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 2007年第04期-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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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没脑子,没分清好赖人,间接地害了锦官城人,为这事,差点都上吊死了。你说你,书都读到研究生了,还没长点脑子?一把就把一百万块钱拱手送给了一个女人。当初我要买套房子,你都不肯给我一分。”
有一阵子,武明差不多都崩溃了,他彻夜彻夜地不睡觉,不休息,埋着头在实验室里工作。尚进东从车间里杀完猪出来,看着厂区里灯火阑珊的一片通明,心里毫无睡意,就在厂区里转悠,他走到实验室楼下,看见实验室里还亮着灯,就知道又是武明在里头工作。尚进东本来想进去看看,和武明交流交流,但走到楼下了,他又收住了步子。他站在一棵谢了花的樱树下,闻着樱树叶子和旁边一些树混合着散发出来的淡淡的树木的清香,考虑着怎么才能把武明留住。武明自从在老婆的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实验室里的灯夜里就没熄灭过。尚进东担心武明这样工作会搞垮了身体,目前正是公司操作上市的关键时刻,哪一个环节都不能出现问题。另外,尚进东拿不准武明的想法,不知道武明拼命地工作是在排遣心里的苦闷,还是在为离开大东抓紧干手里的活。
在樱树下站了一阵子,尚进东又坐了下来,决定朝着武明会选择离开大东这样一个最坏的结果去做打算。如果是这样,那么,他眼下必须做的,就是怎么想方设法去留住武明。尚进东在樱树下坐到天亮,就计划出了走蔡雯这粒棋子。人的身体失调了,中医不是都讲亏什么补什么吗?他认为眼下武明亏的就是月亮的照耀。而蔡雯,就是一轮再美好不过的月亮了,他要用蔡雯这轮月亮,用熬中药的文火,细细地去疗武明心口上的爱情刀伤。
第16章
群艺馆的范扬扬第三次到锦官城来,直接就打电话找了小顺。
锦官城人看着小顺和范扬扬并着肩在大街上走,都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他们,猜测着小顺身边这个女人的来头。小顺看也不看他们一眼,由着他们去猜测。他已经习惯了锦官城人现在看他的眼神,一群不知道死活的猪的眼神,有什么好计较的。小顺看着锦官城那些头脑简单的人,就替他们悲哀。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农村城镇化,不知道城镇化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不知道他们眼下的日子根本就没有任何保障,不知道被城镇化了的他们,现在和真正的城里人还是不一样。就像他,当年花钱把户口买到城里去,其实只是拿到了一只空碗,里头什么也没有。你只能端着你的空碗,看着城里人吃他们碗里分到的丰盛的食物。看着他们吃东西,你才知道你在他们中间连一个后娘的儿子都不如,后娘的儿子最起码还能喝到家里的一口刷锅水,还能有个屋檐避雨避风,但你连洗脚水都喝不到,避风的屋檐更是想都别想。
武清在文化站闲得骨头疼,就给锦官城的人搞了个名人排行榜。正面角色里排行五星级的五个,打头的当仁不让就是尚进东;但负面角色里五个五星级的人物,打头的两位却被武清弄了个并列。一个是四傻,再一个就是小顺。小顺知道武清把他和四傻并排在了一个括号里,只是撇了撇嘴,骂了武清一句“脑瘫”。
锦官城人对现在的小顺一直持不理解的态度,觉得他的行为怪异,不可思议,琢磨不透。到了城里几年,再折腾回来,怎么就变得判若两人了?小顺从城里回来后,大材和潘红莲都对小顺极其不屑,连话都懒得和他说。尤其是潘红莲,背地里一直叫小顺混子,二百五,说武清的排行榜排得太对了。花钱买了个城里的户口,又娶了个城里的媳妇,还到他岳父的北关集团里当了个小头目,多好的事,他偏偏就不知道惜福,竟然就敢把媳妇打得屁滚尿流地离了婚,逃到国外去了。在城里待不下去了,折腾着把户口弄回了锦官城,回来就老实地待着吧,他偏偏就白日做梦一样地想要篡权,说现在的领导班子头脑普遍老化,早已经不适应锦官城经济发展的先进管理模式了,他们
