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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恋上,一个人-第28部分

小说: 恋上,一个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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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差点儿结婚的两个人,如今客气得像是初识的朋友。时间啊,真的是一个很奇怪的东西,让一切无声无息地成为了现在的样子。
  刚推开门,叶英章在后头追了上来:“璇璇……”蒋正璇止步,缓缓转身,嘴角噙着一抹笑意:“叶大哥,还有事吗?”
  叶英章凝视着她,缓缓道:“璇璇,当初如果我早点儿跟你说清楚……对不起,我真的是一个很没用的人,是我不够勇敢!”当年他若是勇敢一点儿,勇敢地对父母说不,或者开始之初就把事情跟她挑明了,或者对那段感情认真一点儿,哪怕仅仅是一点点,那么一切肯定不会是现在这样子的,至少很多的伤害都可以降到最低。
  蒋正璇摇头,轻轻地道:“不,叶大哥,你不必跟我说对不起。当年的那些事情没有什么对不起的。过去的你,一直把我当成妹妹,你没有错……你只是没有爱我而已。”
  在纽约的这几年,她才恍然明白过来,当初的一切真的是自己太执着了。虽然当年叶大哥借口忙啊忙的,一个月也难得和她约会一次,但他若是真对她用了心,她与聂重之两人之间的事情,他怎么可能会瞧不出半点儿端倪呢?
  叶英章道:“璇璇,我真的努力过。”他曾经真的很努力地想爱上璇璇,可最终他没有做到。
  蒋正璇幽幽微笑,如花蕾徐徐绽放:“我知道的,叶大哥,都过去了。我们谁都有错!”
  以前太年轻了,所以不知道年轻时候的哀伤痛苦与喜悦欢欣都是放大了的。一点点的开心,一点点的伤心,都显得那么惊天动地。
  现在想来,恋爱了,吵架了,分手了,都不过是一段感情而已。每个人都会有如此的经历,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与叶大哥之间,没有什么对不对,其实只是爱与不爱而已。
  只可惜,这么一个浅显的道理,她也是到纽约后才领悟的。
  为了照顾母亲的身体,蒋正璇从K。W正式辞职。在向宁熙递上正式的书面辞职报告的时候,宁熙极是惋惜:“想不到你最后还是决定辞职。”
  “谢谢宁总监给我这么一个机会,我也真的很喜欢这份工作,只是由于家庭原因,不得不辞职。”
  宁熙若有所思地微笑:“那么,我可以保留这份辞职信吗?”
  蒋正璇摇头:“我已经决定了,所以不必再帮我保留。”
  宁熙叹了口气,问道:“Teresa,能告诉我你辞职的真正原因吗?我记得你在洛海的时候,说家里的事情已经很顺利了。”
  蒋正璇:“这次是突发状况。我妈妈身体不好,刚做完手术,所以……我不得不辞职。”她见宁熙又要开口相劝,便索性一口气说完,“宁总监,你真的不必再劝我了,这次我不会再多做考虑。对我而言,父母家人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我只想好好陪着我妈妈,让她健健康康、开开心心地过每一天。”
  宁熙知道她心意已决,再多说也没用:“好吧,既然如此的话,我就不再多挽留了。这样吧,由我做东,请部门里的同事们吃一顿饭,当作为你送行。”
  想到一起工作的同事们,蒋正璇微笑点头。
  蒋正璇也一直以为吃过了“送行”饭,应该不大会再跟宁熙有什么交集,所以,当她在医院的电梯门口与捧着鲜花的宁熙相遇的时候,她不免惊愕:“你怎么在这里?”
  宁熙此时已从第一眼的惊讶中回神,挑了挑眉:“我来探病。不过现在看来,伯母应该也在这个医院。”
  蒋正璇不置一词,而后她眼睁睁地看着宁熙的手指按向了二十八楼。宁熙见状,立刻反应了过来,仿佛中了头等大奖一般,明显地又惊又喜:“你……不会也是去二十八楼吧?”
  蒋正璇不由得失笑:“恭喜你,宁先生,你答对了!我正是去二十八楼。”
  后来才知道宁熙有一长辈也因病住院,就在蒋母病房隔壁房间,但那天的结果是宁熙的那一大捧鲜花最终搁在了蒋母陆歌卿的病房。
  这不是最让蒋正璇无奈的,让她无奈的还远远在后头。因为从那天起,宁熙的鲜花天天准时送到陆歌卿的病房里。
  陆歌卿的心脏搭桥手术极为成功,半个月的修养下来,恢复得颇好。这日下午,便拉着女儿与她聊天:“璇璇,你觉得这个宁熙到底怎么样?”
