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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

大宋好土匪-第72部分

小说: 大宋好土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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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图什不由喜极而泣,抱着程风的肩膀痛哭不已。

    程风轻抚着他金黄色的卷发,心中感叹,只有失去过自由的人才知道自由的可贵,旁人是难以理解他此时的心情。

    程风拍拍他的脑袋,对他道:“图图什,我的好弟弟,你现在自由了,你是愿意留在回鹘国,还是愿意跟我去宋国,全凭你个人意愿。”

    图图什哽咽着道:“我愿誓死追随主人。”他心理角色还一时转换不过来,不敢称呼程风为兄长,只敢以主人相称。

    程风把脸一板,严肃地道:“记住了,以后不许叫我主人!叫我大哥。”

    图图什含泪笑着,使劲点点头。

    这段时间,程风和图图什忙着研制水车,种鱼儿虽然帮不上忙,但在他们屁股后面转来转去,对图图什的为人和才干也颇为了解,彼此之间的关系亲近了许多。

    她在一旁看见这一幕,忍不住眼中也闪着泪花,既为图图什的身世而同情,也为他重获自由而高兴,更为程风的热心大义而感动。

    火州城外,碧空如洗,不见一丝云彩。

    吹角连营,沙场点兵。

    在宋国使团归国之前,喝里可汗还像模像样地演了一场对夏国的出征仪式,从回鹘骑兵中挑出来的五千精锐,正盘马弯弓、井然肃立。

    他们身上的甲胄和手里的武器制式统一,一个个身披锁子甲,手持长矛,马挂铁斧头,腰挎弓囊和箭壶,箭壶里的一大簇一大簇白羽箭在阳光照耀下甚为耀眼。

    回鹘人的军队继承的是突厥人的作战传统,主要作战力量是轻骑兵。

    回鹘战士们骑乘快马,以强力复合弓为武器,能够在马背上施放阵阵箭雨,一般也会装备轻矛、单刃剑、斧头等近战武器,

    精锐的回鹘骑兵往往披挂锁子甲上阵杀敌,这种铠甲是用细小的铁环相套,形成一件连头套的长衣,罩在贴身的衣物外面,可以有效防护刀剑枪矛等利器的攻击。

    相对于皮甲,锁子甲的防护性更强,且透气性好,相对于宋军常用的札甲,则具有极高的灵活性,大大降低了铠甲对开弓射箭的动作影响。

    总体而言,他们主要依靠速度与机动性击败对手。

    “呜!”幽凉的号角响起,一杆白色的大纛冉冉升起,上面绣着一枚黑色的狼头,面容狰狞恐怖。

    随着大旗升起,喝里可汗缓缓登上了点将台,随同他来的,是回鹘国的皇室贵族、各派教首、重要官吏和宋国使团。

    曲端作为宋国使节,得到格外优待,受邀登台观看军容,其余众人都只能站在台下观望。

    一见此旗帜,端坐在高头大马上的士兵便驱动坐骑,徐动如林,向一丈高的青石砌成的点将台靠拢。

    一时间,“铿锵铿锵”的金革之声四起,校场上卷起一抹细细的黄尘。

    见队伍集结完毕,喝里可汗调动全身的力气,面对骑士们高声道:“我是你们的可汗,请你们拿起盾和弓箭随我征战。我们给战马披上战甲,向着盗贼和恶狗,像雄鹰一样飞速进发。

    我们进行勇敢的夜袭,我们进行包抄合围,我们砍杀敌人,我们斩去其首级。

    将士们!族徽是我们的福兆,苍狼是我们的守护大神。我们的铁矛像森林一样林立,我们的箭矢像暴雨一样密集!

    相信我,我们必定会让健马奔驰在我们的牧场,会让河水奔流在我们的土地上。回鹘人必胜!必胜!必胜!”

    骑士们挥舞着手中的长矛,跟随喝里可汗齐声高呼,“必胜!必胜!必胜!”喊声此起彼伏、响彻云霄,一展士气高昂,彪悍如虎的气势。

    曲端和使团其他成员都看得兴致勃勃,只有程风知道是怎么回事。

    通事何其中倒是瞧出了点隐忧,他在一旁为曲端翻译着喝里可汗的话,眉头拧成一个紧紧的“川”字。

    可汗的言语貌似气势磅礴、杀气十足,但至始至终没有提到敌人是谁,没有提到夏国人一个字。

    他知道曲端的脾气,自然不会将自己的疑问提出来,你好我好大家好,只要把出使任务顺利完成了,大家都有赏赐,谁还操那多闲心。

    上上下下只有宋国使团被蒙在鼓里,回鹘军队的将士们接到的命令是在宋国使节面前进行一场阅兵,展现回鹘国的国威,所以他们喊话喊得才那么卖力。

    喊完口号,回鹘骑兵们开始了一场演练,校场中央放了九个大箭靶,向外围成一圈。

    一百名回鹘骑士围着箭靶绕圈,奔驰间张弓搭箭,一个个箭无虚发,不多会便将箭靶射成了刺猬,这是在展示他们高超的骑射功夫。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程风依旧没出现在宋国使团队伍中,他和益麻党征低调地站在库尤木杜身边,不事声张,避免引人注目。

