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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遇见爱情-第6部分

小说: 遇见爱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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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了?”司长宁找到她,问。而她就窝在他的床上,听着音乐。她的发披散,垂在胸前,长裙撩开了一些,露出了半边大腿,她的肌肤雪白细腻,与黑裙相配,竟是震撼的惊艳。一瞬之间,他才明白过来,她已经长大了,不再是以前那个,他可以抱着讲故事的软软的小女孩。
  他移开了视线,“你和她说了什么?”
  “何必问我呢?你迟早是会去问她的。”她挑衅。
  “你也大了,从明天开始,我会把卧室搬到楼下去。”他没再说什么,回了书房。
  可第二天,她还在熟睡,却听见他“轰”的一声撞进门来,他恨得牙痒痒的,一把掀开了她的被子,声音不大,却很冰冷,“你怎么能这样毁我声誉?”
  她揉了揉眼,要许久才清醒过来,笑了笑道:“我怎么了,我说的都是实话,难道有哪一句是谎言吗?”
  “你真是……妖异!”他被逼着,说出最难听的话,“我居然养出了一头怪物!”
  她只穿了一件真丝的黑色睡裙,深V的款式,将她的身体包裹得十分诱人。她的胸脯随了呼吸,起伏。这些,不是他替她置办的。他一向只给她挑选最中规中矩的睡衣牌子,然后让店员按地址送过来。
  “穿上衣服。”他有些气愤。
  “你只说过,出客厅时,要穿戴整齐,可是这里还是卧房啊!我不穿也是可以的。”她直直地看着他。
  他一怔,叹了声气,自己离开了她的房间。
  黄小姐并没有嫁给他。但是上流社会里,开始传出一些流言蜚语。说他名为收养孤儿,实则是风月无边。云云。
  那时,他正在上一个项目,而竞争对手,对此大作了文章。他的声明有些狼藉,可回来面对她时,依旧不让外界的丑陋露出半分给她瞧见。他只是安排了她出国读书。
  她自然是不愿意。可她只是他的养女,一切都得听他的。
  她收敛起了那些坏脾气。临走的那晚,她将头靠在他的膝上,她说,“我只是害怕,害怕你结婚了,就不要我了,我又成了孤儿!”
  他当然懂得她的害怕。他也害怕,害怕失去她。已经有相关的福利社机构派了人员来调查他了。
  她依旧是白衬衣,黑裙子,简简单单,干净而美好。她不再穿那些性感的衣衫,只做回他的小女孩。她说,“还记得我十一岁时,你病发了,连路也走不了。你最喜欢的那个女子,也主动离开了你。你很伤心,很难过,就抱着我哭。你对我说,你很爱,很爱那个姐姐。可我的心很痛,我不想看到你再受伤。那时,我就发了誓,长大了,一定要嫁给你,让你快乐起来。你还记得吗?”
  他抚着她的发,声音温柔,像情人间的呢喃,“当然记得。那时,我以为自己这辈子没希望了。我最心爱的女人,也要离开我了。我的遗产案还没有结束。我只是一个穷光蛋,谁愿意要一个没有前途未来的人呢?也只有你肯陪着我。那时,我真的有想过自杀。可你总是寸步不离,小心翼翼地跟在我身边。连睡觉,也要看着我。你的身体软软的,抱着我,不说话,就一直抱着我。我在想,如果我走了,你该多孤单。所以,我放弃了那不该有的想法。我活了下来。可你说的,只是小孩话。等你长大了,我就老了。”
  他们俩人,谁也离不开谁。
  第二天,她没有出国。因为派来了调查组。
  那时,司长宁真的是焦头烂额。调查人员甚至要带她去福利院。幸得司长宁的律师从中周旋,她才留了下来。
  司长宁是累极了,就躺在摇椅里。
  她坐在他身旁,“我们会输吗?”
  “不!一定不会,我不会让你离开我!”司长宁猛地睁眼,眼睛里全是血红的血丝,那个项目已经失败了。可他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是她!“我不允许任何人,将你抢走。”
  “我不走,我哪都不去。我会永远在你身边。”她看着他,一字一句道。
  “或许,将来你会后悔。”他说。
  “不,永远不会!”她答。
  那一晚,他喝了许多酒,他只晓得说,绝不会放开她。
  可第二天,酒醒了,便换了说辞。他会冷静地对她说,“外国的一对夫妇,听了你的事,表示愿意收养你,还送你去最好的大学上学。你应该好好考虑考虑。”
  你瞧,大人的世界,变得多块!可她一眨不眨地看着他,说,“你永远也别想抛开我。”
  他忽然笑了,答:“彼此彼此。”
  后来,他没有犯什么亵童罪。经过调查,两人间的关系是清白的。那个取证的过程,对她与他来说,都是耻辱,可她认为值得。起码,她不用被送走了。她依旧留在他身边,但他还是按照原计划送了她出国。
  出去三年,本来是要升大学的。但一日,他却转道英国来看她。见到她后,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跟我回去吧!”
