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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部分

囡囝-第73部分

小说: 囡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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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不动地定在原地,结果那只狗在张香身边猛地停下来了,张香连头都不敢低下去看,想着这三针狂犬疫苗是免不了了,想不到自己才从铁棍处大难不死,居然栽在了一只畜生嘴里,真真是造化弄人!那只狗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一直围着张香的膝盖处走来走去、闻东闻西的,张香从小被菁菁折磨了十年,怕狗怕到人神共愤的地步,可菁菁也不过才只有半臂大小而已,眼前这只却十足的快有藏獒的体格了,这跑也跑不过它,打也打不过它,它咬自己,自己也不能咬它,实在是双拳难敌四爪啊!难道自己这么个大活人就要被一只畜生欺负到如斯地步么?想及此,张香一鼓作气地预备豁出自己的肋骨,用尽全身力气上脚力踢此犬,然而此时听见霍正在自己身后唤此犬之名,把它引走了,张香刚酝酿出来的一鼓作气结果就再而衰了,没几分钟,就看见狗主人追着狗走过张香身边和霍正交谈了几句,就带着狗向另一栋住院楼走去,张香听着狗身上的狗铃声渐渐飘远,便三而竭地开始一步步蹭出灌木丛,在喷泉池边摩挲着坐下,全身还是止不住的发抖,连霍正叫她都没有听到,张香把发抖的双手紧紧地攥起拳来想要止住自己这不争气的发抖,可是依然全身一阵阵的发冷,手心还是一颤一颤的跳动,连伸到口袋里接电话的力气都提不上来,听着电话的铃声孜孜不倦一轮接一轮地响着,过了几分钟以后,电话断了,张香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冒着热气的马克杯,张香抬眼一看,是霍正伸手举在自己面前的。





