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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中国:传统与变迁-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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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登基后,又5 次御驾亲征,越过大漠追击蒙古各部。1410年,永乐帝发动一了一支10 万人的大军,包括3 万辆粮草轴重,在气势上震慑住瓦刺人之后,又以卑词厚币买通后者越过克鲁伦河击溃了醚栩人的军队。而瓦刺人于l414 年向东打一张时,永乐帝又挥师越过克鲁伦河击溃了瓦刺人的军队。在这两次战争中明朝军队都使用了火炮。不久鞑靼人又冒险南下,水乐帝征兵23 。 5 万人,粮草轴重11 。 7 万车,毛驴34 万迎战入侵者,但鞑靼人不等交战使向西逃窜而去,后来明朝于1423 年、1424 年两次发动的征伐也是追赶不及,无功而返。永乐帝迁都北京,这已经说明明朝政府对抵抗蒙古人的入侵是何等重视了。边防问题是明帝国的战略重点,而北京正处于蒙古高原与华北平原之间的咽喉要道,与长城相距还不足40 英里。这个地方曾被辽、元、明、清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作通向中亚的根据地,而定都南方的政权或是偏安一隅,或是出于发展海外贸易的考虑,像南宋时的杭州,明初及太平大国(1853 一1864 )、1927 年后国民党的一首都南京。北京远离中国人「!和生产的中心地区,易受游牧民族的侵害,而且严重依赖长江下游地区的产粮,但它却成为中国好儿个政权的首都,实在是太令人惊奇了。这绝不可能是巧合,原因之一就是中国的首都必须同时也是亚洲腹地非汉族地区的首都。“蛮夷”们始终是中华帝国军事和政治的有机组成,结果中国的首都自然就要向边境移动了。
明军远征蒙古各部,也是为了通过“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消除其对中原的威胁,)例如,瓦刺人于1408 年起开始向明遣使进贡,这实际上是明朝花钱买来的和平。他们儿乎每年都遣使来京,每次人数高达二三千人,其中包括数百名来自中亚的商人。就像今天到北京的文化代表团一样,他们从大同进入中原后,地方官员必须为之提供住宿,因为朝贡使团是中国政府的客人。瓦刺人向朝廷进贡土特产和马匹,而他们又从皇帝那里获得绩罗绸缎等赏赐。京城朝贡事毕之后,市场上会举行儿天的自由贸易。在这种有利的交换条件下,“蛮夷”仁往往也就默认了“三跪九拜”这种传统的朝仪。在中国方面,尽管有游牧民族的归化来朝,同时却也不得不忍受他们在沿途时的胡作非为以及在京期间的酗酒闹事。对于蒙古人而言,进京朝贡充满了魅力,意味着发财(如随团人京的穆斯林商人须向他们交纳费用)有许多进贡者自称来自远方的属国,但实际只是些商人。《 明会典》 中列出38 个西方属国,他们一般取道哈密进京朝贡,其中如小亚细亚的拉姆国晚至1618 年还曾向明廷进京朝贡。在明朝看来,进贡的政治意义要远远超过其经济意义,因为这就意味着边界上的相安无事。
到了15世纪30 年代晚期,正当明朝的航海活动进入尾声之时,亚洲腹地的边境上又重新出现了蒙古人的势力。瓦刺人的一名新领袖占领了哈密后又将势力东扩到朝鲜,l449 年还在长城沿线制造事端,并且不再遣使来朝,还率兵进犯大同。此时在位的明英宗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太监之手,在心腹宦官王振的怂恿下御驾亲征,结果明军为瓦刺人所败,本人也被敌军俘虏而去。瓦刺人进而逼犯北京,但发现明朝大臣已拥立了新君并且严阵以待,于是围攻几天之后便撤去了。次年他们送还了被俘的明英宗,同时也恢复了先前获利甚丰的朝贡活动。
