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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基督山伯爵(二)〔法〕大仲马-第18部分

小说: 基督山伯爵(二)〔法〕大仲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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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他为什么要买下它呢?”

    “只是一种好奇心罢了。”

    “那么他真是一个奇人了?”

    “的确,”阿尔贝说,“在我看来,他有点怪僻。 如果他在巴黎,而且是戏院里的个老观众,我就要说他是一个把世界当舞台的愤世嫉俗的丑角,或是一个读小说着了迷的书呆子。确实,他今天早晨所演的那两三手,真大有达第亚或安多尼的作风。”

    这时,来了一位新客,弗兰兹就惯例地让他代替了他的位置。 这一来,话题也转变了,一小时以后,两位朋友已回到了他们的旅馆里。 派里尼老板已在着手为他们弄明天化装的衣服,他向他们保证,肯定会使他们十分满意的。第二天早晨九点,店主走进弗兰兹的房间,后面跟着一个裁缝,裁缝的手臂上搭着八九套罗马农民的服装。 他们挑了两套一式一样合身的服装,不久叫裁缝在他们每人的帽子上缝上二十码左右的缎带,再给两绺下层阶级在节日时装饰用的每种颜色的长丝穗。 阿尔贝很想知道他穿上这套新装以后究竟风度怎样。 他穿的是蓝色天鹅绒的短褂和裤子,绣花的丝袜,搭扣的皮鞋和一件绸背心。 这一漂亮的打扮简直令他帅劲十足。 当他把风流花阔带围到腰上,戴上帽子,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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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帽子很潇洒地歪在一边,让一绺丝带垂到肩头上的时候,弗兰兹不得不承认这种装束颇富于自然美。 所谓自然美,是指某种民族特别适宜于穿某种服装来说,例如土耳其人,他们以前老爱穿飘飘然的长袍,那是很富于诗情画意的,而他们现在却穿的是纽扣到下巴的蓝色制服,戴上红帽子,看上去象一只红盖子的酒瓶,那太难看了?弗兰兹向阿尔贝恭维了一番,阿尔贝自己也对着镜子照了照,脸上带着踌躇满志的微笑。 他们正在这样打扮的时候,基督山伯爵进来了。“二位,”他说,“有一个同伴虽然很使人高兴,但完全自由有时更让人高兴。 我是来告诉你们,在今天和狂欢节其余的日子里,我那辆马车完全听你们差遣。 店主或许告诉你们了,我另外还有三四辆马车,所以你们不会使我自己没车子坐的。 请随便用吧,用来去玩,用来去办正经事情去干。”

