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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部分

黑金大亨-第80部分

小说: 黑金大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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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严松这样子是有点高原反应,这一点连高盛都有一些微小的感觉。

    第二天,严松等人早早来到管理局大厦,中盛石油公司从某种角度来说和管理局是平级单位,因此在招待上对方也算不错,但是一大早高盛和丹森就不见了,只留了一张纸条,连行李也带走了。搞得严松骂娘都找不到对象,老黑不住地安慰他:“八井找井位,向来都不带别人的,你老人家就在这里等消息就好了。”

    高盛和丹森一大早就出门了,吃了当地地小吃,买了一张地图,雇了一辆213京吉普,买了一箱饮料等,就开始了老君庙、石油沟、鸭儿峡、单北、白杨河之旅。司机名叫冯耀坤,是一个四十多岁、买断下岗的石油工人。对油田的工区很是熟悉,这也是高盛雇佣他的主要原因。

    老君庙是玉门油田最老的油区,可以上溯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当时地采油都是矿工从坑洞里面背油出来的,这一点有些像美国西部刚开始产油的方式。

    高盛他们花了三天的时间在那些老油井转悠,但是大多都没有什么收获。现在是冬天,路上鲜有行人和车辆。那些边远油井大多在那些人迹罕至的地方,而且现在也是白雪覆盖。车子有时只能在很远的地方就停下了,剩下地路程只能靠着高盛和丹森自己步行而去。

    凛冽的寒风吹过,卷起雪花漫天飞扬。每每看到这两个人身穿这单薄的皮衣被雪雾所遮掩,冯耀坤都会在心里赞叹这两个人的身体真经冻,自己裹着羊皮大祅,穿这翻毛面皮靴坐在车里时间长了都受不了。而那两个人,一条牛仔裤,一件羊绒衣,外加一件皮衣,居然走在雪地里面精神抖擞,一点颤都不打,简直就是两个奇人!

    三天里,他们走了老君庙二十几个地方,收获不大。

    除了有少量(几千、几万吨)的储量地方外,并没有找到规模开发的油区。但是经过反复使用探测术,高盛对地下的感应越来越敏感,往往地下哪怕是一个几十吨的小油区,都会引起他的反应。而且,他现在使用五彩精灵龙的方面更加有长足的进步。不一定要有油井的地方能用,只要有感应,精灵龙都会呼啸而下,自己渗透到储油的地方,将那些黑金能吸取干净后重新回到高盛的身体中,所以这个过程中,高盛体内的能量是越来越壮大。

    在剩下的几个老油区,情况和老君庙差不多少。半个月过去,高盛除了把整个河套地区的地下储油结构搞清楚了之外,再就是补充了一些低级的黑金异能,其它方面似乎一无所获!十五天里,高盛除了隔三差五地会和严松他们通个电话,以示自己还活着之外,其它都是处于关机状态。

    本以为是手到擒来的事情,没想到是这种结果。这把高盛搞得很郁闷,但是每每想走的时候,心里总会若有若无地生出一种感觉,好像就在这些地方,有个什么神秘的东西在召唤自己似的,让他不想离开!

    在鸭儿峡休整了两天,到酒泉市里,补充食品和购买了一些登山的设备。高盛决定不在已开发区域寻找,下一步准备南下祁连山,进山里看看。

    因为山里路不好走,在大山边上,两人下了车,背上登山的行囊朝山上走去。

    ( )

第142章 血风刀/第143章 狼窝盆地/第144章 油脉石

    142

    看着两个人的背影在风雪中消失,冯耀坤赶紧驾车往玉门赶,这一趟他收获甚丰,现在他要把高盛让他带的东西交给老黑他们。

    酒泉一带的祁连山脉矿藏丰富,盛产黑钨矿石英脉和钨矿,是中国钨金属主要产地。但这段山脉山川原貌没有被破坏,冬天许多冰川从原始森林穿过,所有的山都被裹成白色的一片。

    高盛和丹森在山里走了五天,虽然一无所获,但是高盛心中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这不禁让高盛心中狂喜。

    丹森显然对山中的生活很习惯,虽然白雪茫茫,但是他总能找到补充食物的东西,大多都是野物。晚上,他们就在山阴处找个山窝,挖出一个大洞,然后覆盖树枝过夜。

    但是这一天,两人走到日落时分,却也没有找到适合过夜落脚的地方。这是一个很宽阔的冰川,谷底足有十几公里宽,地上常年冰雪覆盖。两人正在前行,忽然听到脚下冰冷大地传来隆隆声响,丹森贴在地上喊道:“有成群的野兽朝这边来了!我们快走!”

