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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5部分

博德大世界-第405部分

小说: 博德大世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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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剑锋,随后左脚轻轻一踢,拉萨欧那瞬间就失去了平衡,踉跄的走了几步。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上。

这一刻酒馆迅速的安静下来,静的掉一根针都能听得一清二楚,有人杯子里的就洒在衣服上都毫无知觉,完全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

“我说过,你像你这种水平的战士,我连武器都不需要,一柄餐叉就够了。”说着亨利握紧手中的叉子,狠狠的朝对方握剑的那只手扎下去。

“啊!!!!!手!我的手!!!!”

随着这一声惨叫,在场每一个观众都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战。只见原本用来叉食物的小叉子直接刺穿了拉萨欧那的右手,俗话说得好。十指连心,手是神经相对比较密集的地方。更何况这一下好像还叉中了一根筋。

亨利没有理会因为剧痛在地上打滚的对手,而是用脚尖挑起掉在地上的巨剑,一把抄在手里。

巨剑:“灼热之刃”

这把剑的优点显而易见:它尤其准确,而且每次攻击都会发出火焰,除了一般的伤害之外,还会造成火焰伤害。这是一把可以杀死巨魔的武器,不过在诗歌和传奇当中还没有讲述这件事。

战斗能力:

每次命中都会产生火焰伤害灼烧目标,对于巨魔、冬狼之类惧怕高温的生物有非常大的克制作用

得到这把剑的详细资料之后,他马上就知道拉萨欧那为什么能够闯出那么大的名声,除了得益于坚固的盔甲之外,这把武器的作用也至关重要。

众所周知,黑暗精灵本身相当惧怕寒冷和高温,因为他们生活在地底,一年四季都维持着十五到二十度之间的恒温,所以完全无法适应骤冷骤热。

就像正常人见到通红的烙铁飞过来会下意识闪避一样,这把剑产生的火焰也会让黑暗精灵们感到非常不适应,只要双方实力差距不大,那么持剑的人就一定会获得胜利。

不过很可惜,亨利并不是一名黑暗精灵,而且也从不畏惧火焰,当燃烧的剑刃挥舞过来的时候,就连一点紧张和难受的感觉都没有。以他身上现在的魔法抗性,就算被这点火焰烧到最多也就只能造成一点皮外伤,根本不需要去理会。

短短一秒钟,决斗就分出了胜负。拉萨欧那的右手已经废了,除非能够得到神术的治疗,否则根本握不住任何东西。更何况他现在已经疼的汗流浃背,赖以成名的武器也落在了别人手上。

静!整座酒馆内鸦雀无声,就连刚才叫嚣最凶的几个家伙都明智的闭上了嘴。所有人都看出了场上两人实力只见巨大的鸿沟,尤其是那看似平淡的一脚,踢得简直加到好处,早了就会被闪开,晚了剑刃就会毫不留情的切开喉咙。

当然,这其中也跟拉萨欧那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有关系,否则身为一个十五级以上的战士就算再不济,也绝对不会表现的如此不堪。

但是黑暗精灵社会崇尚的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哪怕过程再卑鄙,手段再肮脏,只要获得了胜利,那么就永远不会受到任何指责。

亨利现在显然已经是一名胜利者,而且是堂堂正正击败了对手。虽然用了一点点激怒敌人的小计谋,不过在黑暗精灵看来这是充满智慧的表现,应该得到称赞而不是鄙视。尤其他的年纪看起来还那么小,只要不触怒主母和罗丝神后。前途一定不可限量。

现在所有的人都在看。观察他如何处理手下的俘虏。这一点非常重要。毕竟拉萨欧那是第一家族的直系男性,同时也是一名贵族,如果被当场杀死的话,那么肯定会引发一系列的后果,比如说随之而来的报复。

要知道黑暗精灵可不是什么信守承诺的种族,除非你表现的十分强大,否则他们随时都会在背后捅上一刀。

生死决斗表面上看起来是双方生死各安天命,哪一方也不得动用家族力量进行报复。不过实际上可以玩得小动作太多了。尤其是排名靠前的几个执政家族,随时可以将自己的仇人调进巡逻队执行最危险的任务,然后在某次激烈的战斗中不幸身亡。

在众目睽睽之下,亨利表现的十分淡定,一边欣赏着手中的巨剑,一边对跪在地上的拉萨欧那说:“我现在给你一个机会,一个可以活下去的机会。要知道我们这可是生死决斗,只要我愿意随时可以把你的脑袋砍下来。”

