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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部分

娶夫纳侍-第212部分

小说: 娶夫纳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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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往朱芦镇进发!”对于水的渴望,激发了晓雪赛马的劲头,“最后一名,负责洗大家的衣袜。”

    话音未落,便赖皮地一夹马腹,冲了出去。四个男人相视一眼,也纷纷跟了上去。

    祝风旋和谷化雨,几乎常年在草原上奔驰,马术自然不在话下。再加上身下的良驹,是自己驰骋战场的伙伴,虽然后出发,却在不久后,便超越了晓雪。

    黎昕和任君轶,他们俩的乌骓和雪兔,更是万中选一的良马,跟主人默契十足,跑起来当仁不让。

    只有晓雪胯下的小红,野性难驯,跟她这个主人之间,经常闹点小脾气。一开始,小红马见主人放开了缰绳,任它驰骋,便撒开蹄子撒欢似的超前奋力奔跑。时间久了,由于这些日子来,晓雪都是优哉游哉地赶路,未经锻炼的它便不耐于这项枯燥的疾驰了。即便晓雪再怎么催促,它仿佛使性子般,把速度慢了下来。

    眼看着,哥哥和夫侍们纷纷超过自己,只给自己留下一缕尘烟。晓雪急了,她可不想好不容易到休息地,还要负责大家伙儿的洗衣重任。便跟小红商量起来:“小红哪,你要是跑赢了他们,我奖励你两颗松子糖,怎么样?”

    贿赂呀,红果果地行贿。可惜人家小红根本不把那两颗糖看在眼里。就连站在小红马头上,拉着它的鬃毛当缰绳的小葫芦,也回过头来给她一个鄙视的眼神,似乎在嘲笑她的吝啬。

    晓雪无奈,怪都怪自己平时太惯着它们了,所以把两个家伙的胃口养得越来越大。在签订了十颗松子糖的丧权辱人的协议后,小红才又甩开蹄子,跑起来。

    这小红马别看性子不好,跑起来速度还真不赖,很快便赶上了那几个只剩下小黑点背影的家伙们。在进入朱芦镇时,晓雪已经领先马术最好的谷化雨两个马身的距离。

    “耶!我赢了,你们轮流给我洗一天衣服吧,哈哈……”晓雪洋洋得意小人得志的模样,吸引了朱芦镇淳朴的村民们的目光。

    晓雪这时候才开始审视起眼前这个小镇来。说它是小镇,的确很“小”,从镇子这头,可以一眼望到那头。房子仅仅有三排,总共不超过二十户人家。

    在打量这个小镇的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走完了镇子的主干道,不得不调转马头,再回到镇子正中,唯一一家能看上眼的客栈加饭馆里。

    望着眼前“最好”的客栈,晓雪的嘴角忍不住抽抽了。天哪!这个小客栈,规模顶多跟她在铭岩时候的家差不多大,前面是两间有了些年份的两层小楼,后面的院子里是两进的房子,左右的厢房也被开辟出来作为客房了。

    “客官,你们是住店还是用饭?”掌柜加跑堂两职为一体的四旬女子,看着五人的衣着和马匹,十分有眼力劲儿的迎上来,笑容堆满面地招呼着。

    “先来壶好茶,腾四间房出来,我们中午在这稍作歇息,太阳不那么毒的时候还要赶路呢。”不知道让这么小的一个客栈,一下子腾出这么多房间,会不会太为难了。

    果然,那掌柜的脸上现出为难的神色来:“对不住,客官。小店只能腾出三间上房,您看……”

    “三间就三间吧!马好水好料地照顾着,茶水要多上,再将我们这些水壶灌满,我们路上喝。”晓雪尝过了焦渴的滋味,可不想再面临缺水的困境。

    任君轶想对她说,前边不远处,便有一座比较繁华的城市,如果下午快马加鞭的话,估计天刚麻黑就可以到达。可是想想路上她嘴唇干裂,一脸痛苦的模样,又把话咽了下去。

    狠狠灌了几壶并不怎么甘醇的茶水,晓雪觉得就算顶级的云雾香茗,也比不得此时碎茶末泡出的清茶。

    灌了一肚子水,晓雪感到自己要是跑起来,肚子里都会咣当咣当的响。草草用完简单的午饭,晓雪十分舒服地躺在了后院所谓的上等房中。虽然室内摆设简陋,但十分得整洁,这就足够了。

    美美地睡了一个午觉,晓雪伸着懒腰,发现本该跟自己一个房间的大师兄,好像一直没有回房。

    奇怪,赶了这么久的路,他不赶紧休息,跑什么地方去了?

