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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部分

大唐春-第95部分

小说: 大唐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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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难想象,在李曦来之前李逸风肯定叮嘱过他,什么话是可以放心抒发想法提意见的,还有什么话是绝对不可以随便说随便评论的,但是显然,李逸风没想到李曦会突然问起张九龄,于是这一点他没叮嘱到,再于是,这罗克敌就信口胡扯起来了。
    李曦笑笑,端起茶盏来浅浅地抿了一口,脑子里思绪万千。
    这个罗克敌起了个很大气的名字,其实个子却不高,而且形容几近猥琐,如今坐在胡椅上,更是显得那宽大的袍袖下似乎只剩下一把细小的骨头,尤其是他那眼睛,细窄,且邪吊向下,眉毛更是淡到几近于没有,唇上还是两撇鼠须……
    总之一看就不是好人。
    所以在他刚过来的时候,其实李曦心里也存了几分轻视的意思,对他也不曾在意,直到他提出了对李林甫的评价,这才真正的对他的话重视起来。而等到他谈到对张九龄的认识,李曦心里更是忍不住要倒吸一口凉气。
    李曦对历史了解有限,但是对于一些知名人物,却还算是略有所知。
    比如,他知道李林甫这个著名的大奸相曾经当过近二十年的宰相,那么,这肚子里的一本帐就有了底子了,仔细算算,眼下杨玉环才十五岁,估摸着就是这两年里,他就该嫁给寿王李瑁了,然后结婚之后要过几年,才会给唐玄宗抢走,据说杨贵妃死的时候才三十多不到四十岁,而她死的时候,自然也就是安史之乱发生的时候了……
    按照历史教科书上的记载的话,满打满算,杨贵妃还有二十来年好活,而她死于安史之乱的时候,李林甫早就已经死了,那时候当宰相的已经是杨国忠了。所以,李林甫的登台拜相,近在咫尺,再所以,张九龄很快就要拜相,但是拜相之后,他也很快就会完蛋。
    因为历史教科书上的时间表已经规定好了,他必须给李林甫的二十年权相挤出足够的时间,不然这些历史时间就对不上账了……
    李曦的办法很笨,而且很多都只能是粗略的估计,然后再由这个粗略的估计去大概的推测另外一件事,在那些精通历史的人看来,这种粗糙的办法几乎不值一噱……但是对于李曦来说,这却已经是他在自己本来能记住的一些事情上,所作出的最多也是最准确的推断了。而且李曦知道,即便是自己估测的时间表会有些误差,这个误差也绝对不会太大。
    所以此前他一直觉得,虽然自己所知不多,但自己也可以称为是一个能知过去未来的神人了。这样一来,在面对很多有关朝廷动向的事情的时候,他心里就自觉地很有底气。
    但是别忘了,他可是仗着自己有穿越时带过来的记忆打底子啊。
    而眼前这个留了两撇鼠须,一看就猥琐不堪的家伙,居然能仅凭自己对朝政的观察,就做出这般几乎准确无误的推测。
    更何况,人家还只是个小商人,呃,不对,其实正确的说法,他连商人都不是,他只是在东市里从小伙计做起,一直到现在才稍微混出点头脸来的小白领……一个无产者打工仔
    这个……可真是太牛了。
    神啊,原谅我吧,本来是想着五六千字写完这一章的,但是……我又写冒了,这一章没个七八千字拿不下来,眼下只写了六千字左右,老规矩,为了不让大家久等,先发几千字上来,剩下那些,估计要一点左右了……明天肯定又得熊猫眼……
    可怜兮兮的求月票哇早肥虽然更新不快,但是在工作之余的码字,却一直可以称得上是兢兢业业了。
第十六章先生真神人也(下)
    第十六章先生真神人也(下)
    这会子听了罗克敌的一番话,别看李曦脸上不动声色,其实心里早就已经高兴得什么似的,这会子看着他那两撇鼠须,也不觉得碍眼了,连那句“人不可貌相”的自我安慰都不用,便只是觉得怎么看怎么看亲切,几乎没当场夸出一句“先生真神人也”来
    一个识人断事目光如此犀利的人,别说拿来给自己做掌柜了,就是请去给张九龄李林甫这等宰相做个幕僚都是完全够格了的。
    毫无疑问,有一个这样的人负责给自己主持剑南烧春在长安的业务,那几乎是可以一百个放心了
    想到这里,李曦放下茶盏,先是满含深意地冲李逸风笑了笑,心里感激他居然慧眼识能,不知从哪里给自己淘换来这么一个宝贝,然后才看向那低着头局促不已的罗克敌,直接就给改了称呼,问:“我观先生谈吐不凡,想来不是自小就在这东市里厮混吧?可曾读过书?”
