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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

龙纹身的少年-第103部分

小说: 龙纹身的少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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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同一个地方,他们只能活动几天。不能呆太久,时间长了容易让人起疑。

    一切都安排好之后,黎叔把人都发出去,自己稳坐中军帐,等着清点从四面八方换来的货物。

    这一次,刀疤金被分配到了一个叫李家村的地方,这个地方灾情比较严重,据说不少人都饿死了。

    一圈走下来,果然淘到了不少好东西。不到半天,金子的粮食就换完了。

    这里的人都饿疯了,只要给一点粮食,他们恨不得把家里吃饭的家伙都换给你。

    金子满心欢喜地把一担“宝贝”挑回“大本营”。

    黎叔在乡里租了一处房子,这地方以前是个粮仓,现在没有粮了,当然也就空了。

    选这个地方,是因为地方比较大,容得下他们这么多人和货。而且这附近人来人往算是比较热闹的地方,他们进进出出的也不会惹人注意。

    黎叔谨小慎微,每一件事情都会考虑到方方面面。

    其他各路人马也相继回来了,每个人都收获颇丰,大家担出去的粮食都换完了,金子开始担心他们带的粮食不够用了。

    黎叔这个人向来喜怒不形于色,这次脸上也不由得浮现出笑容。这地方简直是个“藏宝盆”。

    但是,当领导的是轻易不能对下属表示满意的,这会滋长他们的自满情绪,必须要经常敲打,“它们”才会进步。

    “要记住,古董里面青铜器价格最高,但是一般都比较笨重,不好搬运。

    其次是瓷器,但是瓷器里面良莠难辨,以你们的眼光很可能换到些不值钱的货色。

    再次是玉器,最不值钱的就是金银,但是这种东西好分辨,你们可以多收一些。

    木器什么的,一般都比较大件,不好搬运,这个咱们就不要了。“

    黎叔背着手在货物中间来回巡视,传授他们换古董的技巧。

    ”古董这行,没有几十年的经验和功力,是很难培养出眼力的。“(说这话的时候,黎叔只有二十几岁,但是未老先衰,模样看起来有三、四十了。)

    ”你们跟我时间不算长,我先教你们一些最基本,最实用的方法。咱们的粮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别做什么赔本的买卖啊,就像这石槽子,是谁背回来的?“

    “我。”旁边一个浓眉大眼地后生怯怯地说道。

    “用多少粮食换的?”黎叔的语气明显很生气。

    “半、半担……”话还没说话,金子一个耳光“啪”地一声就扇在他脸上。力气用的不小,后生的半边脸立刻红肿起来。

    “败家玩意儿!他妈的这猪槽子的钱从你口粮里扣!”

    黎叔满意地点了点头,一条训练有素的狗,知道什么时候该咬人,什么时候该摇尾巴。

    接下来,黎叔又拿出点粮票安排人去兑粮食,加上大本营里剩的这些,足够他们再扫几遍了这个地方货很多,黎叔决定打破常例,再多呆几天。

    没想到就因为这一次贪心,惹出了一件大祸!!

第一三八章:全军覆灭

    每次众人把换来的“货物”带回大本营,黎叔总是要把大家集中在一起,对于每个人的货物,都要挨个品评,论功行赏。

    因为李家村一带出货比较多,黎叔就安排他们多走几圈。按照之前的分配,这一带是刀疤金的地盘,看得出来,黎叔对于大师兄还是挺照顾的。

    刀疤金也没让黎叔失望,基本上每一次都能满载而归。

    只不过,这一次,黎叔却对他带回来的东西皱起了眉头。

    怎么?换到假货了?金子紧张地看着黎叔。今天这批货是严格按照黎叔的标准收的,都是金、银、玉、瓷类的好货。应该不会出问题吧?

    黎叔曾教他们一套辨别古董价值的简单方法:金银是好货,玉器是上货,瓷器是上上货。

    还有一种就是不值钱的假货和烂货。

    因为粮食换古董的规模做的越来越大,东西越来越多,难免在收回来的货里面发现假的、次的以他们这些人的能力来说,这很正常。这一行,有时候也是靠碰运气。运气好的,会收到宝贝;有运气差的,难免会收到赔钱货。

    衡量是不是赔钱,可不仅仅是按照粮食单价这么算。要考虑到耗费的人力、物力还有黎叔的精力,再加上捣腾粮食的车马费、手续费……乱七八糟综合起来的话,他们的成本其实还是挺高的。

    一旦换到次货,黎叔都会很生气。

    生气的后果,很严重。

    看着黎叔的眉头拧在一起,刀疤金心中惴惴不安,在场的人,够格抽自己耳光的只有黎叔了,但是他从来不动手,难道要自己抽自己?

