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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部分

皇牌农女-第139部分

小说: 皇牌农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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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福,我好像失恋了。”这话她是笑着说的,一边笑一边流着眼泪。
    阿福知道凤康刚刚骑马走了,结合她刚才的话想一想,心下便明白了几分。替她擦去眼泪,又心疼地抱住她,反复地说着,“知秋姐姐,没事的,没事的,你还有我呢,还有我呢。”
    这一次凤康很守信用,回去之后一直没再出现。在秋收接近尾声的时候,建棚修路的工作轰轰烈烈地展开,新建的学堂也正式启用。
    开学这天,陈老三带来两挂鞭炮,在学堂门口噼里啪啦地放了一通,很是喜庆热闹。
    包括虎头在内的三十多个孩子,都收拾得干干净净,捧着文房四宝,整齐地站在学堂的院子里,跟先生一道焚香洒酒,参拜祖师。
    教书先生是叶知秋很早之前就定下的,也就是曾经去应聘过地保,被凤康毫不留情否决的那名穷秀才,姓曾,名允文,是大喇叭村人氏。
    他非常珍视这份每月一两银子的工作,特地将逢年过节才舍得穿的新衣服换上,参拜的时候也是一脸的虔诚和恭敬。
    作为学堂的创建人,叶知秋被请过去列席观礼。参拜仪式刚刚进行到一半,就听门外传来一阵吵嚷声,还有什么人高声喊她的名字……
    ——

