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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部分

废柴千金:腹黑嫡女惹不得-第3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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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雨晴还是不会告诉沈觅,笑话,她可是青春无敌美少女,想青春不老,可也不会嫁给冰柜保鲜。
  房里的两人神秘兮兮的,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并且发誓要保守秘密,却没有注意到,房门虽然关着,但是窗户却是敞开的,而窗下外面,就是斜躺在美人靠上的沈觅,阳光下,沈觅微眯着眼睛,仿佛入睡了一般,只是嘴角微微勾起,阳光下,白玉一般的手指紧紧握起,那是一张传单,雨晴的婚介所传单。
  “妹妹,这样真的不行啊……”沈觅的声音很低很低。
  于是雨晴和悠然这样决定了沈觅的亲事,在没有知会当事人的前提下。同时,雨晴还下了个决心,以后一定好好教育悠然,让他成为天下最好的孩子,所谓天下最好的孩子,雨晴是这样告诉悠然的:撒娇耍赖,调皮捣蛋,任性蛮横不讲道理,总之是以那种小皇帝之类的孩子为目标总结的。
  那样的孩子才是天下最好的孩子,面对悠然纯真的双眼,雨晴毫不惭愧的肯定,现代独生子女这样的多了去了,不是每家都觉得自己的宝贝是天下最好的孩子吗?
  现在的悠然好是好,就是心思头太重了,一个三岁多的小孩就考虑幸福啊婚姻啊之类的人类终极问题,那长大了再考虑什么呢?雨晴可不愿悠然变成沈觅那样,记得刚见沈觅的时候,他板着张冰块脸,很少说话,即使对自己的孩子,嘴巴的装饰功能超过了实用功能。
  当然那小子遭受失恋打击之后,发生了些改变,变成了一只猫,整天就晒晒太阳睡睡懒觉,无所事事的发发呆,毫无羞耻心的赖在家里让人养,要不是确定过这里还是人间,雨晴都以为沈觅遭受打击现出了原型,恢复成了一直猫妖,每天慵懒的晒太阳修炼呢。
  光想想悠然变成那个样子,雨晴就忍不住恶寒一下。
  所以,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一个孩子不像孩子,哪还有什么意思?
  燕妆每天改在孔家上班,隔三差五的昏迷,为能和孔龙近距离接触兴奋不已,而孔龙也为有个上门的病人欣喜不已。
  雨晴很想来个盛大的开业典礼,搞的热热闹闹,最好人尽皆知,一战成名,可惜没有充足的金钱支持。
  虽然有齐守谦的二十两入股和燕妆的十两,可是布置新的办公室,和其他些相关事宜,另外还要未雨绸缪,不能一下子全花完。
  眼看着开业在即,雨晴还没有个完美方案,和齐守谦相对无言之后,决定提前回家寻找了灵感。
  回到家中,意外的是,只有沈留在。
  “悠然呢?”雨晴疑惑问道,悠然很少出门。
  “和小文去镇上了。”沈留仍在作画。
  “干什么去了?”
  “哦,说是买些东西。”
  “他们有钱吗?”这点雨晴很疑惑,当日沈觅的那个落魄样,可不像是有钱人。
  “你那张当票,小文说有办法弄钱。”沈留说的云淡风轻。
  “啊?!”雨晴脚步顿住,当票,当铺?那个沈觅竟然把歪脑筋动当铺上去了?也不看看,就他那个破落户的样子,又一口外地人口音,人家不把他暴打一顿才怪。
  沈留正要解释:“小文自小……”雨晴已经拔脚跑了出去,沈留摇头笑道:“自小便是神童啊。唉,还是风风火火的性子……”

  ☆、第1109章 番外:我就嫁不出去(6)

