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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部分

汉明大黄袍-第84部分

小说: 汉明大黄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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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和你说。”花花拿着瓶子,气呼呼地离开了。
  杨帆的版图再一次得到了扩张。这一次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仅仅是那一次搭救,让这些部落的人心存感激,也看到了杨帆在那边耕种,是他们梦寐以求的耕种技术。老酋长也算是深谋远虑,部落若是让杨帆管理,肯定会变得强大。因为他知道,那个强大的三清部落,就是因为几百个拥有耕种技术的人,变得富饶强大,而现在,这里有上万人,要想他们归顺,是不可能的,那边只能反过来,投靠他们了。
  这块巨大的耕田旁,零星散落着一些皮肤黝黑的土着。时不时也拿着锄头,帮着这些农户松松土,除除草。那些农户也乐得清闲,虽然语言不通,但农活上,全靠手头上的活,倒也没什么障碍。
  另一边,拨给孙元化的几十人,自从可活动的范围扩大之后,便满地图地跑。这石料、沙土、木料,造兵工长是必须的,你总得建个房子啊,虽然现在手头人手不够,但孙元化还是先摸索着,哪边的石料足,当然还不忘记杨帆交代的任务,找那些石灰矿以及黏土。杨帆不由想起了齐大白他们,不知道十三山上的弟兄们如何了。
  雨季的来临,给了这些农户们一丝欣慰。他们都来自陕北大地,多少年的干旱无雨,让他们对于雨,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怀。即使在这边,雨水丰足,然而每一次雨落,这些山里边的汉子、妇女们,便躲在大营里边,相互对歌。起先是不敢大声,后来在杨帆大力提倡下,不管田间劳作,还是雨天躲在营帐中,你总能听见,那一嗓子高亢的陕北民歌。
  很朴实,似乎是没有任何修饰,便从嗓子眼中吼出来的声音。落雨声滴答,杨帆走进营帐,发现营帐之中的五六人都围着那水晶琉璃瓶子装着的黑色液体。见到杨帆来了,便道:“爵爷,你看看,这是什么东西。今天去那边挖石料,一锄头下去,突然就喷出了这个黑水。吓得那几个人以为是惊动了什么太岁,赶紧溜了回来。”然而孙元化可不相信什么太岁不太岁的,那瓶子装了一些回来。
  杨帆一愣,拿起瓶子晃荡了几下,挂瓶的现象很明显,又凑上去闻了闻,道:“你们从哪里发现的?”
  “就是林子边上低洼地,那边土质比较松软,我看采石头比较方便,就在那边开矿,没想到石头没开出多少,溅了一身黑水,真是晦气。”孙毅到现在,都还有些埋怨。杨帆一笑,道:“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你知道这东西是有多神奇吗?”
  “能治病?”孙毅咂摸着下巴,看上去那黑色东西和狗皮膏药上的那滩黑色的东西有点像。
  “治病?”杨帆想起好像是有这么个说法,这石油能治牲畜的体藓,但若是真拿来干这玩意,未免有些太奢侈了。他到了点石油到碗上,道:“看好了。”拿起一边点燃的蜡烛,小心地往碗里送。
  周围几个人都闷声不响,连大气都不敢出,看着杨帆准备变出什么戏法来。
  砰!
  火苗窜动,碗上的石油立刻燃起来,由于拿来时候掺了点水,烧起来滋啦滋砬响。这东西竟然可以当柴火烧?
  杨帆道:“这东西可比柴火好用多了。”这玩意儿,现在也只能当柴火这般烧了,若是放在现在,原油当成柴火烧,绝对是一种土鳖的行为。孙元化似乎对这个原油很感兴趣,不知从哪个地方掏出一本东西来,凑到杨帆边上,道:“爵爷,当初你写给我的那些东西,我都记下来了。这石油,该怎么写?”
  “呃,老孙啊,石料准备地怎么样了?”杨帆岔开话题问道。
  “哦,还差得远呢,不过在一处,发现了爵爷要的石灰矿,这东西很好找,可以采出来。对了,爵爷,这石油怎么写?能燃烧,它应该有氢元素吧,没准还有碳元素,唉,爵爷……”
  杨帆已经溜到了营帐帘子边上,回过头,笑道:“那个什么,我出去走走,你们聊着……”所有人都似乎体会到了杨帆对于孙元化的敷衍,下大雨,走哪去?明显是躲着孙元化,不过孙元化也不介意,拿着笔琢磨着。孙毅瞟了眼孙元化纸上写的东西,吐槽道:“什么鬼东西,写得鬼画符一样。”
  只有花花一个人独自坐在那边,看着那石油烧着,她在等,等烧完了,再将瓶子里剩下的那一点倒完,那样子,就可以拿到瓶子啦……
  不过,就在碗中的火即将燃尽的时候,花花倒得太猛,一下子把油撒在了桌子外,顿时整张桌子都着了起来。
  “花花!你弄撒类!”孙毅急得连方言都出来了,扛着那张桌子风风火火地往外跑,一下就摁在了水洼里,站在帘子边上气呼呼地说:“差点,差点就着了……”花花无辜地看了一眼孙毅,道:“对不起,我只想要这个瓶子……”


