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百姓看中国-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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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有些官,如果人民不给钱物,就不给人民办事。起初还把它视为官场怪现状,久了,又看不到根本好转的时日,这就自我否定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就自我认定了“一手交钱,一手服务”的买办服务。于是,贪官滋生,钱途大有作为。
但,中国毕竟是向法制社会踱步的国度,贪官岂能全部逍遥法外,于是,一批批人换了种生活方式,进了班房。
须知,贪官落狱,同盟军没一勺烩,贪官在狱中臭了,在同盟军中还是香饽饽,贪官孤立于狱中,狱外还有躁动的声援大军,只要贪官不死,其人情网、势力网就依然存在。杭州大学教授、社会学家徐敏有如下描绘——在腐败这个主流社会之外的圈子中,人际关系实际上已带着“黑”色彩,在滋生腐败的政治、经济领域中,已经有着类似黑社会般的人情网,官商结合,权钱交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样,这种人情网上也会结出表象上同所有美好的感情一样的“道义之花”:患难之交,乃至生死之约——如此情形,贪官怎会臭?
贪官不臭,是因为没有使其臭的法制社会心态:有的因其官位显赫,不忍使其臭;有的因其潜能巨大,不敢使其臭;有的因其利害联姻,不能使其奥;有的因其关系暧昧,不宜使其臭当贪官的余权,还足以威慑情、理、法正常运转的时候;当贪官的余财,还可以左右狱外人际关系的时候;当贪官的余势,还能够有朝一日由“虫”变“龙”的时候除其臭,谈何容易!
应当勇于正视:贪官不臭,早在官场中潜滋暗长,早在世俗中默认苟同。不堵死“钱可通官”“官可通钱”的“官钱互通的高速公路”,狱中贪官岂但不臭,迈步刑场,也底气十足,他们仍寄希望于遗漏的贪宫兴风作浪。
不“怕”群众
潘多拉
近一段时间,不少地方的党政机关加强了接待群众来访、上访的工作,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例如湖北省黄冈市委、市政府建立了“领导接待日”制度,每月20日至少有一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市信访办全天挂牌接待群众,并通过新闻媒介公布于众,引起了积极的社会反响。有关人士就此发表评论指出:黄冈市领导善待群众的作风表明,共产党没有害怕群众的道理!
“共产党没害怕群众的道理”,好一句形象、准确的概括!
不过,在有的地方,在个别领导干部身上,关于共产党“怕”不“怕”群众的问题,却存在着某些不正确的理解,甚至出现了一些十分错误的做法。
最典型的一种理解是:共产党是执政党,还怕你区区几个小老百姓不成?还有人认为,我是党员,是领导干部,我就代表老百姓,我的话你听也得听,不听也得听,不但我不怕你,我还要你必须怕我,否则还不乱了套!从这种理解出发,某些领导干部或者独断专行作风粗暴,或者旁若无人大搞腐败,或者肆无忌惮以权压人,心目中根本就没有“民意”二字,懒得把社会舆论当回事儿。这大概算是最令人害怕的一种“不怕群众”了。
另一种情形是“怕群众”。在有些领导干部看来,共产党既然是执政党,共产党既然有别于普通群众,那么必然和群众存在着利益冲突,所以最安全、最可靠的办法就是避开群众、远离群众,以免被群众盯上、跟上,被白白分去一杯羹。他们习惯于在自己和群众之间筑起一堵高墙,这样自己便可以清静快活而无人知晓,就是有老百姓硬着头皮求上门来,也会被他们用各种成文不成文的“制度”或规矩拒之门外。事实上,即便领导干部自身清正廉洁,但如果怕群众“找麻烦”,不敢和群众直接打交道,他的领导权威也会因此而大打折扣。