☆、第183章 银子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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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声音听起来有几分耳熟,叶知秋一时想不起是谁。唯恐打扰了这边的仪式,便起身走了出来。
    门外围着一群看热闹的人,多半是来送孩子念书的村民。村里年轻力壮的男丁都被征去修路盖菜棚了,聚集在这里都是些婆子媳妇。正对着什么人指指点点,交头接耳地议论着。
    “出什么事了?”叶知秋问的是田叔。
    田叔是田根的爹,今年刚过四十岁,因为过度操劳,头发已经花白了。早年进山掏土洞的时候,被铁夹子所伤,一条腿变成了跛脚。走路没什么妨碍,只是慢了点儿,干体力活就有些吃力。
    他是个闲不住的人,一直跟田根在罐头作坊做事,干一些轻快的零活儿。学堂建好之后,缺一个看门扫院子的人,叶知秋便将他调到这边来了。
    “不知道哪一村儿的小媳妇儿,要送娃娃来念书。我告诉她人都收齐了,她就跟我急了。还说认识你,非要进去找你。我怕她搅和了里头的事儿,就拦着没让。”
    田叔拄着扫帚立在门口,一副尽职尽责的模样。
    叶知秋并不记得自己跟外村的哪个小媳妇儿有什么交情,心下疑惑,目光越过人群望去,只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妇人低头站在那里,抽抽噎噎地抹着眼泪。身边站着一个小男孩,七八岁的样子,怀里抱着一个破旧的小包袱,神情惊怯地张望着。
    她觉得那妇人的眉眼很是熟悉,细细端详了一番,便想起来了,“你是燕娘吗?”
    妇人闻声抬头,看到她登时露出了惊喜之色,脱口喊道:“知秋妹子!”
    叶知秋赶忙拨开人群上前。握住她急急伸过来的手,惊讶地打量着她,“燕娘,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去年见她的时候。她的衣着虽然清寒,可也干净整洁。现在别说整洁,连干净都算不上。一身打满了补丁的衣裤不知道穿了多久,前襟和袖口都挂着大片发亮的污垢。
    面容黄瘦,憔悴不堪,眼角堆满了细纹。头发也乱糟糟的,干枯如草。
    那小男孩的衣着比她稍强一些,只有膝盖和胳膊肘打着补丁。就是松松垮垮的,不是很合身,想是捡了谁家孩子不要的旧衣服。
    她跟阿福的大姐阿喜住在同一个村子。夏元节的时候还听阿喜说起来,杨顺出门做买卖,赚了好大一笔钱,给家里翻盖了新房,日子过得很好。
    这才几个月的时间。她怎么连从前都不如了?
    燕娘被问到了痛处,刚刚止住的眼泪又稀里哗啦地流了下来,“知秋妹子,我们一家子都快活不下去了……”
    叶知秋听出来了,她这是有什么隐情。不好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诉说心酸史,于是带着她和孩子离开学堂,回到成家。
    打水给她洗了脸。又拿了早上剩下的粥和馅饼过来。这娘俩显然饿坏了,风卷残云,很快就把半盆粥和七八个馅饼吃光了,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样子。
    叶知秋怕他们一口气吃太多伤了肠胃,不敢再拿吃的东西给他们,取了两碗罐头汁。让他们慢慢地喝下去。
    吃过饭,燕娘的脸色好看了不少,不好意思地看着叶知秋,“知秋妹子,你别笑话我们娘俩儿。我们家啊,都一个多月没吃上一顿饱饭了,真真儿是饿狠了。”
    “燕娘,你和杨大哥到底出什么事了?”听她这么说,叶知秋愈发好奇了。
    “唉,别提了,都是那包银子惹出来的祸。”燕娘懊悔地叹了一口气,便将事情细细地跟她说了。
    原来那天夫妻两个从凤康那里得了银子之后,先是欣喜若狂,兴奋劲儿一过,心里又不踏实了。突然发了一大笔横财,害怕被村里人猜疑,也怕被贼人惦记。
    一家人关起门商议了好几天,决定把银子分成两半。一半埋起来,另外一半让杨顺拿出去做点儿小买卖。这样一来,既能钱生钱,还能给这笔不明不白的财产打打掩护。
    恰好燕娘有一个远房亲戚在仓原县城做倒茶生意,缺个人帮手。两下一联络,便将这事敲定了。
    倒茶生意在清阳府一带很盛行,是一种半雇佣性质的行业。一般来说,大的茶庄都有固定的货源和专属的车马队,那些中小型的茶庄就没有这个条件了了。他们要想获得货源,就要依靠倒茶帮。
    倒茶帮是流动组织,由一个在行业之中比较有威望的人牵头,定好出发的时间,愿意去的人自发集合,然后结伴南下。各买各的茶,买完再结伴回来,各自寻找销路。
    他们的运转资金大部分是自己掏腰包,少部分来自茶庄预付的定金。定金不会很多,也就一成至两成的样子,这样即便出了什么意外,买卖不成,也不会损失太多。
    杨顺起初并没有往里投钱,只是跟车帮忙。跑了两趟之后,感觉熟悉了,便试着投了一点银子进去。小赚几笔之后,胆子渐渐大了,投的银子也多了。
    夏元节之前跑的那一趟,赚了将近百两银子。在亲戚的鼓动之下,他将赚来的钱全部投了进去。不料回来的路上遇到大暴雨,整整两车的茶全被雨水泡坏了,赔得血本无归。
    亲戚见势头不妙,回到清阳府地界就借故潜逃了。杨顺不知情,傻乎乎地找到茶庄,跟人说明情况,结果被人追着讨要定金。无奈之下,只好把家里的东西拿出去卖的卖,当的当,连房契和地契都押上,才勉强把外债还清了。
    遭此一劫,杨顺心火难消,大病一场,至今没能痊愈。一直病怏怏的公爹也受了刺激,整日药不离口。
    燕娘上面要伺候老的,中间要顾着丈夫,下面还要照看两个小的,日子只能用苦不堪言来形容。
    夫妻两个本打算挣了大钱,送儿子去城里的私塾念书。哪里知道富贵梦如此短暂,才半年多一点就无情地破灭了。
    痛定思痛,他们认为儿子读书是让他们老杨家重振雄风的唯一出路。因此听说小喇叭村建了学堂,而且建学堂的人是跟他们有过一面之缘的知秋妹子,便决定带着儿子过来碰一碰运气。
    说到这里,燕娘面上露出了恳求之色,“知秋妹子,能不能让我家花花到你那学堂念书啊?”
    “花花?”叶知秋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你儿子叫花花?”
    “是啊,这孩子生下来的时辰不太好,赶上正晌午。村里的老人儿说阳气儿太旺了,怕将来变成坏人,得起个女娃的名儿冲一冲。”
    叶知秋看了看那个安安静静喝着罐头汁的小男孩,有点怀疑这孩子是不是被那名字给冲过头了。
    她限定学堂招生名额,也是无奈之举。先生只有一个,没办法让十里八村的孩子都来念书,只能小喇叭村的孩子优先,大喇叭村和王罗庄收留一部分,再远一些的就顾不上了。
    等她经济上宽裕一些,才能再考虑扩建和扩招的事情。
    不过三十几个都收了,也不差花花这一个,“孩子念书是好事,就让他留下吧。待会儿我去跟曾先生说一说,给他加一套桌椅。”
    “知秋妹子,你真是个大好人啊。”燕娘欢喜又感激拉着她的手,“来这儿的路上,我这心里七上八下的,老想,要是知秋妹子不认识我了咋办?没想到一见面你就把我给认出来了。”
    “你和杨大哥帮过我和虎头,哪能轻易忘了呢?”叶知秋笑着回了一句,转而打听杨顺的情况,“杨大哥现在怎么样了?”
    虽然燕娘没有提名道姓,可她一听就知道,那个给他们银子的人是凤康。谁能想到,他好心施舍的银子会给人带来灾祸呢?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命吧,该有的时候总会有,不该有的时候,就是有了也留不住。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跟她都有那么点关系,能帮衬一把就帮衬一把吧。她这里正缺人手,杨顺又是个老实能干的人,招过来干活儿也算互惠互利。
    “还下不来炕呢。”提起丈夫,燕娘又苦了脸,“他这个人啊,性子慢,气性大,这股子火怕是一时半会儿都消不去。早知道这样儿,我就拦着不让他去做买卖了,在家养菇子就挺好。”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叶知秋神色一动,“燕娘,你说养菇子是怎么回事?”
    “我家你大哥不是总去采菇子吗?去年秋头上,他砍了几截木头回来,说要拿它养菇子。我瞅着他又是浇水又是晒的,就说他瞎折腾。
    没想到他摆弄了一些日子,还真长出菇子来了。一簇一堆的,还不老少呢。头冬里,我们可吃了不少新鲜的菇子,还进城卖过两回,得了些铜钱。”
    叶知秋听得两眼放亮,“你们养菇子的木头还在吗?”
    燕娘摇了摇头,“没了,后来他出去做买卖,那木头没人经管都干透了,菇子也打蔫死了。我瞧着没啥用,就去拿去烧火了。”
    叶知秋心疼不已,那可都是现成的菌种啊,就这么糟蹋了,幸好杨顺健在。
    她原打算把他安排到蔬菜大棚去种菜,不过现在她改主意了,“燕娘,你们愿不愿意搬到我这儿来住?”
    ——