第164章 羽织来犯(上)

  这里的麦子长得很快,转眼间,麦穗金黄,杨帆看着丰收的麦浪,更多的不是喜悦,而是一份释然。就在那些白米快吃完的时候,新的一茬麦子终于收割了上来。三十多万亩,一百多万石的麦子,从报上来的账本上,杨帆第一次感觉到这个数字有多么巨大力量。
  看着一个个粮仓的丰足,农户们的心情也是格外的好。这里的土很肥沃,风调雨顺,这三四个月,基本上没有什么特别大的灾害。“先生,这粮食,准备怎么分配?”
  “一百万石的粮食,准备好,等过些日子,这里安稳了便可以启程运回去了。”李郁欢的笔一顿,问道:“先生说是要回去了?”
  “恩,等到了这里的冬季,风往北吹了,我们便回去。”这里受着季风的影响,杨帆他们来的时候,这里是夏季,风从海上往陆地上吹,到了冬季,这里便刮北风,船就航行地快了。
  李郁欢笑道:“这就是先生说的地理吗?”
  杨帆道:“这些只是皮毛罢了。对了,写好的地契都分发到各个户口下边了吗?”地要有地契,既然杨帆答应了这些农户,让他们拥有自己的土地,那便要真正的分田到户。一百万石,足够解决三十万一年的粮食需求了。杨帆想着,如果运回去,或许今年的天灾,可以稍稍缓解一番。
  按照日子推算,现在大明应该到了暮春,春闱结束,又是几百个登科及第的儿郎,立下为国为民的豪言壮志,然而,又有多少,能够不随波逐流,出淤泥而不染呢?杨帆不知道,他躺在麦秆儿堆砌成的草垛上,享受着阳光带来的和煦。
  然而,这样的宁静,却被一阵高过一阵,从远方传来的呼啸声打破了。杨帆直起身来,草垛略高,他站在草垛山朝那声音的源头望过去。迅速从胸口掏出望远镜细看,顿时骂道:“我的天,这么多土著!”
  “集合!迅速集合!”
  锣声赶紧敲响,所有还在劳作的大营听到这响亮的锣声,纷纷在自己营帐的生产队长带领下,迅速向锣声的方向靠拢过去。杨帆朝赶过来的花花问道:“前几天你回部落的时候,你们酋长说要过来吗?”
  花花摇摇头。
  “来!”杨帆拉了一把草垛下边的花花,将手中的望远镜递给她,道:“你看看,这些部落都是哪边来的人。”
  “看不见……”
  “拿反了!”杨帆帮花花将望远镜掉了个头,焦急地在一边催促道:“快看。”
  花花拿着那个黑色的筒子,左右扫视着,急忙道:“羽织,是羽织部落的人!”她滑下草垛,对着杨帆说道:“快点,我们去找部落首领,这些人一定是冲着刚刚丰收的粮食来的。该死的蒙达,他们一定告诉了羽织部落,才会这么凑巧,敢在我们丰收的时候,过来抢夺粮食的。”
  杨帆惊讶道:“花花,你能说这么流利了?”
  花花在地上急得直跺脚,道:“都这个时候了,你还跟我开玩笑,那些部落的人要来抢粮食了!”每到快入冬的时候,每个部落都会捕猎,来储备过冬需要用的食物,很多小部落,由于人口稀少,十几头野猪加上一些低级耕种收获的粮食,勉强可以撑过冬季,而一些大部落,完全是要靠抢夺,才能弥补上食物的不足。
  不过近些年三清部落的人每年都会把耕种收获的余粮通过买卖的方式,与其他大部落交易,所以基本上可以使这些部落维持一定的平衡。这个时候,按道理将,羽织部落的人正忙着和那三清部落的人谈生意呢,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杨帆看了看将近五万人的羽织大军,心里也是毛毛的。
  “章尧!章尧!”
  “是,爵爷!”章尧满脸凝重,这么五万人气势汹汹地过来,虽说在他眼里都是土鸡瓦狗,但是五百锦衣卫也不能以一敌百的打,光乱箭就可以把他们射死了。
  “命令全营,整队待命。把那些弗朗机都搬出来,命令炮手,填装待命!”杨帆吩咐完一切,立马对花花说道:“你是三清部落的人,他们敢动你吗?”
  花花摇摇头,道:“现在我们部落壮大,他们不敢动我们的,不过你……”
  “那好,你过去,告诉他们,有什么话在三百步外派人过来交谈,若是进入三百步,就当敌袭。记住,当心安全。”花花点点头,道:“放心,我有阿公给我的令牌,他们不敢对我怎么样的。”
  杨帆点点头。他拿着望远镜,注视着那千米之外,已经整装待发的羽织部落。他放下手中的望远镜,道:“刘晖,去吧还在部落里的那个年轻首领带过来。如果真是他们放出的风,那这群养不熟的狼崽子是时候该宰了。”
  还没等刘晖过去,阿邦已经押着绑来的那个年轻首领过来了。“爵爷,我就说过,这些人是叛徒,你看,现在把羽织部落引过来了。”
  被绑过来的男子挣扎了几下,嘴里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话。阿邦一下把他按了下来,怒道:“你看他还狡辩说没有,不然那些羽织部落的人怎么会过来。”
  “阿邦,把他解开。”
  “爵爷,不能啊。这个叛徒……”
  “刘晖。”杨帆示意刘晖把绳子解开。
  男子跪在地上,叽里咕噜又说了一大堆,神情很是激动。杨帆问道:“阿邦,他说什么?”“他说他们没有背叛你,脱离羽织部落也是酋长亲自派人去说的。那边的大首领也同意了。”
  “还要编!那为何他们恰恰会在我们丰收的时候来到,这不是过来抢粮食还会是来干什么的?”
  杨帆道:“骨达,我问你,你确定,不是你们把那些羽织部落的人引过来的?”阿邦翻译之后,年轻男子点了点头。杨帆点了点头,拍了拍骨达的肩,道:“我相信你。”他相信骨达的话。没有为什么,因为他以前怀疑的太多,所以现在他选择更多的是相信。


