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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部分

美人谱-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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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轶听得似懂非懂,“可,这要如何鉴别?”
  罗丹琼终于发话了,“宋先生可是怀疑我给你的并不罗家铸造的剑?”
  “非也非也!我只是怕无法向那位朋友证明我拿到的是罗家的剑,他可不相信我有这个本事!”
  “很简单,罗家剑剑身泛白,而且无论放置多长时间都不会生锈。”
  泛白?不会生锈?
  宋轶笑眯眯地收起剑,“原来如此啊!”说罢,十分诚恳地感谢了一翻。
  临走时,她突然问,“罗家为人打造兵器是不是都会有罗家的标记?”
  “一般都会!”
  哦,这么说,也有不会的时候啊。
  宋轶带着所谓的玄铁剑兴致勃勃地离开了。
  “这个宋轶果然蠢!”婢女十分鄙视,“随便一把轻铁剑便代替了玄铁剑,她却一点也看不出来!”
  罗丹琼冷笑一声,蠢才好,不是吗?她就喜欢把这些蠢货玩弄于股掌间的感觉。
  那厢宋轶上了马车,仔仔细细地将这把剑打量了一翻,对兵器她的确不懂,但看人心还是看得出来的,这当然不是玄铁剑,她也没指望能拿到玄铁剑,她本来的目的就是一把罗家铸造的普通剑而已。
  只不过开口要一把普通剑,难免被人怀疑,何况以罗丹琼那目中无人的个性,用普通剑代替玄铁剑让她在朋友面前自取其辱才符合她的人品。
  回到司隶台,她便将那柄断剑和这柄剑做了对比。断剑剑柄上没有罗家标记,历经十余载,剑身白不白她是看不出来,但是这柄剑没有锈斑是真的……
  如果定远侯一家真与当年王家大军全军覆没有关,如果定远侯真是楚流云什么失散多年的亲戚,那岂不是这回得跟他为敌?
  定远侯府,罗敬辉回府便听得宋轶来府上的事。他虽然不像江左士族那般在乎风评,但也知道人言可畏,这些叼着笔杆子搅风搅雨的,能不得罪便尽量不得罪。
  可当他听到女儿津津乐道拿一般的轻铁剑代替玄铁剑时,忍不住皱了皱眉。
  “一个刻意来求玄铁剑的人却分不出玄铁剑和轻铁剑?”
  “不止如此!她连罗家铸造的剑与其他剑的区别都不知道!江左的人也不过如此!亏了坊间还传言她多厉害多聪明,结果也不过一个蠢货罢了。”
  罗敬辉轻轻叩着茶几,若有所思,“她还问了些什么?”
  罗丹琼便将宋轶所有蠢问题都禀报了一回,罗敬辉听不出这其中的蹊跷,但心中却隐隐觉得这不是无的放矢。
  听完女儿的话,他即刻命心腹将宋轶的所有生平事迹都查一遍,连她出的画本都没放过,很不巧,漱玉斋最近出的画本正是上次尸毒爆发前的天谴。
  第一本画的便是一个将军带兵打仗被人伏击,全军覆没,战场上,除了尸山血海,还有很多断剑。
  若是寻常人看到,定然以为这是在说明战事的惨烈。将士们面对一波又一波的伏兵,连刀剑都砍断了,最终只能肉搏,成为别人砧板上的肉。可看在罗敬辉眼里,却完全变了色。
  这,是巧合吗?

  作者有话要说:  换卷之后似乎一直不在状态,但强迫症又不想断更,不知道要不要修文,悲催。
  哦,解释一下,这个剑的事,估计大家都地理盲,其实我也是个盲,所以最近一直在查资料。罗家堡的位置按现在的地图看是攀枝花,但找不到古地名,只知道南北朝属于益州,大概是越嶲郡。攀枝花产肽钒磁铁矿,这里说的这个剑就是铁剑加入钛,泛白不生锈,就是这么个屁事。。。一考据真是啥激情都没有。。。唉

  ☆、第八十八章

  临近傍晚; 天空飘起了雪花,北风呼呼地刮得面庞生疼。宋轶刻意多加了件棉袄; 披上斗篷出门; 让薛涛不要跟着。
  薛涛犹豫了一下; 由明跟改为暗跟。
  今日是孙朝红的生辰,以前每年今日; 她们会在蔷薇园喝得伶仃大醉,每每让李宓和赵诚将她们拖回屋,以防他们被冻死。
  在京兆尹和漱玉斋中间的位置; 有一间叫做苦茗轩的茶楼; 孙朝红还在的时候; 宋轶经常与她在吃吃茶。今日一下雪,虽未天黑; 街上小摊却收得干净; 苦茗轩外,只有一个卖烤地瓜的老伯搓着手; 跳着脚叫卖着。
  行人无多,尽皆低着头; 扛着风; 看也没看一眼。宋轶停下来,看了看烤番薯; 剩下已不多,宋轶便掏出银子全部要了,老伯千恩万谢; 帮她包了几层,用绳子捆好,宋轶付了钱,到过谢,拎着烤番薯进了苦茗轩。
  进得门来,脱下斗篷,抖掉上面细小的雪子,便看到赵姝扶着赵诚从楼上下来,明明这是茶楼,赵诚却硬把自己灌得醉醺醺的。
  赵姝皱着眉头,身后跟着两个婢女两个小厮,她却一直亲自搀扶着那只醉鬼。
  瞅见宋轶走过来,她不无抱怨地说道:“孙朝红太不是东西了,要走,连书信都不留一封!”
