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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部分

都市之无敌神医-第231部分

小说: 都市之无敌神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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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增强。

    “嗷呜……”他兴奋难抑,仰头高呼,宛如一匹对着夜空狂啸的狼王。呼声在浑厚无比的元气作用下,形成一波声浪,声浪又在溶洞狭小空间的逼仄下,俨然变成一颗声浪炮弹,溶洞则成了天然炮管,声浪炮弹在溶洞里翻滚咆哮,然后受气压挤迫,它犹如被击发的真实炮弹,呼啸着射~出溶洞外。

    声浪炮弹在静谧的夜空里炸开,一声似狼非狼,似人非人的咆哮顿时响彻大钟山上下,闹出巨大动静,大钟山上,草木瑟瑟;大钟山下,别墅区里响起一片汽车警报器的蜂鸣声,值夜保安被从睡梦中惊醒,他们跑出保安岗亭,惊慌失措地四处查看,却查不到任何异样。

    “老王,你刚才听到狼嚎了吗?”一个保安问同伴,一脸的慌张。被叫做老王的保安说道:“李子,你是不是梦游啊?现在连大山里都找不到狼了,滨海是大城市,哪来的狼啊?”

    “可是刚才我明明听到狼嚎啊?”李子用强光手照四处照,不远处的大钟山隐隐绰绰兀立在夜空下,“老王,你说会不会是大钟山有狼呢?这些年滨海生态环境搞得不错,说不定真有狼呢?……”

    “别说梦话了。”老王打断李子的话,“刚才的声音可能是哪家业主三更半夜看《动物世界》,音量过大了。”老王捏出一个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的理由,心想这嚎声确实诡异,居然还能触动汽车警报器,那得多少音贝啊?

    “或者是哪个有钱人拿狼当作宠物养,然后它逃出来呢?”李子继续自己猜想,狼是凶残动物,是人都会害怕,万一它出现在眼前,估计自己打不过它,搞不好就成了它的宵夜,所以他想想都心有余悸。

    老王虽然不相信有狼,但是因为年纪的原因,他想的显然比李子更多,三更半夜,诡异的嚎叫,让他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下意识地摸一摸一直挂在脖子上的灵符。今年是他本命年,灵符是他老婆在村庙里为他求来的护身符。

    “别自己吓自己。”他出声喝止李子,同时向他使眼色,李子虽然年轻一些,但也是在农村长大,而农村的鬼神文化,远比城市浓厚,他也是在这种文化浸~淫下长大的,所以他很快就读懂了老王的眼色,当即不敢吭声,拿着强光手电的手都有点颤抖。

    大钟山别墅里,有一户业主也被惊醒了,他就是苍境孔的爷爷苍财富。他年纪大了,睡眠本来就浅,马义弄出这么大的动静,他当即就被吵醒了。打开床头灯,他抬头望着窗外昏暗的夜空,然后煞有介事的掐着手指,口中念念有词,算了半晌,他似有所悟,于是仰首叹道:“刚才的异响来自东偏南方,此方位正是煞神出没之地,不祥之兆啊!”

    马义在大钟山半山腰的天然溶洞,正在为自己修真晋级欣喜若狂,根本没想到自己情难自禁的一声狂啸会让那么多人心神不宁。他打开手机,一看时间还早,他干脆就在洞里休息,反正他带有睡袋,即使他是普通人,也能安稳睡一觉。

    夜晚重新安静下来,老王和李子回到保安室,刚才的惊吓让他们睡意全无,为了打发时间,两人不约而同地拿出手机,读盗版的《都市之无敌神医》,小笔在这里表示深刻鄙视!

    苍财富则靠在床头,回想着发生在几个月前的事:孙子苍境孔被毒蜂蜇伤,命悬一线,最后虽然大难不死,却没有应那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老话,因为苍家的生意,被长孙冶以治病救人为要挟,生生夺去了一大半,他们苍家的财富迅速缩水,日子已经大不如前了。

    他有心想东山再起,可是岁月不饶人,他是有心无力,偏偏生个儿子不争气,在滨海市卫生局局长的位置上呆了多年,堂堂一厅局干部,苍财富不知道自己儿子为公家做了多少事,但是知道他从来没有为家里作出过半点贡献。

    这一点,儿子一点都不随老子,也是这一点,让苍财富非常恼火,你说你天天顶着一个局长的官帽,人前人后人模狗样的到底图哪样?难道图的是死后有人给你送一个牌匾,上面就刻着三个銮金大字:苍青天?