在此之后100 年中,中蒙之间边境纷争与遣使进贡一直交替进行。1550 年,东蒙古人的首领阿勒坦汗( Altan )纠集了一支大军,从东北部跨过长城,在京师附近烧杀抢掠了几天后才撤军离去。明朝的边防设施,如长城、烽火台、屯田部队,由于受到边境上敌军奸细的破坏,简直不堪一击。那些内奸还帮助阿勒坦汗建立了定居性的统治制度。阿勒坦汗在长城以外、大同西北的归化建立了国都,但最终于1570 年接受了明朝政府授予的“顺义王”封号,边境上暂得相安无事。不过,在满洲帝国崛起之前,蒙古的游兵散勇一直侵扰着中国的北疆地区。
与日本的冲突
为了维持蒙古和日本等国的朝贡,明政府付出很大的代价,因此在15世纪中期以后就渐渐放松了这一要求。外邦来朝时贸易收人远不足以抵销接待、赏赐外国使臣及商人的支出费用。东南亚的朝贡次数越来越少了,只有琉球国的使节还每两年从海上来朝一次,实际上是充当了中日贸易的二传手。在这种国势渐衰、边界纷争不断的情况下,葡萄牙人于1514 年首次人华,在中国人看来,不过是又一起升级了的海寇入侵或强行攀扯关系的一宗外患罢了。
早在英国绅士们于伊丽莎自一世时的海上冒险前一个世纪,日本人已经凭其海上军事力量而大肆进行海外冒险了。日本人正像英国的德雷克或霍金斯一样,同时使用贸易和抢劫这两手政策。日本人的大海船可容纳300 人,登陆后这些“屡寇”就出其不意地抢劫财物、人质,洗劫一空后又乘退潮时撤走。不过,这些“楼寇”中也有不少中国人。但与为蒙古人效忠的汉人谋仁不同,这些人本身就是海贼和强盗)到了明代晚期,入侵的“楼寇”其实大部分都已经是中国人了、〕 对此明朝采取了“禁海”的政策,这反映了具有农本主义思想的明朝政权对于海外贸易的淡漠态度。禁海令一下,水军官兵为谋生计不得不进行走私或海卜抢劫等活动。海盗的骚扰在1550 年后实际上演变成为侵略战争,他们以舟山群岛为根据地(l840年后该地又成为英国军队的基地),于1552 年入侵浙江,有时甚至还顺长江而上侵入内地。为了自卫,明朝政府派出军队去围剿、招安据守舟山老巢的海盗。但海患仍是有增无减。日本只是在16 世纪末本国政权重新统一后才渐渐放松了对中国东南沿海的骚扰。不过,日本统一之后却对中国构成了更大的军事威胁。
明政府通过朝鲜和本国间谍得知了日本意欲侵略中国的意图。当日本于1592 年入侵朝鲜时,明廷发动朝议,讨论到底是从南方省份派出船队攻打日本,还是出兵朝鲜,或是与日本进行和谈。最后朝议决定履行宗主国的责任,同时也是为了保卫满洲南部以及中国北方地区,出兵朝鲜。但中国军队直到朝鲜半岛全部沦陷后才跨过鸭绿扛,并于1592 年夏攻打平壤,战败后又与日军进行谈判以赢得转机。1593 年明军偷袭了日军,将他们赶出了平壤后又进军汉城,但明军在那里中了日军的埋伏再次败绩。明军骑兵的短刀不是日本步军的倭刀、长矛及火炮的对手。接下来又是谈判和没完没了的小规模战斗,直到日军1598 年(日本在此前一年发动了第二次侵朝战争)撤出朝鲜才告结束。明政府为援朝花去了1000多万两白银,第二次援朝也用去了与之大致相当的费用。朝廷为了对付蒙古人和重建北京城,财力已趋枯竭,两次入朝作战更是雪上加霜,奄奄待毙了。当时有一支“蛮夷”崛起于东北,他们马上就要取代明朝的位置了。
五、明代的经济
经济的发展
在研究中国的经济史时,我们必须时时区分中国的帝国制度以及中国这个国家本身。我们上面已经分析了明代的反商业思想及国力衰竭的原因,但当我们把晚明经济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时,我们却发现明代社会几乎在所有方面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人口、耕地面积、外贸总量、工业手工业的生产水平乃至纸币的使用等等。明政府必须把淮河流域和长江下游地区的粮食(西方人称之为“贡粮”)运到北京。山东一带的海上运输受到楼寇的阻隔,而且运输成本也太高了。于是永乐帝又扩建了忽必烈时代开凿的大运河副线,即山东西部的济宁段运河,并设置了15道河闸。运河上常年运行着3000余艘浅底的运粮船,至于海运粮道自1415年后就完全废置不用了。但是在运河粮道上运粮的沉重劳役负担还是落在了农民肩上,因此永乐帝的继任者就将运粮的任务分派给各地的驻军,这样驻军的人数也从12 万人增到了16 万人。从1430 年起,每年通过运河北运的粮食达300 万石以上(约20 万吨),有时甚至高达500 万石。