    正念叨着的时候,任君轶、谷化雨和黎昕推门进来了。

    谷化雨一进门就咋咋呼呼地道:“晓雪,你不知道,这里有两排房子很奇怪,不是坐北朝南,而是斜斜地面朝着东南方。你说奇怪不奇怪?”

    晓雪嘴角抽抽着,这些精力过剩的家伙,居然大中午的,有那个闲心去这贫陋的小镇,她懒懒地靠在床上,撇着嘴道:“有什么好奇怪的,人家爱怎么盖房是她们的自由,哪怕她把房子倒着头的盖,咱也管不着。”

    任君轶却从她的行李中拿出了她做记录的小本本,一脸迷惑地道:“这朱芦镇也在藏宝图的圈点之中,可是,我们到街道上走了一圈,细细打听了下,这儿并没有所谓的著名景点或特别之处只除了那排门朝东南开的房子。”

    一听与藏宝图有关,晓雪的劲头来了。她接过自己的小本本,翻着上面的记录:津淮城“a”;盟卡罗峡谷“s”;凌山天堑“h”;汾河弯口“u”;半边楼“e”。

    藏宝图上所标记的地点,只剩下两个,其中就是这个小小的朱芦镇。以前的那些字母都是从一些有名之景得来的,既然大师兄说这个小镇并未有什么出名的景致或物产。那么那些个门朝东南的房子,或许勉强能算是不同之处吧!

    晓雪因思考问题而紧皱的眉头开了,她从床上跳下来,披了件衣服,超微整理下有些散乱的头发,冲着大师兄灿然一笑,道:“大师兄,你们辛苦了,到床上歪一会,我跟小雨到再去逛逛这个小镇子。”

    说完,拉着不顾他的反对,拉着谷化雨便出了客栈。

    走在被岁月洗礼的光滑如蛋壳的青石板街道上,谷化雨口中依然哇啦哇啦地叫着:“你要逛便自己逛,为什么拉上我?这么小的镇子,还能迷路不成?”

    从街头逛到街尾,一家一家店铺地溜达,也不过小半个时辰,刚刚他已经陪着任君轶和黎昕,逛了好一会,就连附近的小山包也登上去看了看,实在没什么好逛的了。

    不料,晓雪听见他的言语,并不恼,只是冲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用极其温柔的声音,在他的耳旁,道:“人家喜欢你陪着逛街嘛……”

    那近乎撒娇的口气,那明艳若花的笑颜,那抱着他胳膊的小手……让谷化雨的心,不由得酥了,脸上升腾起一抹红晕,嘴角不由得勾了起来,说话的语气也无比的柔和起来:“那……我就再陪你逛逛?”

    眼中闪过一丝狡黠,挂着一抹得意的笑,带着胜利者的姿态,晓雪挎着谷化雨的胳膊,不顾民风淳朴的朱芦居民异样的眼光,在那简单的几条街道巷子中穿梭着。

    把道路和街巷溜达了好几遍,晓雪还是没摸着什么头绪,她拉着谷化雨来到镇子外的一个小山丘上,坐在一块石头上,托着腮遥望着朱芦镇。

    从她现在的角度看过去,青瓦屋顶鳞次栉比,这个不大的小镇显得颇为拥挤。望着一条主街道,一个与之平行的稍稍窄一点的巷道。中间由那一排门朝东南的奇怪房子相连着……

    晓雪的脑中,有那么一丝灵感一闪而过。她突然从石头上跳起来,三两下爬上了附近一个粗壮的杨树,从那茂盛的树冠丛中望过去,晓雪的脸上露出了恍然的微笑。

    原来,朱芦镇此时在晓雪的眼中,街道和房子组合成了一个大大的“n”字。

    “也或许是字母‘z’。 ”晓雪口中嘟囔着她自己才理解的话。

    七个被圈点之处,已经破解了六个,只剩下那个临海的海港之城了。晓雪觉得宝藏就在那唾手可得之处,遥遥呼唤着她呢……(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三百一十六章 再回万马

    管他所谓的宝藏是真的还是假的,晓雪寻宝的热情已经被激起来,一发不可收拾了,有些事情过程比结果更重要,譬如爱情。于是乎,她决定顶着足以把她晒黑的骄阳,向藏宝图的最后一站海滨之城宋琬城进发。

    宋琬城位于华焱的东南海滨,是一座港口城市,从那儿坐船到华焱京都,不过十来天的行程。尽管华焱的造船业还不是很发达,近海运输却已经渐渐开始兴起。而宋琬城,可以说是南北货物交汇的一个重要港口城市,因此,格外繁华。据说,运气好的话,还有可能遇到海外来的船只哦。

