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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部分

穿越之寡妇丫鬟-第4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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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怡心头一凛,低声问道,“难道他也是……?”
  “我至今也只远远见过他两次,无法下结论,不过他对移魂感兴趣是肯定的。否则也不会令太傅和国子监祭酒查阅相关古籍了,更不会在亲自提审了蓝如海。”拓跋孝直讽刺地道,“人人惜命,身居高位的人更想求永生。前有秦始皇派人寻仙山,后有康熙高唱再活五百年,真是贪心不足!”
  “错错错!”蓝怡摇头指正道,“唱再活五百年的不是康熙,是韩磊!”
  拓跋孝直一顿,与蓝怡对视良久,皆笑了,“是这个名字么,我听得少,你别骗我。”
  蓝怡翻翻白眼,“应该是吧。”
  拓跋孝直看着她,暖暖笑了,“我来,是跟你辞行的。虽然官方没有下文书缉拿我,但暗地里却派了不少高手出来,我得去避避风头。”
  蓝怡认真问道,“你有去的地方么?如果没有,就在我这儿留下来吧,也好有个照应。”
  拓跋孝直看着她,依旧暖暖笑着,“有老乡的感觉,委实不差。你没想过,留下我,会有多大风险么?”
  “想过。但你也说了,咱们是老乡,岂有不相助的道理?还有一点,太上皇柴荣既然对移魂有兴趣,那么他自然会对当时蓝如海选的我这个移魂对象也有点兴趣吧?这么说起来,我也不算全然安全的。留你这样的高人在身边,好处也是多多的。”蓝怡直言道,前边是真,后边只是猜测罢了。她与拓跋孝直并无深交,但却是真的想帮他一帮,因他是自己的同乡,更因他追杀蓝如海这个败类的执着。
  拓跋孝直笑意更暖,“你身边的高人已经够多了,不缺我这个随时可能爆炸的地雷。你放心,雷晋在写折子时已经淡化了你的存在,以我对蓝如海的了解,他也会尽量隐瞒你以图后用,所以你是安全的。”
  “多谢。”蓝怡诚意道。
  “谢什么,我只做了我该做的事罢了。”拓跋孝直轻松地靠在椅背上,温和道,“别担心我,以我的能耐,摆脱个把的追杀,小事一桩而已。蓝如海死了,我的任务终于完成了,现在也该好生享受一下人生了。”
  蓝怡好奇问道,“你有什么打算?”
  “先把大周好生游览一番,接下来出境来个全球旅行,吃遍天下美食,顺便写个游记什么的。”拓跋孝直轻松道,双目满是即将远行的兴奋。
  蓝怡羡慕地看着他,“真好!若是到了南非,别忘了给我带几块大钻石回来,我留给子孙后代当传家宝用。”
  拓跋孝直看着她不事雕饰的面容和衣着,打趣道,“看不出来,你也是个爱财的。”
  “财谁不爱!”蓝怡理直气壮地道,“无钱寸步难行!”
  拓跋孝直深以为然地点头,建议道,“我看周卫极对你极为纵容,若是你想,也可以让他带你周游四方的,何必拘泥于这方寸之间呢。”
  蓝怡坦言相告,“有高僧说过,我若要身魂相守,不可离开大周,不可涉远水。再说,我有家,有家人,在这里并不觉得受困,很快活。”
  拓跋孝直闻言点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未寻到破解之法前,还是不要轻易涉险得好。周卫极去打仗,何时能回来?我听村里人言说,周卫极刚来信说立了军功,恭喜,恭喜。”
  蓝怡垂眸,摇摇头,“我不知道。”
  “怎么,周卫极受伤了?”拓跋孝直善察言观色,蓝怡此时的忧虑,已是满溢了。
  “没有。”蓝怡苦涩道,“这件事,无法与旁人讲,跟你说说也好。”
  拓跋孝直轻轻点头,身子微微前倾,认真倾听着。蓝怡便把薛氏的话跟他讲了,又重重叹了口气道,“我借了你的盔甲,雇了高手,又叮嘱了卫极要小心,能做的都做了,可现在他立了军功,村里人又在疯传他要当大将军,这与薛氏说的,何其相似,我怎么能不担心呢。”
  拓跋孝直沉思片刻,“她说得是上一世,你也说了,这一世变数甚多,周卫极的命数定然也跟着改变了。以他的能耐,想活命并不难,上一世,估计是他已无了求生之心吧。这一世,有你在,他不会死,你放心等着就是。”
  几次相处,那个男人把蓝怡放在什么样的位置上,拓跋孝直看的清清楚楚,更相信只要蓝怡在这里,他绝对不可能死在战场上。
  拓跋孝直握扇看着北面连绵的苍山,既是周游四方,先去哪里倒也无所谓,正好他还有笔旧帐,要和契丹人算一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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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零三章 上善若水
  北沟村这回,又热闹了,甚至比牡丹开花时还热闹。刘过更有意把北沟村树立为典型,大加赞赏;各村里正看着哗哗出水的管子,羡慕的眼睛通红,恨不得马上抱着斧子进山砍竹子修水路,为了动员村民,自然把北沟村的情况添油加醋地在村里宣扬一通。于是乎,黄县三十五村的村民加上一城的住户,但凡有空的,都想跑到北沟村看水、喝水,这些人加起来,比赶庙会的还多!
