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大汉帝国 >

第261部分

大汉帝国-第261部分

小说: 大汉帝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哦!原来如此!”周阳正要为他们释疑,只听朱买臣仿佛发现新大陆似的尖叫起来,非常兴奋,不住拍着额头,赞道:“妙计!妙计!”
    “主簿,你怎备跟大帅一个样呢?”程不识忍不住埋怨一句。
    “你们想啊,闽越之地与大汉不同。多山、多痒,不便大军行动。”朱买臣异常兴奋的为李广他们解释:“闽越之民,多居住在止。中。散处各地。前朝平定岭南,那可是一个山头一个山头去平定的,难度极大呀。若是郜那把他的军队调集在一起。我们一战而定闽越岂不省事得多?”
    “果然是妙计!”李广他们恍然大悟,击掌赞好。要让郜那把军队调集在一起,就的给他时间,缓缓进兵正是一着妙棋。
    “那我们就慢慢的向闽王城进发!”李广兴奋的拍着双手:“到了闽王城,我们再来大战一场。”
    “光这样还不够!”周阳的话又让人难以理解。
    “那要怎么办?”程不识急忙问道。
    “给了他时间,没有威胁,郜那不会调兵的!”周阳的回答很简洁,众人一听便明白。
    这话很有道理。周阳手中不过三万之众,要是部那以为他调集五万军队就打败周阳,他会把他的军队全部调集起来吗?
    不会!
    要想让郜那调集所有的军队,就给给他制造巨大的威胁!
    “大帅,要怎么做?找谁下手?”李广虎目中精光闪闪:“憋了一年了,终于有机会了!”
    他在战场上打了一辈子的滚。一年没打仗了,手还真痒。这话说到程不识他们心里去了,看着周阳,静等周阳说话。
    “主簿,你熟悉闽越情形,给弟兄们挑一块肥肉!”周阳把这事交给朱买臣了。
    “嗯!就他了!”朱买臣眼珠转动之际,光芒四射。
    炽炽联
    浦城是闽越的大城,周回十来里。是阅越最坚固的城市之一了。论其坚冉程度,除了闽王城,少有能及者。
    浦城,位在闽王城东面,是闽王城的东方屏障,战略地位极其重要。既能屏障闽王城。更是阅越向东。吞并东既的基地。部那一心统一百越,而东既最弱,他一直想下手。却是苦于汉朝的威压,一直没敢动手。
    虽然没有动手,准备却是一直在进行。浦城驻有两万军队。而且全是选练之士。是闽越的精锐。若是机会到来。他们就会向东既进攻。把东既纳入版图。
    浦城的守将叫部高。是阅越王郜那的族弟。此人甚有才智,深得郜那的信任,才把他派到浦城来了。
    部高个头高大,身如铁塔,目如铜睛,阔口巨嘴,甚有勇力,是闽越有名的猛士,在闽越国中很有名气。
    此时的郜高身着札甲,头戴缨盔,腰悬汉剑,正在城头上巡视。
    阅越王郜郓虽是一心想脱离汉朝的控制,可是,闽越处处离不开汉朝。他们的吃、穿、住、用,哪一样离得了汉朝?就连闽越的军队,也是仿效汉军而练的。
    是以,闽越军队的装备和汉军没什么差别,札甲、汉剑、缨盔、战车、长戟,汉军用什么,他们就用什么。
    虽然阅越军队拥有和汉军相同的装备,其质量却完全不同,根本就不能与汉军的装备相提并论。造成这种情况的是,闽越的科技远远不如汉朝。城下一骑飞驰而来,郜高一瞧便知。这是侦骑。侦骑疾驰,必是有重大的军情,肯定是对东既下手的机会到了。要是拿下东晚,就是立下大功,部郓一定会有重赏。
    “叫他过来!”部高喜滋滋的一招手。
    侦骑驰到,飞身下马,顾不得喘气,小跑着过来,冲部高禀报:“禀大人,发现汉军。”
    “汉军?”郜高以为自己听错了。眼睛一翻,喝道:“你敢胡说!汉军怎么可能到来?”
    数十年来,就没有汉军进入过闽越之地。就是周亚夫,去岁也是在闽越边境处退兵的。要部高相信汉军进入闽越之地,不是难,是很难!
    “禀大人,千真万确!”侦骑忙半定一句:“汉军的旗帜,汉军的军服,一瞧便知,不会有错!”
    把他的急切样儿看在眼里,部郓不得不信他说的真的,转念一想。或许是东眠军队前来偷袭,装扮成这样儿的:“你可看清了?真的是汉军,还是东佤的军队?”
