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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部分

纵横之都市秘史 (1-168全集)作者:四重鹤城-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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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北京和福建两地的渠道,由于通风报信者采取了防范措施,无法落实到具体人头上。
  随后专案组负责人统一了意见,既然侦查小组已侦查到赖昌星还在走私,而且从多方面获知的信息可以判断,赖昌星只要气候稍有变化定会卷土重来,因为赖布置“撤退”时,对多个核心人物讲过:“出去避一下风,做好三四个月的准备,待专案组查不下去了,我还要通过法律渠道,要专案组还我个清白。”
  因此,决定将专案组撤回北京,以缓兵之计,引蛇出洞,然后再杀回马枪,致其死命。
  专案前线总指挥向大家布置撤退时说,侦查组要利用一切手段,先全力查破此次通风报信的内奸到底是谁,专案组撤退也不必向省市领导打招呼,因为现时敌我情况不明,就说接到北京的电话,让他们全体返回。
  第二天,专案组大部分人员上机场回北京,章局却带着傅处飞往上海。福建省纪委一位负责同志听说后,心里很是纳闷。专案组全部撤走,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其时专案组中的侦查人员由于一直未露面,他们留在厦门继续侦查,并未撤走;并且他们正在为完成领导要求查清谁是内奸的任务,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布控。
  赖昌星在香港很快知悉专案组人员撤走的消息,同时也了解到章局等人飞往上海的消息。留守厦门的远华集团的其他核心人员,在赖水强的主持下,还在继续进行他们未来得及完成的“业务”:香烟赶快出仓,汽车赶快发运,一些国外订单无法撤销的还得继续执行。
  赖昌星逃亡后,协助赖水强工作的有办公室主任、赖昌星老婆曾明娜的秘书、曾明娜的弟弟等人。赖昌星比留守厦门的远华成员们更早知道专案组撤离的消息,当电话告知赖水强,赖水强将“喜讯”转告大家时,无不欢欣雀跃。这一“喜讯”再一次让这些留守功臣感到远华集团的根基深厚而且难以撼动。然而赖昌星在电话中也告诫大家:“切莫轻举妄动,应抓紧时机完成大哥给大家下达的任务。”
  不几天,专案组撤离厦门的消息传遍厦门岛,走私分子弹冠相庆时,各种流言也不胫而走:专案组此次来厦门干扰了国家的对台政策;厦门地处台湾海峡前沿,中央不允许把厦门的经济形势搞乱;查处厦门远华所谓走私问题,只会打击外商、尤其是台商在厦门特区投资的积极性;国家高层领导把专案组领导大骂了一通;章国胜等人溜到上海去了。
  刘处将侦查到的这些消息及时地报告专案组领导,领导听后明确指示:让他们去自我欺骗吧,千万不能打草惊蛇,赖昌星可是高兴得太忘形了,他哪里知道,他跟厦门的通话全部被技侦手段截获,并被录了音。
  但是,专案组撤回北京是事实。
  为这件事,赖昌星也有理由高兴一下,他带了一帮人几次到澳门葡京赌场逍遥,借以放松一直绷紧的神经。赖昌星和他的那个已反目成仇的副总在葡京大酒店都颇有点“名望”,因为他们两人已不知扔进去几个亿或是传说中的十几个亿人民币了。所以,葡京大酒店的总裁很欢迎赖昌星的到来。赖在那里的输钱记录是可列入前几名而上红榜的,而相比之下,他的赢钱记录却黯然失色。
  随后赖昌星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地回到了厦门处理公司事务,就在赖昌星有条不紊地处理公司紧急事务的时候,专案组已发现其行踪。赖昌星到了厦门后便如鱼得水,侦查人员无法形影不离地跟踪,因其行动之时,除保镖外还有大群人员随从,所以难以掌握其确切行踪。专案组领导立即报告中央高层领导,呈请公安部指挥中心部署抓捕赖昌星。
  专案组负责人电话通知吕副局长火速赶到公安部指挥中心,并以贾春旺部长的名义,通知厦门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实施抓捕赖昌星。吕局和刘处赶到公安部指挥中心,通过公安专线通知了厦门市公安局。但是厦门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指挥中心的指令后,便向福建省公安厅负责人进行请示。晚上行动时,两百警员分成五个组,扑向赖昌星可能落脚的五个点。
  赖昌星落脚境内土地未超过三十六小时,又急急如丧家之犬,在有关人员掩护之下逃离厦门。当时由他的妻弟曾明育驾“佳美”车送到厦漳高速公路漳州出口处,赖换车和一广东人同行,直奔广深高速公路,在龙岗出口下了高速,然后再由深圳边防内线人物护送过关。照样并无过境记录可查。
  出动两百多位警员,抓捕却以“扑空”告终,中国公安为此蒙羞。共和国为此付出政治上、经济上的沉重代价!