    去宋琬城,晓雪目的之一是寻宝图的最后奥秘,其二则是撞撞运气,说不定能淘到华焱没有的一些食材调味呢。

    值得一提的是,宋琬城和万马郡同属东南繁华都市,它们之间的距离不过五六天的路程,像晓雪她们胯下皆是骏马良驹,最迟不消五天便可抵达。

    提到万马郡,晓雪不由得想起了已经有大半年没见面的养父母邵紫茹和狄奕可。决定转道万马郡,再从那儿出发去宋琬城。

    “大师兄,狄爹爹离开京城的时候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吧,现在回万马的话,能不能赶上妹妹的出生?”这个孩子养父母已经盼了不知道多少年了。她们本来以为失去了唯一一次做爹娘的机会,再也不可能有自己的亲生骨肉了。

    谁料想,沾了晓雪的光,达伦皇子陪嫁的那枚金胞果转增给了狄爹爹,使他顺利怀上宝宝。这 一胎,不光是邵紫茹和狄爹爹,就连晓雪都祈祷着是女胎。这样,如果晓雪认祖归宗的话,邵家也有传承的后人了。

    任君轶在心中默算了片刻,笑了笑,说:“嗯,算算日子也差不多了,你说不定能见证妹妹的出世呢。”

    他这是顺着晓雪的话说,讨个好彩头。其实,无论她或他,心中都明白,每一胎宝宝,生男生女的比例是五比一,也就是说,生女孩的几率只是五分之一而已。

    不过,在晓雪的观念中,是男是女并不那么重要,男子也可以继承家业,支撑门户嘛。大不了,咱多赚钱,给弟弟找个上门的妻主,自己养他们一辈子就是了。

    听闻指不定能亲眼看到弟弟或妹妹的出世,晓雪此时归心似箭,她一改往日悠闲自得的模样,不住地快马加鞭,在付出了无数松子糖的贿赂下,终于在六月初踏上了万马郡的地盘。

    望着古朴宏伟的城楼,和经过了无数次的城门,晓雪忍不住心情豁然开朗,哈哈狂笑了几声,道:“哈哈!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任君轶和黎昕已经习惯了她时不时蹦出一两个新鲜词儿,已经见怪不怪了。谷化雨却十分好奇地问了句:“晓雪,你什么时候改名叫胡汉三了?”

    “是呀,是呀!要改名也应该改回祝雪迎哪!你是我们祝家唯一的女孩了,认祖归宗是迟早的事。名字是奶奶在世的时候就起好的,你可不能乱改!”提到祝家,祝风旋的眼睛变得暗淡了。既然路是自己选的,那就无怨无悔的走下去吧!

    离家越近,回家的心就越迫切,见亲人的渴望也越深。还好,日已西斜,此时正是黄昏时刻,万马城的街道上,人不是很多,晓雪她们急促的赶路,并未受到什么阻碍。

    不过,还是遇上了一个小插曲。

    “停马,下鞍!”身着城主护卫队装束的一名侍卫,拦住了当街疾驰的晓雪她们。

    没容晓雪她们说话,那名侍卫头领模样的女子,一脸严肃地教训着:“不知道万马城内是不允许当街纵马的吗?碰着人怎么办?下马牵着走!”

    晓雪很听话地从马背上下来,仔细辨认了这个面容熟悉的女子,笑着道:“离开万马不过一年,居然把这茬给忘了宁大姐,怎么?升职了?”

    听到她熟稔的口气,那位头领这才细细地打量了她一眼,马上换上了笑颜,热络地道:“哟,世子夫人,您回来了?我们世子呢?没跟着回来?九王和王夫成天念叨着回京去看世子和夫人您呢。”

    “我这次是巡视产业,途经万马,晨晨身子骨弱,经不起跟着我满华焱的折腾,所以留京未曾回来。”晓雪依然笑得十分温和。

    这宁青萍原本是九王身边儿的贴身侍卫,前些日子立了一功,被提拔为巡城侍卫队的队长。原本她跟着九王的时候,跟晓雪有不少交集,虽说谈不上什么交情,却也熟悉的很。

    宁青萍忙笑道:“夫人的生意越做越大了,这不过短短一年时间,华焱许多大中城市都有了邵记的产业,听说您这一路过来,又为邵记添了不少进账。现在邵记可是华焱数一数二的大商号了,八大商号什么的,根本没得比。”虽然她的话语间不乏吹捧溜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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