南北间的商业贸易也在京师和大运河的发展下带动起来了〕 长江流域和南方地区的商业同样获得了发展。例如,当时徽商遍布天下,所谓“新安贾”即是。他们从事各种生意,如贩卖瓷都景德镇的瓷器、各地的茶叶和丝绸、食盐、木材以及食品等等。他们亦顺理成章地与当地官府形成了密切的关系,因为他们的商业活动需要获得官方的保护:
随着市场的扩大,手工艺制作也有了很大的发展,有时甚至达到大批量生产的水平。景德镇的官窑为皇宫及官府烧制了大量瓷器,有的还专供出口。这种瓷器的原料是高岭土,在l400℃ 高温的烧制下就变成洁白、透明、高硬度的瓷器。景德镇的瓷器在当时制瓷工艺尚不发达的欧洲,确实是无上的珍品,因而被欧洲人尊称为“中国器皿”(Chinaware )。同时,苏州亦成为国内商业、金融业和产品加工业(特别是纺织、染色业)的中心。附近的松江地区则是晚明时期棉纺织业的中心,当地人利用外地原料进行加工后,再将成品返销各地。广州的铁锅亦畅销内地、海外以及中亚地区。
国内商业的发展促进了16 世纪众多行会的产生。各业行会在北京等都市中均设有会馆,主要用于招待同乡的官员或商人,这样人们在外地(尤其在京师)也能很方便地进行交流或者得到帮助。
同时,晚明时政府与朝贡国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也稳定地发展了贸易。东亚和东南亚诸国进贡的次数越来越少,但赴海外经商的中国人却多了起来。简言之,此时的中外贸易不再由阿拉伯人来中介操纵,而是由中国商人直接将货物销往海外或从海外夏回商品行销国内。政府对此并未采取什么鼓励措施,相反有时还明令禁止,但这种海外经商仍是有增无减。
一条鞭法
传统的土地赋税制度和劳役制度在16 世纪逐步得到改革,一般折成银钱计算,并将众多赋税合并起来一总交纳。这就是所谓的“一条鞭法”。
当时由于地方上的弄虚作假,土地、劳役制度已是弊端丛生。正如我们在本章开头所谈到的,明初时曾将上地、门第分为若干等级并且根据情况每年都要重新评定。每个人应交的赋税则首先按其等级分摊。不过,负责这一工作的豪门富户却乘机窜改簿册以逃避赋税和各项徭役。他们通过勾结或贿赂官府,降低自己的税等,从而将负担转嫁到当地的穷人头上。作弊的方法多种多样,如隐瞒族中男丁的人数、抹去官府账册中的土地记录、将土地记在本人的奴仆或佃户名下,或以私田冒充公田、平民充作官衙中人等等。由于豪门富户享有种种特权,有些人家常常寻求富户的保护,将自己的田产转到富户名下,交纳一些“保护费”以逃避沉重的赋税。结果,官方的账册在几十年后变得毫无实际意义,赋税制度则由于以强凌弱而变得混乱不堪。税收不足,朝廷蒙受了损失,而下层的农民则受到更为残酷的剥削,但豪门富户及经手官吏却因串通一气而中饱私囊。由于这些乡村的中坚阶层中产生了不少有科举功名的人,因此他们就越发成为“地主加绅士”的统治阶级了。各种各样的苛捐杂税使这种局面更趋恶化。土地古有的方式十分复杂,如某甲拥有土地,但其使用权却可能属于某乙,而某乙可能又将使用权转包给某丙,以此类推,不一而足。佃农制度也是五花八门,而劳役费用更是千变万化。劳役主要视男丁人数多少来分摊,各地因需求多寡及大户的操纵又各不相同。制度越来越腐败,而农民的劳役负担却越来越重;于是往往有整户、整甲乃至整里逃亡的情况发生,这又进一步加重了其他农民的负担。最后,由于越来越多的赋税都折成银钱交纳,征税人便想尽一切方法征收额外的苛捐杂税,包括免役钱在内。其结果,农民在无法无天的税吏催逼下,每个季节都须交纳多如牛毛的赋税。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赋税制度的正常运行,各地一筹莫展的官员逐渐采用了“一条鞭法”。(此时为1522年至1619 年,即明政府陷于瘫痪的前一阶段。)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有二,一是折合各种赋税一总交纳,二是赋税都折成现银。其根本性的措施是简化土地的等级,先前上百种等级只剩下了二三种。另一项措施是将三五十项土地税种折合为二三项,劳役也是照此办理。其次,这二三项赋税、劳役又再汇总成一项,最后,交税的日期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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