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大唐军魂 >

第4部分

大唐军魂-第4部分

小说: 大唐军魂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定了个谋反的罪名杀掉的。
    高宗李治现在应该还是个穿开档裤的小屁孩吧?房遗爱呢?还有历史上那位著名的喜爱光头和尚的高阳公主已经是个大小孩了吧?自个要找个机会认识一下这些名人们,看看能不能把他们调教一番,不要再搞出那些历史事件来。
    特别是李治,千万要和他搞好关系,万一以后李恪还是不幸被喀嚓了,自己也可能被牵连,咱可不能冒这个险!
    但李恪是是自己的挚友,无论如何也不能看着李恪被长孙无忌冤杀,眼下得先了解一下李恪的心思,如果有不轨思想一定要叫他悬崖勒马。
    云儿知道他们有事谈,已经知趣地走了出去。
    “恪弟,蜀王殿下,”看着有些恼羞成怒的李恪,李业诩终于开口了,“你要学这些东西作什么?放着王爷不好好当,来学这些玩意儿?”
    “业诩兄,你都问过我好几次了,”李恪有些气歪的脸终于恢复原先的英俊模样,“恪仰幕父皇那无可匹敌的战功,如今天下未安,四夷未服,我想着有一日,能纵马驰骋在战场上,立下一番战功,为国为民为父皇分忧。如今父皇让我遥领益州大都督,却也只是个闲职,并不能领兵打仗…到何日我才能如愿呢?”
    李恪脸上露出与年龄不相称的果敢、坚毅与执着,却又有一丝无奈,他自己也知道,身为皇子,上战场的机会微乎其微。
    李业诩拍拍李恪的肩膀,对这位真情流露的大唐热血皇族少年说道,“恪弟,你还小,即使你父皇让你上战场也要等你成年后,如今,你也只能等待了。”
    李恪身上没有一点王爷那种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气势,倒象一位充满理想的热血青年,想着杀敌报国,让李业诩对他更多了份好感。
    也明白眼前的李恪还是个没有太多城府的大男孩,各方面也应该都是出类拔萃的。李业诩知道,历史上的李恪也因为太优秀了,才让李世民有立他为储的念头,可这也是他致命的地方,李世民死后,没有人能再庇护他这个王爷了,结果死于非命…
    李业诩想着李恪视自己为知己,才会在自己面前无所顾忌地说这些话,那对他的事也不能袖手旁观!
    “恪弟,为兄有一些心底话想跟你讲,”李业诩一脸严肃的表情,对李恪说道,“无论你觉得为兄说的对不对,你都要记着!”
    看着李业诩一脸庄重的神情,李恪不明事理地也只好点点头!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不知这几句话你有没有听说过?”
    “听说过,这出自三国魏人李康的《运命论》,”李恪听了为之一愣,似有所悟。
    “你李恪虽然年龄尚小,但才情颇高,很得你父皇赏识。而今你大哥承乾位居东宫,如以后你的才气、风头都盖过你大哥,虽然你没有觊觎东宫的意思,但你大哥会不会有芒刺在背的感觉?还有一帮拥护太子的大臣,会如何看你,如何待你?”
    李恪沉默不语。
    “此乃为兄的肺腑之言,听不听随你蜀王殿下了!”说完这话,李业诩叹了口气。
    李业诩知道自己的优势,那就是自己有了后人一千多年知识和经验总结的了解,也知道一些历史上未发生的事情,清楚历史车轮前进的方向。
    只是自己这么一使力,历史这架马车行驶的方向会不会发生一些稍稍的改变呢?
    李恪一张俊脸变的苍白,咬着唇说道,“业诩兄一席话,如醍醐灌顶,恪茅塞顿开。恪必定牢记于胸,行事以此为戒,多谢了!”说着恭敬地行了个大礼。
    不愧是李世民的优秀儿子,不需要说太明白,一点就通。
    “那我们去练枪法去,”李业诩说道,把自己会的演练给李恪看就是了。
    “好咧!”有些郁闷的李恪马上变得兴奋起来…   