    两人辨别了方向,就向北面的冰峰跑去。但是还没有跑出三里地,就见谷底南面一片白莽莽的移动的兽影,夕阳下,分明是成千上万只白色的狼在向他们靠近!

    “是狼!怎么会有这么多?”高盛翻遍脑中储存的资料,也没有找到祁连山中有关雪狼的记录。打量了一下距离冰峰最多还有两公里,动作快的话,他们完全可以在狼群来到之前爬到山上,找个险要的地形躲避狼群。

    这时都能隐隐听到远处狼群发出的狼嚎声,他们正要发力做最后的冲刺,就见从目的地方向也奔来无数银色的狼影!

    两人知道肯定是被狼群包围了,现在不管如何只能突围,照既定的方向奔跑。

    越来越近!还剩下几十米地距离,那一头头班人多高的雪狼印入眼帘。那闪着绿色光的狼眼恶狠狠地盯着高盛个丹森这两个调进伏击圈的猎物。

    “跟着我!”丹森猛然提速冲到高盛的前面,双手一合,紧跟着双臂奋然展开!

    高盛就觉得两股猩红色的“风刀”带着凛冽的血腥朝狼群砍去!

    转眼间,迎面十几只巨狼被风刀击中,粗壮的狼身立时被削成了两半!狼血顷刻间染红了雪地,血腥味在瞬即在雪谷漫延开来。

    其他地雪浪见势全都停下了脚步,似乎被丹森的勇猛吓傻了。有的狼不由分说忘记了对高盛和丹森的攻击,一拥而上。抢食着被丹森杀死地那些雪狼的身体。血腥味强烈刺激着雪狼的野性,没有抢到吃的狼群转而疯狂地向高盛和丹森扑来!

    丹森也不停留,一路抢行,双手不断地挥出。将靠近的雪狼统统杀死。渐渐地,狼群学乖了,不再上扑,而是远远地围着他们两人,寻找进攻的机会。

    高盛的注意力这时已经从狼身上转移到丹森的身上。高盛在注意和研究丹森血风刀的使用方法。他也尝试着把自己的能量调动出体外,臆想着把能量形成各种形状超靠近地雪狼身上打去。但是效果一点也不好,仅仅只能把狼打翻在地,丝毫没有丹森“血风刀”的威力。

    心里真恨自己这些日子忙着公司的事情,火焰术之学了一个半吊子,没有把火焰术彻底练会。要是有火焰术。把那些黑金能量引导在雪狼的身上,然后点燃一把火,就是在多雪狼也不怕。

    望山跑死马。

    两人感觉在狼群里已经跑了很长的时间了,但是那冰峰看着还是那么地远,而且那雪狼却是越杀越多。

    两人这时杀到一处高坡上,举目望去,周围都是瞪着绿眼睛的雪狼。它们咆哮着,嚎叫着,震得山谷隆隆直响。

    高盛拉了丹森一下,说道:“就在坡上等他们上来!”

    而这时狼群之中忽然响起一声更加高昂的狼嚎声,这个声音响过之后。所有地雪狼顿时停止了嚎叫,就连高盛和丹森身边围攻的雪狼也同时向后退十米远,前面的狼甚至还匍匐在雪地上,张着冒着热气的大嘴吁吁直喘,但是狼眼盯着高盛和丹森一刻也不放松。

    “狼王来了!”丹森一边注视着远方,一边对背靠背站着的高盛说道。

    高盛恩了一声。接着回答道:“嗯,我们这么杀下去也不是事儿,这么多狼累也累死。擒贼先擒王,等会儿看能不能把狼王杀了,这些雪狼自然就退了。”

    能成为这么庞大数量狼群地头,狼王绝对是个强悍的生物。而且对于现在的世界,能有这么多雪狼,已经是很稀奇的事情了。要想杀掉狼王谈何容易!

    丹森应了一声,心里盘算着:既要保护高盛,又要杀掉狼王,真不是那么容易。可高盛明明有着神秘的能量(有可能是黑金能最高的等级),却不知道如何使用,丹森地心里很纳闷!

    想到这里他问道:“你独自在这里能坚持多久?”

    高盛知道丹森自己要去杀狼王,就兼顾不了自己。于是问道:“把那个防风打火机给我,你先掩护我,我试试这个办法搞个火圈出来!”