  忽听得这个名字,赵诚跟打了鸡血一般,惊慌中四顾张望,“她在哪里?在哪儿?”
  赵姝赶紧安抚道:“她不在这儿,我们现在就去找她!”无奈地看了宋轶一眼,扶着赵诚离开,外面候着的马车积了一层雪,也不知道这位在此逗留了多久。
  上了楼上,在她们最常坐的临窗雅座坐下,宋轶点了一壶茶,要了一叠瓜子慢慢磕着,茶是最苦的苦丁茶,瓜子是白味的葵花籽。约莫过了一刻钟,背后的位置来了一名身材高挑的男子,也要了一壶茶,一碟瓜子,同样的苦丁茶和葵花籽。
  天色渐渐黑下来,二楼几乎没了人,小二上来续茶,宋轶拿出两根还热着的烤地瓜让他送给后面的客人。
  那客人收下,谢字也没一个。
  待小二走后,宋轶说:“我以为你已经不在京城。”
  “还有件事,没做完。”
  “不放心赵诚?”
  背后的人顿了一下,岔开话题,“你去了两次定远侯府?还要了一把罗家堡铸造的剑?想必你已经知道如何辨别罗家堡的剑与其他剑的不同之处。”
  “你是想问我那些剑是不是罗家堡的对不对?那你能否先告诉我那些断剑是从哪里来的?”
  “当年战场上捡来的。长留王本想借这批剑扳倒司马荣光,没曾想被刘乾捷足先登了。”
  “你们手里还有多少?”
  “大概足够十万大军用的数量。”
  宋轶蓦地一震,竟然全在长留王手里,难怪当初没一人发现兵器有问题。而战场上用的兵器肯定不止是刀剑,还有长矛,弓箭,盾牌,乃至护甲。若这些都有问题,还足够武装十万大军,只要拿出来,便足够说明问题。
  “我想要这批兵器。开个条件。”
  “帮我一个忙。”
  “嗯?”
  “荆州刺史陶渊之女陶如,品貌端庄,三年前入京时,赵诚曾救过她,她已过二八年华,还未定下亲事。”
  “你不会想让我撮合他们吧?”
  “他们何时定下亲事,这批兵器你便何时能拿到手。”
  宋轶听得这话心里很不是滋味,“你就一点不难受?”
  “我与他,本就不可能。”将苦茗一口饮尽,起身,离开,没忘记带上宋轶送她的两只地瓜。
  宋轶坐在窗口,轻轻支起窗户,看到她的身影浸入黑暗中,空荡荡的街道,只余漫天飘浮的雪花。蓦地省起,忘记给她的生辰送上祝福了,大概,以后还有机会吧。
  宋轶被寒风吹得一抖,赶紧合上窗户,招呼小二来结账,顺口问道:“方才那位客人以前可来过?”
  “他啊,最近经常来。京兆尹赵大人每回在这里喝酒,发酒疯,把楼上的客人都吓跑了,就他稳如泰山。对了,他还特别喜欢坐你现在这个位置!”
  “是么?呵呵……”宋轶赏了他一颗碎银子,披上斗篷,离开苦茗轩。
  旁边雅间门打开,刘煜和卢君陌走出来,“她果然找到证据了!”