    “大人,是汉军错不了,不是东既之军!”侦骑只得提高声调:“他们在城东三十里处下塞,营盘如同铁桶一般,寨妍坚固,帐幕法度森严,气象不凡。哪是东既之军所能有的。”
    东既之所以弱,不仅土地少。口众不多,还在于他们的军队练不得其法,就算东眠军队装扮成汉军,那种号令,那种气势是装扮不成的。
    尤其是扎营,更见一支军队的素质。听了侦骑的话,部高不得不信这是真的。
    “汉军怎么会幕到?”部高还不知道郭解投奔闽越一事,他也想不到。要他不奇都不行。
    “有多少人?”部高问道。
    “就一万多吧!没有两万。”侦骑禀报。
    “大汉是强,远胜我闽越。可是。仅舟一万多汉军,就敢深入我阅越腹地,这也太小瞧闽越了吧?你还真以为闽越无人?”部高很是气愤。手按在剑柄上,喝道:“传令,集结军队,前去迎敌!”
    “大人,此事要不要禀报大王?”有亲信提醒一句。
    “顶多就是会稽的汉军!”部高当然不知道这是汉朝新军,威力惊人。还以为是会稽的汉朝驻军。
    部郓要吞并东既,最大的阻碍便是汉军,是会稽的汉朝驻军。他当然要花很大的功夫了,他对会稽汉军很是了解。若论战力。汉军是要胜阅越军一筹。可是,他的军队也不差,不在会稽驻军之下,更何况他还有兵力优势。
    至于汉朝会稽驻军的战法,和闽越军队一般无二,那是为镇慑闽越而练的,善长山地、丛林作战。说到山地、丛林战法,那是闽越军队
    最重要的是,这是深入闽越腹的。他占有天时地利还有人和。即使打不过汉军,也不会败。若是运用得当,比如说偷袭,一定会得手。
    一旦碍手,那就是天大的功劳。部高哪会放弃这等良机。
    命令一传下,闽越军队集结完成,在郜高的率领下,开出城,往东。
    不得不说,郜高并非无能之辈,他练的阅越军队很不错。阵势整齐,气象森严,两万大军行进,章法井然,杀气腾腾。
    “隆隆!”
    阅越军开进,声势不凡,溅起的烟尘不少。
    部高骑在战马上。打量着闽越军队。大是得意,嘴角浮现一抹冷笑。这次,他赢定了。一旦打败了双军。再趁势进军,把东既拿下来。
    只要一碍手。即使汉朝再派军队前来,那已经是既成事实了,吃下去的肉,谁会吐出来?
    如此大功,自从闽越立国以来。就没有过,郜高越想越欢喜,下令闽越军队急赶。
    阅越军队以步兵居多,至于骑兵。不是没有。而是很少。很少,所占比例太低。骑兵不多的原因。不仅仅在于闽越缺马,还在于闽越不便于骑兵行动。
    阅越所产之马,个头矮力气不大,韧性不好,不能在战场上冲锋。只能用来拉车,用在后勤运输上还不错。
    再者,闽越的地形复杂,多山地丛林,不象大漠那般空旷无垠,不便于骑兵驰骋。是以。闽越对骑兵的重视度极低。骑兵所占比例小得可怜。
    这两万军队亦不例外,得靠两条腿赶路。还有大量的战车,使得阅越军队行军的速度更加缓慢,跟蜗牛有得一比。
    三十里的路程,对于骑兵来说。喝杯水的时间就赶到了,部高却是费时不短。
    远远看见汉军的营寨,部高打马上前,仔细观察起来。
    侦骑说得没错,这营赛气象森严,营地里的帐幕横成行,竖成列,远非东既军队所能比。再瞧塞栅的坚固程度,亦非东晓军队所能做得到。是汉军没错。
    把营地一打量,营地不算大,最多容纳一万多人,两万人的话,要把营地挤爆。
    就这么一点兵力,也敢深入闽越腹地,汉人发疯了!
    疯了才叫好!给他送上一件天大的功劳。
    郜高有兵力上的优势,两军战法相同,他要不胜都不行。越想越兴奋,一声令下,闽越军队开始布阵。
    这支阅越军队练有素,布阵极为快速,没多大功夫,就布成阵势。
    战车布在前面,战车后面是车兵,车兵旁边是戟手和剑手。这是准备与汉军肉搏用的。若是汉军进攻,闽越军队就可以凭借战车的掩护,大量杀伤汉军。
    战车后面是弓箭手,密密麻麻的,人数不少。
    弓箭手后面是剑手,护住后背。两翼也是剑手。他们的任务是掩护军阵的安全,不给汉军侧击的机会。
    虽是由闽越军队布下的军阵。却和汉军以前的阵势一般无二。在周阳统兵之前,北地的汉军就是用这种阵势与匈奴对抗的。
    区别在于,北地的汉军拥有数量比闽越军队多的骑兵,虽然当时的汉这骑兵并不多。
    “擂鼓!”郜高一声令拜“咚咚!”