    益麻党征低声在他耳边低声道:“这些回鹘骑兵表演的是他们常用的经典战术——围攻!

    敌军被高速盘旋的回鹘骑兵从四面八方围困,并遭受无尽箭雨的袭击,当敌人想要反击时,他们就躲得远远的,稍一懈怠,他们又卷土重来,箭雨又倾泻而下。

    此外,他们还擅长佯败,在战场上突然后撤的姿态会诱惑敌军产生追击的欲望,就像一直奋力抵抗的烈女突然躺在地上,分开双腿,勾引你奋不顾身地前进。

    但混乱无序的追击会导致防御阵型被破坏,从而难以抵抗回鹘军队的突然反攻。”

    程风听着他不太贴切的比喻,笑着摇了摇头。

    不过作为一名宋军将官,看着回鹘人的精锐骑兵确实眼馋。

    宋国由于丧失西北产马地,主要以步兵为主,被迫花费大量金银、绢帛,向西北各族买马。但因管理腐败,本不多的马又病死率高,导致战马奇缺。

    殿前司马军和侍卫马军司所辖的骑兵兵力只占禁军很少一部分,仍然经常出现兵多马少,十分之三四的骑兵无马可骑的情况。

    回鹘国只是个西北小国,却都拥有如此多的雄壮魁梧的西凉健马,真是一件值得艳羡的事!

第142章 危险的小树林() 
观看“出征”仪式后不久,宋国使团便踏上了归国路程,此时已是九月。

    曲端见结盟大事已了,便兑现了自己对益麻党征的承诺,让程风重新回到了使团队伍,即便见他还带着一个波斯少年,也未多说什么。

    使团其他成员虽然不知道事情具体的情况,但见曲端对程风的态度,隐隐约约地猜到这次出使顺利完成与他有关。

    特别是当初他出现在驿馆后,整个结盟谈判才出现了转机,所以不知不觉中,大家对程风更加恭敬起来。

    大家越是对他恭敬,程风越是低调,他不想在回去的路上再节外生枝、引起曲端嫉恨。

    归程即是凯旋,众人心情都无比愉悦,感觉回去的路比来时的路近多了。

    路过沙洲时,程风想起当日为了躲避猎狗追踪,逼着种鱼儿丢掉的两盒笃耨香胭脂的事来,又寻到原来去过的胭脂铺,买了两盒一模一样的,重新送给种鱼儿。

    种鱼儿抱着胭脂盒,满心欢喜,白了他一眼,教训他道:“做人就得这样,承诺过的话就得兑现。”

    搞得他一头雾水,这小妮子!仿佛自己原本想要食言,被她教训得改邪归正,被迫履行诺言似的。

    使团继续向东南前行,没几日便进了祁连山,山中的景色与来时大不一样,却有着别样的美丽,一派醉人秋色。

    一路上天高云淡、雪山草甸,登上山峰举目眺望,满山遍野都被绚丽的色彩包围着,秋叶红得似火般妖艳,黄得似金般耀眼,掺杂着碧玉般的青松,真是层林尽染,色彩斑斓。

    五颜六色的秋叶在蜿蜒起伏的祁连山脊上细细铺陈开来,宛如一条流动的五彩巨龙在翩翩起舞,铺洒成一幅壮观美丽的画卷。

    山路狭窄而崎岖,不太适宜骑马前进,众人都牵着马在山间步行。

    众人中只有何其中多次来往在这条路上,是见惯不惊的,其余的人都是初次体验祁连山秋景。

    特别是图图什,在他年少的人生经历中哪里见过这等瑰丽山景,心中震撼不已,边走边好奇而又贪婪地看着周围的一切。

    程风向前方的远处眺望,满目美景令他心旷神怡,突然,远处道边的山坡上有一道炫目的光芒一闪而过,他顿时警惕起来!

