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穿越古今电子书 > 八十年代锦鲤运 >

第174部分

八十年代锦鲤运-第174部分

小说: 八十年代锦鲤运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反正通往3楼的大铁门他还设了符,任凭那人有通天的本事也进不来。

  林鑫听得越发糊涂“什么结界为什么他踩着你会觉得疼”

  林蕊目瞪口呆,眼前的小和尚绝对成精了。

  没看她聪明睿智理性客观的小仙女姐姐都已经成功地被这小和尚给绕进坑里头去了吗

  哪儿来的结界啊,我亲爱的姐姐。

  你用脚趾头想,也能猜到啊。

  肯定是小和尚肚子饿,偷偷摸摸跑去厨房找东西吃,刚好那倒霉的小偷进屋,被他迎头撞上。

  堂堂正正的一个大学生,向来坚持唯物主义,怎么现在竟然违心起来了。

  无苦躲在大姐身后,决定不理自己的小师嫂。

  小师嫂好凶的呢,还是大姐美丽又善良。

  林蕊勃然大怒。善良也许她没有,但美貌她必须有。

  少女出手如闪电,一把揪住小和尚的耳朵“睁大你的眼睛好好看清楚,我到底美还是美呢”

  无苦疼得嗷嗷叫,一个劲儿地跟林鑫告状“大姐你看,二姐揪得我好疼。”

  林蕊赶紧拍妹妹的手,责备道“这么冷的天,你也不怕揪坏了人家耳朵。”

  林蕊立刻往姐姐身上扑,各种委屈“姐,你都不爱我了,你也被这小和尚给拐走了。”

  林鑫对于人格幼稚化的妹妹真是一个头两个大,只能由着她假哭,转头又问无苦“为什么他踩着你特别疼”

  “因为他身子沉是。”小和尚眨巴两下眼睛,“他整个人都泡在血里头,所以身上特别沉,踩着我就痛。”

  林蕊一时间反应不过来无苦的言下之意。

  小和尚一本正经地解释“人的魂儿是有分量的。那越好的魂儿就轻,死了以后飞升当神仙。这坏的就分量重,往底下掉。最重的那些就掉进阿鼻地狱了。”

  林蕊听得陈母截杀,半晌才找回自己的耳朵,深表佩服“原来灵魂是泡在水里头的啊”

  合着你们以为这玩意儿按照密度分级。

  密度与水相同的,悬在水中,密度轻的浮出水面,密度大的沉到水底。

  果然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脑洞有多大,宇宙就有多大。

  魂儿轻不是八字不稳,容易灵魂出窍吗

  啊呸她也被这小和尚带进沟里头去了。

  无苦理所当然地点头“就是这样啊,不然人死了,哪有上天跟入地的区别。“

  林蕊越听越乐呵“哎哟,我真服了你们,果然与时俱进,还上升到物理学上了。你们佛门不是常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嘛。那么请问,轻飘飘的魂怎么能从天上拽下来”

  无苦大字认识不超过三百个,经书也是跟师傅念叨,标准的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

  他叫林蕊问得说不出话来,只能吭哧吭哧地强调“至少我说的是真的,小师嫂。”

  林蕊勃然色变,伸手又要揪小和尚的耳朵“你叫谁师嫂呢胡说八道什么呀,一个小和尚成天说这种乱七八糟的话,出家人不打妄语的道理不懂吗”

  她说话声音本来就脆,这么劈头盖脸噼里啪啦的一通,简直像炸鞭炮似的。

  可怜的小和尚一头扎进林鑫怀里,可劲儿的委屈“大姐,你看二姐她又欺负我。”

  林蕊勃然大怒,立刻上去拽开小和尚“你要脸不这么大的人,还出家人呢,居然敢占大姑娘的便宜,看我不揍死你。”

  小和尚刺溜往屋里头跑。

  苏木赶紧开灯,想拦住蕊蕊,给自家小师弟打个掩护。

  灯光一亮,林鑫的脑袋也像是被闪电劈开。

  她浑身一个激灵,追着无苦询问“你说他身子沉,泡在血里头是血,不是雪”

  因为前两天刚下过雪,所以刚才她下意识地就理解成雪水了。

  无苦“啊”了一声,点点头“是血,带着腥味儿呢。”

  林鑫激动起来“好好的魂怎么会泡在血里头”

  无苦茫然,他不知道啊,他师父又没教过他。

  厨房里传来林蕊的惊呼声,她进去倒水喝的。

  众人赶紧冲进厨房,少女的手哆哆嗦嗦指着大菜筐,舌头打结“这这是什么”