  几天的工夫,喝饱水田地和山坡,已经焕然一新,嫩绿的小草和菜苗,亮得让人睁不开眼;让人羡慕的恨不能上去啃两口。脑子快的村民们,在里正的指点下,翻地种菜,菠菜、芹菜、韭菜等这些生长周期快的菜被大批地种了下去,眼看着一天比一天告,再过十天半月就能上桌了,乐得众村民合不拢嘴,对背着罐子来要水的众人也宽容了两分。
  他们的田地已经喝饱了,再多的水也是顺着溪流再流进山里去罢了,还不如趁此交好周边村民。精明的赵里正满口应下刘大人的提议,同意让周家村、李家村、北沟头村、清西村和清东村等几个离着近的村子拉起竹管借水浇地。但也提出了条件,那就是他们要用水不止要付每亩一百文一次的水钱,还得同意北沟村每月初五、十五和二十五这三日立起集市来。各村无法,只得认同,北沟村村民则人人拍掌叫好。
  今日,乃是五月初五,端午节,又是北沟村的第一个集日。一大早地,北沟村村口就响起了两挂长长的爆竹,赵里正领着村民拜过财神,集市便在北沟村的正中的东西大街上立起来了。为了表示庆祝,赵里正让人放出话去,但凡来这次北沟村赶集卖东西的,不收摊费,但凡来赶集买东西的,每人可在村部门口领一张张天师的画像。
  越是灾年,民众敬神拜神之心越诚,纵使饿着肚子,也要束紧腰带把过节之物准备好。端午,要祭祀的神灵便是张天师、屈原和曹娥等,镇邪去害病的张天师像自是必不可少的。张天师像最好是用艾草、泥巴和蒜头结成挂在门口,所以才有“五彩縈筒秫稻香,千门结艾鬓髯张”之句流传。但今年艾少,蒜更是稀少,结不得天师像,能不花一文钱从北沟村领一张回去帖,哪个能不来?
  “三十四个村,每村派了一个人在村部院子里坐着,他们村的人来了就从他面前的桌子上领一张天师像,娘,可热闹可热闹了。”宇儿两眼闪着快乐的光芒,向蓝怡叙说集市的景象,“二和和三和哥两个都在后边称肉,大和嫂和四和哥帮着伯娘卖卤肉,一家人的脸笑成一个模样;杂货铺子的生意也好,连牛蛋和二妮姐也帮着看铺呢。刚立起来的其他几个铺子,生意也不差。不过,都没有咱们家客栈的生意好,去吃点心喝茶的人,都没地方坐了。”
  村里立了逢五的集日,义学每旬的休息日也便改到了这一日,这次尤为不同,加上端午,这次赵里正特地跟义学的杨夫子商量了,义学放假三日以示庆贺,村里的孩子都乐疯了。
  蓝怡也是极其开心的,乐呵呵地听宇儿说着。
  “所以说,上善若水,水乃山之灵,生之本。”宇儿摇头晃脑地说道,“咱们修的水路,就是生路。”
  “这是夫子给你们讲的?”蓝怡好奇问道。宇儿摇头,拿起一个酸梅送到娘亲嘴边,看她吃下才道,“是孟爷爷和纪爷爷聊天时说的。”
  静晓先生名纪月之,宇儿很喜欢听他和无名先生聊天,觉得他们说的十分有道理,把他们说的话都记在心里。
  这话一点不错,生命离不开水,离不开河流,譬如黄河、尼罗河、恒河、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不就是它们孕育了人类文明么。蓝怡赞许地捏了捏宇儿的小脸,“宇儿做得好,有空便多去听两位先生聊天,他们都是博学之士,对你大有帮助的。”
  宇儿顺势在娘亲手掌中蹭着,舒服地道,“恩,‘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娘,我说的对不对?”