  蒋正璇一味装傻:“妈妈,真的没怎么样,不过就是以前的一个同事而已啊。”
  陆歌卿横了她一眼。含笑的视线从那束新鲜欲滴的鲜花上移到了女儿白嫩的脸上:“哦……可妈妈怎么觉得他好像没这样的认知?”
  蒋母陆歌卿住的是二十八层六号房,是这一层的特殊病房,所以平日里特别清净。宁熙捧着花束熟门熟路地穿过走廊,轻轻地推开门,便听见套房里间传来蒋正璇娇嗔的声音:“妈——”蒋正璇的尾音在空气里拖拽得长长的,好听得紧。
  陆歌卿缓声:“璇璇,你也老大不小了,也该好好谈一场恋爱的,然后结婚生子,安稳幸福地过日子。”
  宁熙不由得在门口止住了脚步,凝神静听。
  蒋正璇似极无奈:“妈,我跟他真没什么,我也不知道他发什么疯,天天往你的病房送花。”
  好像她口中的那个他就是自己!他那么玉树临风,风度翩翩,在洛海城打着灯笼也难找的人,她怎么可能会没一点儿好感呢?
  只听陆歌卿道:“我看这个宁熙不错,看得出是一个很有教养的孩子,跟你年纪也相当。而且他显然知道你的身份了,没有淡下来,还能这般殷勤周到,确实是个诚心诚意的孩子,看来也是真的欣赏你喜欢你的。”
  在外头的宁熙用手指无声无息地打了一个“bingo”的手势,欣喜若狂:不错嘛。至少蒋伯母对他印象不错。既然无法正面迎敌抗战,那他就索性来个曲线救国,走丈母娘路线。
  蒋正璇嗔道:“妈,他只是我以前的上司,真的就是这样子而已!我可以发誓哦。”
  听到此,宁熙顿觉心灵受伤了。他追她追得这么明显,她难道半点儿也感觉不出来?莫非真的对他没有任何感觉,所以一直装聋作哑?
  蒋正璇低头修剪着花枝,偶尔抬头微笑,身后有夕阳,透过百叶帘子,静悄悄地招进来。陆歌卿默然了半晌,方又道:“其实英章这孩子还是不错的,你看他特地从五福赶来看我。这一星期,都第二次了。你们两个男女未嫁的,若是你还像从前一样喜欢他,想嫁给他,那你就嫁吧。”
  叶英章是谁?蒋正璇曾经很喜欢他,很想嫁给他。怎么好端端地就冒出来这么一个情敌?宁熙蹙眉暗思,看来他还得继续深入了解,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蒋正璇不由得顿足:“妈,你老是胡思乱想些什么呢?你难道这么想我嫁出去啊?再说了,就算我想嫁,人家叶大哥难道就会想娶我了?”都过了这么多年了,一切都成为了过去,叶大哥这回接连两次来看望母亲,不过是因为这个星期在洛海出差而已。
  陆歌卿却不搭话,目光静静地打量着女儿,洞悉一切:“告诉妈,是不是因为重之这孩子?”
  重之?不会是聂重之吧?宁熙惊了惊!聂重之这个名字宁熙是如雷贯耳的。聂重之从白手起家道破产,一直是洛海城的一个传奇。
  宁熙忽然忆起宁城那个隐在树荫下的男子,他触电般地恍然。对了,对了,那个人,那个人就是聂重之!怪不得当日他就觉得眼熟,只因一直以来他只看过他的照片、视频,没有真正见过他本人而已。
  屋内的蒋正璇却许久不说话。好半晌,陆歌卿方开口道:“你在宁城陪了重之这么久,妈妈怎么会不明白呢。你是不是对他觉得内疚?再加上他现在弄成了那样子……”
  蒋正璇一直不说话。
  陆歌卿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道:“璇璇,妈妈不是什么老古板,无论你做什么决定,妈妈我都支持你。但是……璇璇,妈妈希望你明白一点,爱跟内疚是不同的。你不能因为对一个人内疚,可怜一个人,而跟他在一起。”
  蒋正璇一直低侧着脸,瞧不清楚什么表情。陆歌卿长长地叹了口气:“并不是妈妈不喜欢重之。正因为我从小看着他长大,太喜欢他了,所以希望你考虑清楚。如果你是真的爱他,就好好对他,好好疼他。可如果你只是因为当年那个孩子而觉得对他有所内疚,因为看到他破产潦倒而可怜他、同情他的话……”说到此处,陆歌卿止了口,没再说下去。
  陆歌卿顿了片刻,郑重万分:“重之这孩子我比谁都了解。他从小就傲气得很,如果他发现你在可怜他,那会比杀了他还难受。你好好想清楚,现在的他已经承受不了第二次大的打击了!”
