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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部分

神级保镖在都市-第2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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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反,如果敌人的追击控制在个位数的精英猎人,反倒打起来就更加被动了。群狼易躲,暗虎难防。
    
   

第二百九十九章 大坏蛋救美
    第二百九十九章大坏蛋救美
    “走,不要停下来。”这是接下来沈冥不断重复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岚蝶来不及去为自己的遭遇唉声叹气,已经踏上了逃亡的路。早知道要如此,她肯定不会穿脚上的这双皮鞋,有双运动鞋应该能缓解那种一脚一脚陷入泥地的无力感。
    沈冥从不会为自己的遭遇去抱怨,不管是被奉为上宾,还是此刻这种落水狗的境地,他都和环境百搭,做出最合适的行为确保自己的安全。
    在催促岚蝶快行的时候,沈冥还在丛林中布置着各种简易的反追兵陷阱。沈冥获得的装备都是从那军用吉普车上找来的,一把天朝产的八一杠突击步枪,还剩6个弹夹,总量180发的弹药,一个手电筒,一个战场补给包,7个手雷,一个烟雾弹,一把“夜鹰平刃”的军刀,这刀在电影《第三滴血》中有登场,算是非常实用的刀具。
    以这样的装备,沈冥可以在丛林里面对过百人的围追堵截,却不足以保护岚蝶和自己一同生存下来。
    显然,岚蝶这普通的女孩增加了他的生存难度,看看岚蝶步履蹒跚的动作,已经降低了沈冥最少三分之一的推进效率,一切变得只能听天由命了。
    沈冥已经下令让潘哒携带黑目赶来支援,但那毕竟是鸟儿不是直升飞机,从肖仪的伏击地点赶回来,估计也要到晚上去。
    使用战术眼镜调取着所在方位平面图,从他们所在位置到天朝边境线直线距离只有20多公里,但因为沿途有10公里脱离丛林的保护,必须经过5个叛军设立的防御阵地,如果不是乘坐坦克,沈冥这辈子都不想走那条路。
    如果要全程借助丛林和山区的保护,他们将绕行推进高达100公里的路程,完成逃离任务,就算是正规军人也需要2天甚至更久才能完成,但带着岚蝶的沈冥,为了确保最终破坏密码机的任务完成,必须在1天半内结束这趟逃亡,这样才有时间回到战场上继续完成任务。
    这将是一场考验,对沈冥和岚蝶都是同样的艰难。
    “休息会儿吧,喝口水。”在抵达了一处山腰的岩石处,沈冥将一个水壶递给岚蝶。
    “你不是说要快点走吗?有那么多追兵还能休息?”岚蝶虽气喘吁吁,但比起手拿机关枪的追兵,她一点也不恐惧疲惫。
    “情况比我想象的糟,追击我们的兵很少。”沈冥叉腰看着远方,丛林安静地如同猛兽的狩猎场。
    “没人追你,你还不爽了?”岚蝶喝着水壶鄙视道。
    “你不懂,我所布置的陷阱到现在都没有被触动的迹象,说明追击我们的是单兵高手,人数越少,配合起来也越发简单,以丛林为背景搭配先进的武器装备可以造成更恐怖的杀伤。
    而别看追击的人员多阵势很吓人,他们的战线会被拉扯的更长,也容易出现防御短板,到时候我们还能时不时从他们的身上获得补给品,来回穿插够让他们焦头烂额的,不过现在这种状态,我们只能老老实实扮演两只逃亡的猎物,时刻提心吊胆被猎杀。”
    说完,沈冥半蹲了下来,取下了岚蝶双脚少已经狼狈不堪的那双皮鞋,岚蝶露出了果足不由一缩,却被沈冥紧紧握在了手中。
    岚蝶因为这一个多小时穿行,脚上已经打出了好多血泡,有些都磨破了,流着脓水,可想而知那有多痛。
    “对不起……”沈冥取出了应急的药物小心翼翼处理着伤口,再用纱布将岚蝶的小脚缠绕包裹了起来。
    “对不起什么?”岚蝶皱眉道。
    “对不起这一切,卷你进入了这场战争,没有顾忌你的状态,让你和我快速逃离。”沈冥是真的忘了岚蝶穿皮鞋的事情。
    “我是不会原谅你的,这是我一直等待的机会,也是我改变命运的采访生涯。可现在全被你毁了!
    等我活着回到了天朝,回到了羊视,等着我的只会是周而复始的校对,给人当牛做马的小编生活。”岚蝶怒斥道。