只知道把手里的土地浪费没了,急着往城镇化过度,并没有意识到在城镇化之后,锦官城的老百姓要凭着什么资本,才能生活得像城里人一样。潘红莲知道了小顺回锦官城的目的和他这些洋相百出的想法后,冷笑着对大材说:“狂妄,这个小顺简直是得了狂妄症,在城里被疯狗咬了。”
几个看见范扬扬从公交车上下来的人,在路上遇见了潘红莲,说你家小顺是有能耐,现在又弄来个城里的女人,染的那一头黄头发,像麦穗子。潘红莲说城里的女人好啊,人在哪里摔倒的,早晚还得从哪里爬起来。
小顺先是请范扬扬到锦官城最时尚的海鲜城吃了饭,然后又到旁边的一个茶馆里坐着喝茶。吃饭和喝茶的时候,小顺一直没问范扬扬来锦官城干什么。小顺不问,范扬扬也不说,只是悄悄地揣摩着小顺。接触了小顺两次,范扬扬就觉得小顺这个人非常有意思,你单独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一点儿也不张牙舞爪了,倒更像一头暴怒后安静下来的狮子,眼神温润地看着你,会一直看得你心里对他充满了爱意和温存,而他眼神里的那种温润,绝对是从心底里映照出来的。范扬扬从来没遇见过一个行为反差如此大的人,她觉得小顺的内心和他的表面,绝对是一个物体的两极。或者说小顺就是一块巨大的磁铁,他外表对人有多大的排斥力,内心就拥有多大的吸引力。
喝完茶,小顺问范扬扬想不想看看锦官城的最后一片麦子,想看的话,就跟着他到河边去。范扬扬惊喜地说:“锦官城现在还有种的麦子?那我真要去看看,我从小最喜欢看的就是麦子。我奶奶去世后,我已经多少年没到过农村,多少年没看过麦子了。”
小顺说:“我是觉得锦官城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可以给你看,才想起带你去看麦子,没想到你对麦子还很有感情。”
“当然,”范扬扬说,“我的整个童年都是在乡下度过的。那时候,每到割麦子的日子,我就会跟在爷爷奶奶的后边,在麦子地里捡他们割掉下的麦穗。现在想起来,心里还是特别地怀念那些拾麦穗的日子。所以,我头一次来锦官城,把锦官城说成是乡下,你反驳我错了的时候,就把我瓷在那里,不知所措了。其实,我特别喜欢乡下这个词。觉得它特别的亲切,像麦子一样,透着太阳的光。”
“看来是我错怪你了。我从内心里讨厌城里人的那种居高临下。”小顺抬头看了看天空和太阳,认真地说,“一会儿到了河边那片麦子地里,我去揪上一把麦穗子,你带回城里去,放在家里,就可以天天看见麦穗子上的太阳光了。”
范扬扬笑了起来,说你的这些话,都比那些自命不凡的诗人写的诗更有诗的味道了。
小顺不屑地说:“你不是说武清那样的半瓶子醋吧?什么诗人,屎壳郎还差不多。”
到了河边,小顺刚要指着河底里的麦子让范扬扬看,突然发现河道里已经没有麦子的踪影了。他两天没来看,麦子就已经被尚连民一家割走了。他失望地看了看范扬扬,不好意思地咧了咧嘴,说道:“你看,你的运气真是不好,锦官城又让你失望了,地里的麦子已经被人割走了。”
范扬扬说那有什么关系,麦子没了,种过麦子的地不是还在这里吗,你陪着我下去捡几穗麦子去,麦茬里肯定会有落下的麦穗子。我们能在里头捡几个麦穗子,就足够了。
小顺说看来也只有这样了,但愿那里还有落下的麦穗子。
去年尚连民种这片麦子的时候,小顺溜达过来看见了,就从河岸上跑下去,帮着尚连民忙活了一个下午。把户口买到城里,然后又在城里结了婚之后,小顺就很少回锦官城的家里帮着种地了。等他在城里离了婚,把户口又从城里折腾回锦官城来,锦官城人都已经没有地种了。这样一算,小顺就已经好多年没种过麦子了。那天,帮着尚连民弄好了地,他抓起一把麦子往地里撒的一瞬间。忽然就觉得自己飘着的身子又像手里的麦子一样,落回了锦官城的土地里,他甚至听见了自己麦子一样在地里鼓芽扎根的声音。但是,只一小会儿,他又在那种鼓芽扎根的声音里迷失了方向一样混乱起来,他弄不清楚,他的身体是落回了锦官城的土地里,可是已经被水泥禁锢起来的锦官城,还能不能让他真正找到扎根的地方呢?
