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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部分

假命天子-第311部分

小说: 假命天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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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风点头,表示认同他的观点。
    简旭离开马棚,回到房间,不提马棚有血之事,指指托盘里的饭菜,说道:“丫头,你相公我饿了,能否侍候我用膳。”
    刘紫絮看见简旭进来,正想从他脸上看出什么,他那样聪慧之人,应该能猜想出来,谁知简旭不提,她也不好去问,过去把饭菜端了放在简旭面前,又拿起筷子递给他,被简旭抓着手,说道:“这么凉,天冷了,多穿些衣服。”
    众人见主子要吃饭,而且有刘紫絮在侍候,都知趣的退出。
    刘紫絮哦了一声,“知道了,会小心的。”
    简旭吃了一口饭,又夹起一口,去喂刘紫絮,刘紫絮摇头,“吃过了。”
    简旭把手停在那里,也不吱声,像个调皮的孩子,意思是看你吃不吃。
    刘紫絮娇笑着,张开小巧的嘴巴,把饭吃下。
    简旭逗她,“嘴巴这么小,饭才吃的少,才瘦的像根竹竿。”
    刘紫絮忽然收了笑,面上多了一点愁云,轻轻道:“我真的,很难看吗?”
    简旭知道自己玩笑开大了,所谓矬子面前别说矮话,整天说人家瘦,说多,她一定会往心里去,急忙说道:“天啊,我的刘家小姐,我正准备减肥。”他说着,解开自己的上衣,露出肚子,拍了几下道:“你看看,这都肥成什么样,女人之美,首先就是身段,比如杨柳细腰,比如婀娜多姿,都是说女人长的纤细才美,我是羡慕你罢了,你要是长成店家娘子那样,我就投河自尽去。”
    刘紫絮散去满面愁云,终于又笑,玉指纤纤,在简旭的肚子上摩挲着,幽幽说道:“你才不肥,刚刚好,哪里都好,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
    简旭被她摩挲得浑身绵软,心里发痒,身体的某个部分有了反应,放下筷子,看着刘紫絮,眼眸传情,语速缓慢,声调如梦似幻,接她的话道:“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
    他说的,和上面刘紫絮说的,都是宋玉的名句,出自《登徒子好色赋》。
    简旭把刘紫絮搂了过去,嘴巴贴了上去,正想温存一番,门,咣当被推开,麻六愣在门口,傻了吧唧的说了句:“少儿禁止。”转身便走。
    简旭在后面喊:“你给我回来。”
    麻六倒退着,走回,背对简旭,说道:“老大,我不是存心。”
    简旭道:“没功夫和你说那些,我问你,你能不能记住那刺客的样貌?”
    麻六嗖的转过身来,说道:“个子很高,浓眉大眼,四方脸。”
    刘紫絮身子一颤,装着去给简旭夹菜,来缓解自己的惊慌。
    简旭又道:“去把伊风找来,我们去那木匠家。”
    麻六应声去了,简旭匆匆的扒了几口饭,伊风过来,他们两个转身离开客栈,麻六不经招呼,自己在后面颠颠的跟着。
    村头不远,他们就不骑马,一来费事,二来踏踏的驰过太招摇,就徒步而行,穿街过市,此时正是商贩的活跃时期,非常热闹,简旭一路走一路看,无论摆摊卖菜的,当垆卖酒的,蒸包子的,卖杂货的,个个都在忙活,个个都很快活,一老汉挑着一个担子,担子两头是大藤筐,两个筐里各坐着一个小童,老汉满脸堆笑,皱纹里都是高兴,边走便对两个小童道:“听话,等一下爷爷给你们买包子吃。”
    两个小童奶声奶气的说道:“嗯,爷爷。”
    老汉又乐:“好乖孙”
    简旭也跟着乐,羡慕道:“伊风,如果我们也可以像老汉那样,过一种平常人的日子,该多好。”
    伊风道:“主子,平常人有平常人的苦恼,他们能吃上包子,都是非常开心之事。”
    简旭叹口气:“是啊,还有很多穷人,可是在宫里,日日笙歌,夜夜曼舞,山珍海味吃腻,绫罗绸缎穿够,身为皇上,有何颜面对百姓颐指气使。”
    伊风听简旭这一感慨,知道是自己的话触动了他,幸好主子仁厚,不然,你这样说,就是表明皇上治国不当,百姓才有疾苦,吃个包子都是快乐之事,这是在嘲讽大乾的穷困,吓的急忙解释道:“主子,我不是那样的意思,我是说,各有宿命。”他刚刚,是为了安慰简旭,却弄巧成拙。
    简旭摆摆手,“你别紧张,我明白,走吧,其实你说的对,皇上吃的好穿的好,比这些百姓,更累。”他说完,在前面急急的走着。
    伊风心里道,有多少皇上是很悠闲的,每日里饮酒对美人,正因为你是个好皇上,才会如此之累。
    到了村头,伊风用手一指,“主子你看,就是那棵树,就是那户人家。”
    简旭掂量,我们怎么才能去到那木匠家,也不能进去说,喂,我要查案。对,有了,我就说是找他做木工。又和伊风、麻六交代了一下,统一一下口径。
    来到门前,扣动门环,一会儿,有人在里面问:“谁啊?”
