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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部分

半头牛-第81部分

小说: 半头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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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些阴狠。
    “我,我,我害怕,害怕一个人走。”最后那个俊秀的青年回答说。
    吃一堑长一智,对于狡诈多变的人类,八六再也不会动不动就心慈手软,运气,不可能始终站在自己那一边。或许再一次让人背叛的代价,就是死亡
    从此以后,只许我先伤害别人,再也轮不到别人来伤害我——
    “说说你们为什么会成为逃犯的故事吧!”只有在对一个人放心以后,才有必要去了解他,也只有在了解他以后,才能够很好地利用他。想要融入到无比陌生的人类世界寻找东西,关键之处就在于能否有一个得力的人类手下,如今却意外地剩下了三个,已经超出八六的预计了。
    “我俩是探险者协会的中级探险者,因为在鉴定一件文物时不小心把那玩意儿给打碎了,然后就遭到了驱逐。”还是那个矮人,代替两人一起回答了问题。
    三个人类战士悚然动容,探险者协会的门槛极高,即便称之为百里挑一也不为过,并且还是从一大堆精锐中百里挑一。协会人员按照实力分为六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初级勘探者、高级勘探者、初级旅行者、高级旅行者、初级探险者和高级探险者,仅次于高级探险者的初级探险者,那可就是万里挑一了呀。
    这两个矮人,他们那接近六十级战士的战斗力倒是其次,最宝贵之处应该在于他们博学的知识和大师级的寻宝鉴宝能力。
    当八六从三个人类口中得知两个矮子的价值以后,对于他们的态度却也好了许多,虽然暂时还派不上什么用场:“驱逐而已,完全犯不着去诅咒之地呀,难不成,你们,你们当初不会是抱着寻宝想法去的吧?”
    两个矮子顿时变得无言以对,看来对方能够以一个牛头人的资质而在短时期内一步登天变成魔王殿下,并不像传说中的普通牛头人那么简单呀!
    “你俩原名叫什么?”
    “萨穆尔&;#8226;奇手。”
    “雷欧纳&;#8226;金须。”
    “原名是一律都不能用的,那就这样吧,奇手你的名字就改为怪手;金须嘛,你就叫银须吧,你胡子本来就是白色的,这样称呼反而觉得更加形象呢!”八六乐呵呵地给两个矮子取了绰号,然后又板起了脸,对着其余三人冷冰冰地说道:“轮到你们了。”
    “我先来吧。”年岁最大的中年男人开始发话了:“我是北方大陆人类联军的一名少校军官,因为和长官发生了冲突,失手杀掉了几个,现在是终极通缉犯。”
    终极通缉犯,全联盟通缉,没有通缉年限,无论死活,无论手段,赏金不变——金币一万!这一次解说的,却是银须和怪手,两人再也不以初级探险者的身份而感到沾沾自喜了,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不一般哪!
    而且再想想,和传说中的巨龙以及魔王比较起来,终极通缉犯和初级探险者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原本的名字叫做强森&;#8226;佩尔诺德。”看到八六注视他的眼神,中年男子这才反应了过来。
    “那好,从现在起,你的名字就改为强林。”八六想都没想地随意修改了一下
    “我叫做莱比纳&;#8226;范克里夫,我是迪菲亚兄弟会的一个强盗,路过夜色镇时被认了出来,然后辗转逃到了诅咒之地。”刀疤脸自我介绍道。
    “名字太复杂了,就叫范里吧!”八六一锤定音地继续改造绰号。
    “阿不思特调,因为触怒了暴风国都的几个贵族,不得不远走他乡。”最后是那个实力最差的胆小鬼,当然,比起变身后的八六还是要稍微强上那么一丁点
    “就叫阿特吧,唔,不好吗,对,我也觉得有些拗口,好了好了,艾特,就叫艾特吧!”
    “大人,我还没有名字呢!”女人靠着八六的肩膀撒娇道。
    “你喜欢什么名字,自己取呀,我可不会给女孩子取名字呢!”八六无可奈何地摊了摊手。
    “随便取一个,只要是你取的我就喜欢。”
    “你说的,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叫肉丝怎么样,我最喜欢吃了不喜欢呀,那就露丝吧,听说人类的美女都喜欢用这名儿”
    “嗯”
    巨龙黑胖,女人露丝,跟班康感,矮人怪手和银须,人类强林、范里和艾特,宠物蜥蜴小红,如今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嗯,东风是啥呢?八六总是感觉遗漏了什么
    “大人,人类世界习惯使用的是复姓,我们作为仆人使用单姓就可以了,但是大人您,如果想要融入到人类世界的话,没有复姓是行不通的。”作为曾经的人类贵族,艾特对于这些细节可是了如指掌呢!