  蒋正璇良久才抬头,目光茫然:“我不知道,妈妈,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确实是可怜他的,也确实对他感到内疚……”她自己也分辨不出对他到底是什么感情,爱怜有之,心疼有之,其中的的确确也有内疚的成分在。
  宁熙听到这里,忽然觉得不想再听下去了。他转过身,整个人便惊住了。蒋正璇口中的主角聂重之,此刻就站在他身后门口处,他黯然垂下的手里亦是一捧怒放的鲜花。瞧他那阴霾惨白的脸色,显然他来了不只是一会儿。
  宁熙走向了那个“传奇”,轻轻地开口道:“聂先生,我们能谈谈吗?”
  从单氏医院的顶楼,可将洛海城冬日午后云雾缭绕的风光尽收眼底。跟很多的顶楼不同,单氏医院的顶楼有个空中花园,绿叶葱葱,而各种长椅就隐在那一团团的绿叶芬芳之中。
  两人站在簌簌的风中,宁熙大大方方地作了自我介绍:“聂先生,你好,我是池宁熙。”聂重之打量着他,一身黑色的双排扣上衣,灰色毛衣,深色牛仔裤加一双黑色靴子,简简单单的一身打扮,在他身上却是有款有型,英俊帅气。
  他难道闪出了当日宁熙送蒋正璇回家的画面,两人站在清清的路灯下,背后一排排的高大树木,一团一团的黑影,不由得让人想起电影中的漂亮画面。怪不得连一向眼光甚高的卿姨也觉得满意。
  宁熙站在他对面,开门见山地直入主题:“聂先生,我想追蒋正璇。我想和你公平竞争。”
  聂重之一直神色淡淡,闻言却苦涩一笑。顿了顿,他方道:“你要竞争的那个人从来就不是我。他是蒋正璇的初恋,叫叶英章,他才是璇璇一直想嫁的那个人。”她从未把他当成考虑对象,他未跑已经输在起跑线上了。
  耳边霎时就想起来蒋正璇方才的那一句“就算我想嫁,人家叶大哥就会娶我吗”,顿觉心如刀割。想不到都这么些年了,她还是这么想嫁给叶英章。
  宁熙微微一笑:“我也可以跟他公平竞争。我有我的优势,我相信我不会输给你们任何一个人的。”这样的气宇非凡,自信满满,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他脚下。聂重之自惭形秽。
  聂重之目光深深地打量着他,好半晌,他转过了身背对着宁熙,缓缓地道:“璇璇她喜欢的颜色是绿色,包包和鞋子从来都买XX这个牌子,她喜欢听恩雅的歌,喜欢去有海的地方,喜欢所有的海鲜鱼类,喜欢喝煲汤,港式点心里头最喜欢吃榴莲酥,喜欢蛋炒饭里面要加点儿酱油……对了,她最喜欢吃海鲜馄饨,最好要用野生的大河虾,这样味道才最鲜美……她平时不喜欢吃韭菜、芹菜、香菜、大蒜、洋葱、胡萝卜。她喜欢吃各种布丁,各种蛋糕。咖啡的话,她喜欢多奶多糖,越甜越好。但如果她工作烦心的话,你就得少放点儿奶,少放点儿糖了……她平时手脚很冰凉,你记得给她每天泡一杯桂圆红枣茶……每天早上一盒酸奶,记得睡前要在她床头搁一杯白开水,她晚上醒来喜欢喝水……逛街的时候,你要让她走左手边。还有,她的鞋带老是系不好,你记得要多注意……”
  聂重之一口气说完。最后,整个屋顶静了下来,聂重之极缓极慢地道:“宁熙,希望这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成功的话,请你一定好好地对待她,请把她一辈子捧在手掌心上。她值得世界上最好的对待。”聂重之的每个字都那么轻,可却如锤子敲打着地面,铮铮有声。
  说罢,聂重之便径直离去了,再没回头看宁熙一眼。他若是转头,会看到一脸震惊、呆若木鸡的宁熙。
  那日,聂重之回到家,打开门,却是一室清冷。蒋正璇已经离开了,只匆匆留下了纸条:“我妈心脏病发,在单氏医院急救,我回洛海了。”
  没有她的屋子,空荡荡的只剩下四面墙壁!而一个人在那一片冷清之中,聂重之做出了决定,她在哪里,他便在哪里。她留在洛海陪她母亲,那么他便也留在洛海,只要她愿意,那么他就伴着她,寸步不离。
  可是,他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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