    “看了这么久还不明白吗?来到这种地方根本不是什么机会,只不过是一场你遇见不到的噩梦而已。
    和那些被子弹打到面目全非,失去了亲人和家园的难民比起来,你所厌倦的生活确实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天堂。
    能让生命只受到雾霾威胁,能让生活只为了房价烦恼……本身就是一种幸福。”沈冥无奈摇头叹息道。
    “或许你说的没错,但这不是你利用我的理由。你谴责那些叛军罪行的时候,你也同样该接受谴责,因为杀的人,并不少。”岚蝶代表月亮谴责道。
    “我并没有谴责谁,我也没说过他们就是坏人,更没说过我是好人。我很清楚自己时候会下地狱,所以我很努力的让自己活下去。
    也正因为亏欠你,所以我也努力的让你活下去,不管你多讨厌我,你不得不承认的是,此刻,你根本离不开我。”沈冥说着一把将坐在岩石上的岚蝶拉了起来,岚蝶自己都已经做好了被背行的准备。
    可以外的是,沈冥却让岚蝶抱住了他的脖子,整个挂在了身前,在让她的双手勾住了她的腰杆,用绷带将双手固定盘在了他的腰,那姿势,不管怎么看都格外暧昧,岚蝶只要稍微放松手臂,就有可能摔下来,所以不管她的脸羞得有多红,都只能死死的搂住面前大坏蛋的脖子。
    “你干什么?为什么用这么羞人的姿势?”岚蝶终于忍无可忍的抱怨道。
    “我知道,电影上长上演英雄背着美人逃离战区的情节,但那其实是最错误的,被追击时,没有眼睛防御的背部其实是最容易遭遇偷袭得手的位置,把那么重要的同伴背在身后,我很难不去想象这就是蓄意谋杀。所以,你还是挂在我眼睛看得见的位置更安全些。话说回来,我本来就不是好人,大坏蛋救美人都是这个姿势。走啦!”沈冥单手提枪,单手搂住了面前岚蝶的细腰,起步踏着岩石向山顶奔袭而去,速度之快,让岚蝶以为自己坐上了飞驰的吉普车,不过要知道,这可是在丛林的山路之上,他却比在平地上跑得还快。
    岚蝶虽和面前的男人贴近的甚至足够感觉到彼此的鼻息,却一点也不了解这副皮囊下装有何等强大的力量。
    就像她曾经说过的那样,沈冥是一个值得信赖的男人,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用担心会被他丢下。
    而就在沈冥带着岚蝶逃亡之时,在菓敢进境内的逃亡还同步上演着3种。肖仪开着四轮摩托车将纪晨和婉儿带回了那林中的小木屋,对纪晨进行简单治疗和安顿。
    不得不说,在跟随冥王的这两天,两位妹子对于急救护理有了深刻的认识,技术也提升了许多,在充足的药物面前,纪晨的脸上也渐渐恢复了血色。婉儿在安定下了肖仪和纪晨后再次背上了自己的双刀。
    “你们暂时在这里休息一下吧,最少1天以内是不用担心追兵什么的,哥哥也会很忙,没空给你们新的任务。”婉儿说着已经收拾起了行囊。
    “婉儿,你要去干嘛?”肖仪有种不好的预感。
    “当然是去把出卖我们的龟孙剁成稀巴烂,我哥那脾气你是知道的,有时候就是太娘们了,对同伴出手犹犹豫豫的。像冥王这种软蛋就该越早弄死越合算,否则其他人会觉得出卖我们很有趣,感觉棒棒哒,那可不好。”婉儿解释了这么多,其实只是单纯的想剁了冥王而已。
    “个人行动太危险,是不是要提前通知沈冥一下?”肖仪犹豫再三。
    “现在的哥哥可是很忙很忙的,如果是他一人我还没那么操心,带着一个拖油瓶的记者,以他保镖的尿性,给人挡子弹是妥妥的。不能正面帮他,让敌军顾及一下大本营也是好的。嫂子,你就当这一切是我们两个人呢的小秘密吗?别告诉哥。”婉儿卖萌撒娇道。
    “你啊,就是完全管不住,千万小心,别出意外。”肖仪对婉儿的能力还是很信任的,毕竟刚才她展现出来的超凡实力,甚至让肖仪以为看见了沈冥灵魂附体。
    “放心,几只臭鱼烂虾,还伤不到我,走啦!”婉儿笑着挥手道别,离开了这安全屋。
    另一方面,沈冥在撤离新街市时已经通知了柱子和李八,让他们迅速撤离赌场,因为冥王是见过他们的,一旦描述出了外貌,他们也只有被围剿的份,撤离方向依然是荒无人烟的丛林,没有床睡,只能和蚊虫为伴的生活,柱子作为一个士兵还可以忍受,李八作为一个城管就颇为难受了,只能不断祈祷,这样的日子快些过去。
    而在位于兰伞镇的秘密军事基地中,将军还有他的工作团队面对了另外一个不好的消息……那就是密码机的信号源终于因为电池耗尽而关闭了,现在他们再也无法使用无人机对其进行定点打击的可能,只能将一切的希望寄托在沈冥的身上。
    