    两个青年非常想谢绝,但他们又找不到一个太好的理由来拒绝一个这样正合他们心愿的好意。 基督山伯爵在他们的房间里呆了一刻钟光景,极其从容地讨论着各式各样的问题。我们已说过,他对于各国的文学是非常了解。 一看他客厅里的墙壁,弗兰兹和阿尔贝就知道他是一个美术爱好者。 但从他无意间吐露的几句话里,他们知道他对于科学也并不陌生,而对药物学好象尤其感兴趣。两位朋友不敢回请伯爵吃早餐,因为,用派里尼老板很蹩脚的饭菜来和他那上等酒筵交换,未免太荒唐了。 他们就这样很坦白地告诉了他,他们的道歉他很满意,神色之间表示他非常能体谅他们处境的为难。 阿尔贝被伯爵风度给迷住了,要不是伯爵曾显露出科学方面的知识,他真要把他看成是一个老牌绅士了。 最令他们高兴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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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能随意支配那辆马车,因为昨天下午那些漂亮的农民所乘的是一辆非常雅致的马车,但阿尔贝对于要和他们并驾齐驱,不感到遗憾。 下午一点半时,他们下了楼,车夫和跟班在他们化装衣服上又套上了制服,这令他们看来更滑稽可笑,这样也为弗兰兹和阿尔贝博得不少喝采。 阿尔贝已把那束萎谢了的紫罗兰插在了他的纽扣眼上。 钟声一响,他们就赶快从维多利亚街驶入了高碌街。 兜到第二圈时,从一辆满载着女丑角的马车里拿来了一束新鲜的紫罗兰,阿尔贝马上明白了,如他和他的朋友一样,那些农民也换了装,而不知究竟是由于偶然的结果,还是由于双方有了一种心连心的感觉,以致他换上了她们的服装,但她们却换上了他的。阿尔贝把那束新鲜的花插在了他的纽扣眼里,可是那束萎谢了的仍旧拿在手里。当他又遇到那辆低轮马车的时候,他有声有色的把花举到他的唇边,这一举动不但令那个抛花的美人大为高兴,并且她那些快乐的同伴们好象也很欣喜若狂。这一天象前一天一样愉快,甚至更热闹更嘈杂些。 他们有一次曾经看到伯爵在他的窗口里,但当他们再经过的时候,他已不见了。 实际上,阿尔贝和那个农家美女之间的调情持续了一整天。 傍晚回来的时候,弗兰兹发现有一封大使馆送来的信,通知他明天就能光荣地得到教皇的接见。 他从前每次到罗马来,总要恳求并得到这种恩典,在宗教情绪和感恩的鼓舞之下,他如果到这位集各种美德于一身的圣。 彼得的继承人脚下去表示一番敬意,就不愿离开这基督世界的首都。因此那天,他没多少心思去想狂欢节了,由于格里高利十六虽然极为谦诚慈爱,但人一到了这位尊严高贵的老人面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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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敬畏之感。从梵蒂冈回来的时候,弗兰兹特意避免从高碌街经过。他那满脑子虔诚的想法,碰上狂欢节这种疯狂的欢乐,是要被亵渎的。 五点十分,阿尔贝回来了。 他高兴极了那些女丑角又换上了农家的服装,当她经过的时候,她曾摘下她的面具。她长得非常漂亮。 弗兰兹向阿尔贝表示祝贺,阿尔贝带着一种当之无愧的神情接受了他的贺喜。 他已从某些蛛丝马迹上发现那个无名美人是贵族社会中的人。 他决定第二天就写信给她。弗兰兹注意到,阿尔贝在详详细细讲这件事的时候,他好象想要求他做一件事,但他又不愿意讲出来。 所以他自己便声明说,不论要求他干什么,他都愿意。 阿尔贝再三推托,一直推托到在朋友交情上已说得过去的时候,他才向弗兰兹直说,要是明天肯让他独用那辆马车,帮了他了,阿尔贝认为那个美丽的农家女愿意抬一抬她的面具,当归功于弗兰兹的不在,弗兰兹当然不会自私到竟在一件奇遇的中途去妨碍阿尔贝,而且这次奇遇看来肯定能够满足的好奇心和鼓起他的自信心。 他确信他的这位心里藏不住事的朋友肯定会把经过的一切都告诉他的,他自己尽管在意大利游历了两三年,却从来没机会亲自尝试一个这样的经历,弗兰兹也十分想知道遇到这种场合该怎样来对付。 因此他答应阿尔贝,明天狂欢节的情形,他只能从罗斯波丽宫的窗口里看看就行了。又一天过去了,他看见阿尔贝一次又一次经过。 他捧着一个极大的花球,无疑把它当成了传递情书的使者。 这种猜测不久便得到了确定,因为弗兰兹看到那个花球(有一圈白色的山茶花为记)已到了一个身穿玫瑰红绸衫的美丽的女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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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角手里。 因此当天傍晚阿尔贝得意洋洋地回来了,他不仅是高兴,简直有点要热昏了头。 他相信那位无名美人一定会用同样的方式答复他。弗兰兹已料到了他的心思,就告诉他说,这种喧闹使他有点厌倦了,明天想记账,并把先前的账查看一遍。阿尔贝没有猜错,由于第二天傍晚,弗兰兹看到他手里拿着一张折拢的纸,高兴地挥舞着走了进来。 “喂,”他说,“我没猜错吧?”

    “她答复你了!”弗兰兹说道。“你念吧!”他说这句话时的神气是无法形容的。 弗兰兹接过信,念道:“星期二晚上七点钟,在蓬特飞西街下车,随着那个夺掉您手中的‘长生烛’的罗马农民走。 当您到达圣。 甲珂摩教堂第一级台阶的时候,一定请在您那套小丑服装的肩头绑上一绺玫瑰色缎带,以便借此辨认。 在此以前,暂不相见。 望坚贞和谨慎。”

    “如何?”弗兰兹一读完,阿尔贝就问道,“你觉得怎样?”

    “我也这么想,”阿尔贝答道,“恐怕勃拉西诺公爵的舞会你只好一个人去了。”

    原来弗兰兹和阿尔贝在当天早晨曾收到了那位大名鼎鼎的罗马银行家送来的一张请帖。“小心哪,阿尔贝,”弗兰兹说道,“罗马的贵族全体都会到的。如果你那位无名美人是上流社会中的人,她也肯定会到那儿去的。”

    “无论她去不去,我的主意已定了,”阿尔贝回答说。“你读过那封信啦?”他又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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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

    “你知道意大利中产阶级的妇女受的教育是多么吗?”