    简旭道:“我来找你做木工的。”
    里面的人开了门,看了看简旭三个人,没有怀疑,看简旭他们的打扮,像是个有钱人,而找他做木工的,一般都是有钱人,一来,他手艺好,二来,穷人饭都吃不是,哪里还会做什么家具之类的物件。
    询问了姓名,简旭随口杜撰了一个,并说自己是慕名而来。
    木匠就有些得意,自己的手艺好,被人传讲,今日有人慕自己的名而来了。
    把简旭三个人请进,到屋子里坐了,简旭边和这木匠谈话,边用眼睛四处的溜看,先是问了木匠的姓名,然后又问有多久的工龄,然后又说了自己准备做什么,他又装着样子,看木匠屋子里的家具,边夸手艺好,边找线索。
    看了半天,没发现什么,而这木匠,看他双手就知道,那厚厚的老茧,昭示着他的不假身份。木匠没有什么可疑之处,屋里也没发现什么,忽然,一只矮墩墩的小狗跑了出来,先是蹭了简旭的脚一下,然后跑到墙角去舔。
    简旭还笑,人家的狗见了陌生人来都是汪汪叫,它还如此的友好,倒是很可爱。忽然,他的笑容僵住,因为他发现,那小狗舔的,却是一片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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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再现铁钉伤人
    第十章再现铁钉伤人
    木匠家的这血迹,让简旭忽然想起张老三酒家的那个马棚里的血迹。(
    这时,木匠本人也发现小狗不停的嗅那里,过去赶它,惊叫道:“这是什么?”他俯身去看,知道是血,喊浑家出来,继续那句话,“这是什么?”
    女人晃头,也是惊讶非常。
    简旭走过去,迅速扫了一眼旁边的物件,都是木工用品,凿子、锤子、锛子、钉子。钉子?看见钉子,他立即想到祝彪的死,他不明白,凶手为何要进入木匠的家,拿了枚钉子做暗器杀人?或者,凶手就是木匠?在没有找到真凶之前,即使木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就是个木匠,也不能排除他不是凶手。
    简旭对木匠道:“找你做木工的事先暂且放着,我回去再合计一下,看府里都需要做些什么,反正你的家我也记得,想好了,我自然会再来找你。”
    木匠和浑家正在琢磨地上的血迹,听简旭要走,也不挽留,他现在没有心情谈做工的事,无缘无故的出现这么多血迹,让他惊惧不已。
    简旭几个出了木匠家的大门,又来到树下,仰头往上看,枝杈交错,大多叶子已飞离,剩下的一些在枝上瑟瑟缩缩。
    “回去。”简旭道。
    麻六道:“把那木匠抓了问问,钉子对于他,就好像宝剑对与伊风,那是非常熟练,怎么知道祝彪不是他杀的。”
    简旭忽然停住,思索片刻道:“对啊,汗血宝马对于什么样的人,才像是宝剑对英雄,定是游牧之人,难道,这宝马的主人,是西夏人?”
    伊风道:“主子的意思是,杀死祝彪的是西夏人?”