  灯光下,菜筐里头赫然掉了只。

  林蕊直接瘫软砸她姐怀里头。

  妈呀,这人生未免也太过刺激了。

  正文 和尚好威风

  单人病房中; 林蕊走来走去; 眉毛皱得死紧,不停地嘀咕“你说,这叫什么事儿啊”

  姑娘她上下两辈子的人生加在一起,都不曾经历过如此激烈的高光时刻。

  枪啊,盗窃跟枪是两个完全不同层面的概念。

  前者好歹罪犯知道是不义之财; 是采取暗的方式; 并不希望叫人知道。

  后者那是凶器; 谁都知道一般人不能沾上。

  那个黑黢黢的夜晚; 厨房中暗淡的灯光根本照不亮黑黢黢的枪筒。

  跟大部分安分守己的老百姓一样,屋中四个人除了骨骼清奇人设神奇遭遇离奇的无苦以外,其余三位谁都没有亲眼如此近距离的见过真正的枪。

  黑色的枪筒暗沉沉; 简直像能够吸走天地间所有的光。

  妖刀村正; 那个瞬间,林蕊脑海中只浮现出一把狭长的日本刀,完全忽略了倒映在她视网膜上的是把手枪的事实。

  她觉得自己站在黑洞面前; 头晕目眩。

  那枪如同巨大的黑色的旋涡,不断地旋转着,拼命要将人完全拖进去。

  不知道是不是戏精体质发作,林蕊的脑海中不由自主就浮现出血流成河的场景。

  血; 大片的鲜血; 从房门下的缝隙汩汩而出,散发着浓郁的腥味。

  那流淌开来的鲜血漫延成妖娆鬼魅的花,像是在邀请门外人。

  进来; 进来好好看看,看看里头究竟有什么。

  林蕊不由自主地抬起了脚。

  就在她准备推门而入的时候,脑袋上突然重重挨了一下子。

  小和尚一蹦三尺高,吃了面包没洗手的巴掌就这么落在了林蕊的天灵盖上。

  林蕊浑身一个激灵,回过神来,勃然大怒。

  不得了了,这小兔崽子,居然连她都敢打。她刚洗的头发,又沾了肉松味儿。

  看来不给他点儿教训瞧瞧,他就不知道谁才是老大。

  小和尚已经在残酷的生活环境中,成功总结出对付残暴的林蕊的经验。

  他直接猴在大姐胳膊上,突兀地出了声“这枪开过,你们闻到味儿没有”

  就是那种火药爆炸的味道。

  小和尚闻过一回,这辈子都忘不了。

  林鑫变了脸色,她想到了无苦先前说的那人魂上沾了血,所以无比沉重的事。

  是这把枪,那人用这把枪杀了人。

  屋里其他人也反应过来,齐齐傻了眼。

  林蕊本能地头晕,下意识的就靠在了她身上,整个人都软绵绵的要往下滑。

  苏木赶紧伸出手,架在她咯吱窝底下。

  要是平常,谁敢碰她的咯吱窝,林蕊一定要将对方打得落花流水。

  现在她却一点儿力气都使不出来,只能任由姐姐跟苏木帮忙搀着她到边上坐下。

  无苦看着自己还沾着油的手,犹豫了一下,想起小师嫂打人还挺痛,只得勉为其难站在了林蕊前头,挡住了那把枪。

  现在怎么办

  屋里头的人全都没了主意。

  闯进来一个小偷,他们可以扭送去派出所。

  厨房的菜筐里多了把枪,是不是也该给派出所的警察送过去

  当然,他们谁也不敢碰这把枪。

  似乎那把枪会自己发狂,那黑黢黢的枪筒就是因为吸饱了人血。

  林鑫决定还是连菜筐一并给派出所的同志抬过去省得碰到枪不小心走了火。

  “110,打110。”林蕊浆糊一样的脑袋瓜子终于现出了一线清明。

  有困难找警察叔叔,当然得打110啊。

  林鑫长长地吁了口气,勉强镇定下来。

  眼下江州可不是广州,还没有110报警电话。

  好在刚才去派出所的时候,她下意识地记下了值班电话。

  方便回家后发现有什么东西丢了,好直接打电话跟派出所联系。

  可惜店里头的东西不仅没少,还多出了一样。

  听说四个孩子在饭店里发现了小偷掉下来的手枪,派出所的警察反应相当迅速,几乎没用几分钟就骑着三轮摩托车赶到了。

  他们小心翼翼地将这把枪放进了透明塑料袋中,然后又塞进个档案袋大小的牛皮纸袋中,带了回去。

  林蕊晕晕乎乎地问她姐“警察叔叔是不是要查指纹啊哦不,应该做dna测定。”