    原来却是忘了给自己取个绰号呀本名是不好使的,才被联盟和部落共同通缉了没多久;牛皮也不行,谁知道黑暗狼人那群家伙会不会告密:“是这样吗,那么你就给我取一个复姓吧!”
    “请问大人,您的原名叫做什么?”艾特恭敬地问道。
    “原名是什么都无所谓,你就随便想一个复姓出来吧!”对于自己的本名,八六向来是不那么自信的
    “那就叫做木尔&;#8226;狄更生,您看怎么样?”不愧为曾经的纨绔子弟,区区一个复姓都可以信手拈来,比起八六取的那些绰号却要有品位得多了。
    “好,挺好,就这么地吧!”越是高贵的人类,就越怕死,八六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你们的长相怎么办,既有通缉又带得罪人的?”
    “在诅咒之地生活了几年,是个人都会面目全非的,即便是站在曾经的情人面前,他们也未必能够认识我呢!”艾特感慨道,难道说,以前的他比起现在还要英俊?
    “我这道疤也是到了诅咒之地之后才弄上的,现在谁都不会认识我。”范里接着说。
    “虽然没有浸泡过黑池,但是我在诅咒之地待的时间,已经将近二十年了,谁还会记得我呢?”强林伤感地抚摸着自己的脸庞,终极通缉,虽然号称是不死不休,奈何人性的健忘,却是无法忽略的。
    “呵呵,我的手可是长出来了。”女人举起那只,戴上皮手套后遮住了苍白肌肤的左手。
    “那我就放心了,走吧,出发。”八六带头走出了迈向暮色森林的第一步。
    “等等,大人,还有一件事情必须说清楚呀!”艾特承受着所有人那可怕的目光,再一次压抑了大伙心中那份走向美好世界的心情
    “还有什么事?”就连八六都有些不耐烦了,一个破落贵族哪来那么多的毛病?
    “大人,我们应该确定一下关系,比如说露丝小姐,就是您的侍女;黑胖大人,则是您花了重金请来的高手;康感和小红就是您的宠物,而我们剩下的几个人,则是您的手下。还有大家千万要记得别在公共场合说兽人通用语。”
    “这有什么用?太多了我记不住呀!”
    “我们是一个由大人您,落魄贵族的手下组成的冒险小队,因为大人您继承男爵封号的时候就已经失去了双亲,所以丝毫都不懂得贵族的礼仪,因为只有贵族和军队长官才有资格拥有手下或是仆人。还有什么问题以后再补充,师出有名是必须的,否则很容易被有心人识破,万一猜出我们燃烧军团的身份可就麻烦了。”
    “这样啊,那就按你说的办吧,以后我就是那个什么了”一不小心,八六把自己的复姓给忘了
    “木尔&;#8226;狄更生,也就是木尔大人!”
    “好了好了,以后你就跟我身边,帮我应付那些人类好了。”八六有些不耐烦地说道。
    “大人,人类和人类之间,是不可以直接以人类称呼的,必须得指名道姓,又或者是褒义贬义之类的称呼。”
    “还真是麻烦,我决定以后在人类,唔,在那些白痴面前少说话就没事了。”
    白痴!一不小心将他的三个手下都给骂了进去
    “怎么走?”这才清静了没多久,新的问题就来了。这麦迪文之书,据说最大的线索是在大陆北面的达拉然地域,可这路,往哪儿走才算是近一些呢?
    “先去暴风城吧,我的一个朋友也许知道点内幕。”黑胖发话了,应该是顺路吧
    “暴风城郊外提供飞艇出租,可以直接飞到北方的南海镇去,不过就是有点贵。”艾特不愧为暴风通,连这么“隐秘”的事儿他都知道!
