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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部分

废柴千金:腹黑嫡女惹不得-第354部分

小说: 废柴千金:腹黑嫡女惹不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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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问题出在哪里呢?问题是,高志当年离家当混混去了,现在回来是因为混不下去。这个理由,虽然很充份,可也实在丢人,当下将高士德气了个倒仰,几乎没昏过去。儿子不成器啊,连个混混都当不成,真是一事无成啊,于是,高士德采取了铁血手段,将高志关在家里,让他闭门苦读。
  高士德坚决相信人定胜天,严格执行笨鸟先飞的政策,另外还是一根筋到底的执着,要不也不会这么多年,一直致力于将大官庄与大官扯上关系的工作了。
  因此,高志此次回家,绝对算得上自投罗网,他哪是读书的人啊?
  高士德虽然恨铁不成钢,人却很宽厚,还算热情周到的招待跟着高志同来的杨逊。而杨逊,自从退婚之后,整个人如同抽去了几根骨头,整天懒洋洋的躺着,除了吃饭,什么事也不做。
  心情不好又不运动,伤心的后果自然是伤了身。杨逊就华丽丽的病倒了,每日躺着不动,咳嗽不止。高士德于是收拾了一间小屋,安置杨逊。
  按说这样的安排,也算是尽善尽美了。但是百密一疏,穷则思变,此话不假,就是这样的安排下,偏偏出了问题。
  高士德一心想着将儿子关在家里。关出个状元之才,却忘了现在家里多了两个人,虽然是两个丫鬟,却都是绮年玉貌青春正少地女孩子。春天正是动情的好时节,百无聊赖的高志动心了。
  高志喜欢上了荷花,也就是当日的念念。荷花,那个名字很俗,俗到每次念念听到别人这样叫她。都要竭力控制自己,才不会露出厌恶之色。但是高志不这样认为,当他第一眼看到念念,就觉得那就是一朵出水的荷花,亭亭玉立,盈盈动人,再加上念念练出来地淡然表情,落在高志眼中,更是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清贵。于是在高志眼里,念念就是一朵真正的荷花。而他一头栽进了荷花池,不能自拔。
  有时候,女人的直觉非常灵敏,灵敏到可怕的地步。
  高母。高士德的妻子,高志的母亲,从儿子那一个眼神中,就感觉出了异常,和天下的母亲未来地婆婆一样,对于可能抢走自己儿子的女人,总是存在着敌意。
  高母利落的采取了行动。以农忙开始的借口,将荷花尽量多的派出去。每日负责给下地的长工送饭,一日三餐,连做加送,和来回路上的时间,基本上一天都在外面奔波。
  高志,则是关在他的房间。做闭门苦读状。这是和高士德联手达成的,而小莲。则是成为伺候高志的丫鬟。
  小莲人小志气高,从来不满足现状,她其实一看到杨志,就动起了心思,不过这么多年地丫鬟生涯,让她明白枪打出头鸟的道理,于是小莲掩下心事,聪明的站在了高母的身旁,联手将荷花送出家门,并成功地将高志守住。
  小莲一直相信,愚蠢的女人对付女人,聪明的女人对付男人。因此,高母对付荷花,而小莲对付高志就行了。至于荷花,只能属于命运不济的女人了。
  这是高家的家务事,又是封建男女家长和小丫鬟联手扼杀高志青春期萌动的事件,按理说不会传出来,但是事情还就是传出来了。
  原因很简单,高志见不到荷花,反而更是不忘,小莲为了取得高志的信任和欢心,将荷花事情尽数相告,包括曾经有个未婚夫,本意是为了让高志死心,没想到高志只是念叨着:“难怪叫念念,果然是令人念念不忘……”
  至于她那个未婚夫,高志自认为条件更好,也就略过不提,反而对荷花更是看重。这段时间,高志表现良好,****在房中苦读,高士德终于同意高志出门。不料,高志出来第一件事,就是跑到张媒婆家,央她为自己说媒,求娶荷花,这本来也是对荷花的重视之意,不过,张媒婆刚一登门,来意还没说完,就被高士德地脸色吓了出来。
  高士德若是有个女儿,就属于那种哪怕是给人做妾当小,也要嫁到官家去的人,不知是幸也不幸,高士德没有女儿,只有一个儿子。
  而儿子,就算不能娶个官家的庶出小姐之类的,最起码也应该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家,才不算辱没了高家的门第(雨晴:呸,就你那样,还讲什么门第!)。总之,就算儿子再堕落,也不能娶个下人,对于这一点,高士德很坚持。
  于是高志,继续了自己地禁闭生涯。
  雨晴听到这件事地时候,还在家里养伤,立刻对高志评价了一番:“这是什么世道?竟然流行起煽情了!没有外貌的男主和没有声音地女主,整个一山寨版的偶像剧!”