  她早料到的,不是?!她的笑意有些苦涩。他终于舍不得了,他终于来接她了。
  候机厅里,俩人坐着喝咖啡。旁边的玻璃窗外倒映着美丽的蓝天,太阳金色的光照进来,笼着她的身体,竟然是亮晶晶的。他一时看入了迷,连烟灼到了手,也没发觉。以前,他是从不吸烟的。原来,她离开的这三年,他学会了吸烟。他说,“看着你,真使人老。你整个人都是透明的。我真不知道,接你回来,是不是自己的自私自利。”
  “你一点都不老。”她也看着他,他依旧英俊得体。他的微笑,他的眼睛,在她的梦里,出现过一千遍,一万遍。三年了,离开三年,她已满十八岁,“我已经成年了。”她道。
  “可在我眼里,永远都是那个孩子。”他无法跨越,世俗的那道鸿沟。永远也没有办法跨过去。
  回忆被打断,是窗外传来的雨声。
  他道:“我还约了美娴,你早点休息。”然后,匆忙地离开了那个家。他还有别的家,不是吗?而自己,永远寄人篱下。害怕下一秒,就会被赶了出去……
  

☆、11 相会在最漆黑的夜里

  司机每天都出现,水露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司长宁又玩起了平常的把戏,派司机来盯梢,就像她小时候。
  每晚,只要工作完了,她都会由司机接送,送回到司宅。可是他已经许多个晚上,没有回来住了。也是,他要陪着那位,美且娴。
  已经快十一点了。她披着湿淋淋的长发坐在飘窗上,看着花园里的玫瑰花。月色也正好,照耀着那一片繁花似锦。雾气缭绕,像一条白纱般的丝带,温柔地拂过每朵花,可却阻挡了她的视线。是的,她在等着他回来。
  手机响了,是明珠。她已拒绝了明珠的邀约好几次。接起,明珠的笑声传来,“我不主动联系你,你从不电我。可见,你是个没良心的。”
  她低低地笑了,“岂敢。”
  原来是《第一炉香》在上海的首映礼,半夜场,12点开始。明珠邀她一起看。反正不是他们那个圈子的就行,与其在家孤单一人,还不如出去玩。
  她极少化妆,但因是公众场合,她还是化了个淡妆,用了裸色的唇膏。她把发吹干,拿起卷发棒,卷了卷发尾,换上烟霞色的小礼服,就出去了。
  那种场合,果真是衣香鬓影的。每个女明星都恨不得将自己打扮得美如天仙。依旧是一套简洁小黑裙的明珠见了她,调皮一笑,就拉了她进场,连照片也懒得去拍。你瞧瞧,用实力说话的,就这点好,根本不担心曝光率的问题。
  她与明珠,坐的是最好的位置。看着葛薇龙寄人篱下的复杂心情,她一下子觉得似吃了只苍蝇。她与葛薇龙又有什么区别呢,都不过是看人脸色过活罢了。
  当看到葛薇龙面对着一大橱华美的衣服,内心的那种挣扎,和最后终于还是走出了那一步的时候,她就落泪了。如果,不是贪恋那些衣服,那些美好事物,包括乔琪乔,如果葛薇龙不是想进入那个圈子,或许,她还是那个纯洁的女大学生。
  双手紧紧地握成拳,水露觉得难堪。多少次,她想逃离司长宁编织的精美牢笼,可都是失败。可那是因为她爱他!
  白明珠的演技很好,这是毋庸置疑的。当灯光亮起,水露首先对她致贺。一个家庭幸福美满的女孩,要演出寄人篱下的感觉不容易。明珠一向努力,这个奖从一开始就是属于她的。
  放完片,一系列活动结束,天也快亮了。
  容华来接明珠,看到她时有些意外。但还是请她上车,先送了她回家。
  她说,去西区时,不是不尴尬的。她是要回司宅,而不是自己小小的员工宿舍。那一区,多是独栋的别墅区。幸得,容华没有问一个字。她靠在车后座,只觉疲倦。
  开了门,户外的玫瑰香盈满一室。
  “首映式好看吗?”他坐在客厅里,抽着烟,烟雾缭绕。他神色不辨。
  她将自己摔到了沙发上,“你派人跟踪我?”