第九十六章 都蔓来了

    “家门不幸,出此傻子啊!”苍财富仰天长叹,想起儿子不争气,原本就没有多少睡意的他,更加睡不着了,他索性披衣起床,一个人泡功夫茶。

    功夫茶起源于宋代,烹煎之法源于陆羽的《茶经》,沏泡功夫茶很有讲究,水、火都讲究一个活字,活水活火,是煮茶要诀;除此之处,《茶经》对水也有严格要求:“山水为上,江水为中,井水其下。”再往细下说,又有“山顶泉轻清,山下泉重浊,石中泉清甘,沙中泉清冽,土中泉浑厚,流动者良,负阴者胜,山削泉寡,山秀泉神,溪水无味。”甚至还有天泉、天水、秋雨、梅雨、露水、敲冰之别。

    苍财富虽然也爱泡功夫茶,但是因受自然条件与自身修养限制,他一般用电代替炭火,用水也不讲究,只用自来水,至于冲工,他倒是蛮熟练,一看就知道是一个经常喝功夫茶的人。

    他慢条斯理地煮茶、冲茶、品茶,脑子里却不停回放着自己年轻时的峥嵘岁月,那是一个激情澎湃的时代,也是一个能够化腐朽为神奇的时代,他一个出身世代以掏粪为生的家庭的穷家子弟,一夜之间,莫名其妙就登上了滨海市的权力颠峰,一跃成为滨海市炽手可热的人物。

    他一个掏粪工子弟,那时候在滨海可以翻手为云覆水为雨,那些曾经高高在上,从来没有正瞧过他,甚至鄙视他的人,全都战战兢兢地站在他面前,他一个喷嚏就能吹倒一大片。他很享受那种臣服天下的感觉,他当时俨然就是滨海市的土皇帝。

    可惜世易时移,时代的潮流只让他只风光了十年,可是十年已经足够他改写掏粪世家的命运了,苍家从此不再是卑微的掏粪人家,而是官商人家,他在垂暮之年,已居住在滨海市最昂贵的别墅里。

    可是他这些年过得并不完全如意,因为他惊恐地发现,苍家貌似着了富不过三代的魔咒。儿子不争气,在卫生局局长位置上不愠不火呆了十几年,没有半点长进,第三代,则更悬,苍境孔是他孙子,他宠溺他,对他充满期望,其实他心里也明白自己的期望其实很缈茫,因为孙子比儿子更不争气!

    这还不是最揪心的,因为他毕竟还有一个聪明能干的儿媳妇,他本来指望她为自己守住家业,最起码在老阎找他去喝茶之前,他可以不用看到苍家的衰败,可是人算总不如天算,孙子一场突如其来的横祸,让苍家丢失了大半江山。

    苍财富喝着功夫茶,在自怨自艾中,迎来了翌日的第一道曙光。保安李子和老王,在盗版《都市之无敌神医》抚慰下,平安度过一个晚上,头脑昏昏沉沉早就忘记了昨晚的异响,和异响给他们内心造成的恐惧和不安。

    特么滴,原来盗版都能法力无边,功德无量啊?

    小笔我是应该为此傲骄呢还是应该为此悲哀呢?

    仔细想想,觉得应该是欲哭无泪吧。写书,开始是担心没有人看,有人看了,又担心别人只看免费章节,不看vip章节,不看vip章节就不看呗,看免费章节你也可以盖个红章,投几个贵宾神马的,甚至可以送几朵小红花,也算安慰一下小笔的苦b付出,你却偏偏看盗版,哥啊,你真是已经丧尽了天良,有木有?小笔我呕心沥血,挑灯夜战,头悬梁锥刺股,一天码字6000,我容易吗我?

    小笔感叹完了,一口气灌下几盅白开水,然后继续码字。不敢停啊,虽然不敢靠稿费过日子,但是有好多个哥们或是姐们在跟读《都市之无敌神医》呢,小笔不能因为有人只读盗版,不看正版就不码字了,这样小笔就有负那些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帅到天嫉妒,美到神怨恨、坚持读正版的哥们或者是姐们对小笔的信任和厚爱啦。

    当然了,小笔也羞羞地在此求我最最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在你兴致勃勃看《都市之无敌神医》之余,顺便也向你身边的朋友推荐一下呗?老话说得好,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好吧,广告到止结束,下面继续我们的故事。

    马义还在大钟山的天然溶洞里呼呼大睡的时候,滨海国际机场走出一个妖娆性感的的女人,她三十多岁的年纪,红唇烈焰,眼影浓重,紧身衣裤勒紧她成熟丰满的身体,滚圆的屁服在夜风中无限妖娆。

    她正是三金帮黄堂堂主都蔓。

    原来她在接到老大东方鑫指示之后不敢怠慢,连夜坐飞机从安肥省赶过来,她轻车简从,行事风格远比她的打扮低调。当然她是不得低调,因为你想啊,作为地下世界人士,不管你在地下世界是多牛掰的人物,但你敢当自己是档和人民的县长、局长之类的大官吗?敢出门走几步身后都得有一大堆拍马溜须的跟班?敢非得安排记者一路跟拍,不然不出门?敢遇到雨天还得有人给你打伞,担心没人知道你是人民的公仆?

