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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部分

我是大反派[快穿]-第2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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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匪抢了包; 晏褚跟在后面追; 这本就是很正常的事; 而且那么多目击者都看见了,是他自个儿先掏的刀,晏褚之后的反击,只是正当防卫,又不是把人咬残咬死了,这样没准还会摊上一个防卫过当,现在这个程度,远不至此。
    唯一的麻烦就在于晏褚不是人,他是一条狗,一条会咬人的狗,不论什么原因,总是会让人心存芥蒂的。
    按照常理来说,但凡伤人的狗,都是建议安乐死的。
    这一点,别说围观了整件事的群众不同意,就连知道始末的警察都不好意思开这个口啊。
    特事特办,警犬里也有不少见过血的,晏褚现在这样见义勇为的性质和警犬有什么区别,这要是把狗给安乐死了,还不得引来民怨,责怪警察们办事不地道。
    “哇哇哇,好可爱好可爱。”
    “好像摸摸它,肉肉的,手感一定很好。”
    女警察们此时的态度压根就不像是面对这一条刚刚咬了人的狗,各自拿着自己压箱底的零食,也不知道晏褚吃不吃,摆在它面前想要诱惑他,要是能诱惑成功,摸上一把他肥嘟嘟的身体,那就太完美了。
    也因为女警察们轻松愉悦的态度,卓溪心里的担忧少了不少。
    不过对于女警察们的引诱,晏褚一点都不为所动,叼着狗绳,往卓溪的身边又靠了靠,笑话,他是那么没有节操的狗吗?
    “哇哇哇,它又自个儿溜自个儿了,好可爱啊。”
    女警察们不仅没有生气,因为晏褚这个叼狗绳的动作,更加觉得被萌化了,就连晏褚此时摆出来的高冷脸,在她们眼里,那都是傲娇蠢萌的模样。
    “卓小姐,这件事严格说起来,还是阿拉见义勇为了,只是因为它身份的特殊性,加上它确确实实也伤了人,所以奖金和表彰,咱们警局可能没法给了。”
    处理这个案子的警官的话让卓溪舒了口气,奖金什么的她从来都是不在意的,令人惋惜的是得不到表彰,不然她能将阿拉的奖状或是锦旗装裱起来,就挂在家里最显眼的地方了,虽然她自己看不见,但是可以让以后进出她家的人都瞧瞧,她们家阿拉是一只多么厉害的狗狗。
    但是现在能够不负任何责任,也是个不错的结局了,卓溪在心里思索着,要不要自己找人去定一个锦旗,就当是送给阿拉的礼物。
    剩下的录口供的事就简单了,在警局呆了一两个小时的功夫,卓溪等人就顺利地被放了出来,只是这么一来天色也暗了,遛狗的事也泡汤了。
    罗素心有惴惴,今天阿拉是在她手里挣脱的,还差点在和劫匪的搏斗中出了事,这一点被雇主看在眼里,会不会觉得她不够称职。
    错过了这么一个轻松来钱快的工作,想要再找到同等时薪的工作,可就难了。
    “以后每天早上八点,晚上六点你就过来吧,如果学校有课或是其他情况,我们也可以另约时间。”
    在警局门口,卓溪的一番话定了罗素的心,她没想到,卓溪现在还愿意雇佣她。
    “谢谢你卓小姐,你放心,我一定会认真溜阿拉的。”她重重的点着头,兴奋的神情溢于言表。
    下个月就是哥哥的生日了,她一直在攒钱想替哥哥买一个稍微好一些的手表,毕竟哥哥都是工作的人了,总是带着那个很早以前买的两百块钱的劣质皮带表也不是个事儿,现在的人多势利眼,先敬罗衣后敬人,她也不打算买太贵的表,就几千块钱的,好歹不那么让人看不起。
    第一个月的工资就贡献给大哥了,第二个月,第三个月的工资再给自己和爸妈买点东西,还没领到工资,罗素就已经开始规划该怎么花这笔钱了,想着未来丰厚的收益,对这份工作的态度就更加认真和积极了。
    *****
    罗旭比妹妹罗素大五岁,罗素大二的时候,加上大四实习,他已经工作了四年了,为了节省开支,他在郊区租了一套一室户,每个月房租两千五,在海市而言算便宜的了,代价就是每天要比普通人起的更早,赶上早班的公交。
