什么要买的呢?听叔叔的劝,把这笔钱全都带回去吧。带什么回家都不如带钱回家来得实在啊!”

    这话倒是很有王掌柜一贯的风格,吴解估摸着这吝啬鬼多半是舍不得浪费时间,也懒得为这点小事争执,索性听从了他的劝告,带着那个装着八百两纹银的木箱子上了车。

    这车颇为老旧,但还算结实。车上一个乘客都没有,赶车的伙计也就是是负责收货的人,这样王掌柜可以少付一份薪水。

    “果然不愧是出了名了吝啬鬼!”吴解得知此事后,忍不住叹了一声,“这老家伙要是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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