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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部分

大宋八百年-第94部分

小说: 大宋八百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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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乱了。
    孙阳现在看着那些人都在盯着自己,却也明白,自己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成为了领导者,心里多少也有些发毛,若是打起游戏来,千军万马不在话下,可这是人,都有着思想的个人,不是电脑里的数据,不可能鼠标一点,就悍不畏死的冲锋。
    但是走到这个份上,孙阳已经不能退了,只能一咬牙,接下了这个位子,虽然无人任命,可是孙阳却也成了沽唐乡勇的都头,兼着这支三百余人的乡勇的都指挥使。
    当这三百乡勇再一次踏上前向滨临县城的路时,气势竟然比之前七八百人还要足,一个个扛着枪或挎着刀,昂首挺胸,精神劲气十足。
    当赶到县城的时候,周围的材乡已经派了不少乡勇赶来助阵,不过万余人的小县城,此时竟聚了乡勇五千余,孙阳带的这一支是最为出众的,虽然都是同样的普通装束,手里拿的也是修整的兵器,可是往空场上一站,鹤立鸡群,再加上了一身的鲜血,腰带挂着血淋淋的人头,逼得他们周围三丈之内,不敢站人。
    这支带血而来的乡勇支援部队最终还是惊动了滨临县令高大人,当一身便装,腰带宝剑,白面长须,一脸读书相的高大人打听了一番,向孙阳拱手,做了个长揖,孙阳连忙还礼,连道不敢当,不敢当。
    “孙壮士当得,当得,这一袭,杀得百余蒙古骑兵,此乃乡勇,厢军之大胜,本官自当奏明官家,为孙壮士请功!”高大人高声说道。
    “多谢高大人抬爱!”孙阳拱手为礼,却也不再矫情,接下了这份大礼。
    “本官身为一地县令,自有战时统领之责,却也有乡勇任命之责,既然孙壮士如此威武,便为本营指挥,率你临乡乡勇,奋勇做战,保家卫国!”高大人高声喝道,有了高大人这一声任命,孙阳算是坐实了这五百人编制的营指挥使,只不过却是不满编的,与百余名蒙骑一战,折损半数,着实伤亡惨重。
    “高大人,不知敌人有兵将多少?何时来袭?”孙阳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话题,之前召集乡勇,只说蒙骑入侵,却没有提及人数与速度地点等更加详尽的信息。
    孙阳想活着,只有活着,才能护得大宋安全,才能护得沽唐的母亲,照顾自己的乡亲们的安全,他深知,一场战事,不是靠谁勇猛就能胜的,还需要准备,需要谋划。
    只是孙阳如此一问,高大人的脸竟然红,轻轻的咳了数声都没能说出话来。
    孙阳虽然没有得到答案,却也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这惊动了十里八乡的蒙骑入侵事件,只怕就是那些被他们消灭的百多名骑兵罢了。
    孙阳却还有些心惊,只有百余蒙骑,就惊扰得四邻不安,若是大股骑兵深入又当如何?
    如今大宋几乎是精锐尽出,全部顶在了前线挡住蒙骑的大部兵马,而深入后方的,都是一些小部队,就是这些小部队,让宋朝的后方烽火四起,民不廖生。
    看着孙阳的脸色变得如此的难看,就连高大人都有些不好意思,嘴里也不知嘟囊着什么,最终还是退了回去,做为父母官,或许他没有什么面目面见这些一腔热血的乡勇们。
    宋人知廉耻,否则的话也不会发生把带着一船宝物的蔡京饿死在路上了,每每想起这典故,若是能发生在现代的国内该有多好啊。