  宋轶回司隶台后,没跟任何人泄露一丝情况,只是将自己在屋里关了两个时辰。刘煜知道,从那柄断剑出现在她面前时,她就已经决定要跟着这条线索追查下去。
  适逢大朝会,还不用去罗家堡冒险,这是一个好机会。
  “她似乎并没打算找我们帮忙,那该如何是好?”卢君陌知道静姝的性子犟,认定的事情绝对不会改变。
  “罗敬辉很聪明,以往连大朝会都很少来参加,这回难得露面,我想是时候将他留在京城了。”
  卢君陌瞬间明白过来,罗敬辉一个人不可怕,可怕的是罗家堡手中的矿藏和掌控的部曲势力,益州之地,几乎全在他的掌控之中。
  曾经开元帝调派过信得过的刺史前去,试图架空罗家堡,结果,刺史新官上任,三把火还没烧全,就拖着一条断腿灰溜溜地逃回了泰康城。开元帝相继换了两任州刺史,都无功而返。
  罗家虽然没嚣张得直接杀了州刺史,也算是给开元帝留了个面子,但世家大族谁都知道,益州是去不得的。到最后,就一个赵石甘愿领命,而这位,跟罗家交情颇深,之中的勾当不言而喻。
  如果要大张旗鼓动罗敬辉,恐怕就得将益州彻底翻个面。但若是以其他缘由让罗敬辉离不开京城,隔开两者联系,便好办得多。
  酉时一过,雪下得愈发大了,但风停住了,雪子一层一层铺叠,脚踩在上面发出沙沙声响。整个街道都没有人,白雪将黑夜照得倒是比月圆之夜还要亮堂,只是雪迷了眼,宋轶不得不将斗篷的兜帽拉得更低一些。
  忽然闻到一股幽香,像腊梅跟薄荷混杂的一股香气,很是勾人,抬头,微微眯起眼睛,用睫毛挡住欲扑进眼里的雪花。宋轶看到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穿着白色纱衣,赤着双脚,行走在雪地上,从对面街道悠闲地走过。
  眼花了吧?
  宋轶揉了揉眼,再看,哪里还有人,果然是眼花了。这种天,穿成那样,赤着脚,即便不冻死也会冻坏的。
  转了个弯,路上依然没见一个人,但却留下了一条清晰的脚印,那脚印还能看清楚脚板起伏与脚趾的形状。
  宋轶蓦地一惊,竟然不是眼花,可再转头,哪里还有人影。
  这是个什么东西?鬼应该留不下痕迹吧?
  宋轶默默打了个寒颤,尽快回到司隶台,将暖炉点起来,总算找到点温度。
  翌日宋轶梳洗打扮了一翻,提了装笔墨的褡裢,准备去广平王府。出得门来,门口空荡荡的,哪里有马车的影子。薛涛出来,告诉她马车坏了。整个司隶台怕只有豫王殿下一辆马车了。
  宋轶郁闷,这么厚的积雪,难道让她走过去?
  这时刘煜出来,一身玉白的衣衫,衬托得整个人都明净起来。
  “豫王这是准备去哪儿?”
  “广平王府!”
  “走着去?”
  刘煜看向一侧,乔三已经从侧门将马车赶过来了。
  马车上装了厚重的帘子,遮挡冬日风雪,街道白雪已经积了半尺深,若一路走过去,靴子都得浸湿。
  “殿下多带个人可好?”
  刘煜看着她亮晶晶的双眼,勉为其难地点点头。
  世家大族特别喜欢各种饮宴,有事没事搞点诗会赏花会附庸风雅,这是名流公子博取名声赚风评的好机会。
  广平王好梅,据说王府专门建造了一座梅园,收罗九州天下最稀有珍贵的梅花,每年大朝会回京,广平王萧炎都会邀友人赏梅。
  宋轶这算是头一回受邀。
  往年萧炎都一个人回京参加大朝会,是以显得冷清一些,今年萧旭回京受封世子,才将一双儿女和楚流云一起带入京。
  是以今年这赏梅的酒宴便办得特别热闹一些,也当是为萧旭正式受封举办的庆贺宴。
  之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广平王府两子一女都是大龄,泰康城门当户对的大龄待嫁待娶资源可比地方上丰富,广平王也有意撮合撮合。
  二是,早日便听闻楚流云跟宋轶有点非同寻常的关系,又听得宋轶会来参加这次宴会,那些个递了名帖却没能见上宋轶的人都很想来碰碰运气,若被这位画骨先生的嫡传弟子看入眼了,说不定也能在风云榜中露露脸。这年头,选拔官吏,看的不就是个名头吗?
  上了风云榜,就意味着入了大族和朝廷法眼,不愁没有步步高升的机会。曾经还发生过开元帝跟丞相赵方抢幕僚的事,那人还是个寒门出生,就因为上了风云榜。
  所以,宋轶前脚刚垮过门槛,一群士族子弟,就跟蜜蜂见了蜂蜜一般,作势便要借机围拢过来,可没想到,转眼,宋轶身后出现一个玉白衣衫的贵公子,那派头,那气度,除了豫王还能有谁?
  顿时所有人都不敢轻举妄动了。
  刘煜淡淡地扫了一眼,甚是满意。
  这种饮宴都很随意,萧炎大概在屋里招呼年纪稍长的客人,外面温酒煮茶、踏雪寻梅的都是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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