    八六瞥了瞥康感背着的那个大包袱,里面装的可是三千多个金币呀,别说是租一艘飞艇了,买下来都能有剩的。
    “去暴风城也有两条路,一条是向北走穿越艾尔文森林,从艾尔文郡那边过去;还有一条路是首先穿越暮色森林,先去西部郡,然后再进入到艾尔文郡西面距离暴风城不远处的西泉要塞。前一条路比较近,但是没有什么人烟,所以我提议走西部郡。”范里连忙说道。
    “再渺茫的人烟也能够轻易地找到食物,为什么一定要舍近求远呢?”虽然已经物是人非,艾特仍然有着一阵希望早日回到暴风城的冲动,也才会对范里的建议感到不满。
    “我想两位大人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来熟悉和人类的交往,否则,贸然进入到暴风城很容易暴露。如果走西部郡的话,那些没有见过世面的农民最多把我们当成是另类,却不会有别的想法。”范里早就准备好了说辞。
    “那就先去西部郡吧!”无论哪边都好,八六实在是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体验一番,变**形后站在人类面前,却不会被识破的异样感觉
    无论是往北进入到艾尔文郡也好,往西走向西部郡也罢,大伙儿的第一站,却是距离逆风小径入口不远处的夜色镇。
    八六还记得当初是被兽人屠过镇的呀,也不知道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一行九人并没有直接走进小镇,就在镇外不远的地方,他们已经看到了异样,并且蹑手蹑脚地藏了起来。
    “你确定这里曾经是人类的城镇吗?”黑胖小声地问着八六。
    “实在是太古怪了,四年前我路过这里时,明明还是人类的地盘呀,怎么现在里面全都变成狼人了?狼人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聪明啦,不但学会了居住在人类的房屋里面,还有那两个家伙,太夸张了,竟然还在种田,那还是狼人吗?”范里感觉自己或许是来错了地方,难不成这里不是艾泽拉斯世界,大家在无意中闯入了异世界
    狼人变聪明了吗?应该是自己闯的祸,玩出火来了吧!当然,八六可没兴趣讲出来,让这群笨蛋瞎猜去吧应该是人类被兽人赶走以后,然后兽人也离开了,这些狼人才会在金维的带领下进驻到夜色镇的吧!
    只是没想到在短短几个月时间之内,他们就发展到了这种程度,居然都懂得种田了看来,任何一个智慧种族都不能小视呢,以前之所以没有被注意到,只是因为他们缺少了一个发展的契机。
    不过,兽人军团又到哪里去了?还有那个妄想将八六变成亡灵骑士,差点就让他死翘翘的亡灵法师呢?
    八六突然站起身来,坦然地朝着夜色镇走去。
    与其在这里胡乱猜疑,还不如直接走过去一探究竟呢!反正以那些狼人的弱小实力,根本不足以对大家造成什么伤害,说不定,还会成为让自己作为人类的第一场战斗呢





    正文 第七十四章 万里传音
     更新时间:2008…12…6 21:07:51 本章字数:4800

    阿尔萨斯从沉沉的睡眠中醒了过来,他感觉此时无论精神还是肉体,都已经达到了巅峰状态,甚至还隐隐约约地有种错觉,只要自己愿意的话,一伸手就可以将空中堡垒纳克萨玛斯给捏得粉碎!
    这,就是神灵的力量吗?还真是美好呀,那种可以掌控一切的绝对权利,完全就是建立在无匹力量的基础之上的呀!那么又是不是,比起做一个人类王子更加美妙呢?巫妖王,这永恒不死的生命啊!
    美中不足的只是这具腐败的躯体,这具即便世界上最为锋利的神器也未必能够伤害分毫的不死身躯,它是显得如此地丑陋呀!
    可还是曾经那个风流倜傥的洛丹伦王子?还能够和心爱的美人比翼双飞吗?这一刻,阿尔萨斯彻底地迷惘了。
    曾经,他的最大目标是做一个合格的人类王子,干掉巫妖王,还自己的臣民一个和平的世界;然后,被巫妖王打败的他成为了彻头彻尾的傀儡,消灭精灵王国、攻陷洛丹伦、亲手杀掉自己的父王、接着再杀掉自己最尊敬的老师,这一切的一切,难道还有回转的余地吗?
    如今,经过了千年磨难的他,终于打败曾经的巫妖王耐奥祖,可是在成功以后,他却突然失去了自己的人生目标!不错,成为巫妖王的他,拥有了数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天灾亡灵军团,拥有了媲美神灵的强大能力,拥有了无尽的永恒生命,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
    征服世界么,燃烧军团都无法办到的事自己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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