    作为一个程序员,他的工作并不轻松,但是胜在工资高,入行四年,他的月薪已经近两万了,但是即便工资在同龄人当中算高的了,他依旧省吃俭用,谁让海市的房价太高,他不吃不喝工作一年赚来的钱,都不一定能够买得起一间厕所,家里的帮衬总归是有限的,还得留下妹妹那一半,所以为了能够真正在海市落脚,从工作的第一年起,罗旭就已经开始在有规划的存钱。
    到现在为止,他已经攒了近五十万了,在同龄人当中实属难得,但依旧不够海市一套小房子的首付款。
    罗素偶尔会来哥哥罗旭这边住,每次她来借宿的时候,罗旭就会睡客厅的沙发床,因此在这套小房子里,也留有不少罗素的生活用品。
    妹妹找到了一份高薪兼职这件事罗旭也是知道的,他很鼓励妹妹在大学期间就开始勤工俭学,谁让现在这个社会对女性而言压力更大,从长久性考虑,罗旭也希望妹妹能够多攒点钱,在结婚前能够攒一笔首付款出来,即便只是一套平方不大的单身公寓,那好歹也是个落脚的地方,能够让她在婚姻中更有底气。
    “成功了。”
    罗素兴奋地扑倒沙发上,“哥,你知道吗,我长这么大头一次在除电视以外的地方看到那么大,那么豪华的房子,我的那个雇主,还是一个年纪和我差不多的小姑娘呢,长得可漂亮了,脾气也好,只可惜身体上有些小毛病,不然简直就是人生赢家啊。”
    “还有她养的那只狗,好家伙,我头一次看到那么大的狗,你是没瞧见我那雇主多宠爱那只狗,整整一间屋子的玩具,全是给狗玩的,还有各种牌子的狗粮,还都是进口的,比咱们吃的都好了。”
    罗素喋喋不休地跟着哥哥讲着自己的见闻,罗旭毕竟比妹妹早出社会几年,对她描绘的卓溪和阿拉的相处方式并不怎么惊奇,现在城市里养宠物的多了去了,很多都是拿宠物当家人看的,尽可能给宠物最好的一切,这样的习惯,更他们以前在乡下的时候可不一样。
    就好比他们爸妈也养了好几条看果林的狗,但养的压根就不精细,狗要是闯祸了,该打打该骂骂,更有甚者,村里有些人家养那些土狗就是来吃的,城里人的这些习惯要是传回乡下说给那些乡亲们听,没准他们还会嫌弃城里人矫情呢,养条狗养只猫还能当祖宗一般供着了。
    这就是接受不同思想不同教育的结果,哪边都说不上有错,谁也别干涉谁就好。
    妹妹的话罗旭并没有怎么放在心上,在此时的他看来,那只是妹妹的雇主,和他根本就没有接触的机会,只要那个雇主人好,妹妹能工作的开心,就足够了。
    *****
    林湘前些天送自家大哥的那条阿拉斯加去宠物医院的时候,正巧撞到了一头因为被恐吓割蛋蛋,就抱着柱子耍赖的狗,因为觉得好玩,顺手拍了视频,在给周遭入镜的人员打码后上传到了自己的微博。
    她的微博是工作博,发的多数都是画画相关的内容,关注她的多数也是因为她的画,因此那条视频的点击量并不算多,留言也只是少数。
    只是今天她起床,随意翻了翻自己以前的微博,那条在三天前发送上去的微博,居然已经转发过十万,下面的评论也以肉眼可见的涨势不断刷新。
    只是一个晚上的功夫,到底发生了什么?
    “狗腿!哥,管管你的狗。”
    还没来得及欣喜呢,就看到自己的房门被刨了个大洞,一条熟悉的肥爪还胆大包天的想往里面探,气的林湘顾不上微博的事了,从床上冲下来,打开门,拽住那只肥狗的脖颈肉,往自家亲哥的房间气势汹汹的跑去。
    “嗷嗷呜——”
    狗腿耷拉着舌头,眯着眼,四肢摊开愉悦地享受着在光滑的地板上被拖行的感觉。
    可怜林湘将一头几十斤重的肥狗拖到亲哥的门口累的气喘吁吁,对上那只蠢狗享受的眼神,顿时就有原地爆炸的冲动。
    同样是阿拉斯加,自家这个怎么就让人有吃狗肉的冲动呢。
    
    第245章 阿拉不撕家以后
    
    “哥; 你看看你家狗腿又对我的门做了什么。”
    林湘的哥哥林琛是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年纪轻轻; 却已经年入百万; 也算得上是年少有成的那一拨; 不过能在这个年纪就能有这样的成就; 背后付出的努力绝对少不了,因此加班也是他的常态。
    直到近一年,他的工作强度才有所缓解,更多的琐事可以交给底下的人去做,他只要负责决策就好,不过即便这样,比普通的员工忙碌还是难免的。
    昨天晚上他刚参加了一个酒局,回来的时候草草洗了个澡就睡下了; 现在被自家亲妹妹吵醒,脑袋还晕乎着呢。
    “现在几点了?”