    战鼓声乍起,响彻天地,极是惊人。
    “这人懂兵法,练得不错!”营的中的周阳,打量着闽越军队布阵。不住点头,大是赞赏。不抹煞敌人的优势,这是周阳的优点,一直保持着。
    “是不错!”李广也是点头赞赏。话锋却是一转:“可惜,他想逆天,那是自寻死路!大帅,部高这猴子已经跳了好几圈了,也该我们露上几手了!莫要给他小瞧了!”
    “迎战吧!”周阳微微颌首,下达了命令。
    营门打开,汉军一队队的开了出来。最先开出去的是骑兵,个个身如铁塔,顶盔贯甲,好象钢铁怪兽。
    排着整齐的队形。开出了营地,来到营外布阵。骑兵的行动非常快捷,很快就布成了一个庞大的骑阵。
    “咦!”
    部高看在眼里,奇在心头,这不可能是会稽的驻军。他对会稽驻军是相当了解的。虽有骑兵,却没有如此之多。更别说了,这支骑兵与众不同,身材高大,精悍异常,一瞧便知,这是一支能征善战的精锐骑兵。
    最显眼的就是汉军骑兵的盔甲了。根本就不是郜高熟悉的札甲了,这种盔甲他根本就没有见过。
    虽然没有见过,以部高的眼力一瞧便知,这盔甲的防护能力好得出奇,他们的弓箭难以伤及。弓箭可是闽越赖以获胜的利器,若是给克制了,他的胜算就会大降,郜高念头转动之际,一阵阵心惊。
    就在他惊讶之时,陌刀手开了出来。望着一把把闪闪发光的陌刀,郜高惊讶得眼珠都快掉下来了。
    虽然没有见识过陌刀的威力。可是,从陌刀手走路的沉重步伐就可以猜得出来,定是沉重异常,一旦劈在身上,谁受得了?
    “噬!”部高倒抽一口凉气,徒然之间,背上凉飕飕的……!   

第七十四章 横扫
    兑在部高惊讶点际,弩阵又开了出来六望着头头宛略。凶兽似的强弩,郜高的眼睛瞪得比牛眼睛还要大。
    他误判这支汉军是会稽驻军。没想到,根本就不是。会稽驻军以山地、丛林战为主,重在轻便,强弩也有,却不多,更没有集中在一起。组成弩阵。
    “这才止一万多人?”部高最惊心的事情出现了。
    汉军不断开出来,远远不止他预判的一万多人,足足三万人。部高原本以,他两万人,用来对付一万多会稽驻军,自是不在话下。可是。事实上,这支汉军既不是他想象的会稽驻军,更不是一万多,而是三万人。
    他两万军队,对付一万多汉军。还有兵力上的优势。这一下子变成三万,他的兵力却处于劣势。
    军灶之数,营盘大完全可以作假。而侦骑判断敌情,往往以此为据,周阳只是略施小计,部高就上当了。
    三万汉军布成一个强大的军阵,骑兵护住两翼,阵势前面是陌刀手。后面是弩阵,轻步兵掩护后背。弓箭手和轻步兵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布在陌刀手和弩阵中,担任掩护。
    一面周字帅旗升起,周阳率着李广这些将领,策马而来。
    “难道是周阳来了?”望着帅旗,部高更是心惊。
    为了迷惑部高,周阳并没有打起帅旗。这是郜高误判的一个因素。
    周阳摘下头盔,策马来到阵前,手中马鞭冲郜高一指:“郜高,放下武器,饶你不死!若你敢抗天兵,你将死无葬身之处!”
    “你,你是周阳?”去岁一战。周阳名震天下,部高也对周阳下过一番功夫。知道周阳很年轻,岁在弱冠,有一匹神骏不凡的宝马,还是一个玉面俊颜的少年郎。
    这一切特征全部符合,要不是周阳的话,找不出第二个。
    此时此刻,郜高知道他错了,错得离谱,他误判了汉军。转念一想。他就明白过来了,这是周阳略施小计,他就上当了。
    他想得没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