小顺是锦官城第一个花了三千块钱,把户口买到城里去的人。小顺买户口的钱,是他爷爷从台湾回来看他奶奶时,留给他奶奶的。去买户口的那天,他奶奶把三千块钱从枕头里取出来递给小顺,小顺眼里的泪哗啦就淌出来了。他奶奶则笑着抬手抹了一把他脸上的泪水,一只没哭瞎的眼睛里放着亮亮的光说:“顺子,不哭,都是城里人了,哪能还哭。到时候在城里谋了差事,拿了工资,再给我领个城里的媳妇回来,咱们家就体面了。你爷爷再从台湾回来看见了,心里也一准高兴。”
在锦官城,小顺最佩服两个人,一个是鸟人于树平,一个就是他奶奶。
开始,小顺只是佩服鸟人嘴上的工夫,因为鸟人的嘴一动,什么样的鸟鸣声都能从他的嘴里飞出来,他一个人,就能摆出一个百鸟朝凤的大场面。小顺十来岁的时候,迷上了鸟人嘴里的各种鸟鸣,为了听鸟人嘴里的鸟叫声,他三天两头地逃学,鸟人在家里,他就围着鸟人的那间破屋子转悠,鸟人出门,他就尾随在鸟人的后头,跟着鸟人进树林子,进墓地。
头一回尾随着鸟人进墓地时,看着一个一个长满杂草的土堆,小顺恐惧得心都卡在了嗓子眼里,他弄不明白鸟人为什么要到墓地里来。这个鸟人,他就不害怕那些死人会从坟墓里跑出来,把他抓进去?小顺趴在一棵大树后头,抱着一棵树,看着鸟人往里走。鸟人走到一座坟墓前,先是绕着坟墓走了一圈,然后就盘腿坐在坟墓前,开始嘟嘟噜噜地说话。小顺跟着他爹到墓地里给他爷爷上过坟,给他爷爷上坟之前,他爹就是这样嘟嘟噜噜地和坟墓说话。小顺以为鸟人在那里嘟嘟噜噜地和坟墓说话,也是去给那座坟墓上坟的,觉得很没意思,就松开了手里抱着的树,准备到墓地的口上等着鸟人,等他从墓地里出来的时候再跟上他,看他能不能到树林子里去,逗着树上的那些鸟和他一起叫上一阵子。
小顺转身正要走,就听见了一阵婉转的鸟鸣从墓地的杂草丛里飞了出来。小顺听得出来,那是从鸟人的嘴里跑出来的,墓地的树林子里,绝对没有这样甜美的鸟叫声,这样的鸟鸣,是加进了红糖水的鸣唱。果然,接下来,一只又一只的鸟轮番上场,墓地里就像有一群鸟在举行歌咏大赛。一只鸟唱完了,另一只鸟来接上,这只鸟唱完了,那只鸟来跟上。小顺觉得自己的眼睛穿过绿色的树叶子,看见了那些鸟一边唱着歌,一边在扑闪着翅膀跳舞,它们彩色的歌声在树叶子间飘荡着,它们彩色的羽毛在天空中张扬着,把空气和阳光染成了彩色的,把风染成了彩色的,把树叶子上正在凝聚的露水染成了彩色的,把墓地染成了彩色的,把小顺的耳朵和眼睛染成了彩色的,小顺就在一群彩色的鸟和彩色的歌声里,飞了起来,变成了一只展着彩色翅膀歌唱的鸟儿。
那些彩色的鸟儿和歌声纷纷飞出了墓地,消失在树缝里那些跳跃着的玫瑰色光线中时,小顺看见鸟人从坟墓前站了起来,蹒跚着步子朝他走来。小顺躲在树后头,屏住了气息不敢动弹,他以为鸟人没看见他。但是,鸟人在擦身走过他躲藏着眼睛的树时,突然说:“走吧小子,天晚了,鸟都散了。归窝了。”
小顺从树后头走出来,大着胆子说:“鸟人爷爷,您教教我那些鸟是怎么叫的吧。单教一种画眉鸟也行,百灵也行。我已经会家雀子和燕子的叫法了,不信我叫了您听听。”
鸟人和小顺一前一后地走着,正在坠落的太阳红色的光线一跳一闪地穿过墓地里那些高大的树木,被树木碰碎的红色就洒在了鸟人和小顺的身上,一明一暗地亮着。鸟人倒剪着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路上的杂草丛里走着,烟荷包跟在屁股后头一摇一晃地摆动着。他头也没回地说:“小孩子家不务正业,心思不好好地用在念书上怎么行。鸟人爷爷这是没出息,才学鸟叫。你爹要是知道你不上心读书,逃着学出来想学鸟叫,还不打烂你的屁股蛋子。”
小顺哀求道:“鸟人爷爷,我就学一样,学会了,我保证安心地去上学,再也不逃学。”
鸟人停下步子,侧过脸看了看小顺,说:“你要是往后不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