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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4部分

我的姥爷是盗墓贼-第9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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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原来是董鄂妃的墓呀?我还以为里边能有啥宝贝呢!不过是女人而已,又不是正统的皇后,看来双小爷这回的一千万肯定是要赔咯。”马程峰叹气说道。

“嘿嘿……傻小子,赔钱?我看你是掏上了!你知不知道当初皇太极率八旗清军入关后掠夺了多少财富呀?国库是空空如也,可却不代表顺治爷对最宠爱的皇贵妃出手吝啬!你等着瞧吧,这趟咱们不虚此行!”马瞎子拍了拍他的肩膀,露出贪婪的笑。

其实这次已经违反了马瞎子的个人原则,他是从不进古墓里边的,他是瞎子,据说瞎子的眼睛可以连通阴间,看到活人看不到的东西。入古墓倒斗是忌讳,说白了,万一看到点啥,容易把自己魂儿吓掉了。

“你个老财迷!”

三人不敢走的太快,每走一步都仔细观察着附近的情况,生怕错过什么细节。

清朝满人极为重视皇族的丧葬习俗,这董鄂妃身份非比寻常,严格意义上来讲,顺治帝是大清第一位皇帝,而董鄂妃是他最为宠爱的妃子,她的身份之尊贵自然不必多说。

不过满人最早是女真后裔,女真是个游牧民族,男尊女卑,就算身份再高的女人也不能与男人同日而语。比如,女人下葬是不允许出现具体名讳的。嫁做人妇的随父姓,某某氏。没结婚的,可写上谁谁谁之第几女,这就代表身份了。甚至有的女孩子出生后都没有个名字,家里边比如姓张的,那就直接叫张大闺女,张二闺女了。

这种习俗也一直延续到宫廷皇族,但是毕竟是皇族,不能跟寻常百姓一样的礼制。最起码,皇上是正黄旗爱新觉罗人,你总不能下葬时候墓志铭上刻着爱新觉罗氏某某皇贵妃吧?通常是随娘家姓。

比如这里边如果葬着的真是董鄂妃,那肯定出现墓志铭第一行会写她的谥号也就是后来加封的孝献皇后,第二行硬是正白旗董鄂氏。

既然是董鄂妃的墓葬,咱这里边有必要提一提历史上和影视剧上的误区了。

很多影视剧和,都管董鄂妃叫董小宛,名字是很好听,可这真实性就不敢恭维了,大有篡改历史胡编乱造的嫌疑。如果董鄂妃泉下有知,知道后人给她起了这么“好听”的名字,估计都得气的从坟窟窿里蹦出来。

“前辈,董鄂妃的名字是不是叫董小宛啊?”正好,常小曼突然想起了这个话头。

“嘘!可不许乱讲啊,丫头,你这都从哪听来的呀?你这是有辱孝献皇后的尊贵身份明白吗?在阴宅里最忌讳说这些,莫要再提了。”马瞎子赶紧捂住了常小曼的嘴。

“瞎爷,民间确实有这么个说法,怎么,董小宛跟董鄂妃不是一个人吗?”马程峰也好奇问道。

“你们知道个屁呀!那都是后人为了给顺治爷这段爱情故事里多加点传奇色彩凭空捏造的,还不是想给他们汉人……不,是咱们汉人脸上贴金?董小宛跟董鄂妃差好几十年呢,董鄂妃都得管人家叫阿姨了!”马瞎子这才道出其中缘由。

第213章独门暗器

诸位也好好看看这段正史,以后再有电视剧这么演,您就知道它是在颠倒黑白篡改历史了。

董小宛,历史上确有其人,真名叫董小白,字青莲。我很少看地方戏曲,不过戏曲里边唱的青莲姑娘表的应该就是董小白。诸位也许为了,后来为啥改名小碗呢?

因为董小宛是她的艺名,董小宛出生在江苏,少年时期颠沛流离,后成为秦淮名妓。崇祯十五年,19岁的董小宛嫁给了比他大14岁的当地巨商冒襄为妾。婚后二人如胶似漆,相敬如宾。再后来清军无关铁蹄踏遍中原,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董小宛夫妻二人颠沛流离,她死于顺治8年。

董鄂妃我就不需要太详细介绍了,诸位可以问度娘,都有详细介绍,人家家世显赫,正白旗出身,当朝抚远大将军费扬古亲姐姐。

再说了,董小宛乃是汉人,人家董鄂妃是正白旗,咋可能是一个人呢?这都是民间胡编乱造的,千万别信以为真。人家好歹也是皇贵妃的身份,说人家是秦淮歌妓出身岂不是犹如皇贵妃英灵?