此外还有一种较特殊的“怕群众”。现在一些地方的邪恶势力有所抬头,给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危害,作为负有保一方平安责任的地方党政机构,由于长期疏于治理、渎职、怠政,没能将邪恶铲除于萌芽状态,致使其潜滋暗长,不可收拾。邪恶势力当然不能代表群众,但他们往往从群众中异化而来,往往会使群众背上“刁民”的罪名。一个地方的为政者如果害怕群众,害怕“刁民”,先入为主地认为他们不好管理,甚至根本就不敢管理,不但会在老百姓中丧失威信,而且还将助长邪恶之徒的嚣张气焰,其后果不堪设想。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在工作中坚持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是党一贯遵循的关于党群关系的原则,也是群众对党的一项基本要求。所以,一方面,共产党应该“怕”群众一一怕自己工作做得不够好,辜负了群众的厚望,为此必须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另一方面,从根本上讲,只要共产党认真坚持群众路线、奉献为先、无私无畏,就不必“怕”群众,也不能“怕”群众,群众更不希望共产党“怕”群众。
下岗者功不可没
四川德阳 樊作礼
因我未下岗,又因我是动员别人下岗的人,因而在动员别人下岗或在讲下岗的意义及出路时,自我感觉颇能打动人。假如我“下岗”呢?设身处地一想,似乎感到下岗者的难处颇多,自己的责任亦颇大,问题也并不那么简单。
一曰下岗者“功不可没”。当企业效益不好及发不起工资时,有一批人员下岗而自谋出路,确实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亦减轻了企业领导者的压力,甚至也可以救厂。然而退而思之,却不免惭愧:企业“活”了而“死”了(无工作),这是企业领导者的能耐吗?
二曰下岗者“大有作为”。由于下岗者失去饭碗,失去了生活保障,如果不努力找工作和干好工作,肯定是会饿肚子的,此即谓“哀兵必胜”“置于死地而后生”,事实上也有不少下岗者确有作为。然而又不能不让人深思:为何有的人一走上社会就成了“龙”,而在你手下就变成了“虫”?
三曰下岗者要“更新观念”。由于社会就业的容量不大,不更新观念就找不到工作,而更新了观念也未必都能找到工作,这就是当前的现实。其实企业的领导者更应更新观念,如果企业的领导者能够早一点更新观念,能够抢占和拓宽市场,能够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还用得着让职工下岗吗?
望领导者冷静地分析问题,义不容辞地去关怀和安置下岗职工,而决不要空泛地讲大道理,更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痛”!
不孝有理
伍用
某,独子。大学毕业,工作、娶妻、生子。唯八年没有回过家,没有给家中老弱父母寄过一分钱。老母亲卖花生凑了路费,千里迢迢来寻子,住了三天,儿子一张车票打发老人上了火车,全不顾下了火车的老人讨饭三天才走回老家。曰:儿媳不愿看见老人,免生闲气。
半年后,父故。母电报催子回家葬父,某置之不理,曰:妻工作太忙。老家村委会电话催之,竟不听电话。有领导及好事者劝其回家并资助现金,某收了现金仍不归。一天,某求见领导,要求表彰,曰:父死不归,完全为了工作。
闻者皆惊。
制度创新
黄建章(南昌)
从诛富到颂富,由惧富到敢富,无疑是社会的一大进步,而如何重新看待富人,更是检识社会文明程度的深层标志。由此,一个不可回避的前提是:富人之富取之有“道”否?何谓“道”——在当今社会法律秩序内(不是道德秩序)合法致富皆谓有“道”。尽管今日之“道”并非尽善尽“理”,但在当下的最佳选择只能是不断地完善此“道”,使之日臻“尽理”,而不是相反去因“理”废“道”。何谓“理”——社会公正与道德良心。而与之相悖的一切非法致富者皆为无“道”,当然也就更无“理”可言。由此可见,今日之富人有合法与非法之分(其实任何社会莫非如此)。然而社会转型之初,完全取之有“道”的富人不会是多数,而取之少“道”或无“道”者大约不在少数,这与我国当前政治体制改革、法制建设进程以及经济体制的二元整合之现状大体是吻合的。纵观世界经济发展史,类似“资本原始积累期”的这种“初级阶段”大约也是无法逾越的。但无论如何,切莫因社会转型特殊时期出现不法富人而漠视甚至贬低乃至完全否定合法富人的社会价值与历史功绩。可以说,一个成功的富有生命力的制度是应该造就越来越多的合法富人,同时也更能有效地遏制不法富人使之越来越少,而不是相反。但愿不要忘记:一个健全而体面的社会,在簇拥着当今富人(或强者而非恶者)步入胜境之时,不能面对背时穷人(或弱者而非情者)陷入窘境而无动于衷,更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她)们滑入深渊而拒绝援之以手。