  他不说话,低垂着头,压下了心里的恐慌。他不过是怕她再去放纵自己罢了。身旁,传来她低低地笑,“有时觉得,我与葛薇龙,又有什么区别呢?不过是贪恋那些物质生活,贪恋你罢了。”
  “你与她不同。而我只是想好好栽培你。”他忽略掉了她的后半句。
  “可惜,水露是裁坏了的衣服,没有办法按你的意愿活了。”她黯然。他明明知道,她爱他。却对她,如此残忍。
  “露露,你给我的快乐,是任何人也无法取代的。我所想,也是希望你能获得幸福。”他将烟熄灭,深深地注视着她,“这里永远是你的家,你无需害怕,会一无所有,会被人扫地出门。我永远是你的长腿叔叔。”
  “可我在十岁时,就被所有的亲戚扫地出门了。而且,我大了,需要的不再是长腿叔叔。我会搬回宿舍去住。”她说。她需要的是一个伴侣啊!
  “是你对我残忍了,回来吧,露露,哪儿也别去,就在我身边。”他恳求。
  她转过身去,只有离开他,只有独立了,她才是平等的,才能去追求他。而他,总是借不同的女朋友躲起来,躲到她们身后,仿佛这样了,他才是安全的,才不会被她纠缠住。
  回到自己的宿舍,她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是可以呼吸的。这里再小,始终是自己的窝。她躲在这里,才会觉得安全。
  还是独立好啊!当她接过了容华给的工作,她就开始领工资了。一开始,还真的不高。慢慢的,发现了她这个秘书的好处,她也由打杂小妹变为首席,工资真的不知是翻了多少倍。就连大学学费,也是她自己交的了。还有两年,她就毕业了。可自从她签了容华的公司,学校方面只要定期报道就可以了。到底是任性。从前,她从不用钱,什么都是拿司长宁的卡刷的,刷了也不看数。所以,当初把宿舍装修了一番,也刷的是他的卡。如今,她把所有的卡都锁在了司宅里,她只有靠她自己了。
  在没日没夜的工作了半个月后,她又接到了明珠的电话。
  本不想出去的,但明珠软语求她,她也不好推脱。他们那班公子哥,换女伴像换衣服似的,所以明珠与她们并无深交,也只有与她聊得来。所以,每次聚会,都喜欢约她出来。她推了许多次,这次是推不掉了。
  是容华来接她们的。在那个圈子玩,自然是不谈公事的,他与她也不是员工关系了,只不过是他女伴的朋友,就是如此简单。甚至,容华也是会开玩笑的,说一说冷笑话,大家都乐得开心。她也会配合地笑。
  容华换了辆银灰色的迈巴赫,真是够奢侈的。她也没在意,坐上了车里,随了他们走。过了江,在那左拐右拐,终于停了下来,原来是不知到了哪位公子哥的私人别墅了。
  难得的是,纪慕并不在。这一来,她倒放下了心,与明珠浅浅地喝起了酒。
  “唱不唱歌?”明珠把麦克风给她。她摊了摊手,学明珠笑嘻嘻的样子道:“我五音不全,还是不要献丑了。”
  连公子带来的女伴艳光四射,美丽得像电影明星,闲着也是无聊,便接过了麦克风,低低吟唱起来。也还真是动听,一点不比大牌歌星差。唱的是法文的美丽人生。明珠与水露娴雅地听着,和着拍子,也轻轻吟唱。
  如此一来,打发时间,倒也是极为轻松的事。等她唱完了,俩人笑着拍起了掌,她腼腆地吐了吐舌头,十分俏皮。聊了起来,才知道是外语系的大学生。等她坐到另一桌了,明珠才朝水露眨了眨眼,道:“真腐败不是。”
  每个女伴都倾国倾城,那些公子哥确是腐败的。容华端了杯酒,坐了下来,揽着明珠的肩膀,温柔地说着话,“什么事,那么好笑,也说我听听。”
  明珠一声娇嗔,“在说你们腐败呢!”他听了也是笑,一脸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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