  蓝怡给他们讲过屠夫与秀才的故事,宇儿对这句话印象颇深。蓝怡看着他道,“你说的很对,孟爷爷和纪爷爷完全担得起‘君’字。你读书若有什么不解的困惑,可以向他们讨教。”
  宇儿点头,两母子偎依在竹床上,静静听着隔了两条街传来的叫卖声,觉得日子如此美好。
  “娘,等妹妹大点了,由我来教她认字,好不好?”宇儿轻轻问道。
  “当然好。”蓝怡抬头看着老槐树茂密地枝叶间几串晚生的槐花,“宇儿字写得好,字意也解得好,跟着你认字,妹妹肯定成为咱们村里书读的最好的小姑娘。”
  宇儿的眼里弥漫了一层水雾,他不好意思地低头擦擦眼睛,“娘,我也去帮姥姥卖药丸吧,弟弟一个人在哪儿,我不放心。”说完,他懂事地拉起被子,盖在娘亲身上,“您在这儿歇会儿,别睡着了,我待会儿就给娘带好吃的杏子回来,集市上有卖的。”
  宇儿出去不久,如花便回来了。
  贾氏今天也在集市上支起摊子卖各类丸药,如花和文轩两个去帮忙。贾氏的名气本就不小,再加上最近梁进几次来村里跟她“讨教”医术,更使得她名声鹊起,丸药卖得很快,跑去帮忙的如花已经回来取了两趟药了,蓝怡没想到这么快又回来,“药又卖完了?”
  如花摇头,“夫人,蓝俊正来了,我让水秀跟着他,看样子他是去客栈了。”
  蓝怡坐起身,“这时候他来村里做什么?”
  蓝家几次对蓝怡和文轩下杀手,纵使蓝如海被抓,蓝家式微,但也不由得如花不警惕,主子把他们两人安排在蓝怡母子身边,就是为了护她们周全的,“跟他同来的,还有梅县王家的王田止和另外一个年轻书生,他们莫不是来寻无名先生的?”
  蓝怡微微一笑,若她猜得不错,另外一个书生,该是同拜在无名先生门下的张平育的胞弟,张平升。
  “村里,真是越来越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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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零四章 趋炎附势
  待正午的日头转到西山,蓝怡带着刚煮好的用五色新丝缠绕的粽子和自己亲手做的香袋,并一碟草莓,去绿玉院见恩师。
  到了院门口,果然见到蓝俊正、张平升和王田止三人立在恩师面前听教,蓝怡便带着东西先去饮香院见静晓先生。
  于燕推开木门,蓝怡向内一望,顿时无语。只见静晓先生横在院中的树荫下的躺椅上,一个丱发绿衣的小丫鬟给他打扇,另一个粉衣的在给他捏胳膊,真是要多舒服有多舒服!
  静晓先生睁开眼,笑着坐起身,捏胳膊的小丫鬟恭顺地退到身后,“好香,快把草莓拿来!”
  蓝怡无奈笑了,“先生,散出香味的不是草莓,是粽子!”静晓先生跟小七、梁进一样爱吃草莓,不,应该说更甚之,蓝怡家的草莓,不少都进了他的腹中。
  粉衣小丫鬟有眼力地端来水盆,静晓先生净手后迫不及待地拿起草莓,放入嘴中陶醉地吃了起来,蓝怡笑着摇头,都说老小儿,老小儿,静晓先生这般,还真有点返老还童的样子。
  “先生慢慢吃,再过几日草莓便没有了,要吃只等明年。”蓝怡看他吃着,也觉得颇有食欲,捏起一个放进嘴里,恩,清清的甜香味,很不错。
  静晓先生笑看着蓝怡,“地里的西瓜,再过半月该能吃了吧?”
  蓝怡笑容大大的,在一家人精心照看下,西瓜终于慢慢长大了,上百个又大又圆的西瓜散布在一地瓜藤中,看起来就让人口水直流,“不好说,我觉得还能长得再大些。”
  静晓先生笑了,“应能再大一些,去年六月十九那日,老朽吃过一个西瓜,不比这铜盆小。”
  蓝怡抽抽嘴角,连日子都记得这么清楚,吃货不愧是吃货,边上的铜盆不算大,但是比自己去年吃过的西瓜要大不少,若是地里的西瓜能长这么大,她就满足了,“等长到这么大,我定摘一个送与先生解馋。”
  静晓先生朗笑,“你这鬼丫头,若是长不到这么大,老朽便不能吃了,是不是?”
  蓝怡笑得如同小狐狸,“这是您老自己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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