  雨晴以光速狂奔,心里还在祷告,千万别出什么事情,沈觅啊,你一定要很健康才行。不是说他们二人有多么的兄妹情深,而是这样的情况下,实在是不能生病啊,只有富人才有生病的权利,这是雨晴深刻的体会,古今皆同。
  最深刻的例子,莫过于村里的赵大牛家,明明是个勤劳朴实的好青年,就因为有个卧床的母亲,愣是生活水平降到贫困线下,成了村里最穷的人家。
  万一,被打个三长两短,卧床不起,那得多少医药费啊?不行,这种事情,雨晴绝对不允许发生,如果可以的话,她宁愿受伤的是她,雨晴暗自下了决心。
  当铺门口围着一圈人,首当其冲的当铺的那几个打手,身子高大结实,赤膊上阵,台阶上站着的就是当铺的朝奉,面色阴冷,雨晴踮起脚尖,视线仍然被挡住,看不清里面的情形,隐约听到悠然弱弱的喊了一声,然后那几个打手弯起身子,要动手了!雨晴一头扎了进去。
  “让开,让开!”雨晴几下推开了众打手,沈觅拉着悠然,仍是懒洋洋的样子,悠然一只鞋掉在地上,那几个人正朝他伸手。
  雨晴怒火丛生,连个孩子都不放过,真是无耻的家伙!雨晴几下将他们拉了出来,双手在后面挥舞,示意他们快走,转身冲着那帮人大喊:“不许碰他们!我是老大,有事冲我来!”
  这两个人里,沈觅他不舍得让人碰,一碰就晕倒生病,雨晴需要花钱养着还得伺候着;悠然更是不舍的啦,所以只剩下雨晴自己,可以跑,最坏不过是被人揍一顿。
  打手没有动,沈觅也没有动。
  雨晴心里着急,转身冲着沈觅直眨眼,怎么呆头呆脑?被人围着还不知道逃跑吗?
  那个大朝奉跑了过来,“原来是你。”说这话的时候,那几个打手也跟着围了过来。
  雨晴柳眉一竖,刷的一声,亮出了怀中的菜刀,“你们谁敢碰他,先问问我的刀!”
  自从安葬母亲亮了菜刀,雨晴特别喜欢这样低调的工具,一物多用,兼具实用性和装饰性,实在是居家旅行、防人暗算、杀人灭口的必备工具。可以切菜隐身厨房,也可以高调亮相充当凶器,更主要的是又大又结实,可以壮胆震慑对方。
  见了雨晴的样子,那几个人脚下一顿,朝奉接着换上一副笑模样:“姑娘误会了,都是小店的不是……”
  雨晴挥挥手,不耐烦道:“废话少说,让我们离开!”很有黑老大的气势。
  大朝奉一愣,身后的沈觅低声补充道:“银子快些拿来!”
  雨晴脚下一软,这个觅哥哥也太大胆了吧?他这一开口,事件性质就全变了,本来勉强可以算是个正当防卫,不慎伤人也还算成防卫过当,可是他这一嗓子,就变成了持械抢劫,罪名提升了那可是好几档。
  大朝奉微微一笑,递过来一只绣花黑荷包。雨晴犹豫了一下,抢还是不抢,这是个问题。
  就这犹豫的时候,沈觅伸出白皙修长的手,接过了这只沉甸甸的荷包。
  雨晴看看大朝奉,他仍是一脸讨好的笑容,终于咬咬牙跟着沈觅离去。
  “看吧,做人就得硬气,这样别人才怕你。”雨晴拍着胸脯,很威风的说道,虽然刚刚吓得腿脚发软,要不是悠然伸过来一只小手,估计雨晴动也动不了,即使是现在,雨晴还是不断的回头张望。
  “已经很丑了,再不斯文点就没法看了。”沈觅半眯着眼睛,皱着眉头,一边很慢的走着,一边很慢的说着。
  “喂,”雨晴跳了起来:“就是你眼前的这个丑人,救了你耶,要不是我,你肯定被人饱揍一顿,俊男变猪头,连你妈……呃,你娘都认不出来。”
  “所以呢?”沈留好整以暇。
  “所以,钱分我一半。”雨晴避开悠然,低声喝道,她已经很仁慈了,持械抢劫的可是她啊。
  沈觅突然一扭脸,“我没有娘!我也不分钱!”
  雨晴气的直跳脚,人心不古啊,这是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吗?
  还是悠然最乖,小手紧紧握住雨晴的一根手指,“姑姑别生气。”
  雨晴脸扭到一边,“姑姑不生气,悠然这么乖,姑姑怎么会生气呢。”想了想,又补充道:“上次悠然告诉我,说是当铺很黑,还和官府有勾结,我又是南方口音,会被人欺负的,所以姑姑才没去。今天听说你们来了,姑姑赶紧跑过来帮你们,看我,多知恩图报?不像有的人!”
  雨晴哼了一声,这话她倒也没有夸张,这段时间,雨晴常跑镇上,自然了解了当铺的黑暗面,不再想象成用东西换钱和用钱赎东西的地方,所以她虽然口袋里有了点钱,悠然那儿还有当票,也一直没动过赎银锁的念头,没想到沈觅想钱想疯了,竟然想到当铺赚钱,更没想到的是,自己救了他,他还一副高傲的嘴脸。
  所以,雨晴虽然说是不在意,说话却是咬牙切齿,她这些话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含沙射影的批评沈觅,而且表达的很明显,只有沈觅好像没听出来,一副欠扁的样子。
  悠然看看咬牙切齿的雨晴,又看看漫不经心的沈觅,还是决定实话实说:“姑姑,当铺的人同意给我们二十两银子。”
  雨晴又是哼了一声,同意?笑话,那是因为面对的是雨晴——手里的菜刀。
  “爹爹说认识知府,那些人就同意了。”悠然小心的看着雨晴,解释道。
  “什么?”这下雨晴惊讶了,那些人敢情早就同意了?那为什么还围着他们?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
  “我的鞋子掉了。”悠然是这样解释的,“他们在帮我找鞋子。”
  找鞋子?雨晴恼了,找鞋子干嘛动用那么多人?当铺真是无聊!
  一只乌鸦从头顶飞过,一滴冷汗淌了下来,难怪没人报警没人追踪可就这样由着他们拿着银子大摇大摆的离开。难道真的是自己自作多情了?