    孙阳的脸色变幻着,终于向前大踏一步,叫了一声高大人,本已向回行走的高大人不由得又停了下来,扭头看着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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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投军去也
    “在下初被大人任命乡勇指挥,可是,在下却意欲前往前线投军,请大人恩准!”孙阳抱刀施礼,高声说道。
    “去吧去吧,若非本官身负官命,责守本县百姓,也早便奔赴前线做一名士兵杀敌去了,尔等要去便去,本官特准尔等携枪刀若干,可去武库取长弓数张,弓箭尽数取去,适才俘获的良驹也骑去一匹吧!”高大人摆了摆手,长长的叹道。
    “多谢高大人!”孙阳不由得面露喜色,远远的做揖道谢,若是乡勇去投军,有兵铠在身,再加上匹马,可就相当于八路那时候伪军带着机枪大炮投奔呐,当职将军也要多看几眼,可以开个好头。
    “孙哥,你若是走了,你娘怎么办?”林忠小声的问道,几个同乡也不由得跟着担忧了起来。
    “托乡亲们多照应些吧。”孙阳无奈的说道,他现在算是体会到了家国无法兼顾的难处,这里的娘养他二十余年,照顾得无微不至,可是自己却要离她而去。
    “大宋……八百年,有人说,大宋若无外来打扰,最有可能绵延八百年!”孙阳在心底喃喃的说道。
    “唉,咱这年岁大了,身子骨也不行了,这又受了点伤,不能跟你们这些小伙子比,小阳哥,想去便去,我老姚有一口气在,就饿不着你娘!”腿上挨了一刀的老姚一拐一拐的从后面走了上来,说这话的时候,还有些脸红,同乡都知道,这老姚打孙氏的主意也不是一天两天的,几乎有十年了,不过孙氏的性子烈些,老姚从未讨得好去,宋时的民间风气,却不如明清那般的死板,虽然女子守寡数十年,官府会给立上贞洁牌坊,以示尊重,却也只是尊重而已,女子夫亡改嫁,倒也不是丢人的事,特别是大宋如今乱战数十年,人口锐减的今天,官府甚至鼓励女子改嫁,多增人口,大宋对人口普查可比现在的国内认真多了。
    孙阳回头看了老姚一眼,老姚虽然脸红,却与孙阳对视着,孙阳点了点头,将腰间的人头解了下来掷于地上,骨碌碌的滚出十几步远去,其余人等也都解下了人头扔开,那些他乡赶来的乡勇们看着滚得满地蒙古鞑子人头,大饼子脸,糟乱的头发还有那些怪异的发式,可都是实打实的蒙元货,不是假的。
    孙阳领着高大人的命令,大步向武库行去,他没有招呼身后的那些初步认同他的乡勇们,上前线,就意味着死亡的机会无限的增大,孙阳还抱有一丝幻想,或许这只是一个梦,或许,这只是老天的一个考验,若是自己死了,说不得还会回到那个神奇的山洞口去,自己不怕死,却不能主动招呼那些乡勇们陪着自己去死。
    “娘哩,咱也是长着卵蛋的男人,孙哥去得,咱为何去不得!”林忠把手上卷了刃的长刀一扔,大步跟了上去,林忠一动,又有十几名本乡和他乡的乡勇站了出来,大步跟了上去,最后凑足了正好二十人,一起到了武库。
    乡勇携蒙元人头而来的消息,早已在小小的县城当中传扬开来,孙阳等二十人带着一身的鲜血到了武库前,把守武库的几名老厢军也一个劲的向他们竖着姆指,二话不说打开了武库,让他们进去自由挑选武器装备,英雄,无论到何时都受到尊重。
    孙阳走在这武库当中,几乎要忍不住发出惊呼声,看到这武库,他才明白,为什么大宋可以在西方年余便沦陷的情况下,在蒙元越打实力越强的情况下,仍然屹立不倒的原因,大宋的武器,可是当真先进,绝对是这个时代拥有最先进武器的国家。
    墙角处,十几尊步人甲挂在架子上,包铁靴,铁叶串连而成的衣甲,厚厚的带着面罩的头盔,加起来,怕得有几十斤才成。
    看着孙阳的目光不离步人甲,那名老厢兵抹着胡子笑嘻嘻的解释了起来,“咱大宋无马,徒步却又无法与骑兵抗衡,这步人甲重数十斤,全身披甲,若是排列整齐,手持长枪长刀巨斧,倒有可与蒙元铁骑一战之力,最出名的就是牛壮将军曾以一千步人甲击杀两千蒙元骑兵,不过这步人甲沉重了些,寻常人之人,穿上之后,怕是拎不得刀枪了,我看小哥身强体壮,倒是可以试试!”