“瞎爷,董鄂氏在清朝是不是就是咱们关东董姓的起源?”

“如果是老关东人,姓董的,姓栋的基本都能跟董鄂妃和费扬古沾亲带故了,也可以这么讲。”马瞎子说。

“那盗门董爷?可是董鄂妃之后啊?如此一来……咱们岂不是犯了大罪?董爷绕得了咱们吗?”常小曼谨慎。

“你们俩想多了,像董爷和双小爷这样的身份,祖上都指不定改了多少次姓了,为了避祸也是无奈之举。不过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们,董家也是满八旗之后。”马瞎子神秘兮兮地说道。

“啊?您也是满人,董家也是满人,可现在咱们却是在挖满人的坟?这……我说瞎爷,这不是扯淡嘛?这是大不孝呀!”马程峰心想,这董家是不是也太损了?为了自己家飞黄腾达,把老祖宗的坟都给掏了?这样的人跟禽兽又有什么分别?

“傻小子,你这理儿是没错,但话不能这么说,咱们马家和董家与其他八旗子弟的仇怨可追溯到清太祖时期。咱们虽然算是满人,可已经跟八旗子弟划清了界限。关于这个问题,等你长大了再好好问问你爷爷吧。”这俩孩子岁数太小,嘴上又没个把门的,可不能跟他俩瞎说。

如果让外人知道盗门董家便是舒尔哈齐之后那麻烦就大了,海家与爱新觉罗氏向来是水火不容的。就连董爷这辈子都很少跟人提及自己的真实身份。

一旦暴露必将成为众矢之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呀!老艾家是倒了,可现在的子孙后人,多在香港台湾做富商,可不是一个关东盗匪能比的!

马瞎子这边正给两个孩子讲清史呢,突然他张开双臂拽住了两个孩子。“程峰,前边的气场不对劲儿,你看看,前边墓道里到底有什么玩应?”

马程峰刚才的注意力也没集中在墓道中,一直认真地听老瞎子讲故事,他这已提醒,才瞪大了眼睛往前瞧。前方墓道一百多米外,从洞顶垂直下来,挂着许多块彩色的丝绸,这些五颜六色的丝绸几乎遮住了墓道,也看不清后边到底藏着什么东西。

不过这一大片丝绸下边有血迹,血还没有干涸,这说明如果有人发生意外留下的,那死亡时间应该不超过半日。

这些五颜六色的大块丝绸,每一块都是正方形的,直从洞顶垂落而下,大概有五米见方,一块接着一块,一块摞着一块,但每两块的颜色都不同。每每偶尔墓道中有一小股阴风吹过来,吹的丝绸随风而动,可丝绸飘起来后,旁边,后边,又是一块,颜色也都不相同,这让人产生了一种视觉落差,很难集中精力。

“前辈,挂着好多丝绸,遮住了墓道,怎么办?咱们能过去吗?”常小曼问。

“下边有血,可能汤疤子的人在这儿遇到了麻烦。”

马瞎子说先别急着过去,这墓道又不会自己堵上,迟早都能过去,就算汤疤子得手了,他也得回来。咱得先搞清楚这些绸缎到底是干什么用的,我总觉得这里的气氛不对劲儿。

“咯咯咯……呵呵呵……”一个女人妩媚的笑着,对面的一块块薄丝绸诡异的摆动着,就好像是有人躲在后边正在用芊芊玉指抚动着它们。

“哼!装神弄鬼!”马程峰这小子是个暴脾气,你越是不让他干的事他就越要逞能,不过人家有这个资本,换做任何人,有这么一身惊世骇俗的本领肯定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

他双手插进兜里,再拽出来的时候,双手十指间突然就多出八枚指甲大小的钢珠,马程峰双眼圆瞪,手腕一抖,唰唰唰……八枚钢珠齐齐打了出去。这小子的暗器功夫有些底蕴,当贼的,很少有机会跟对手短兵相接,真要是到短兵相接的地步那基本就得失手被擒了。

并不是说当贼的外功都不行,贼走偏路。诸位不知道注意没有,不管是前边咱们第一男主无双,还是后边的这位马程峰,都不是那种膀大腰圆的。他们身体柔软,骨骼奇特,尤其是马程峰,一打眼看,一米七十多的个子也就是一百一十斤,就跟皮包骨似的。

咱就不说男生们,再看轻功绝顶高手蓝彩蝶和白素,俩姑娘身材苗条不说,而且都有一条大长腿。

不管是男孩女孩,不是说他们小时候营养不好,每家有钱也好没钱也罢,都是这么养孩子的。这样的身材别的不敢保证,但是最起码跑的快,身姿敏捷。他们不是专业打手,他们是贼,贼需要的就是这个速度,脚底下功夫就觉得生死了。