    “知道。”

    “那好吧,再读读那封信吧,你看,他的字,再找一找有没有白字或文句不通的地方。”那一手字的确很漂亮,白字也一个都没有。“你是个天生的幸运儿。”弗兰兹边说边把信还给他。“随你去笑话我吧,”阿尔贝答道,“反正我是堕入情网了。”

    “你不要这么紧张吗,”弗兰兹大吼道,“这看来我不仅得一个人到勃拉西诺公爵那儿去,而且得一个人回佛罗伦萨哩。”

    “如果我那位无名美人儿的脾气也象她美丽的容貌一样柔和,”阿尔贝说道,“那我在罗马至少还要住六个星期。 我崇拜罗马,并且我对于考古学一直很感兴趣。”

    “喂,再多来两三次这样的奇遇,我看你就很有可能成为皇家学会会员啦。”

    无疑阿尔贝很想庄重地讨论他加入皇家学会的资格问题,但这时侍者来禀报说晚餐已经准备好了。 阿尔贝的浪漫经历并没有影响他的胃口,他赶紧和弗兰兹一同入席,准备把这一场讨论留到晚餐以后。 吃过晚饭之后,侍者又来通报说基督山伯爵来拜访。 他们已有两天没看见他了。 派里尼老板告诉他们说,他到契维塔。 韦基亚办正经事去了。 他昨天傍晚动身的,一小时前才回来。 他真是个难测的人。 不知道他究竟是勉强克制着他自己呢,还是时机尚未到来,唤醒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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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有二、三次在他感伤的谈话中反映出的刻薄的禀赋,总之,他的神态非常安闲。 这个人在弗兰兹眼中是一个谜。 伯爵肯定看出来了认识他,但是他却从不吐露一个字表示他以前曾经见过他。弗兰兹呢,他虽极想提一下他们以前的那次会晤,但他深恐一但提起,使对方难过,而对方又是这样慷慨地招待他和他的朋友,因此他也只能只字不提。 伯爵听说这两位朋友曾派人到爱根狄诺戏院去定包厢,而没有定着,所以就把他自己包厢的钥匙带来了,这至少是他这次访问的表面上的动机。 弗兰兹和阿尔贝推托一番。 说害怕会影响他自己看戏,但是伯爵回答说,他要到巴丽戏院去,爱根狄诺戏院的那间包厢要是他们不去坐,原来也是空着不用的。 这一说明令两位朋友接受了这一盛情。弗兰兹已经渐渐习惯了伯爵那苍白的脸色,他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那种苍白的确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他必须承认他脸上的那种严肃美,那种美的惟一缺点,或更确切地说,他的主要特征,就在于那种苍白。 真可谓拜伦诗里的主角!弗兰兹不但每次看到他,而且甚至每次想到他的时候,就禁不住要把他那个令人生畏的脑袋放到曼弗雷特的肩膀上或勒拉的头盔底下去。 他的前额上有几条皱纹,说明他时刻不在思索着一件痛苦的事;他有双锋芒毕露的眼睛,人的心似乎也被他看穿,从他那高傲爱嘲弄人的上唇里说出的话,有一种特殊的力量,能把他所说的话印入听话人的脑子里。 伯爵并不年轻。 他肯定超过四十岁了,但是,他很能左右他现在所结交的这两个青年。 事实上,伯爵除了如那位英国诗人所幻想出来的角色以外,他还有一种吸引力。 阿尔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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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是唠叨说他们运气好,能遇到这样一个人。 弗兰兹却没有那样的热情,伯爵也对他露示出了一个个性倔强的人通常所有的那种优越性。他几次想到伯爵要去访问巴黎的那个计划,他毫不怀疑。 凭着他那种怪僻的性格,那副特殊的面孔和那庞大的财富,他一定会在那儿轰动一时的,但是,当伯爵到巴黎去的时候,他却不想在那儿。那一晚过得很平淡,象意大利戏院里的大多数夜晚一样,也就是说,人们并不在听音乐,而在访客和谈天。G伯爵夫人很想再谈起伯爵,但弗兰兹说,他有一件非常有趣的事要告诉她,虽然阿尔贝特意装出谦逊的样子,他还是把最近三天来闹得他们神魂颠倒的那件大事告诉了伯爵夫人。 由于这一类桃色事件在意大利并不希罕,所以伯爵夫人没表示出丝毫的怀疑,只得恭喜阿尔贝成功。 他们在分手时约定,大家在勃拉西诺公爵的舞会上再见,那次的舞会全罗马都接到了请帖。 那位接受花球的女主角很守信用,第二天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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