  雨晴也是言出有因,那就是作为当事人之一的荷花,始终沉默,沿着固定的路线,从高家走到田间地头,然后回来,每天重复三次,好奇的人们围着,大胆泼辣的女人春燕之类的,就问的直接,荷花却总是低着头,咬紧牙关,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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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79章 番外:你不能听他(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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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痴情人总没有好结果!”沈觅这样说道,以一个经验丰富的痴情前辈的身份说道。沈觅现在整个一职业男人,白天在麒麟学院上班,晚上住在那儿,悠然是白天到方家上班,工作内容是玩耍和陪雨晴玩耍,晚上回到学院去住,不过是图个新鲜有趣。方家还留有他们的房间。
  高士德着手挑选儿媳妇,同时继续严防死守,这样的故事就应该断了所有的可能性。但是,意外还是发生了,当然,似乎从高志回来,意外就没停止过。
  那就是小莲,利用职务之便,和高志春风数度,以至于珠胎暗结。
  话说,那一日黄昏,小莲难得的走出高家大院,在人口最密集的大官庄前的晒谷场上,突然开始了呕吐,立刻有经验丰富的女人,猜到了原因,而小莲含羞带怯的表情正是验证了这种猜测。
  于是各种版本的言论随着春风,吹遍了四方八乡。高士德反而是最后知道的,这下他连死的心都有了。
  这是乡村,出了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就算不浸猪笼,那也是免不了背后的指点,而高士德这么多年,一直注意自己的风平和威严的形象,这下子被打的措手不及,瞒是瞒不住了,只能打掉牙齿和泪吞,委委屈屈的承认了这件事。
  等等,不是高志喜欢的是荷花吗?怎么上床的反而是小莲呢?要不说高志是混混呢,他将动心和动“人”分的很清楚,既然有人送上来,他又是个怀春少男,自然不会错过这个安慰自己相思之苦的机会。
  雨晴得知了后续发展,恨恨的道:“男人,果然都不是好东西!”看到沈觅抬起脸,又赶紧补充道:“沈家的男人例外。”
  沈觅虽然搬走了,但还是在这儿吃饭,所以见面时间很多。雨晴怀疑,他之所以搬走,是因为受不了小鸡的异味。
  一心创业的新女性翠翠,那十几只小鸡,已经慢慢长大,很快就能下蛋创造效益了,可是鸡满院子跑,吵闹不说,就是那股味,让人受不了,雨晴这些天呆在家里,也是快到忍耐极限了,偏偏翠翠看到鸡,想到的就是将来的蛋,鼻子仿佛失灵了一样,完全没有感觉,雨晴看着那张向往未来的脸,那些话只好咽在肚子里。
  “这下,荷花日子应该好过了吧。”这些天,是眼看着荷花一天天消瘦,人也晒黑了。
  “不一定。”沈觅摇头,“女人心,难测啊。”
  果然,如沈觅预料的一样,荷花的日子不仅没好过,反而变得更加难熬。首先发难的是高母,虽然最后勾搭到自己儿子的是小莲,但是高母认为,一切都因荷花而起,如果没有她,儿子不会被关,儿子不会关,自然不会让小莲看着,小莲不去,这些事都不会发生,而且,一直以来,高母也是对嘴甜伶俐的小莲更喜欢,对这个冷冷淡淡的荷花看不顺眼,这下子,更是百般刁难。
  防得了狼,防不了虎,更何况,说不定狼虎还是一窝呢。
  第二个找上门的,就是小莲,虽然高母对她不满意,不过现在她有了护身符,那就是她的肚子。
  不过,小莲明白,她今日的一切,说到底还和荷花有关,为了杜绝后患,还是需要去掉这颗眼中钉。
  以她的出身,不可能成为高志的正室,不过正室进门之前,还是要防着荷花,不能再跑出来个屋里人。