   

第三百章 我会回来的!
    第三百章我会回来的!
    午夜时分,沈冥已经狂奔袭了近10个小时,这么长的时间里,他都一直将岚蝶紧紧抱在怀里,只不过放岚蝶下来上了2次洗手间。
    他的体能比沙漠里的骆驼更深不可测,跑了那么久,岚蝶只见他吃了一些路边采集的野果,而唯一一份战斗干粮却留给了岚蝶当晚饭。
    那战术干粮的味道就跟蜡烛一样,岚蝶越是咀嚼越是难以下咽,于是她开始好奇沈冥所吃果子的味道,所以借着上洗手间的时候偷偷栽了一个来吃,刚咬一口就让岚蝶吐了。敢情这玩意看上去挺不错,吃起来却像狗屎一般,当然这只是形容,并非岚蝶真的吃过狗便便→_→“为什么这东西这么难吃,你还吃的下去?”终于,岚蝶还是忍不住地问道。
    “因为不吃会死。”沈冥的回答永远那么让人无言以对。
    “可为什么把更好吃的干粮给我?”岚蝶不懂,明明沈冥流了那么多的血,而且战斗奔跑的都是他,他才是最需要补给的人。
    “因为狗屎我吞得下去,你就不一定吃了进喉咙了。”沈冥微微一笑。
    伴随着明月来到了一处四通八达的山谷底部,沈冥终于将此地选择成了休息的营地。因为被追击的关系,他们无法点燃篝火,这丛林中的午夜气温已经下降到了只剩下几度,吃了高热量食物的岚蝶还是忍不住的瑟瑟发抖。
    沈冥找来了许多大片的芭蕉树叶,做成了一床绿色的被子盖在了岚蝶的身上,虽然比不得篝火来得暖和,但至少岚蝶不再颤抖了。
    而沈冥却似乎对气温没有任何的反应,带着一身的血污靠坐在了岚蝶面前的一棵大树下,手中始终提着八一杠突击步枪。
    “你以前是战士吗?就是特种兵什么的?”大概该只有这种时候,岚蝶才能如此平静的交谈。
    “算是吧,战斗了10年,没死,挺幸运的。”沈冥闭目养神道。
    “明天送我出边境后你还要返回吗?”岚蝶隐约间听到了沈冥的计划。
    “因为任务还没结束,我的时间不多了。”
    “为什么你不肯跟我一起离开?你已经暴露了,回去也只是送死。”
    “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事情,除了我们谁也办不到,就像你对真相的执着,一如我对任务的执着。”沈冥说着说着突然举枪瞄准了前方的丛林,手指已经触碰到了扳机却并没有扣下。
    “喂喂喂,这到底是什么怪物,你真的能用肉眼看到我吗?”距离近500米,王博匍匐在一片灌木丛红中,手中的fn…2000模块突击步枪锁定了沈冥的所在。透过放大的显示屏,王博甚至能看见沈冥那张平静的脸。
    凭借肉眼,在丛林之中,500米的间距发现使用现代迷彩涂装隐藏的敌人,即便是沈冥也办不到,他只是感受到了那一丝的杀意,却无法标定王博准确的位置。
    “再见了,我的怪物。”王博轻轻的扣动下了扳机,拥有外骨骼系统加持后的身体,将后坐力降低到最低,这让fn2000在他的手中可以发回有效射程内的最大的射击精度。
    子弹的出膛速度高达2。5倍音速,但枪口的火光却是以光速被沈冥获悉,然后王博看见了惊人的一幕,沈冥竟然保持坐立的姿态侧了一下脑袋,子弹竟然就打进了他脑后的树干之中。
    不等王博发出丝毫的惊呼,沈冥扣动的扳机已经将钢芯穿甲弹顺着王博的弹道轨迹打了回来。
    子弹不偏不倚的打爆了王博正面的一只摄像头,护甲可以挡下子弹,却阻挡不了冲击力,王博被撞得脑袋一阵晕眩。
    “跑!”沈冥根本来不及开第二枪,从地面跳起,拉着岚蝶起身拔腿就跑。
    选择这个四通八达之地作为休息场所,虽然增加了被伏击的可能,但对于他们的逃亡也增加更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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