    狙击手最怕的环境是雪多太阳大,在雪野或是强光下,瞄准镜的镜片反射闪闪发亮,会暴露自己的行踪,这可是致命的危险,一般都得在瞄准镜上加遮光罩或遮光筒。

    现在在祁连山中,通常一连几天都见不着人,刚刚看见的这种光芒究竟是阳光照在金属上的反光还是照在冰雪上的反光?

    他不敢确定,不敢贸然判断有敌情,以免给队伍带来不必要的骚动和紧张。

    马队继续向前行去,离刚刚看见亮光的那片山林越来越近,不知怎么的,程风身上的汗毛倒竖起来,这是一种离危险越来越近的直觉!

    他盯着左手边那片林子警觉地四处查看,只见到密密匝匝的林叶推挤成一团一团的,并未发现有何异常。

    但这种不安的感觉始终如影随形,令他浑身上下不舒服。

    他停下来打量了下四周,发现这几乎是块死地,山道狭窄得如羊肠小道,进退只容一人一马,左手边是倾斜的山坡,右手边是片单薄的小林子,林子的边缘便是峭壁悬崖。

    判断完四周的环境,他心中更加不安,手心里沁出来的汗将紧攥着的缰绳都濡湿了。

    他迫不及待地大声喊道:“大家伙都注意了!站在马的右侧,随时准备抄家伙。”

    众人听闻此言,心中都十分诧异,茫然地看看四周,都向马队中间的曲端望去,毕竟曲端才是这支马队的主官。

    曲端大声地向队尾喊道:“程部将,怎么了?看见什么了吗?”

    程风焦急地道:“说不清楚,就是有种有危险逼近的感觉。出门在外,小心为上,大家都留点神吧!”

    曲端的嘴角隐出一丝讥诮的笑容,但嘴上却道:“大家都听程将官的,左手牵缰绳,右手刀柄出鞘。”

    他的话音刚刚落下不久,无数支的羽箭从左侧的林子里倾泻而出,锋利的箭头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慑人心魄的光芒,犹如满天星辰。

    箭矢插入人和马的肉体中,“噗噗!”作响,那些听了程风的话,手脚快的,站在马的右侧的士兵依靠厚实的马身作盾牌,暂时躲过了第一轮突然袭击。

    而那些反应慢的,或没把程风的话当回事的士兵,此时全身上下已经插满了箭支,鲜血四处,即便身子软倒在地,也被密密麻麻的箭支撑了起来。

    在坐骑哀鸣倒下之前,曲端大声喝道:“进林子!”其实不用他说,周围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唯有右侧的那片小林子勉强可以遮身,众人本能地往林子跑。

    程风在听见弓弦响时,便眼疾手快地将马鞍子给扯了下来,将种鱼儿一把抱住,矮身闪进了林子。

    作为一个经常执行狙击任务的狙击手来说,已经习惯时刻注意周围的地形地貌,当任何可疑的声音响起,能够在半秒内迅速做出正确的反应,或及时找到安全的隐蔽处,或迅速射出一颗反击的子弹,毕竟他们的生死存亡也就在一念之间。

    他刚在一棵稍粗的树后躲了起来,箭雨便如期而至,他将马鞍抵在头上,侧身紧紧地抱着种鱼儿,死死地靠着树干,无奈地承受着箭矢的袭击。

    强劲的弩箭穿过树林,射落一片片金黄的树叶,钉入树干,入木甚深,“笃笃”作响,震得脑皮子发麻,身上也落满了树叶。

    种鱼儿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什么事,只是感觉到自己全身被程风强壮的胸肌、臂肌包裹着,听着他胸口有力的心跳,自己一颗情窦初开的芳心好似融化了,而对周围的危险浑然不觉。

    程风哪里知道这小妮子在发花痴,他正凝神听着弓箭破空而来的声音,判断着敌人的情况。

    从弓弩的精良程度和箭矢的数量上来看,对方至少有一百人,而且指挥有度、训练有素,感觉不像是一般的游寇马贼。

    所幸袭击者使用的是弩,虽然劲力强劲,但再次上弦间隔的时间比弓箭长。

第143章 绝处逢生?() 
这轮箭雨过后,程风偷眼往四周瞧了瞧,寻找图图什的身影,发现那小子已从马匹旁跑进树林,躲在一棵树后,单薄的身子被树干遮挡着严严实实的,心中顿时大安。

    等了半天,第二轮箭雨却迟迟未至,程风侧了侧脑袋,透过林子的缝隙向外望去,却见对面的山坡上冒起了一阵烟雾,伴随着叽里呱啦的夏国语,这时他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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