  第三个为荷花犯愁的是高士德。高家虽不是书香门第,也是有头脸的人家,高志已经有了个丫鬟,不能再收一个,那个荷花呆在家里随时可能带来危险。
  于是,当初联手对付高志的几个人,再次亲密无间的联手对付荷花。只是如何处理,还没有达成一致。
  所以,小莲闲坐在后院,嗑着瓜子,饮着茶水,荷花在一边伺候,照例沉默。
  小莲的目光扫过她,更是满意,她和她的位置,终于换了过来。当年她是千金小姐,她是个不知轻重的小丫头,现在总是换她伺候她了。因为这个,小莲的胃口变得特别好,高母了解了她的吃食后,很满意的说道:“酸儿辣女,肯定是个男孩。”
  于是,小莲的地位更是扶摇直上。
  “荷花,把那碗酸梅汤端来。”小莲满意的支使荷花。
  “哎呦,给我捶捶肩膀……轻点……”
  “你呀,就是没眼色。”此时的小莲,俨然已经有了当家主母的气派,“板着一张死人脸,还当自己是个千金小姐呢?是啊,男人就爱这一口,可是再爱又怎样?你还是进不了高家的门,只能一辈子当个奴婢呗。”
  荷花低着头,死死咬着下唇。
  “眼前,你倒是有一条路。”小莲翘起小指,拈着一块酸梅糕,细细品着,“还是不如京城的好吃,唉,真怀念当初小姐闺房的细点啊……”现在,小莲非酸不吃。
  听着小莲又故意岔开了话题,荷花捏紧拳头,慢慢静了下来,人,不能逼人太甚!
  “你给我当丫鬟。”小莲缓缓吐出了答案,“你想啊,新奶奶很快就会进门,新人进了门,你这个祸水她会留着?所以。跟着我,以后当个通房丫头,也算是终生有靠了。”
  正室进门前,按理说侍妾不能怀孕,可是现在小莲有了。高家只能急着娶个正房,遮掩一下。
  荷花抬起头,唇上带着血痕:“我不做下人,更不做丫鬟的丫鬟!”
  小莲俏脸一板,看向荷花的眸光,带出了三分地恨意:“好,那就给你找个好人家,!”
  高志得到消息。赶了过来。他喜欢荷花,就算不娶她,她也应该在他家里属于他,时时刻刻看见到她,可是,父母还有小莲的意思,竟然是将荷花嫁出去。
  “少爷,求您成全我。”荷花见到高志,就是这样一句话。现在的荷花,不能一味的忍让。而唯一可以帮她的只有高志,如果他对自己有那么一点点真心,有那么一点不忍地话,就应该帮她。

  ☆、第1180章 番外:你不能听他(17)

  如果。这一次能够逃出,荷花决定,一辈子都不让自己再次陷入这样的境地。
  “你真的不跟我?”
  “您的新奶奶要进门,你的丫鬟都有了您的孩子,您还让我怎样跟?我是家道中落为奴为婢,可有一条,我不做小!”
  荷花的目光似怨似嗔,嘴角一丝笑容。显得分外凄苦。高志心里柔情和愧疚同生,他相信,荷花对自己也是有情的,是自己负了她。“那你也可以留在这里呀。”
  “少爷,您说留,自然是可以地。因为在这里。我是奴婢。”荷花表情淡漠,似是毫不在意。大不了。还有一死,要不是还有那么一点不甘心,死也不过是件很容易的事。
  “奴婢?”高志被她的话打动了,她本来也是官家千金啊。
  “是啊,奴婢。奴婢的一切事自然有主家决定,除了死。”荷花说得决绝。
  高志当天去找了高士德,于是,高家放出风来,要给荷花找个人家。
  然而,应着寥寥。一个和当家少爷传出过绯闻的女子,不管是否清白无辜,实际上,在众人的眼里,就是没有清白了。而负责此事的高母,又是一副不咸不淡的态度,让人无法捉摸。
  雨晴站起来:“我要去做媒!”
  “你的脚没事了?”翠翠赶过来,小心的扶着雨晴。
  雨晴亮亮手里地竹棍,那是临时的拐杖。
  “雨晴姐,等你好点再去吧。”翠翠不放心。
  “不行啊,再等下去,那个荷花就要出家了。”高家新妇即将进门,到时候,荷花嫁不出去,就只能剪了头发当姑子去了。
  “可是我听说,高家和姐姐你……”翠翠捏着衣角,高家和方家的恩怨,翠翠也听过很多次了。当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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