☆、第184章 紧俏商品

“搬到你这儿来?”这突如其来的提议,让燕娘既惊讶又摸不着头脑,“为啥?”
    叶知秋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唐突,慢慢地给她解释道:“我觉得杨大哥在养菇方面很有一套,正好我也有养菇的打算,想请杨大哥过来帮我做事。
    这件事做起来不容易,少说也要一年半载的时间,一旦忙起来,就不分白天黑夜。杨家庄离这儿有好几里地,来回跑会很辛苦,总不能让你们一家人过两地分居的日子。
    你们把家搬过来,杨大哥就能安心在我这里做事,花花上学堂也方便。我这里也是招女工的,你要是愿意,可以一边照顾家里,一边做事。
    你放心,我不会跟你们签卖身契或者长工契书的。来我这里做事,工钱都是按月结算的。不想做随时可以走,我不会拦着。至于工钱的数目,可以等你们决定了之后再商议,不会亏待了你们就是。
    你回去跟杨大哥还有老爷子商量一下,愿意来呢,我就给你们张罗住处,不愿意来也没关系……”
    “愿意,愿意。”不等她把话说完,燕娘就迭声应承,“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儿,不用商量,他们一准儿愿意。知秋妹子,你这是给了我们家一条活路啊,我谢谢你了。”
    说着从椅子上滑下来,就要跪下磕头。
    叶知秋赶忙把她拉住她,“燕娘,快起来,在我这里不兴这些。你们要是真想谢我,就赶快过来帮我。”
    “哎,哎,我这就回去跟公公和妞妞他爹说去。”燕娘心里有事,怎么也坐不住了。嘱咐了花花一句“听你知秋姑姑的话”,就风风火火地走了。
    叶知秋原想带花花去学堂,顺道送她到山坳口的。谁知话还没来得及说。她就走得没影了,不由摇头失笑,“还真是个急性子!”
    虎头刚刚上完一堂课,正和豆粒儿、狗剩几人在院子里撒欢疯玩。看到叶知秋一溜烟地跑了过来。迫不及待地跟她汇报,“姐姐,刚才先生教了我们好几个大字,我都认得也会写,先生夸我写最好呢!”
    看他这臭屁的小样儿,叶知秋忍不住在他脑门上敲了一记,“你都练了多久的字了,当然写得比别人好。不许骄傲,听见没有?”
    “听见了。”虎头捂着脑门嘿嘿地笑,一眼瞟见贴在她身边的花花。脸上便有了几许戒备之色,“姐姐,这谁啊?”
    “他叫花花,是杨家庄的孩子。”叶知秋将花花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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