  那枪上有血,她闻到血腥味了。

  枪不知道在血里头浸泡了多久,血腥味浓郁的用什么都洗不掉。

  林鑫觉得妹妹在说傻话。

  枪又不是刀。

  刀泡在水里头无所谓,枪要是泡了血,恐怕要炸膛的。

  他们谁也不敢继续讨论这个问题。

  剩下的几个小时,直到天亮之前,林蕊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过的。

  无苦坐在她对面,一边打着呵欠,一边叽里咕噜地念经文。

  念错了的时候,苏木还毫不客气地一巴掌招呼上他的脑袋,让他重新念。

  可怜一段安魂咒语,竟然被倒霉的小和尚反反复复念了足足好几十遍,才算了事。

  林蕊被他吵得头晕脑胀,渐渐的,眼前就晕乎乎,最后竟然稀里糊涂地睡着了。

  也许是姐姐身上温暖好闻的气味,安抚了她惊恐不安的灵魂。

  这一回,她竟然没有灵魂出窍。

  她就是觉得异常的累,连着好几天,连教训出言不逊的小和尚的力气都没有,更别提抽空跑去派出所问那把枪的来源以及它涉及的案件。

  又过了足足小半个月,有人敲锣打鼓往饭店送牌匾的时候,林蕊才从大人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大概的事实。

  无苦立了大功劳,抓小偷的时候,顺便破了特大持枪杀人灭门惨案。

  公安局听说他是在清凉寺出的家,还给寺庙方面发了表扬信,要求主持给予适当的奖励。

  从这件事上来看,这年头的警察挺穷也挺不要脸的,居然好意思让家长自掏腰包奖励见义勇为的青少年。

  据说公安局原本是想给林家姐妹以及苏木一并儿发大红花的。

  但是因为这案子性质太过于恶劣,怕对几个学生影响不好,所以才将荣誉全都归功于无苦。

  林蕊嫉妒得眼睛珠子都往外头幽幽冒着绿光。

  开什么玩笑,小和尚不是方外之人吗一方外之人计较什么俗世间的荣辱得失。

  英雄的荣誉称号,她一点儿也不介意拿来用。

  明明那枪还是她发现的。

  要不是她进厨房倒水喝,一眼就瞅见了菜筐里头的枪。说不定第二天早上,王奶奶忙着摘菜的时候,一不小心就把那枪跟着厨房垃圾一块儿倒出去了。

  五万块呀,足足有五万块,只要有人能够关于那把枪的确切线索。

  林蕊不停地在病房里头走来走去。

  她没猜错,那把枪的确杀过人,而且杀的不止一位。

  那位被扭送至派出所的小偷在夜市摊子上碰上位吃夜宵的警察,偷偷尾随人家回去,趁其不备杀死了对方,抢走了他随身佩戴的枪。

  按照凶手的供述,他抢夺配枪的目的是为了壮胆。因为他体型瘦小,害怕抢劫的时候被人殴打,想找把枪吓唬对方。

  当然,这话真没什么说服力。都敢动手杀警察了,这胆量还能算小的

  后面他的抢劫作案策略,也距离拿把枪吓唬人的说辞相去甚远。

  自从枪支到手之后,他一路流窜作案。短短一年多的时间,他已经犯下抢劫案二十几起,丧生在他手枪底下的人命也有五六条。

  因为是流窜作案,每起案子之间距离地甚至横跨了好几个省份,所以警方用了不少时间才确定这些案子是同一人所为。

  正当警方成立专案组,一直在摸排搜查的时候,凶手却突然跟人间蒸发了似的,既不作案也不露面。

  八十年代中后期,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

  此刻距离警方建立起人口信息库尚有几十年的时间,可在社会经济改革的浪潮中,人员流动又司空见惯。

  想要依据受害者的凶手相貌模拟画像去找个人,真是比登天还难。

  在这种情况下,那把被抢走的警用手枪就成了最有效的线索。

  其中有几家受害者家属联合起来,提出了私人悬赏。

  不说抓到人,只要有谁能够那把枪的线索,家属就奖赏五万块。

  真金白银,绝不含糊。

  礼拜六下午,林蕊跑去找王奶奶蹭饭的时候,就看到一队人马敲锣打鼓地捧着“除�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