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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为奴-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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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他才低声说道:“过来。”

    屋内只莘奴一人,自然是冲着她说的。莘奴跪伏在桌案旁甚是不情愿地磨蹭了过去。

    这时王诩已经夹起一片烤熟的,用紫苏叶裹好,单手捏住送到了莘奴的嘴边。

    莘奴原以为王诩就算动怒也不过是掀桌而已,哪里想到他竟然从善如流,将这第一口鲜嫩的反送到了自己的嘴里。

    看着那红菱抿成了一条线,王诩嘴角弯翘道:“你是妇人,又不是君子,有什么忌讳?若是不吃,我可要捏开你的嘴巴了。”

    这等私下的粗鄙,哪里有半点方才人前恩师的儒雅?

    莘奴被他的无动于衷也弄得泄了气,张嘴狠狠地咬住了那紫苏包。这一入口才发现,这等被厌弃之物竟然是说不出的美味。

    因着在锅里沸煮了一阵,里面的肥腻去了大半。再用火炙烤,撒上桂椒遮盖腥味,包裹以紫苏清香,竟然迥异于牛羊肉味。

    自小养成的用餐礼仪,遇美味当用徐徐咀嚼,慢慢吞咽,这是一时也改不掉的。面前的小女子用心品尝炙肠的模样,与她潜读竹简中的疑句时的认真一般无二,引得王诩又包了几个送入她的嘴里。眯眼又看了莘奴一会,王诩包了一个,放入到自己的口中,一边咀嚼一边回味道:“小时家贫,食不到肉,曾与狗抢食,发现这肥肠其实倒是美味得很,所以经常食用,倒觉得这味道比肉还鲜美,今日得你提醒,才发现已经许久未曾品尝这小时难得的美味了。”

    莘奴默默咽下口里的,心内冷笑,竟是忘了他的出身,贱民而已,怎么会如那些世家君子一般饮食严苛呢?与狗抢食?倒也下得去嘴!不过王诩一向是会吃的,若是没有记错,他当初好像是在鬼谷厨下主厨许久。

    那段时间,奴仆们端上来的食物都很特别,虽然是些常见的鲜鱼肉糜,谷物青菜,可是因为庖厨的用心取巧,而格外的美味。

    那时母亲还特意唤来他,细细询问了美食的烹制方法,准备亲自去做几样。可是他却跪在庭前,紧抿着嘴,一语不发。

    这般无礼,气得当时的管事照着他的脊梁狠狠地踹了几脚,还是母亲不同他一般见识,只当是他尚年少,珍爱自己的技艺,生怕失了安身的本事罢了。更是欣赏他不同于一般奴婢卑躬屈膝的气度,向父亲推荐,让他去了谷内的书院,照顾经常废寝忘食的父亲的起居,也好跟着学些笔墨,多些安身的本领。

    从那以后,他才得以跟随父亲学习,一步步摆脱了他那贱民的身份,摇身一变,成为如今诸侯士卿的授业恩师。

    等莘奴回过神来,王诩连那锅里的肥肉也食了。虽然油腻,可是包裹了芥泥,沾取了酱料后,鬼谷家主依然食得津津有味。

    这样一来,莘奴满腔的怒火便泄气了一半。事实上,就算在他的身边服侍了许久,莘奴依然觉得自己不太了解这个男人,永远也推算不准他是因何而怒,又或者为何在本该大怒时淡定从容。

    食饭后,她服侍王诩躺下,本来心存侥幸,想着夜饮那般疲累,王诩又饮了许多酒,许是能逃过一劫,却还是被男人无情地拉扯到了枕席中来。

    “你今日为何要恼?是因为那孙伯不复年少时的俊朗?”

    莘奴懒得回答这等问题,只被他压在身下紧抿着嘴唇。

    被他如同煎鱼一般反复折腾时,莘奴觉得若是想要让鬼谷家主变得同那孙伯一样痴肥倒是很难。因为那一锅肥肉都已经变成了无穷的精力,最后都应验在了自己的身上!