    林琛捏了捏鼻子; 声音略微带着些许暗沉嘶哑。
    “都八点了。”
    林湘虽然是全职画手; 生活作息却十分健康; 每天准时七点半起床吃早餐; 然后开始工作,下午两小时的午睡时间; 晚饭过后去固定的健身会所锻炼一个半小时,之后洗澡看剧以及构思明天的创作; 晚上十点半; 准时睡觉。
    相比生活作息紊乱的林琛; 她的作息简直就是佛系。
    “八点了。”
    林琛清醒了一些,早上十点公司还有一个重要的会议,也是时候该起床了。
    “哥,你都没仔细听我刚刚说了什么。”
    林湘气呼呼地拖着那只肥狗,将那条四肢张开,活脱脱一条狗毯子的阿拉斯加拽到了林琛的面前。
    “狗腿又把我的门给挠了个洞,你都不管管它。”
    想起自己更换的门,自己被这个蠢狗撕扯坏的画作,林湘看着林琛的神情悲愤了许多,这条狗之所以那么有恃无恐,那么屡错屡犯,就是眼前这个昏君纵容的,狗腿成了现在这副狗德性,全都是眼前这个男人的错。
    “门给挠坏了就给换个门,哥给你钱。”
    林琛掀开被子,他没有裸睡的习惯,永远都是正经穿着全套睡衣睡觉的,因此当着妹妹的面掀开被子,他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丝质的银灰色竖条纹睡衣,顺滑的衣料很好的勾勒出了他的身材,和林湘一样,即便工作再忙,他也从未忘记每一天固定时间的锻炼,因此虽然常年酒局不断,他的小腹依旧紧实,丝毫没有要冒啤酒肚的样子。
    他起身走向一旁的衣架,从衣架上挂着的西装里掏出一个钱包,然后从里面抽出来一张银行卡:“密码是你的生日,换了门,剩下的就买几个包包,买些好看的衣服,你看人家小姑娘都打扮地多好看啊,每天宅在家里,也不带个男朋友回来。”
    “谢谢哥。”
    在金钱的诱惑下,林湘很没骨气的屈服了。
    “不过外面的小姑娘一个个打扮的好看,也没见你给我带个嫂子回来啊。”
    “你说什么?”
    林琛正巧蹲下身和狗腿玩闹,没听清林湘后半句小声的嘀咕声。
    “没什么,我就说这次一定要买个结实点的门,大不了,我买扇铁门装上,看狗腿这次还能不能把铁门给挠穿了。”林湘哪敢说实话啊,赶紧找了其他话语搪塞过去。
    “不过哥,你可真得好好管管狗腿了,你看同样是阿拉斯加,人家养的阿拉斯加怎么就比它乖巧那么多呢。”
    林湘用脚尖轻轻提了提狗腿的肚子,委屈的狗腿往林琛怀里缩了缩。
    “呜呜嗷——”
    听这呜咽声,跟受了多大委屈一样。
    戏精!林湘觉得自己看透了狗腿的险恶用心。
    “阿拉斯加这种狗还有听话的?”如果真有,那一定是血统不够纯正,绝对不是皇家血统。
    林琛养狗,是因为真的喜欢狗,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金毛、拉布拉多这样性格比较温顺容易驯养的狗,阿拉斯加原本不在他的选择范围内。
    只是当初他去宠物店的时候,狗腿那一窝兄弟姐妹刚刚满月,被放出笼撒欢,当时还是小奶狗的狗腿拽着林琛的裤脚就不肯撒手了,嗷嗷撒着娇,把它拉开了,又摇摇晃晃缠上来,不让靠近,还委屈地直叫唤。
    林琛觉得或许是自己和这个狗有缘分,最后还是没选择他更喜欢的金毛和拉布拉多,而是选择了这条注定将来破坏力会极强的阿拉斯加。
    也因为两人结缘的原因,林琛这才给阿拉斯加取名为狗腿。
    不过这个名字饱受林湘的诟病,从来就没有听过,哪只母狗的名字叫狗腿的,但是再后来,叫着叫着,也就习惯了,狗腿也果然不负它的名字,在林琛面前,就是十成十的大狗腿一个,所有的破坏力,都可劲朝着林湘去了。
    或许是存着想要让她哥清楚的认识到自家的狗子到底是什么样的臭德性的目的,林湘干脆拿出了手机,播放起了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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