    “谢老丈了,小子就是看个新鲜,穿倒是不必了,我们待会骑马而行,穿上寻常锁裙甲便成!”孙阳笑道。
    “那就这套吧,上月才刚刚修整过。”老厢军说着,从另一侧的架子上取下一套铁甲来,晃动之时,哗啦做响,看起来颇为沉重。
    锁甲以铁甲镶嵌,战裙式,护肩,护心镜齐全,通体漆黑,还没来得及上漆,但是黑乎乎的铁甲却也显出极强的防护力来,再扣上一顶寻常小校所戴的头盔,压在身上足有二三十斤,而且还是减了重量的,若是装备齐全的话,至少也要四五十斤才成。
    老厢军用他几十年的老军龄帮着他们挑选着装备,每人一身裙甲,长刀自不必说,长枪是必备之物,却不是越重越好,精选了一杆鸭蛋般粗的长枪交给了孙阳,枪杆都是最好的白蜡杆子,且在桐油里几次浸泡处理,坚韧得刀砍不断,枪头更是百炼精钢,却是前线一名战死将领无意中留下来的长枪,绝非寻常花枪可比。
    这长枪虽然枪杆是木头的,却也是十分的沉重,怕不下二十斤,抖起来刚弱并济,能刺能甩,孙阳啧啧称奇,这算是他碰过最好的武器了,简直就有一种从三八大盖过度到五六半的那种感觉。
    “孙哥……不,孙指挥使,这里还有一些火器!”林忠高声叫道,其它数人也都跑了过去看个新鲜。
    孙阳有些纠结的看着这些火器,宋朝已有管状火器出现,比如原始版的突火枪火箭什么的,甚至还有一些劈雳球之类的火药武器。
    但是火器在战争中的应用并不是很大,主要还是这个时候的火药武器威力并不是很强大,竹筒的突火枪,只能算是用巨响吓唬人的,不如巨弩来得痛快,甚至成本公平要比巨弩要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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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我军大营
    至于那些劈雳球之类火药武器,与其说是火药武器,还不如说是一种燃烧武器,火药里要混入砒霜、巴豆之类的有毒物质,然后点了用抛石机之类的远程武器抛射出去,达到灼伤的目的,被这种带毒的烟雾灼伤,基本上就算是废了。
    孙阳虽然也有些心动,但是这东西个头大,火药运输又麻烦,威力还不是很大,还不如多带几张弓几壶箭。
    看到孙阳放弃了火药武器,多选了几张好弓好箭,老厢军微笑着点了点头,十分客气的送他们离去。
    高大人果然兑现了他的诺言,他们俘获的几十匹马,挑出来二十匹最为精壮的交给他们来使用。
    事实上这个时代的人是不会随便许诺,一句诺言,甚至要用一生去还的,也只有在这种时代,才会有萍水相逢,便可托妻交子。
    当孙阳带着同乡赶回沽唐村的时候,一身铠甲,骑着高头大马,虽然蒙古马还是比较矮的,比不上高大的阿拉伯马,但是在普通百姓的眼中,这马已是相当的高大了。
    孙阳纵身下马,身上的铁甲碰撞,哗哗做响,张氏倚在门口,看着高大雄壮的儿子,忍不住再次落下泪来。
    宋代重工商,自然也看重闯荡,张氏虽舍不得儿子,抱着他一个劲的哭,却从未说出一句挽留之言。
    “我儿要去建功立业,保家为国,娘心里高兴,歇上两日,娘给儿熬上一碗汤!”张氏说着,便下了厨,又宰了一只老母鸡,熬起浓浓的鸡汤来。
    也不知孙阳跟母亲说了些什么,当孙阳带着同乡踏上征途的时候,孙氏便与老姚到县城报备,算是正式成亲了。
    本身孙氏和老姚都不是名门望族,所以并不存在改嫁继弦丢不丢人一说。
    孙氏只有一子,而孙阳如今已踏上征程,身边再无照顾之人,老姚有一子一女,儿子曾是乡勇,与孙家大哥一起去投军,都没有回来,一女远嫁百里之外,来往不便,二人都是年近中年,凑在一起,倒也有个照应。
    这些年老姚对孙家这孤儿寡母照顾有加,如今一起成亲,倒也是修成正果。
    孙阳一身大宋校官装束,带着二十同乡,直奔河北牛老将军所率的固北军,大宋懂骑术可不多,除非是专业的骑兵,像孙阳他们,只骑过毛驴和牛,这跟骑马是两回事,虽然看起来挺像那么回事的,但是唬唬外行还行,一旦碰到蒙古人的骑兵,下马步战或许还有生机,若是骑着马,必被劈下马来。
    但是这一路上,孙阳带着同乡兄弟们一起努力的练习着骑术,古代是骑兵纵横的年代,若是不懂骑术的话,就算是打了败仗逃都没地逃去。
    一路风餐露宿,偶遇村庄小县,道上一声咱家是去投军的乡勇,乡亲们都会端出酒食,热情招待,如同对待英雄一般。
    沿途那些一张张充满了期望的脸孔还有热情的招待,让孙阳的心中涌起一股股的热流来,这是一个可爱的,值得守护的时代,这是中华文化最为发达的时代,守着它,护着它,不让它受到伤害,成为了自己的责任,因为只有自己才知道,它会承受什么样的苦难,十万军民投海殉国,崖山之后无中国。
    虽然历史扭曲,多有改变,可是大宋落入下风,蒙古人向北,向西,一直打到欧洲,几乎要集合全世界的力量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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