“说吧,只要我能做到就一定不会拒绝。”拉萨欧那咬着牙回答的十分干脆。就和大多数黑暗精灵一样,他求生的意志非常强烈。只要还有一线希望能够活下去,就绝对不会放弃。

“很好。我喜欢识时务的人。向我们的女神后发个毒誓吧,就说你会竭尽全力帮我做一件事,否则灵魂便会在她的国度受尽痛苦。”说着亨利举起巨剑停留在对方的头顶。

这是**裸的威胁,只要听到一个不字,那么他手上这柄剑就会直接斩下去。

在场每一个黑暗精灵都读懂了这个动作的含义,拉萨欧那当然也不例外。他强忍着疼痛和羞愧,咬了咬牙低声说道:“我以罗丝神后的名义发誓,以后会竭尽全力帮尼姆做一件事,否则机会灵魂就会在神国受尽苦难。”

“哈哈哈哈哈!非常好,现在过来把我的靴子舔干净,然后就可以滚了。”亨利大笑着说道。他看起来十分的张狂,毫无顾忌的羞辱自己的对手,看上去一点都不害怕报复。

拉萨欧那强忍着怒火,跪在地上用舌头将靴子上的泥土、血迹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污垢舔了个干干净净,然后捂着脸,二话不说冲出了酒馆。他恐怕在几年之内都不会出现在公开场合,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这都是毕生难忘的经历,搞不还还会形成心理阴影。

得到胜利的亨利并没有因此而满足。他直接将战利品“灼热之刃”扔到桌子上,抓起两把长刀冲着酒馆内所有人大喊:“垃圾们!你们刚才不是叫的很欢吗?来吧!我就在这里接受所有人的挑战。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如果你们有勇气都站进来,我就让这间酒馆血流成河!哈哈哈哈哈哈!”

“头!我想我们还是赶紧离开吧,这个家伙简直就是个疯子,一旦他死了,那么黑暗精灵马上就会将怒火发泄到我们身上。”一名灰矮人战士小声的提醒道。

“再等等……也许会发生奇迹也说不定。”卡里格用略带颤抖的声音说道。他现在浑身上下都在不停的颤抖,有一半是被吓得,另外一半则是被气的。

这位商队首领不是不想走,而是没办法走。先不说两人私下达成的协议,光是在进城之后垫付的四万多金币就已经是他的全部家当,如果走了恐怕就连一个铜板都拿不到,到时候除了破产根本没有第二个选择。

就像某句话说的那样,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卡里格此刻深深的后悔自己当初怎么就没经得住诱惑,早知道这位地表的国王陛下这么能折腾,他是绝对不会答应下来的。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唯一能做的就是向灰矮人的守护神“拉杜格”默默祈祷,希望自己的投资不要血本无归……

第五百七十四章胜利者

血!暗红色的鲜血洒浸满了整个决斗场!

数十名黑暗精灵的尸体横七竖八倒在地上,不是缺胳膊少腿,就是脖子上的脑袋不见了。他们都是下场发起挑战的家伙,但是无一例外被那两把致命的长刀活活肢解。

没错,就是肢解。为了表现出自己疯狂的战斗意志和嗜血的(欲)望,亨利采用了作为震撼的技巧,那就是在战斗中挑断对手的筋,然后再将其削成人棍,按在血水里活活闷死,最后斩下脑袋踢到一边。

这种残忍的杀人手法就连一向非常邪恶的黑暗精灵都觉得毛骨悚然,不过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毕竟这些挑战者中并不仅仅只有战士,还有牧师、法师、盗贼、术士等等,尤其是那些讨厌的施法者,在不能使用法术的情况下对付起来十分困难,有时候甚至还要硬抗,所以身上已经多出了好几道看起来十分恐怖的伤口,脖子上有一块皮肤甚至都被烤熟了。

当然,取得的战果也相当辉煌。整整十五名战士、六名盗贼、四名牧师、三名法师彻底倒在了决斗场上,他们的尸体都已经被彻底破坏,失去了被复活的可能。

现在每一名黑暗精灵都在用敬畏的眼神看着站在决斗场上狂笑的亨利,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敢下场。他们完全被这种对战斗的狂热吓倒了,虽然胜利者现在伤痕累累,看上去一副随时都有可能倒下的样子,但谁也不敢轻易尝试。

