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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重生之沉云夺日(叔叔跟侄子的文he)-第11部分

小说: 重生之沉云夺日(叔叔跟侄子的文he)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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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画面,他看过不少,也亲眼瞧见子弹穿过人的太阳穴,脑浆喷出的画面。但是,他觉得,没有一刻,会比那个画面更加惊悚。
  就像是——突然之间失去思考的能力,只要一想到,手脚会忍不住发软,浑身的力气,突然被抽干,一点不剩。
  阿德从小就和他一起,也给韩爷办过事,算得上是半个道上的人。再怎么说,任祺日和他的交情,怎么也比不上阿德这十几年的兄弟。关进拘留所的时候,阿德几个人也在不久之后进到这地方。
  等杜亦捷能够冷静思考的时候,那几个老是傻乎乎地跟着他叫他“老大”的少年已经面目全非。阿德突然发狠似地扣住他的领,像是用尽了全身力气,“杜哥!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在干什么!那任祺日他娘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在之前,他老是逮着任祺日,看那小胖子端坐在草地上,一脸跟见家长似的,好笑得紧。还有,那一次,坤七那伙人耍阴让他吃了一刀,结果却遇到那个胖子,模样跟傻子似的,却出奇地没有鬼吼鬼叫,还乖乖跟着到小屋里,暂时让自己保住一条命。其实,他老觉得,任祺日看人的眼神不一样,说话也出奇地老气,喋喋不休。可是,感觉不坏,甚至可以说挺好的。
  但是现在,他的衣服上,还沾着任祺日的血。
  杜宜芯急急坐下,旁边还跟着韩爷的御用律师许成宏。杜宜芯这次似乎很开心,杜亦捷扯了扯嘴角,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一些。
  杜宜芯没说几句,又哭了出来,拉住他的手,哽咽说:“阿捷,你没事了!你不会坐牢了,瞧我,这明明是好事,我哭成这样”
  许律师也含笑说:“接下来的事情由我处理就可以了,再过几天,你应该就可以从这里出去了。”
  杜亦捷的神情很平静,就像这些事情与他无关。
  一直到他从那里安然无恙地走出来,韩爷还特定给他办了席,一干兄弟喝得挺醉。韩爷突然拍着他的肩,说:“阿捷,我在香港那里刚好缺了人,你好好想想,要不要过去。”
  韩爷对他是真的好,谁让他爸是给韩爷挡枪才死的。不过,兄弟里也有人说,其实他长得和韩爷年轻时候挺像,就像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也有人说,他爸和韩爷不仅仅是生死之交,连自己的女人被睡了也跟没事一样,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兄弟。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一口饮尽杯中的酒,周围响起了欢呼声。
  那些陈年的事,谁知道呢。
  就像任祺日,任氏财团的小少爷,谁知道呢。
  杜亦捷摇了摇酒杯,笑了一声,说:“韩爷替我安排就好。”韩爷笑得更欢,身形因为酒色过度,显得臃肿老态,笑得时候,肥肉跟着一颤一颤。
  出国之前,杜亦捷带了果篮,穿戴整齐,看起来挺矫情,谁让他姐逼得紧。不过杜亦捷出门前,在镜前来回照了几次,那果篮还是走了几趟才买下的。
  其实,他原来只想把花寄放在医院柜台,让护士替他转送。
  结果想了想,还是让护士带他到了病房,护士还小声笑着说:“还好你是这时候来,之前那里门口还围着保镖,跟拍戏似的,现在才突然正常了一些。对了,你是那任家小少爷的朋友?之前没看过”
  杜亦捷扬了扬嘴角。
  护士轻轻敲了敲门,不久,就听见那一声“进来”。
  任祺日双眼还蒙着,坐在床边,看起来挺精神,笑着说:“小何,我可不要坐轮椅,你不会真的找来吧?”
  “”
  “小何?”