第六章 长安西市
    长安东市和西市分居皇城东南和西北方向。
    东市周围坊里多皇室贵族和达官显贵宅弟,经营上等奢侈品为主,以满足皇室贵族和达官显贵的需要。而西市经营的商品,多是衣、烛、饼、药等日常生活品,又被称为“金市”,吸引的人群从平民百姓到官宦贵族都有,还有很多是来自波斯、大食等西域的“胡商”及高丽、百济、新罗、倭国、天竺等各地的商人。
    这些异域商人带来香料、人参、药物、毛毯等胡货,再从长安买回珠宝、丝织品和瓷器等。他们多侨居于西市或西市附近一些坊里。西市中有许多胡人开设的店铺,如珠宝店、货栈、酒肆等,特别是胡人开设的胡姬酒肆,里面经常有来自西域的年轻女子表演歌舞,异域风情的胡姬和舞蹈吸引许多的轻狂少年们前往。
    李府位于皇城边上的兴道坊,离东、西市并不远,以前李家兄妹常去距离稍近的东市玩乐,西市从未去过。据听去过西市的家仆讲,西市比东市热闹多了,那里有许多他们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有趣物品。
    对少年人来讲,喜欢热闹是他们的天性,未见过的新鲜事物,最能吸引他们眼球,特别是像李栎这么点大的小女孩。
    在李栎的一再要求下,李业诩答应带着家里这二个弟妹去西市逛逛。
    趁这天李业嗣不用去弘文馆上学,李业诩在晨练结束后,带着李业嗣、李栎,还有两位忠仆,李成和李万,一道往西市去。云儿这丫头也要求跟着去,李业诩想着可以让她照顾李栎,也就答应了。
    李业嗣一身青色胡服,跟在一身素白劲装的李业诩后面东瞧西看,不时地讲起皇城及边上街道、建筑、府舍的情况。兄弟俩都喜欢穿着紧身、窄袖的胡服,而不喜穿宽袖的袍衫,因都是习武的缘故,胡服更适合骑射练习,也觉得方便。
    李业诩这也是第一次好好观察长安城的面貌,上次上巳节出城是坐马车去,没能好好看看,这次是走路出门,可以边走边看。
    不愧是当今天下第一大都市,初唐的长安已是异常繁盛,街上人流如织,男女老幼衣着鲜艳,有乘着马车、牛车的,更多的是如李业诩他们般步行。
    还有许多着奇装异服的各种肤色胡人。
    街上各种建筑规划整齐,唐时坊和市分开布局,除部分达官贵人外,大部分的房居门朝坊内开,虽然一些居民出行不太方便,但也使街道看上去非常清爽干净。
    街道异常宽阔,除了被后人惊叹一百五十米左右宽的朱雀大街外,西市四周的街道也有一百多米宽的,街道两边种着整齐的树木,路边有青石板遮盖的排水沟。街道没有后世店铺林立、杂乱无章的情景,显得特别空旷,在街道上可以打马飞奔。
    古人在城市建设方面做的还是挺有前瞻性的,百多米宽的街道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也是够超前的,或许可以说现代的城市建设理念并不比前人高明和长远。
    西市里更是人流如潮,物品琳琅满目。
    好奇的李栎一个人蹦蹦跳跳跑在前面,一会跑到香料摊前乱嗅,一会呆站在一个铺前看人家制作小糖人。小女孩对一切感觉都是那么新鲜,就连李业嗣和云儿的嘴也张得老大。不过云儿关注的是各种新奇玩物和饰件,而李业嗣,还有李成和李万看的是各种肤色的人种,那些穿着古怪的衣物、着各式各样的装饰、操着半生的汉话在那吆喝的胡人。
    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井底之蛙,李业诩暗暗好笑。
    不过西市的繁华还是有些出乎意外。唐初时候刚刚经历连年征战,人口大幅减少,生产力水平还是比较低下,交通并不便捷,理应百废待兴。现在看到的景象却是商业如此繁荣,物品也是异常丰富,异族人士随处可见。唐初贞观时期整个社会和经济恢复发展的挺不错的。
    恍恍然,面对繁华的西市,竟然有种在现代社会的感觉。李业诩记得,自己后世的家乡,江南的一个小城,也是一个异常繁华富足的地方,外国人也如眼前般常见。如果不是眼前的人都身着古装,所居之地是古城长安,看眼前涌动的各色人流李业诩以为回到了家乡的小商品市场。
    “大哥,”李栎拉着李业诩的衣袖,指着一个店铺说,“我要吃糖。”李业诩一看,原来是后世的麦芽糖,记得自己小时也很喜欢吃这东西,粘着牙齿,特别有嚼劲。当下每人买了一块,才一文钱一块,云儿推说不喜欢吃,被李栎抢了去。
    逛了好一会,李栎大喊着累了,云儿看着也有些吃不消走了。李成和李万手中已经多了许多物件,都是李栎和云儿看中的,有小玩物、小挂件、小饰物,还有很多好吃的东西。
    李业诩倒不觉得的累,也买到了一些他想要的东西,他最想要找的东西还没找到。
    在特战队多年下来,李业诩在制作一些小的武器和工具方面已经是行家,他只是怕这个年代一些材料没有,也担心这时的冶炼水平低下。
    几圈逛下来,李业诩从市上售卖的刀剑来看,这个时代的冶炼水平已经挺高了,铁和钢的成色都已不差,制作的刀和剑等兵器淬炼水平都是非常不错的。
    在一个店铺里,李业诩终于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那是一个卖水晶的店铺,柜台上摆着各种样式的水晶。
    店老板的装束像是一位阿拉伯人,却能说一口非常流利的汉话,看到李业诩等人气度不凡,知道是贵家公子,亲自来迎接招待。
    货架上满目的水晶,各种颜色的都有,只是没有看到透明的。
    “这位公子,您随便看,这些都是上等货色的水晶,您不满意的话,仓库里还有,”店老板看多了顾客的眼神,知道沉默着的李业诩对面前的货不太满意,有些着急地问道,“我们店是整个长安最大的卖水晶的店,其他店里有的,我们这里都有,其他店里没的,我们也有!”
    “那有没有透明的水晶?”李业诩瞄了一眼店老板问道。
    “有,只是透明的价格更高些,也不太好看,没什么人买,也就没摆放在外头,”店老板指示伙计去拿东西,“公子你真是识货的人,透明的水晶质地是最好的!”
    几名伙计捧了几个透明的水晶出来,李业诩仔细看了看,都是略有颜色的。
    “还有比这更透明的吗?”李业诩略带遗憾地问道。
    “有!有那种没有一丝杂质的,但公子您要定货,十天半月以后才到,那价格更高的,”店老板像是看到财神一样的目光看着李业诩,“其他店也是如此,公子您好的话,您只要留个地址,小店定为您送上门去,只是要付定金…”
    一问之下,这东西价格竟然贵的离奇,一个拳头大的水晶球竟然要价五百文,更透明的水晶价格更高,差不多要一贯。
    李业诩来唐后虽然没自己买过东西,但一贯钱的价值还是知道的,记得史书上写着,贞观四年时斗米不过三四文钱,这一贯钱是个不小的数目。
    但这东西也必须得买,这个时候还没有玻璃,透明水晶就是制作一些东西最好的材料。
    幸好李成和李万带的钱够多,李成把一袋铜钱全都叮当着倒在柜面上,换回了几个成色较好的水晶球,并付了定金,要求店老板准备好最透明的水晶,过些日子来取。
    在一个店铺里,惊喜地看到有磁石和磁铁样玩物在出售。
    透明水晶和磁石,这两样东西正是李业诩要找的…   