  然而,此次告密者暴露无遗。
  侦查小组通过侦查手段捕获到了告密信息,告密者之一是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福州市原公安局长庄如顺。另一个通风报信者,便是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
  专案组领导闻讯无比愤怒,他们立即向中央作了报告,并立即采取紧急补救措施:派员赴广东,准备由广东省公安厅联络香港警方,开启两地合作办案渠道,在香港抓捕赖昌星。
  杨前线不知从何渠道得此信息,告知已逃到香港的赖昌星:“你要从速飞离香港,不然就要成为砧上鱼肉。”他还为赖出主意:“现在北京各部委都在搞‘三讲’。你可以搞一份材料恶心那个专案组负责人一下,让中纪委也组织人查他,使他自顾不暇,看他还有没有心思搞专案。”
  杨前线、庄如顺、赖昌星八十年代初期便已结交相识。那时是改革开放初期,晋江、石狮籍的华侨纷纷回乡探亲访友,带回的折叠伞、电子手表、录音机甚至尼龙布等物品都具有吸引力。此后,此类货物由渔民走私形成规模,石狮走私市场红火。
  那时,赖昌星才走出晋江烧厝,做些小买卖进行原始积累。他曾因贩卖过黄色挂历,被泉州市公安局拘留过。后来在石狮闹市区开了家小饭馆,当起小老板。庄如顺其时从省公安厅下到石狮派出所挂职。杨前线任海关调查处处长,经常带人驻在石狮打击走私,庄如顺予以配合。杨、庄常在赖的饭馆用餐,赖也向杨提供一些走私情报。杨、庄吃饭要付款,常被赖拒收。赖的说法爽人心肺:“你们拿几十块钱一个月,经得起常年累月在外花费?把我当兄弟,饿了就往我店里跑。”杨、庄很为他的豪气感动,往来之间成为莫逆知己。
  待到赖昌星以港商身份进到厦门发展时,杨、庄、赖三人间的关系更是发展到一个新水平。赖昌星的钱,杨、庄两人的权,成为三人利益共同体的投资股本。赖借权力掩护,大搞走私、攫取暴利,几年间便暴发起来,而且依仗杨的庇护,垄断厦门走私市场,掌握通关渠道收取水费。赖又依靠庄的官场势力,用钱财穿针引线,很快织就一张上至公安部李纪周、下至厦门市公安局可用人员的关系网,并扩张至官场上凡需借路的各个层面。而杨、庄则借赖的经济力量在官场上拓宽官路。钱、权合力的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
  为此,赖即杨、庄。当罩网撒向赖昌星时,杨、庄岂能坐视不理?