  ☆、第1110章 番外:我就嫁不出去(7)

  一想到这儿,雨晴的脸更臭了,拿把菜刀去救人,自己竟然还想着牺牲自己换取那两人的平安?啊!啊!雨晴悲愤的心中呐喊,苍天啊,让我被雷劈死吧!为什么!为什么!我要那么善良?!那么伟大?!那么富有牺牲精神?!
  鉴于雨晴的表现濒临疯狂,沈觅同意将钱分给雨晴一半,前提是得先给他和悠然买些换洗衣物和其他必需品。
  沈觅自己去逛成衣店,雨晴提议,她对潮流很敏锐,可以跟着提些宝贵建议,主要目的是避免沈觅花钱大手大脚。沈觅只是上下打量了一下雨晴,轻轻一笑,留给雨晴一个华丽的背影,将雨晴气的愣在当场,最后无声的咒骂他。
  今天雨晴穿的还是那一套绿色春装,这是雨晴的白领装束,只是使用频率过高,颜色褪去,变成了暗淡的绿色,就像秋日枯萎的野草,难怪沈觅看不上眼。
  悠然拿着串糖葫芦,雨晴两手空空,两人慢慢逛街。本来沈觅也准备给雨晴一串的,却被雨晴骄傲的拒绝了。笑话,她不是一般的穿越女,岂能吃穿越女必吃的糖葫芦?想吃糖葫芦现代多得是,品种更齐全,除了山楂的,还有山药的,水果的等等等等,为什么要吃这仅仅是山楂的糖葫芦?更何况,雨晴又抬起下巴,二十两银子,一串糖葫芦就想打发我?没门!
  于是拒绝糖葫芦的后果也很严重,那就是看悠然吃,这小朋友还吃得很香,雨晴郁闷的掉转目光。银锁银锁,你真是我的福星啊。雨晴真心的感叹。
  开始的开始,是一把银锁,最后的最后,是一袋银子。
  当初她用一把银锁换了半个月的家用,开展了媒婆事业,现在沈觅竟然用银锁的当票,换来了二十两银子。
  最少也能分到八两银子吧?雨晴得意的盘算,有了这些钱,就能请个戏班子唱上三天三夜,还可以请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剪彩,应该是这样没错吧?
  沈觅终于回来,身后跟着一辆小马车,车上是些衣服被褥之类的。
  “你全花光啦?”雨晴颤抖着指着小马车,他竟然买了这么多,多到需要雇马车回家,想上次雨晴买了半个月的米面之类的,也不过是一头小毛驴就解决了。
  “没有。”沈觅说得很平淡,雨晴轻轻舒口气,沈觅补充充道:“还有十五个铜板。”
  “十五个铜板?”雨晴舌头打结,沈觅伸着手,手心里一摞铜板,在他美好的掌心,紧紧抱成一团,十五个铜板,一点也不显眼。
  败家子!转眼的功夫二十两银子,就让他花没了!那可是二十两银子啊,普通人家都能过一年了,前提是不穿新衣不吃肉。
  雨晴双眼冒出熊熊火焰,“你别动!”一把抓过铜板,交给舔着糖葫芦的悠然,吩咐他去街对面买两块麦芽糖,一定要一块十个铜板,一块五个铜板,绝不能多也不能少,差一点也不行。
  打发走了悠然,雨晴活动下手腕,这个大少爷,需要点深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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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觅静静看着雨晴,表情淡然,目光纯净,完美到极点的一张脸孔,面对着他专注的目光,雨晴不由有些发愣。他刮了胡子?雨晴有些分神,决定先放过表面问题,毫不客气说道:“你这个败家少爷,你知道二十两银子可以换多少大米多少白面多少布匹吗?”
  沈觅一派闲适,似听非听的样子,目光追随着悠然,唇角带着一抹笑。
  “钱不是省出来的。”语气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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