第165章 羽织来犯(下)

  在澳洲辽阔的土地上,大部分的土地都是无法居住的,都是干旱的沙漠,只有周围一圈靠近海边的的土地,才适宜耕种居住。杨帆他们在的区域,差不多是北部沿海的土地上。这里的气候湿热,也适合作物的生长。
  三清部落在东部占据着大面积的平原,而羽织部落靠近内陆,多为山地,他们不是没有想过去偷学农耕,而收成少得可怜,这让原本拥有山林,依靠捕猎为生的羽织部落,顿时失去了优势。除了正常的捕猎,每年入冬还要向三清部落买粮食。
  秋高气爽似乎在这里不太适用,还是有些热,刚刚一场雨过,平原上的耕种刚刚结束。三清部落的首领接受着各个酋长送来的朝贡,感觉到部落正走向强大,愈发高兴。
  “大部司,羽织部落的人已经赶去抢那些汉人的粮食了。我们准备什么时候出动?”站在部落上一处小山丘上的男子,穿着竟然与汉人无二。连五官都与汉人有些相似。他的母亲,便是汉人部落的,而他的父亲,便是这个部落当初的首领。可以说,这是个混血儿。
  老者正是当初杨帆见到的那个阿公。他拄着杖,笑道:“这次消息放出去,一来是那股汉人的势力太过强大,对我们的部落有威胁。二来,趁此机会,灭掉羽织部落的一股力量,也对邓明首领您统一东南各部落有帮助,所以我们出动的时机一定要把握住,最好就是让他们打得两败俱伤的时候,我们再出动。”
  “还是大部司想得周到。”他转过头,看着山坡上的累累青坟,上边的碑文,都是用汉文镌刻着。
  “杨公悍夫之墓,宣德二十六年。”
  “李公富裕之墓,宣德二十七年。”
  ……
  几百座青坟,都落在此处。所有汉人部落,死去的每一位部司,都供奉在这座小山丘上。以前是汉人部落祭拜祖先的地方,后来变成了整个三清部落每年朝拜的地方。
  男子对着那块几年前刚刚落成的青坟上完香,道:“爹给我起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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