    待得家主又食了另一番饱足,莘奴依然累得睁不开了眼儿,昏昏沉沉地睡去了。

    不过第二日一大早,王诩却早早醒来,推醒了莘奴,命她起身给自己备下衣物,看起来是准备出游的样子。

    当他穿好衣服后,看了看一旁的莘奴,突然命她换上了男衫,将头发梳拢头上,用簪子固定,又戴了男子外出喜戴的章甫。这章甫形状呈方形,可莘奴脸儿小,奴婢们拿来的章甫却略大些,这般扣在头上,竟是连那一点红痣连同细眉一起扣进了黑布里。只将那固定的绳儿绕过耳后,系在下巴处,才算是勉强固定住了头上的章甫。

    王诩让自己这番打扮是何用意?莘奴百思不得其解,而他做事向来是不与人解释的。只看着莘奴套着不太合身的男子衣袍,又滑稽地顶着章甫,遮住了大半姿色的模样,嘴角翘了翘便带着她出门了。

    等莘奴上了车马,又走了许久,她这才发现,马车是在进入大梁。

    此时城外开凿贯通的运河已经启用了名字,这绵延通往远方的运河被魏王正式命名为“鸿沟”。有了这运河,与魏相邻的齐地海盐便可更加方便地售卖到诸侯各地。大梁的商贾身影也日渐增多,一时繁华热闹得很。

    自三家分晋以来,魏国一枝独秀,愈加鼎盛繁华,这一切当时归功于魏文侯时,国相李悝的变法,让魏国实力大大增加。不然就算那庞涓再骁勇,也难以抵挡魏国的四面环敌。

    “你是待我去魏宫见王?”莘奴远远地看着大梁城门,讶然问道。

    看王诩点了点头,莘奴的眼睛亮了亮,不再言语,静静地端坐在马车里,心内思踱着一会见王时的言语。

    此次入魏宫,却不再如上次那般行走于通往后宫的偏门。只见魏宫的正门打开,着红色深衣的侍官们分立两侧迎接贤者。

    魏国一向以承袭了晋国正统而自居,所以国色也是以火德的红色为主。放眼望去,队伍甚是雄壮。

    鬼谷子虽然名声渐响,到底是个乡野散人,可是魏王竟然这般高规格的款待,也让人颇为诧异。

    等莘奴随着王诩下了马车,听了一旁礼官细细向王诩讲述一会入宫廷后的落座次序,才明白,原来这隆重的礼队不光是迎接鬼谷子,还是在迎接着另外一人——陶朱公。

    这位帮助吴王卧薪尝胆战胜了宿敌吴国的功臣,当年却是功成身退,谢绝了越王勾践的厚赏,携着美人夷光西施,隐遁远游去了。

    没想到这位据说经商成了巨贾的高人竟然现身大梁,当真是让人深感诧异。

    当莘奴走在王诩的身后,跟随引路寺人一路来到宫廷前厅时,自然而然地遇到了也在此等候的范蠡夫妇。

    莘奴不禁扶了扶头上的章甫,细细地打量着这位昔日越国的名臣。

    陶朱公已经两鬓微霜,早年随越王入吴为奴的凄楚日子也在他的样貌上呈现了出来,面色沧桑,额头布满了皱纹,花白的胡须垂落道了胸前。而他身旁的那位妇人,便是鼎鼎大名的美女西施了。

    然而岁月对美人最是凶残,虽然现在依然能看出她美好的轮廓,可是到底经历了岁月浸染,美人明丽的眼角也布上了细纹,当年“沉鱼”之容,衰减了几分。

    看见鬼谷子前来,范蠡倒是笑言到:“没想到尊驾竟然能涉入红尘,离开云梦山,竟能在此处与你重逢,范某此行收获足矣。”

    二人显然是早先认识的熟友,一时笑着互相寒暄一番。

    就在这时,寺人尖利着嗓子宣鬼谷子陶朱公入庭见魏王。

    能够一次性接见两位当世贤者,对于一向注重贤命的魏王来说,可以算得上是荣耀一件,是以,身边的重臣也随侍左右。

    昨夜被恩师拒之门外的庞涓也在队列之中,当看见恩师出现在庭前时,庞大将军的眼底闪过一丝恨意。

    作者有话要说:  咩 上班班去了!~~~~这敲字小速度~~

 第15章

    不得不说,王诩很会隐藏丽姝的姣好。美人再美,也不堪滑稽的打扮,更何况还被遮盖了额头眉眼,加之有盛名已久的西施在场,自然而言都是将目光都倾情投入到了那昔日的吴国如夫人的身上。

    就算沾染了些岁月风尘,曾经覆灭了一个诸侯国的风采已然超越了人间的庸脂俗粉,令人为之神往。

    可惜魏王不能全然放下身心去欣赏美人,他端坐在高位之上,面带微笑地对范蠡与王诩道:“二位贤者能同时抵达大梁,乃是魏国的荣幸,愿美酒车马与贤者共,若是二位肯留下成为魏国的上卿,更是魏国之福啊!”