再有就是他们的手,女孩不说,单说马程峰,你遮住他的脸只看这双手,除了手指修长外,你丝毫看不出他是双男孩的手。这双手柔软的都能弹钢琴了。这是他们常年练暗器练出来的骨形。

第214章血染缸

数日前,在长春,无双追马程峰的一幕,虽然速度上不太落后,可等追到箱子里,无双已经累虚脱了,人家马程峰大气都不喘一口。按理说无双的轻功应该也不错吧?至少,马二爷肯定也教过他千里一夜行。那是因为这小子**了,还是那句话,身材保持的不如马程峰那么好,体重也大。

这儿扯的有点远了,咱要说的是,盗门的孩子别看表面上风光无限,一个个有惊世骇俗的本领,可这些本事来之不易,包括无双在内,哪一个不是从小刻苦练出来的?

八枚钢珠电光火石般打了出去,好似一张扇子面似的扩散开来。要说手里边攥着一枚暗器你想打准了那容易,可现在是八枚!这暗器的手法得多厉害?哪里像个十七八岁的半大孩子?

八枚钢珠形成一个大扇子面,直接击穿了不远处那一堆随风而动的丝绸,而且,这八枚钢珠还不是普通的钢珠,在击中目标的同时还会爆裂。

嘭嘭嘭……几声闷响后,火光燃起,几秒钟就烧光了那若干块丝绸。

“哇哦……程峰!你好厉害!”常小曼兴奋地拍着巴掌。

“你把这些绸缎都给烧了?傻小子,你太莽撞了,要是里边藏着硝黄石怎么办?”马瞎子是老江湖了,凡事都要先考虑周全再做决定,却不曾想马程峰这小子是个愣头青,根本不等他说话。

“烧都烧了,能有什么?不信您问小曼。您呀,上了岁数就胆小。”

“哼哼……是是是,你胆大了,知不知道,在这种地方第一个死的就是胆大的。小曼啊,那后边有什么东西没?”马瞎子问道。

无数块不同颜色的丝绸燃尽后,露出了后边的一个大染缸,这些丝绸看样子全都是在这里着色的。染缸里现在还搭着几块丝绸没捞出来呢,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估计里边的染料可能早就蒸发光了吧。

“血!都是血!好多血,地上,染缸里,丝绸上,全部都是血!”常小曼张大了嘴,指着那大染缸惊道。

半浸在染缸里的丝绸下边一滴滴鲜红的血液还在往地上滴答着,开始时候,他们以为着一块块丝绸下边可能是有死人呢,没想到这些鲜血全都是从染缸里流出来的。难道这染缸几百年过去了依旧没有干涸?血绸?那其他颜色的丝绸是怎么回事?

“咯咯咯……呵呵呵……”正在三人这边想不明白怎么回事的功夫,突然就见那个诡异的女人笑声从染缸那边传来了。

哗啦一下,染缸里浮出大量血液,然后,一个女人的头和上身从染缸里露了出来,那女人双臂扒着染缸边沿,半探着身子,就这么冲程峰妩媚的笑着。那笑声听的人骨头都酥了。

离的有点远,最起码他们距离染缸也得有200多米,这个距离就算常小曼手里的火把都看不清,只能隐约看到是个长发女子。

马程峰不一样,他这双鬼眸越是黑暗的环境越就看的真切,那双眼睛跟一对猫眼似的,在晚上都直泛绿光。

就见那女人的脑袋从满是血液的染缸中伸出来后,也不知道那些是血浆,还是某种红色染料,但是奇怪的是,那红色液体看似十分粘稠,但触碰到她白暂的皮肤后,竟然唰地下滑了下去,一丁点都不带沾上的。

马程峰看的可是真真切切,这女人可不就是洞壁彩画上的女子吗?她……她竟然就是董鄂妃!!!董鄂妃死时候才21岁,21岁在以前可能觉得都得是三个孩子的娘了,但在现代,21岁那都是该上大学的少女!

她皮肤白皙,面容清秀,发丝柔顺,尤其是那双勾魂眼,看的马程峰心里边直打鼓。“真……真够骚的!”

马程峰来了这么一句后,赶紧背过身去了。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董鄂妃!瞎子,染缸里泡着董鄂妃的尸体!”马程峰喊道。

“不可能!你确定看真了?他可是皇贵妃的身份,就算是不能跟顺治爷合葬在东陵,那也不能随便把尸体沉入染缸吧?”

“哎呀,我骗你干啥?不信你问小曼?小曼,你看见没?”马程峰推了推小曼,小曼眼神木纳,也在使劲儿观察着那个大染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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