所仗何势
鄢烈山
去年4月29日发生在云浮市云安县镇安镇的“镇委书记现场指挥,镇长毒打无辜农民”的事件,经省委机关报披露,省委领导批示,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最近终于有了处理结果,镇委书记冯献鸿、镇长陈尧都被摘掉了乌纱帽,并被通报全省作“反面教员”。
我不想对这个“严肃处理”的严肃性发表议论。平心而论,乡镇干部仗“势”欺压老百姓的案件,比这严重的并不少见,不保留冯、陈二位的党籍,教我都于心不忍。这个案件特别令人感兴趣的是,它非常鲜明生动地表现了如今一些官员谄上欺下的阴阳脸。瞧两位乡官对首长是多么恭顺,简直比“二十四孝”中的孝子还孝子!发现市领导的公务车被硬物划花了几点油漆,镇委书记同志“便主动掏出2000元给市领导的司机作为修理费”。(不知是否书记同志随手带的私房钱、零花钱?2000元是否要多退少补?)此时书记同志的脸上,想必是写满温柔体贴的歉意。而转身面对被怀疑惹祸的群众时,两位党政一把手凶相毕露,镇长气急败坏亲自动手将人打成“右上腹软组织挫伤”,书记亲自带警擦抓人,又是关押,又是罚款,闹得鸡飞狗跳。此时的他们多么像豪门的恶仆!
这样的官员把自己当成什么东西了呢?
他们在“自己的”地盘上,可以随意调动警力,可以口合天宪地罚款,他们所仗何势?
他们这样期负良民,并非忘乎所以;恰恰相反,他们十分清楚自己的权力来自何方。不然,他们就不会对上级领导的座车和司机那么毕恭毕敬、谦谨有加。
黑格尔描述东方封建官僚制度说:“治人者自由,治于人者为奴”。这两位乡镇官员对于他们治下的百姓,正是这种自认为有自由处置权的治人者;对于上边的领导,他们自知是“治于人者”,只有为奴作仆的恭顺。
显然,这些时恭时倔媚上欺下的变色龙,他们所仗之势就是权力来自上级赐予而不是来自民众授予的干部选择任用制度。国家行政学院的副教授杜刚建同志说:“我们现在只对上负责,所谓上面一句话,不怕万人骂,只要上面赏识,他可以违背良心,违背职业道德。对于这样一支(干部)队伍,应该通过提高他们的民主观念、法治观念,增强他们尊重公民权利的观念来逐渐改变。”只有真正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让事实教导这些官员,他们的官位不是某个领导给的而是群众的授权,得罪了老百姓是要遭现时“报应”的,他们才不敢滥用权力对群众作成作福。
看中央电视台转播的北大百年校庆晚会,听饱经沧桑的老教授与稚气未脱的青年学子一起高唱《团结就是力量》这首老歌,我非常感动。这首歌始作于1943年,是解放前夕学生运动中广为传唱的革命歌曲之一。“向着法西斯蒂开火,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向着太阳,向着自由,向着新中国发出万丈光芒!”民主,曾是鼓舞进步青年与蒋家王朝腐朽势力作斗争的理念与理想,曾是人们对新中国信心的源泉与热切的期待;今天,她也是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题中应有之义,是我们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禾瞩宏伟目标。
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问题上,我们已经谈了很多,有些事已经等了很久,该是真抓实干的时候了。村民委员会可以民主选举,乡镇干部是否也可以由群众直接选举?农民可以“海选”,城市的一些基层单位和组织是否也可以“海选”?
记得10年前徐州市属县一位人大负责人,因“狗案”脱口讲出一句真心话“群众算什么东西”,曾激起众怒,惹得举国议论纷纷。10年后,这样想的官员还大有人在。但愿再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