    听到问起这个,刚才还低头心怯的罗克敌却是一下子来了精神,这个当儿胸脯子一挺肩膀一抻,顿时就比刚才那副猥琐的模样好看了些。
    当下他拱了拱手,脸上就有些生发的颜色,道:“承蒙公子爷下问,不敢当公子爷称小人一声先生,小人不才,却也乃是万年县学里生员出身,进士科。”
    “哦?”李曦心道果然,便又问:“既是生员出身,我看先生年龄也不大,怎么不继续读书进学,反倒进了这东市里给人掌柜了?”
    时有俗谚曰“五十少进士,三十老明经”,意思就是说进士科难考,考到五十岁能考上都算是年轻的,像周邛那样不到二十就中了进士,却是天下奇才了,不能作为常例,因此倒也难怪李曦会有此问。在时下的读书人来说,大多都是考不上继续考,一直到到考上了,或者考不动了为止,放弃的也有,却是不多。
    罗克敌一听李曦这么问,就又有点臊眉搭眼的,吭哧了一会子,才不无幽怨地道:“小人自小便喜欢读史,不喜欢治经,而且,也并无甚长才,做不了什么诗。所以,虽然进了县学,却也不招先生待见,进学更是无望,后来随也去应过几个幕府,可是……可是大人们都嫌小人相貌高古……因此皆不曾录用。”
    听到他自承相貌古怪,一直躲在李曦身后好奇地看着他的妙妙就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在他看来,这罗克敌倒真是会说话,什么相貌古怪,明明就是长得丑嘛
    听她一笑,李曦忍不住回头瞪了她一眼,旁边的莲莲也直拿手扥她的袖子,她便顿时吐了下舌头,低了头不敢说话了。
    李曦回过头来冲罗克敌歉意的一笑,摆摆手示意他继续。
    毕竟是在官僚体系里混过一段时间,而且还做了刺史大人的弟子的,李曦当然知道眼下大唐选才的规矩。别的不说,单说择人之法。
    大唐制,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辨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四事皆可取,则先德行;德均以才,才均以劳。得者为留,不得者为放。
    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即便你学问很好,要想做官,还得过四道面试。
    首先你得长得帅,即体格健壮、仪表堂堂、神气深厚、威仪秀伟等等。当官的,民之父母嘛,长得不帅简直就是丢了大唐王朝的体面。
    当然,这样似乎很容易就会落入“以貌取人”的窠臼之中,但是反过来想,对于入仕的读书人而言,面对冗繁案牍,体格健壮实为必要。而且,通过一个人的精神气质所折射出的身心状态,也可以或多或少地窥探出其情商智商几何。
    再说了,大唐王朝风尚如此,向来就是从不掩饰自己对外在美的追求的。
    长得帅之后,你还得口齿清晰,说话有条理。否则的话异日赴任了,公堂上一坐,不管是问案子也好还是判事也罢,一张口结结巴巴的,首先就丢了为官必须要有的威严。长官无威,则朝廷自然也就跟着颜面扫地了。
    而且从实际作用来说,这一点事实上也不可回避,为官一方,于上于下,没有三寸不烂之舌去打点,如何安身?