  杜亦捷突然很庆幸,那双眼,现在还看不到。
  人总是会向往纯粹的事物。
  所以,很多年后那呼风唤雨的杜爷,偶尔还是会想起,人生那唯一的纯粹。

  第十回(上)

  重生之沉云夺日 
  任氏主宅的墙垣很高,远远地将整个庄园围起来,就像一座牢狱。
  我当上任氏家主的时候,整栋房子,就只剩下我和老何一家,怪冷清的。一直到我娶了舒媛,有了乖仔,家里才算有了点生气。
  乖仔出生的时候,可能是不足月的关系,感觉就巴掌大,我隔着一片玻璃看着,那一个个管子插在小婴儿身上,心头跟扎了好几十针一样难受,后来忍不住哭红了鼻子,还是李玲抱着一堆文件奔到医院来,在我耳边叨念:『总裁,不是说七星儿都是天才么!总裁你别哭,姐姐疼哈,这文件咱不批就是了,不对不对,以后批以后批』
  舒媛出院的时候,乖仔还在医院。
  过了挺久,我才真正抱了抱儿子。我记得,那时候王筝也在。
  王筝的脸色挺沉,我两手抱着儿子,笑得跟傻子似的。不知道是不是欠了王筝几辈子,王筝嘴角一扯,笑得没心没肺,说:『怎么长得跟猴子似的,看样子像你。』
  王筝那一句“像我”,就把我乐上了天。
  管他猴子猩猩,都是我任祺日的儿子。
  女大十八变,我儿子用不着等到十八,就已经生得天怒人怨,小女朋友排排站,刚好能在四百米操场排上两圈。
  仔细想想,果然和他亲爹一个样,招摇得很。我那时候不知,还当那是隔代遗传,怎么儿子在我面前是小绵羊,转个弯就是大灰狼后来乖仔搂着我的脖子,笑得跟蜜糖似的甜,说:『爸爸,你别怕,以后你喜欢哪一个我就娶哪一个,哪一个不孝顺你我就休哪一个。』
  儿子从小粘我,就跟狗屁药膏似的。
  我记得
  我应该是躺在医院里。意识有些涣散,有种身处梦境的感觉,画面很模糊。
  白色的棺木,亮得有些刺眼。
  不知道,里头躺了谁。
  我记得,我只参加过四个人的葬礼。
  第一个是我英年早逝的爸爸,后来是我妈,再来是任老太,最后一个李玲。
  我试着走近的时候,棺木已经慢慢地阖上。
  碰地一声,发出悲鸣。
  起棺的时候,围着的人都让出一条道。我有些茫然地跟着退开。
  倏地,有一个身影从人群里冲了出来,整个人撞到了棺木上。跟着有人围了上来,我看得不真切,走近了些。
  乖仔懂事之后,只有在我面前才掉几滴眼泪,还得我双手捂着眼,弄得我两手满满的泪,比王筝还爱面子。乖仔抱着棺木,张开手紧紧环着,眼睛肿了一圈,眼神有些呆滞,好几个人上来拉他,儿子就跟着了魔似的,手越环越紧。
  舒媛一身丧服,脸色窘迫地拉着乖仔,指甲还刮红了儿子的脸。我和她说了很多次,孩子不听话,一定有道理,不能用打用骂的,总得要好好说
  尤其,乖仔脾气倔,有时候说也说不通。但是,我从来没舍得打他,哪怕说一句重话,我心里也疼。
  爸爸,你说我今年生日的时候,给我买狗的,还、还说,带我去海洋公园,我都和同学说了,要拍很多很多的照片给他们看,让他们知道,我有全世界最好的爸爸
  爸爸,你教我的数学我都忘记了,要是我这次考不好怎么办,爸爸,你起来再教教我好不好?
  爸爸,今年的亲子大会,你说过我们还要再像去年那样拿第一的,你这么都不练习怎么行
  眼泪一颗颗滚落,就像是没了魂一样。
  爸爸,我不要生日礼物了,我也不要去海洋公园了,考试我也不要第一了,亲子大会我们也不要练习了。
  爸爸,这样的话,你不用偷懒了,也不用装睡了。
  爸爸你醒来好不好?
  乖仔抿着唇,慢慢地笑了笑,眼泪落得更凶。
  他的脸,紧紧地贴着棺木,微笑着轻轻地说:『爸爸,你是不是很冷?我抱抱你,你就不冷了,就不冷了』
  舒媛突然刮了乖仔一个耳光,几个人拉得狠了,儿子不过丁点大,硬生生让人拉开来。
  儿子不叫也不闹,眼泪从来没有停过。
  眼睛睁着,就像是很用力地,很用力地——要记住眼前那一刻。
  “任小少爷,请问能感觉到光么?”