    正在说话间,远处高坡上,狼王又发出了指令,只见高盛他们身边的忽然换上来一批比以前还要高大强壮的雪狼,那昂起的狼头足有一米四、五高!

    当再一声命令之后,狼群新的攻击开始了。

    这几十匹狼的进攻很有队形感,它们似乎知道丹森不好惹。在丹森那一面采取佯攻骚扰。加上他们的动作比之前的那些雪狼灵活多了。丹森血风刀那种大面积进攻方式也不持续地使用,所以只有丹森这次的进攻效果大打折扣。

    但是对高盛的进攻就猛烈多了!这边几乎集中了他们的主力力量,但是高盛这边忽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高盛自从要过打火机,就赶紧从体里引导出他独有的黑金能。这些日子,真正的燃烧术没有练会,但是控制这些能量的方法确非常熟练。

    眨眼间,在高盛和丹森地周围就充满了黑金能量。那些铺上的恶狼已经跃到空中,被突然出现的能量吓得在空中扭转身体想往外逃窜。

    但是已然不及!

    打火机带着以一流火光挥出,砰地一声响,在他们的周围五米外、三十米以内猛然爆放出无色的火焰!那些在在个范围内的雪狼身上立刻燃烧起来。瞬

    都是焦臭的味道!

    那些烧着火的雪狼无论在怎么在雪地上打滚,那火焰都不能扑灭,仿佛是从他们地身体里面烧出来似的。跟着那些巨大的雪狼们带着火焰就冲进了狼群之中,但也不过是直冲出去十来米就扑通一声摔倒在雪地上,庞大的身躯在地上只挣扎了两下就飘来了肉香!

    高盛一时心气上来,举步走去,捡回打火机,挥手灭掉一匹散发着肉香雪狼上地火焰。把它提了回来,双手一分,就把雪狼的一只腿撕了下来,扔给丹森说道:“狼王等会儿再处理。吃饱了再说!”

    看着周围狼群更远地退开,丹森后怕地看着那些被烧着火的巨狼已经没有一个站在原地了。高盛一伸手,那些火焰化成五彩的纽带直接飞进高盛的手心,不见了!

    丹森拔出匕首,削掉上面的焦糊,露出油脂汪汪的狼肉,鼻子里面立时充满了香气!说道:“老大,你那是什么火焰?太厉害了,那气势,我都害怕!好香!”说完就咬了一大口。咀嚼开来。

    “有啥厉害的?烤狼肉不错!哈哈~~”这时高盛也拿出刀子削下一条狼肉吃了起来。

    “那不会的!米利亚也会使用类似的火焰术,但是她地火焰一点也不能造成我心里的恐惧。而你的不同,但是似乎你还没有完全掌握。我估计它要是进化后,将是无比厉害的杀器,能跟超人类协会的凤凰之火相媲美!”

    “凤凰之火?世界上真有凤凰?”高盛说完这句话,想起体内的五彩精灵龙,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没有呢?

    “我也没有见过。只是传说而已。”丹森这时看着远处巡的狼群。竟然没有走地意思!好像还有所依仗,于是说道:“你真的很想杀了那匹狼王?”

    这时天色已黑,皎洁的月光反射照在冰川上,居然能见度还很高。高盛举目看向月光下银光闪闪的狼王说道:

    “它的皮毛真漂亮!我要抓住它,把皮剥下来给丽丽做大衣。”

    第143

    说话间。狼群又在狼王地指挥下向前小心翼翼地压过来,但是一到三十米以外,狼王一阵急促地嗥叫,所有的雪狼都驻足不前,不敢越雷池一步。看着高盛他们盘腿坐在高坡上,背袋放在地上。高盛还取出调料品洒在肉上,两人你一块、我一块吃着他们的同伴,一阵悲戚,眼神看着高盛已经不再是刚才那般凶狠狠地了。

    高盛掏出打火机,喀吧一声打燃火,手臂晃了一下,那些离得最近的雪狼吓得纷纷向后退去,一时间挤压成堆。

    高盛和丹森哈哈直笑!

    雪狼肉是很好的御寒补肾功用,两个人根本就没有把群狼当成一回事儿。好不容易吃完一只狼腿。高盛拍拍手,站起身来说道:

    “丹森,把另外的两只腿割下来带着,然后我们一起去逗逗狼王,最好能把它地狼窝端掉。”

    收拾好行装,两人开始向狼群逼去。

    狼群见到他们走来,纷纷向后退却,一下给他们闪开一条道路。对于这两个食物,他们既眼馋又害怕,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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