    过完了这两关,还不算完,你还得写的一笔好字。字不好,直接就忽略你了。其实这就跟现代时候考试的时候一样,如果你字体漂亮了,看上去赏心悦目,那判分的怎么也得多给你几分,这一点尤其是在语文考试的作文上,体现的最为明显。
    总不成将来你写个公文递个奏章之类的,你的上官,甚至是皇帝老子还得左看右看仔细结合你上下文的意思来分析判定你写的到底是个什么字吧?人家可跟你着不了这个急
    当然,不得不承认,之所以选才里边有这么一条,跟大唐的历任皇帝都喜好书法不无关系。在他们看来,书法的一撇一捺之间,是可以看出一个人的襟怀抱负的,而事实上来说,由字知人这个说法虽然自来就众说纷纭,却也并不是没有道理。
    然后,就剩下最后一条了,你光是长得帅口齿清晰外加字体好,还不够,你还得逻辑思维清晰,明辨是非,通晓事理,精熟法律。
    这一点倒是不消说,吏部选人嘛,你没点专业底子,还想当什么官啊
    总的来看,大唐朝选贤任能的办法里,考量相貌和口齿谈吐这两点,就占了一半,而且还是排名前两位……以这位罗克敌的相貌,和他那一紧张就会时不时口吃的特点,其实倒也怪不得他应聘个幕僚人家都不愿意要他。
    话说当年长跑健将刘皇叔,那可是够礼贤下士的了吧,结果庞统去应聘了,刘皇叔一看,丫生得黑面短髯形容古怪——不用多说,古人一旦要形容某个人形容古怪啊,形容高古啊之类的,那没别的意思,肯定是说这个人丑的没法看了——于是这刘皇叔顿时就不大待见了,只是觉得这个人还勉强有点本事,谈吐还可以,所以才勉强打发了他一个耒阳令。
    而且在此之前,尽管有了鲁肃的力荐,孙大胡子还说过,不管这个庞统有多大的才华,就看他长得那副熊样,我就是坚决不用他的。
    话说,孙大胡子自己什么长相?史书上记载,此人生来便是紫髯碧眼,方颐大口,翻译过来就是说,这厮胡子是紫的,眼睛是绿的,脸盘大,嘴也大……虽然未必就可以说是奇丑无比,但是想想可知,大家眼睛都是黑的,大家胡子都是黑的,偏偏你另外一样,而且还一紫一绿,又生得一张大嘴,这相貌,怎么也算不得好看了。
    可以说,如果孙权不是主公,就凭他这副长相,怕也要落到庞统那步田地,一肚子本事都没人愿意要。但即便孙权自己长成这样,看见庞统了,仍然是牛叉到不行,坚决不肯用。
    由此可知,这以貌取人之法,倒也并不是大唐创立,实在是由来已久。
    不过,在李曦看来,长得丑却有本事的人可多了去了,所以他心里可没那么看重这些。因此当下他便一个劲儿的示意罗克敌继续说。
    只是这时候那罗克敌吃了妙妙这一笑,形容愈见局促,而且他一紧张之下,他就忍不住又有点口吃了,当下里便结结巴巴地道:“小人……小人也想继续进学的,只是无奈家境困顿……所以,所以便只好经了朋友推荐,到这东市里来觅个营生养家活口了。”
    李曦闻言点头,虽然有些羞于开口,这罗克敌提到自己的过去时,大多都是遮遮掩掩的,但是在现代社会经历过很多事情,包括身边朋友的起起落落之类,对于他的经历,李曦猜也猜个差不多。
    想必能瞧出这个罗克敌有些本事的人,不止自己一个。但是怎么说呢,以貌取人这个老规矩,还是有着强大的生命力的,想来不光是他去应聘幕僚人家不大乐意要他,直接就给赶了回来,即便是到了东市之后,他混得也应该不是怎么得意,不然也不会那么容易就让李逸风给拉过来了。
    想到这里,李曦心想,既然如此,那么这个识人之明的美誉,就留给我好了。
    当下里他站起身来,唬得李逸风跟那罗克敌也都跟着站起来,李曦想了想,问李逸风:“罗先生月钱几何?”
    李逸风闻言略愣了一下便立刻明白了李曦的意思,果然,扭头看过去的时候,就见那罗克敌似乎也是听出点什么味道来,忍不住的脸上就有些激动。
    还用说么,主人家问工资,那就是要给涨工资啊
    当下里罗克敌就忍不住心想,看来自己这番献策还真是献对了。是谁说就凭自己这副长相就注定了一辈子无法出头的?只要有真本事,这世上到底还是有识货的人的
    这时候李逸风回答道:“回公子爷,罗掌柜的月钱,乃是咱们剑南烧春长安店里最高的,每月七千五百钱,配马车一辆并车夫,三餐配酒肉,另外每月还有一石粳米。”
    李曦听了点点头,这一点其实在那晚他刚到城西驿馆里住下跟李逸风一起喝酒的时候,就已经从他口中得知了,而且他还知道,这份月钱比富平石冻春啊之类的那些店铺的掌柜的月钱要足足高出了一半还多,而且,每个月两石米也不是个小数目了。可以说,这个待遇对于一个吃工资的掌柜来说,在整个长安东市里也数得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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