  中央领导曾给专案组负责人做过指示:要尽快捅破走私铁幕。如果一个月内尚未拿到足以证实厦门走私腐败大案存在的铁证,那么此案极有可能胎死腹中。
  专案组领导清楚地意识到:专案调查一旦陷入僵局,赖昌星北京“网”内人物必然会出来说话了。如果出现此种局面,那么,反走私斗争就要遭受重创,其不良影响,将不仅仅是关系到国内国有企业的生产能否复苏的问题,而且关系到党的事业、国家的命运安危的大局了。
  接着专案组决定由厦门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以涉嫌重大走私的案由,对厦门远华公司、开元外贸集团、东方发展外贸公司立案侦查,按程序办妥一切法律手续。
  章国胜、吕滨下午前往厦门海关,向关党组通报专案组的工作。章在全关副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上讲话,劝导大家积极配合调查组工作。但事后证明,那些涉案较深的人员对专案组的劝导采取两面手法,一面是将本来面目掩盖,尽量不暴露,表面上不与专案组对抗;但另一面则是设法为自己的命运考虑对应措施,或与走私分子继续保持信息往来,或是千方百计掩饰罪行。专案组抵厦前夕,东渡办主任周振庭“失踪”,借口前往外地看病,但其后再也联系不上。当时参加会议的人员中,业务一线的处室干部在以后的几个月内,大多被纪委的内查组采取“两规”或监视居住措施。由此可见,专案组在当时敌我阵线不明的状态下工作,其难度有多大。
  当天晚上,章国胜带人会见厦门市委书记,通报专案组工作,希望市委支持、配合工作。市委书记表示,市里成立一个六人小组专门配合专案组工作,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并通报专案组:福建省委也派了监察厅的副厅长来厦门协助专案组工作,最后专案组和市委商定:涉嫌走私的由缉私警察控制,涉嫌受贿或参与走私的公职人员,由市纪委控制。为此厦门海关派缉私警察、市纪委派纪委干部各五人参加专案组的调查工作。
  跟着查处远华走私大案一开战,海关的精兵强将便凭着他们丰富的查私经验,触到走私大案的最敏感处。
  厦门开元外贸集团公司,是一家注册资金一亿元人民币的国有独资企业,下设十六个全资及投资子公司、两个海外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光辉,及他的铁杆追随者,策划并操纵走私,完全蜕化变质,成为罪恶元凶。为此他一边疯狂实施走私,一边穷凶极恶攫取国有资产变为私有;同时随时准备退却之路,企图逃避阳光下的原形毕露。
  陈光辉,九六年通过非法途径购买了一本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签发的护照,化名陈进,而且以私人名义,与厦门工商银行设在香港的一家公司合资成立香港百全国际有限公司;又以百全公司的名义在厦门注册厦门云顶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元公司的大量资金便神不知鬼不觉地流进这两个陈光辉自己的公司里。陈光辉用这两家私人公司的钱款在香港购置地产三处,总值两千三百余万港币,业主均为陈进。
  当厦门走私罪恶无处藏身之时,陈光辉逃走了,而留在开元公司,追随陈光辉参与走私也捞到不少好处的那些同事们,则贪巨利而身陷漩涡。恐惧从开始参与第一笔走私活动时起,便一直控制了他们的心灵。为此他们在参与犯罪的同时也以不同的方式预留着各自的后路。
  这批追随者,包括两个副总、保税部的两任经理、财务部、海外部的经理、总经理的助理等十余人,在随后的几天里,都被采取措施,或“两规”,或留置,或拘留,一一落入法网,攻坚战开始,开元公司这一与远华集团联手走私的大鱼落入法网。
  赖昌星走私规模越干越大,原因之一是他善于借力发力。对此,举报信的作者算是看透了赖的狼狈伎俩:“光靠他一个人的力量是做不成也做不大”,“这些活动(走私)的第一线公司永远都是类似开元、嵩海等国企,或保税区内企业”,“他招揽这些大企业,利用国企的大量资金,疯狂进行走私,从中牟利”。而许多国企喜欢与狼共舞,乃是因为其“当家人”也蜕化变质为狼的同类,陈光辉如此,陈燕新也如此。
  赖昌星走私集团利用保税手册搞假转口,走私进口了二十五万余吨原油以后,发现此种手法程序复杂、繁琐。环节一多,容易授人以柄。于是他们开创第二种作业方法,简言之叫“报船不报货”,要点是“截留关封,瞒天过海”。
  关封,是海关内部各监督环节之间对进出境货物、运输工具实施有效监管的联系凭证。厦门海关当时的船管部门和货管部门之间的作业程序之间的联系,是通过船务代理递交关封的形式实现的。赖昌星走私集团利用当时海关与船务代理公司之间计算机没有联网、海关对船舶监管与货物监管相分离的缺陷,采取只申报船舶进口,不申报货物进口的方法走私成品油六十八船次共计一百八十八万吨。
  按厦门海关正常的监管程序,船舶载货运抵厦门港,船舶代理单位向口岸联检部门港监、边防、卫检、海关四个部门申报进境;海关船管部门将船舶的载货清单做成关封,交给船舶代理单位送联检中心;由海关人员输入计算机,作为海关对货物进行监管、接受申报、征税、统计的依据。货物办结报关纳税手续后,船舶代理公司持《船舶离港申报单》到海关、卫检、边防盖章,由港监凭以上部门的盖章办理船舶离港证。
  九六至九八年,运载赖昌星走私集团成品油的油船到达厦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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