    简旭道:“现在下定论还为时过早,除非我们知道汗血宝马身上,究竟有什么秘密。”
    三个人离开木匠家,并没有回客栈,而是就在村子里溜达起来,即使不能找到汗血宝马,四处看看,总还是比呆在客栈里闷头想的好。
    ※※※※※※※※※※※※※※※※※※※※※※※※※※※※※※※※※※※※
    张老三酒家,中午客人比较多,吵吵嚷嚷之声从前面的饭堂传到住宿的房间。
    “小姐,好吵啊,不如我们出去走走,你别老是闷在屋子里等皇上。”玉奴开始抱怨。
    刘紫絮正一笔一划的写字,很多时候,她心绪烦乱,就用写字来平静自己。她依旧在合计,要不要把白狼的事情告诉简旭,左右为难,两下里挣扎。听玉奴说要出去走走,也好,出去逛一逛,省得无事可做,不停的想这件事。
    “说好了,不许惹事。”
    玉奴听刘紫絮答应出去,乐的蹦起,她听店家的娘子讲,这山前村有个著名的地方,那就是庙前,顾名思义,庙前就是庙的前面,虽然庙不大,供奉的是观世音菩萨,香火鼎盛,而且,最热闹的是苗门口那块空地,经常聚集很多公子少爷,不是斗鸡就是斗狗,有时连猪都牵去比试,看谁家的好,还动不动的过几招,看热闹的更多,连带着,小商小贩就多,像庙会一般。
    玉奴听了,心就痒痒,年轻好动,贪玩,说动了刘紫絮,三个人穿戴好了,刘紫絮依旧是面纱罩脸,出了房门,迎面碰上红姑,朝刘紫絮福了一下,又随口问她去哪里。
    玉奴朝红姑道:“一起去,庙前,非常热闹,有比武的。”
    红姑有些犹豫,主子不在家,怕他突然回来,需要自己伺候。
    玉奴喜欢人多,玩的热闹,接着鼓动红姑,“不是有淳于将军,她虽然是将军,也是女的不,主子回来自有她侍候,走吧,说不定我们回来时,主子都还没有进门。”
    红姑还是拿不定主意,一边的刘紫絮知道她也想出去玩,又不敢随便的走,发话道:“走吧,你不得保护我吗。”
    红姑突然就乐了,刘小姐真是好人,给了我这个理由,急忙点头,“是,娘娘。”
    刘紫絮一愣,娘娘?
    红姑刚刚一激动,脱口而出,嘻嘻笑着,“早晚的事,我先说着,慢慢习惯。”
    刘紫絮也不恼,也不说好,只是淡淡一笑,娘娘这两个字,有些锥心,和皇上的事情,还不敢想的太远,这一路相随而来,都是糊里糊涂的,无非是想和简旭多在一起厮守些日子。
    玉奴催促着:“快走快走。”四个姑娘,有说有笑的,奔庙前而去。
    玉奴早已问好了路径,少许功夫便到,店家娘子果然没有说谎,远远就看见有许多人,在一处空地上扎堆,空地的后面是庙,四处有很多商贩,小贩们的叫卖声,和那些围在一起玩闹之人的叫喊声,交杂在一起,俨然就是一个集市。
    刘紫絮停下,有些迟疑,人多的地方是非就多,别惹出事端,让简旭操心,说道:“还是不要去了,你们看看,有几个女子,我们这样,岂不是太招摇,别惹出事来,让你们主子生气。”
    玉奴不干,到都到了,好歹过去瞧瞧,他们干什么呢,哪能就这样回去,哪里就这样倒霉,出来玩一会儿就惹出事来,哄着刘紫絮,“小姐,我保证不乱发脾气,若说话不算话,你罚我永远不许出来玩。”
    红姑见那堆人喊的甚是起劲,不知在玩什么,好奇心起,也想过去看看,劝道:“刘小姐,我们只是看一眼,然后便走。”
    刘紫絮出名的好脾气,经不住她们的哄,也就走了过去。
    人很多,但大多数都是男人,而且年轻者居多,虽有些女子,都是在一边贩卖东西的商主,看热闹的只有几个大嫂、大婶年龄段的人,所以,刘紫絮这四个姑娘一到,有些鹤立鸡群的感觉。她们就是在众多女人堆里,也是佼佼者,何况在男人堆里,非常扎眼。
    围在一起的这些人,正在斗狗,两条大犬,撕咬着,扭打着,狗毛满地,还有斑斑血迹。
    刘紫絮受不了这样残忍的游戏,喊玉奴道:“我们回去。”
    就这四个字,声音也很轻,却犹如仙音入耳,她前面的几个男人,从狗叫声中,人喊声中,听到了刘紫絮说话,回过头来看,后面,竟然伫立几个俊俏的姑娘,特别是那个瘦瘦的,一个仙子般的人物,她的面纱不仅没有遮盖住那俏丽的姿容,却愈发把她显得神秘和美丽。
    有人喊道:“哪里来的小娘子,定不是咱山前村的人物。”
    他这一句,大家都来看。玉奴知道要惹事,护着刘紫絮就往回走,呼啦,围上了一群,挡住她们的去路,这里的人,几乎不是地主员外家的公子,就是市井无赖,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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