第七章 巾帼不让须眉
    这天一早,李业诩晨练回来梳洗完毕后正在练字。
    还真的感谢后世的父亲。父亲酷爱书法,一手毛笔字写的非常漂亮,李业诩自小在父亲的严厉督导下练习毛笔字,不仅练就一手挺不错的颜体,还因多年练字看了大量古代的碑文字帖,汉字中的繁体字也都基本懂晓。
    只是可惜,颜公还未出生,不然可以找他讨教一番书法,或者拜入其门下当个弟子。
    听云儿说,先前的自己书法和绘画水平都是非常出色的,这身体里还留存着对书画的那份灵动感觉,笔墨挥洒之间,有如行云流水,落在纸间的字融合了方严正大、朴拙雄浑的颜体风格,李业诩自己看了也是非常的满意。
    正自得意间,风风火火从门外跑进来一个人,竟然是李恪,后面跟着几位府里的家仆。
    李业诩正惊异间,只听家仆嗫嚅着讲道,“少爷,蜀王说有事找你,不待我们通报…”
    “哦,没事,你们下去吧,”李业诩皱皱眉,挥退几名家仆。
    瞅瞅在喘气的李恪,这无赖王爷有啥要紧的事,竟然没让下人通报,直接跑到园子里来了?
    “业诩兄,快跟我走,”李恪看着家仆走出门去,就来拉还在整理笔墨的李业诩。
    “什么事儿这么慌张?”李业诩猛地摔开李恪的手道。
    云儿在一旁抿着嘴偷偷地笑,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听吉儿说,今日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