    木有啦,除非你想死得快。

    何况她这次是身负使命,深入敌后,她可不敢张扬,混地下世界多年的经验告诉她,能一口吞掉步高的人,绝非等闲之辈,她要想多活几年,低调、甚至隐秘是首要,装b这活儿还是该免则免,没必要节外生枝,自寻死路。

    专车接送貌似可以有,因为这礼遇已如谢家的堂前燕,早已经飞入寻常百姓家,连农民工小笔都可以享受到这种待遇,只是接送的车档次有点低啦。都蔓却因为三金帮在滨海的势力已经被马义一锅端,木有人鸟她,所以她只能在机场外打的,她也不敢直奔玄堂老巢滨海国际酒店,而是选择在它附近的一家商务酒店落脚。

    下了的士,她唯一一个随从兼保镖到服务台开了两个单间,一人一间,他们各自回房休息。

    第二天一大早,一个年轻男子鬼鬼祟祟敲开都蔓的房门,房门从里边打开,露出一张刚梳洗打扮完毕的脸,“进来。”都蔓小声说道,年轻男子点头,然后再回头望,似乎担心身后有尾巴。

    “蔓姐,你怎么亲自到滨海来了?”年轻男子望着骨子里都透着风骚,却对自己冷若冰霜的女人悄悄咽口水。都蔓似乎不曾发觉他的失态,坐在椅子,双腿交叉,脸上象刚下了一层霜,一只手却似不经意间拂过,胸口前的一枚扭扣随即轻轻跳开,里边一抹雪白若隐若现。

    轻年男子目光瞬间呆滞,吞口水的频率也骤然加快,但是他也只敢仅限于止而已,始终没有其他动作,都蔓嘴角泛起一丝鄙夷,“阿平,这些年你在滨海,日子混得不错嘛。”她语气冰冷,没有半点恭喜的意思。

    阿平讪讪一笑,“还不是托蔓姐的福。如果没有蔓姐扶持,阿平神马都不是。”

    “哼!”都蔓轻哼,“算你有点良心。不过这些年你干得不错,帮我盯紧了步高,让我对他的情况了如指掌。”

    “这是我应该做的。”阿平一阵羞涩外带一点自豪。

    谁都不会想到,作为三金帮玄堂精英之一,阿平竟然是都蔓派到步高身边的一枚钉子。

    话说都蔓这个女人真不简单,连自己人都敢派人盯梢。可怜步高居然还蒙在鼓里,他不仅从来没有怀疑过阿平是内奸,还因为他平时表现不俗,将他提为玄堂精英之一,那天绑架骆蓉,引诱马义上勾的事他从头到尾都有参与,他随三金帮其他人马投诚双煞帮后,连身负异能的马义都没有瞧出来。

    他果然有当内奸的天赋。

    老话说机会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都蔓因为早有安排,所以要调查玄堂的事易如反掌,其实她想调查,就一个电话的事,根本不需要亲身涉险到滨海来,但这是老大交待的任务,为了做样子给老大看,而且她向步高派卧底,整个三金帮只有她和阿平知道,连东方鑫都一无所知,她不敢将阿平暴露,不然不知会惹下什么祸端,所以她不得不亲自连夜赶到滨海,进行所谓的调查。

    这就可见这个女人的心机有多深。女人,犹其是漂亮的女人,心机太深,往往是非常可怕的。没人知道她什么要向自己人派出卧底,监视他的一举一动,或许是因为她心里没有安全感,对谁,特别是男人充满不信任感;或许她心里还是一个小女生的心态,对一切都充满好奇,都有求知欲;又或许她有不可告人的野心……

    这当然都不在本章节讨论范围,所以不在啰嗦,以免有灌水的嫌疑。

    “说吧,步高是怎么回事?玄堂又是怎么回事?”都蔓抬眼望着阿平。

    “步高已经死了,玄堂现在成了双煞帮在滨海市的分支。”阿平如实回答。

    “步高死了?”都蔓没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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