  我试图睁了睁眼,只能看到一些模糊的影像,然后似乎由有微光照了照,我觉得有些头晕。
  我还没回神,就听见王筝那上了火的声音:“你这个庸医到底行不行,照了老半天还是同样的一句话——”
  虽然说这家医院是王筝他家的,原来王筝年纪小小就有了奴役下属的劣根性,难怪李玲那时候成天往总裁室钻,嚎着让我给她加薪。
  我叹了口气,唤道:“王筝”隐约能瞧见王筝的影子,不是很清晰,我的手挪了挪,正好碰着了他的手。王筝这会儿没像之前,跟占到病毒似地抽回手,反而扣得死紧,估计面部极其扭曲,我的手让他扭得发疼。
  一只手悄悄在我眼前晃了晃,我撇了撇嘴,伸手一拍,就听见老何低叫一声。
  “小何,你再闹我”
  我只觉得胸口一疼,好像是有人用力撞了上来,鼻间是熟悉的发香味,我后背让他抓得挺疼,估计还留下了抓痕。
  果然,人老了。
  美人投怀送抱,总是有那么一点心惊胆跳。
  有些不太真切,跟梦似的。王筝的头枕在我的肩膀,很是用力地吸气,弄得我有些痒,我只好跟哄他儿子一样地哄他,抬手轻轻抚了抚他的发丝,顺顺毛。
  心里有些怅然。
  上一世,我让人绑架,侥幸活着,还接管了任氏。王筝越大越妖,脸色一沉起来,比咒怨还惊悚。那时候,我只有在醒来的时候,瞧见王筝一眼。我也还记得,任三爷出事的时候,王筝比谁都着急,在医院陪了几天。
  说实在的,那时候我心里挺吃味。
  早知道的,王筝看三叔的眼神挺不一样。打小,就是那个样子。
  这一世,我瞧得明白。
  三叔对王筝,其实也不一样。
  小时候,王筝也有闯祸的时候,连带着我遭祸。任老太对他的期望甚高,罚得重是常有的事,每次到紧要关头的时候,任三爷会从房中走出,轻声说——小筝他们也知道错了,不要罚得过了。
  任老太谁的话都不见得入耳,来来去去,只要任三爷动一动唇,任老太从来没有不应的时候。
  三叔从来不让人动他的画架。这是我稍大一些,才知道的事情。
  那件破事,也挺久的了。
  我果然很小心眼。
  任老太让我亲自去唤三叔下楼开席,我在任家待了十几年,极少进到那房间,也许是小时候的阴影,也许是我不喜欢那里的气息敲了许久的门,没人应声。我就怕任三爷又睡了去,那时候景叔告假,我可想不到法子唤他起来。
  好在,房里一个人也没有。
  只有散落一地的画纸。
  有一张恰好在门边,只是笔稿,有些凌乱,只能大概看得出个轮廓,像是个少年。
  后来,我回头的时候,才发现他站在回廊上。走廊的灯是微暗透黄的,可他的肤色太浅,脸上呈现病态的白,眼睛是上挑的丹凤眼,发丝已经及肩,就像精致的人偶。他看着我,握着扶手,那薄唇慢慢地吐出——出、去。
  出、去。
  上一世,我想不通;这一世,我想,或许,三叔画中的人
  其实,他之后也用不着恨我,对我做那样的事,千方百计地逼我入死地。
  王筝压根没喜欢过我。
  “小少爷,出院手续已经办好了。”
  我的眼睛已经能视物,就是有一些时候会恍恍神,画面全部交错在一起。这段时间,王筝盯得比医生还紧,除了禁口,每天固定逼我看色卡,修养了好一些时候,视力估计堪比2。0。
  景叔亲自给我办了手续,老何跟见了大长官似的拘谨。
  我耳根有些清净,不由得问了一声,“王筝今天没来?”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恨不得,甩自己一个巴掌。
  好奇心,也会杀死一只猫。
  景叔看了我一眼,我只觉得寒意上升,只听见那机械一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今晚是任氏股东常年宴,老夫人在纽西兰,把事儿交给三爷办了。”
  意思是,王筝孔雀是去帮忙了。
  我点了点头,见色忘友这档事是男人的通病,我向来大气。
  景叔又说:“三爷抽不了身,吩咐我亲自来照看小少爷,还说,让小少爷不要介意。”
  怎么?你说我妒忌?
  啊哈,这笑话挺时髦,不适合我。
  我在医院待了将近两个月,收了不少礼,全堆一块儿了,刚好能运一卡车。
  老何一一点清了,谁让任家向来做足面子,之后该是还要让人回电道声谢。再说,知道我入院的人不多,多是王任两家的旁支,自家人的面子,更是不能拂了。
  老何突然想起什么,笑着说:“小少爷,您看我差点把这事儿给忘了。”老何手里忙着,嘴却没停:“就是小少爷您眼睛拆封的前一天,不知道谁在门口放了一个果篮,也没署名,真奇怪。”
  我思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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