如果换成别人。恐怕立刻就会冒出无数的挑战者前赴后继夺取这份荣耀。但是亨利不同。因为他已经在这样的状态下连杀了五个人。其中还包括了一名实力强大的牧师。

血淋淋的现实让在场的黑暗精灵们心生惧意,丝毫提不起反抗的意识。尽管亨利一直在大声地嘲讽所有人,有时候甚至会举起刀挨个点名挑衅,但是已经很久都无人回应了。他在战斗中的表现出来的狂暴是在是太恐怖,给人一种无可匹敌的感觉。

此刻整个酒馆安静的要命,除了偶尔有人吞咽口水发出一丁点的动静之外,就只剩下那沉重的喘息声。

亨利以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施法者得到的总是人们的畏惧,而战士、游侠、圣武士、武僧、甚至是盗贼都能够获得人们的尊敬和爱戴。今天经过了这场战斗。总算得到了答案。

是真实感,近战职业那种剑剑带血、拳拳到肉的打击看一眼立刻就能明白。对于普通人而言,这才是他们能够理解的打斗方式,更加直观,更加暴力,同样也更容易让人热血沸腾。

至于施法者,尤其是法师,由于手段实在是太诡异,很多普通人根本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尊敬。毕竟能够拥有超自然力量的人只是很少的一小部分。尤其是人类社会,这一点更加明显。

经过连续不断的激烈战斗。他现在感到前所未有的疲劳,身上每一寸肌肉都在大声的抗议,神经末梢一遍遍向大脑传递着需要休息和治疗的信号。但是精神却依旧兴奋,尤其是最后杀死那名牧师的瞬间,隐约找到了一点属于自己的风格。

看来那些著名的战士们说的没错,想要突破自己极限就要去不停的战斗!战斗!战斗!在半死不活之间徘徊,同死亡擦肩而过,让一道道的伤口告诉你应该怎样去闪避,让敌人的尸体教会你要如何去攻击。

从获得剑圣这个职业到现在,准确的说就是刚才那一场恶战,亨利彻底将系统灌输进大脑的战斗技巧融会贯通,虽然还远远达不到肌肉记忆的程度,但是绝对无愧于一名十九级战士。

他现在大脑一片空白,完全忘记了自己会魔法、神术、身上还佩戴着众多魔法物品,全身心投入到这场生与死的游戏,正是因为如此,才让所有的黑暗精灵们感到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就是刀剑的力量,虽然没有魔法那样绚丽多变,也不像神术能够治愈伤口、加持各种状态,但是却实实在在,直观明了,转瞬即逝间高下立判。

负责主持决斗场的桑德尔壮着胆子朝下边大喊:“尼姆,你真是一个让人敬畏的战士,现在已经没有人敢来挑战了。我宣布,你就是今天唯一的获胜者!决斗之王!”

“呵呵,决斗之王?那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我想要的是一个好对手,就像刚才那位冲进来想要勒死我的女牧师。不如这样吧,你下来陪我打一场如何?”说着亨利两眼冒出了嗜血的光芒,抬起头盯着台阶上的主持人。

他的目光看起来就像一只饥饿的野兽,正在四下寻找可以猎食的目标,一旦发现绝对会毫不留情的一口吞下。

“不!不!不!我肯定不是你的对手,如果这么多条性命还没能满足你嗜血的(欲)望,那么我建议到另外一边的斗兽场去试试,那里的怪物应该可以稍微缓解一下。”桑德尔拼命摆了摆手赶忙转移话题。他可不想同一名这么可怕的战士走进决斗场,那根自杀没什么区别。

亨利上下打量了一下这名负责人,轻笑了一声,将两把长刀上的血迹擦干净,缓缓的插进鞘内。他在一具尸体上蹭了蹭靴底的血浆,迈步走出了决斗场。

狂躁、嗜血、冷酷、热爱战斗、目中无人,可以说刚刚来到乌斯特。拿萨,亨利就完成了对尼姆这个角色的塑造,如果是在地球上的话,绝对有实力拿下奥斯卡小金人。

现在绝对没有人会把他同一名传奇法师联系在一起,就算琼。艾瑞尼卡斯和查斯玛亲自前来也绝对不可能看出任何破绽。这就像有句话说的那样,人生如戏,全凭演技。只要演得到位。没有骗不过的目标。

看到可胜利者从决斗场走出来。围观的黑暗精灵纷纷低下头微微鞠了一躬,以表达自己的敬意。要知道这可不是普通的决斗,而是一个人挑战一群人,并且以异常狂暴的姿态屠杀了对手。

以地表的普遍道德观念来看,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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