    范蠡拘礼道:“大王美意,范某实在是感激不尽,然某已经在乡野闲散惯了,年岁又渐大,实在不堪重用,只是追逐钱利之心不减,此番前来,是想沽一货卖与大王,让魏能充盈国库。”

    这般将钱利毫不掩饰地至于士卿云集的朝堂之上,简直是时人不可想之事,士卿皆是追求高雅,淡薄钱利是衡量君子必不可少的要义,这也是商贾为人所唾弃的缘由之一。

    但是魏国的钱库的确是空缺了些,此前与秦国的那一战的胜利,除了战士们的热血外,更是靠钱银堆出的。而迁都大梁,城中百废待兴,更是让本来丰盈的国库有些捉襟见肘。

    是以魏王此时听见陶朱公的提议,不但没有反感,反而眼前一亮,好奇地问道是何奇货。

    范蠡微微笑道:“乃是粟米耳。”

    这话一出,满朝支着耳朵的士卿简直是大失所望,要知道粟米乃是时人日常的主食,随处可见,实在是算不得什么待沽奇货。

    范蠡却不慌不忙道:“粟米虽小,但是百姓不可短少之物,不过,一贵一贱极有反复。货物太贵,便有变得贱价之忧,可若是太贱,也可慢慢升价变得昂贵。而且‘坐商’与‘远行’的利益更是不同。比如魏国的粟米粮仓满溢,不及食用有些便已经霉烂。可是远离魏国的几个侯国却因为雨水欠奉而粟米不足。若是魏国多余的粟米能运过去,便可卖出高价,也可避免粟米的浪费。”

    魏王微微皱眉道:“可是这般去做,岂不是白白壮大的其他侯国的实力,再说买卖粟米而已,能有多少利?魏国除了钱银还能得了什么好处?

    范蠡微微笑道:“若是用粟米换钱利,还真是不大划算,可是若是用它易物,换取各地的青铜起居,农耒铁锄呢?”

    魏因为兴建新都,青铜损耗严重。甚至影响了农具的制造,若是待得来年,农具不足势必形象农务,今天粟米丰盈的魏国,来年很有可能饥不饱腹啊!而且这铁器所制的农具,乃是楚燕两国的稀罕物,使用起来,比铜质的农具好用得多!若是能换来大量铁器,当真是奇货啊!

    这下魏王被勾起了兴致,魏国新建了运河鸿沟,运输上要比其他诸侯国便利许多,而范蠡有经验丰富的船队和各地的人脉,若是能有陶朱公引导此事,对于魏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啊!

    于是这番买卖算是双方一拍即合,顺利达成。

    听着范蠡的侃侃而谈,莘奴其实心内却在想着父亲曾经评价在这吴国能臣的一段话:“人虽有治国之才,却无忠心可言,轻易弃主而去,难成比干姜尚一般的贤名。”

    如今看来,这人的确头脑活络得很,听闻范蠡此前定居楚国,不堪楚王烦扰,散尽了自己的家财才得以脱身,此番前来魏国提出这等提议,在她看来却有点空手套白狼,做个买空卖空的无本生意之感。

    看来陶朱公的确是缺钱了,才来魏王这里打打秋风啊!

    对于鬼谷子,魏王自然不能厚此薄彼,也是恳请地挽留王诩为魏国上卿。

    王诩垂眸拱手道:“乡野之人,怎堪如此大用?某唯有开业解惑尚有些门道,所幸所收弟子各有专长,有了自己的一番成就,惟愿此后再多培养出些人才,辅佐在大王左右。”

    说出这番话时,王诩是一脸和煦地看着自己的爱徒庞涓,那副心疼的样子,只恨不得再派几个得力的弟子过来,替师兄分忧。

    魏王也深觉此话在理,想起白圭,庞涓,还有新近服侍在自己身旁的孙仲,俱是出自鬼谷子门下,便哈哈大笑,直说鬼谷子真乃当世名师,是魏国之福矣。

    莘奴默默地站在鬼谷子的身后,心内暗自发急,眼看着宴请贤者的宴会,接近了尾声,这等难得接近魏王的机会不可错过,想起父亲的遗愿,只鼓起勇气握了握拳,从鬼谷子的身旁走了出来,来到庭下,撩衫跪倒道:“鬼谷莘子后人拜见魏王!”

    魏王皱眉看着这个身着长衫,体型单薄的少年,一时隔得太远,看不清她的眉眼,不过看在她是王诩领来的情面上,倒是没有申斥她的无礼,只是说道:“莘子……最近孤倒是经常听到有人提及他……你是莘子的儿子?”

    莘奴有心说自己是女儿身,可是思及自己一回要说的话,若是以男子的身份,当时更加顺畅些,便只俯下了自己的头,算作默认。

    魏王皱下眉,冷声道:“有何事?”

    莘奴俯首道:“家父当初仰慕魏文侯之相——李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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