    “是、是次品?”刀疤金说话也有点结巴了。

    黎叔摇摇头说,“不是,你这些都是好东西。”

    刀疤金长吁一口气。心里暗骂,是好东西,那你这副便秘的表情是什么意思,吓老子一跳。

    “这些不是明器,是暗器。”

    “暗器?有毒。”金子吓得蹦了起来,这些东西自己都摸过,会不会中毒啊?两眼猛瞅自己的手掌,除了脏了一点,没什么异样啊。

    黎叔白了他一眼:“明器、暗器都不懂,亏你还是北邙人!”

    “所谓明器,是那些出土了一定年头的陪葬品,或者是历代相传下来的古董文物,因为常年暴露在岁月之中,经过风吹日照,所以外表会留下明显的痕迹。”

    “像我手上这只清朝乾隆年间的羊脂玉扳指,质地纯、结构细、水头足,是玉扳指中的极品。

    但这只玉扳指最最珍贵的是油性重,油性,就是羊脂玉在人手掌中不断触摸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在玉石表面产生一种“油脂”,把这个玉扳指坠在水中,再提起来,可滴水不沾,这叫做绵性没有几百年的把玩,是养不出这样的质地的。所以这羊脂玉扳指是极品中的极品。比同等质地的暗器要珍贵多少倍。”

    黎叔一边把玩手指上的扳指,一边展示给众人看。从爷孙两那边换来这枚扳指后,他就用红绳穿起来贴肉挂在胸前。有的时候手痒就会拿出来戴几天。

    “暗器,并不是打人的东西”说着黎叔又瞥了金子一眼。

    “暗器是我们盗墓行内的说法,指的是刚出土或出土不久的陪葬品。

    “暗器表面上或有明显的锈迹,或闻起来有泥土腥气,因为千百年来密封在墓穴中不见天日,再加上来路一般都不正,见不得光,所以称暗器。

    在行家眼里,暗器跟明器有非常明显的区别。因为墓穴中的湿度、空气密度和成分跟普通的地方都不一样,所以手感跟质感都跟明器差别很大,行家一眼就能瞧出来厉害的人光闻暗器上的味道就能辨别出来这宝贝的底细。

    有的人光靠味道、色泽就能分辨出是在哪儿挖的,埋了多久。

    不过能做到这一点的,基本上是万里挑一、行业翘楚了,这功夫光靠努力是不行的,还要有天赋……”

    说到这里,黎天明突然一顿,他想起自己的父亲。

    这两年来他虽然一直暗中琢磨、钻研,虽然自觉功力突飞猛进,但是恐怕还不及父亲的十分之一吧?

    “那现在该怎么办?”看到黎叔突然愣了神,金子也没了主意,说了这半天,该赏还是该罚您老倒是给个准儿啊!

    “你手上这些暗器,都是刚出土没几天的,土腥气很重。“

    黎叔拿起一件雕花银簪子又嗅了嗅:“看来咱们是遇到行家了,人家知道咱们想要什么东西。给你的这些,说好不算很好,说差也绝对不差,看来是精挑细选过的。”

    所谓同行是冤家,黎天明换粮食,本来是针对不懂行的普通老百姓。遇到识货的同行,恐怕就有点麻烦了。

    “你还记得是谁给你这些东西的吗?”黎天明问刀疤金。

    刀疤金仔细想了想,嘴巴张了张,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小时候脑袋被门撞过,他记性本来就不好。

    再说每天遇到那么多人,谁有空记他们什么样子啊?都是一脸衰相的乡巴佬。

    “如果再见到他的话,你认得出来吗?”

    刀疤金点了点头。

    黎叔陷入了沉思,在一地的宝贝之间来回踱步。

    如果是考虑到安全的话,现在就应该带上所有东西立刻走人。

    但是看着满地的金银玉瓷,他又有些舍不得这些东西,足够自己捣腾几年的粮食了。这两天的出货数量和质量都大大地超过了自己的预计。

    能出这么多东西,即使在邙山这种地方都少见,自己显然无意中碰到了一处山水宝地。

    考虑了很久,黎天明咬了咬牙说道:“再去换几次,不过要小心,这个人估计是个行家!不要让人家摸到咱们的底细。金子你再带两个人,这次一定要记住那人的模样但是不要打草惊蛇,知道他住哪儿就好。”

    金子点了点头,挑了两个人就准备动身。

    黎叔喊住他:“先不要急着走,缓两天再去,去的太频繁了,容易惹人生疑心。”

    看着遍地的收藏,黎叔眼里开始放光,过个几年,等饥荒过去,这些东西一倒手卖掉,那就是金山银山啊!

    父亲小心了一辈子,终究是没能逃过生死劫。

    我比他更小心,但是我的野心更大我要攒钱,攒越来越多的钱!我要用钱买粮、买票、买权、买命!

    没钱,死到临头也只能脖子一伸。

    有了钱,能使鬼推磨。

    现在该考虑下怎么处置这批古董的问题了,全部带走显然有点困难,路上也不安全。都放在这里也不是个事儿,得先找个隐秘的地方藏起来。

    ……

    但是黎天明太急于赚钱了,急的让他犯了一个大忌,那就是贪。

    因为贪心,他在那里多呆了一个月,这一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是足够他露出马脚了。

    毫无征兆的,一群公安包围了他们的大本营,把里面十来个手下给全抓了。除了黎天明,无一漏网。

    黎天明因为出去办事,逃过一劫。远远地看到一群穿制服的人围在那里,自己的手下一个个被五花大绑地押出来,黎天明两眼一黑,几年前军人冲到家里抓人的相似场景重新出现。

    不过他还是留了一手,大部分换来的货他这段时间都找地方藏起来了。但是那些粮食和手下全折进去了。

    好巧不巧,今天正好是所有人收队开庆功宴的时候,正好一锅端。

    倒卖粮票、粮食虽然不至于死罪,不像严打时那样直接拉出去枪毙。但毕竟规模这么大,而且组织这么严密,万一哪个手下嘴巴不老实,把自己供出来……不、不、不,我绝对不要像父亲和兄弟们那样被抓起来,我要想办法躲过去。

    黎天明躲在一个小饭馆里苦苦思忖,该如何应付这个局面?跑?那批货怎么办?

    再说这批人一下子全部折在了这里,回去后跟他们的兄弟们怎么交代?银子会不管他兄弟的死活吗?

    虽然黎天明已经把这些人治的服服帖帖,但毕竟人家是手足之情,万一他们闹起来,自己还能否控得住场面?

    怎么办?逃到另外一个地方重新开始?那自己这辛苦积攒下来的家业和经营的人脉岂不是全部都白送了?要重新白手起家又得经过多少年呢?问题是,还有这样的机会让他东山再起吗?

    但是不走又能怎么办?今天他还坐在这里,明天说不定就有人来抓他了。

    几年前在院子里喝鲫鱼汤的场景还历历在目。那些凶狠的军人冲进来不由分说把父亲五花大绑。

    再次相见的时候,已经是父兄们奔赴刑场了。

    父亲的一句话,救了自己一条命。

    今天,再也没人出来救自己了。

    黎天明越想越怕,不管了,先保命要紧,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好在身上还有粮票,跑路需要的证明、文件也都在。货都埋在哪里,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几年内应该不会有人发现,先离开这个地方再说。

    刚下定决心,饭馆门口走进一个人。

    这个人的出现,改变了黎天明的整个人生。

第一三九章:命中克星

    进来的人是个白白净净的男青年,穿一身中山装,戴一副黑眼镜,三十来岁年纪,看装扮像个知识分子。

    这个点儿还没到吃饭的时候,怎么会有人跟自己一样跑到这里来?黎天明不由得对这位陌生来客多看了两眼。

    那张脸很普通,很难让人留下深刻印象,发际线很高,脑门很大,两眼又细又长,嘴角带着一种奇怪的笑容。

    那个人径直走到他跟前。

    “我姓张。”

    黎天明愣了,这个人我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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