第97章 身伤心焚篇六节
   “热饮,你喜欢的,喝一点吧!”霍正看着张香吓得惨白的脸轻声说。
   “我不渴!”张香看见眼前的人不是林森有些泄气地拒绝道。
   “非得渴才能喝水么?我以为你不是这么迂腐的人!”霍正激将道。
   “不喝陌生人给的饮料才是真的有划时代意义的!”张香没好气道。
   “我是医生啊,还是这家医院的院长,怎么能算陌生人啊?太寒心了!”霍正委屈道。
   “怎么没有吸管啊?”张香的手终于能动弹了,就顺势接过了杯子调侃道。
   “喝热饮用吸管,有没有健康常识啊?嫌塑化剂不够多是吧?这是我出差时自己烧陶做的杯子,很别致吧?”霍正把杯子稳稳地放在张香冰冷的手上转移她紧绷的圣经和注意力说。
   “外科大夫的手巧果然不是虚名啊!兼职这么快就有着落了?”张香打量着杯子说。
   “我想做的兼职只有一个,那‘老板’还没有同意呢,其他的不过是一时兴起罢了!”霍正站盯着张香的脸,意有所指地说!
   “这什么呀,怎么这个味儿啊?”张香啜了一口热饮后撇嘴说道。
   “霍氏定神汤,我加了点珍珠粉进去,喝起来可能口感不好,但是压惊很有效的!”霍正介绍说。
   “压什么惊啊?你不会是放了信石粉了吧?白白的一片!”张香不承认自己受惊地说。
   “我哪舍得下毒啊?我虚度这么多年的时间才遇到你,若毒死了,我上哪里去找第二个你啊?”霍正安抚道。
   “我对你那么坏,你也能忍住不下毒么?”张香揣度说。
   “我是医生啊,怎么可能害人?所谓医者父母心,我就算是没到父母那个境界,兄弟姐妹的心总是有的吧?”霍正自我救赎地说。
   “真是不好喝!要是之毒应该都很好喝吧?”张香又抿了一口说。
   “何以见得,你又没有喝过?”霍正好笑地问。
   “毒蘑菇都好看啊?毒蛇也是艳丽夺目的!世间万物不都是这样的么?越是入眼的越是有毒!”张香思忖说。
   “那都是色,最有欺骗性,在色香味里,最令人感觉到这个食物好吃的是味,毒物也不算是什么美味,毒水果都没有真正的水果好吃!”霍正以正视听地说。
   “你这花心大少不也是靠这身皮囊混出名的么?还说‘色’有欺骗性?比起蘑菇和水果,你更邪乎!”张香侧目说道。
   “吓死我了,你怎么不接电话啊?我还以为碰哪儿了呢!”林森急匆匆地跑来,喘着气说。
   “刚有只哈士奇,好像把她吓得不轻!我看你还是再带她检查一遍吧!”霍正劝道。
   “咬你了么?有没有抻到伤处啊?还能动么?”林森左瞧右看地问。
   “没有,它敢咬我,我踢死它!”张香故作镇定地说。
   “吓坏了吧!脸都没有血色了,我光想着取结果了,不该放你一个人在这里等,真没想到医院里居然还会有狗!”林森后怕道。
   “可不么?这明显是院长的失职啊?不过看起来院长和那只还是有些交情的!堂堂一院之长啊,居然让狗仗人势?”张香把矛头一下指到无辜的霍正身上。
   “我呢,确实认识那只狗,我的一个病人爱狗如命,这眼看着要做手术了,就担心再也见不到自己家的狗了,所以女儿才给他带来看一眼,我已经通知保卫科了,不许狗进楼,可是病人自己跑到院门口就为了见狗一面,我也是不忍心,所以刚才只好自己出来把病人劝回去,明天就要手术了,我不能不顾及病人的心情!但是我没想到他们家把狗看得比人重,连牵引绳都不栓,所以我才叫人把狗赶紧撵出去的!”霍正道出原委。
   “这么寸就能让你回来复诊这天遇上,你上辈子是不是吃了太多狗肉了!”林森打趣道。
   “白给我我都不吃,看着就没胃口!”张香气不打一处来地说。
   “那行,一会儿找点有胃口的给你压压惊,刚才医生说,肋骨愈合得还算理想,可以回家了!”林森安慰道。
   “好啊!谢谢的你的信石粉,真心不好喝,还好你家不是中医诊所!”张香说着把杯子还给霍正手里,就慢慢起身。
   “回见吧,霍医生!”林森说完就扶着张香走向停车场。
   其实林森知道,张香遇到事情看上去总是咋着膀子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事实上张香非常非常怕狗,只要是狗,张香就吓得脸色苍白、手脚冰凉。张香本来是不应该这样怕狗的,这还都拜张香和林森小时候第一次搬进楼房住在楼上的邻居所赐,他家养了一只从头到尾都半黑半白的狐狸狗菁菁,因为那家有两个儿子却没有女儿,所以把那只公狗菁菁当作女儿来养,并秉持着“穷养儿富养女”的神经贯彻始终,所以菁菁的衣食起居都讲究得不像狗了!其实那只狗到底是什么品种大家都不是很认得,整个面部有点像狼狗般前凸状狰狞的口鼻,可是那狗的长相着实是半黑半白的阴阳脸,林森每次见到那只狗都会不自觉的联想到地下工作者黑白无常。那狗其实不是很大,也就到小孩膝盖的高度,可是吠声却异常惊悚、尖锐,不管是在门窗紧闭的家里还是在家属区的廊亭里都能听到那狗的吠声,穿透力极强,而且那只狗的个性更是奇葩,是一种把自己凌驾于全世界之上的高度,就看那个一半黑毛一半白毛的花尾巴总是高高的弯曲翘起,走路左摇右摆的,看谁不顺眼就一通狂叫,把人吠走,若是没有把人吓走就是瞬间冲上去一通狂咬,而且那狗有个特性,它只攻击女性,看到男人都乖顺地不叫不闹,可是面对女性就立马变了一副样子,总是乱吠吓人,还无端攻击。那家狗主人更是奇葩中的奇葩,每次自家的狗咬了人,不说负责、不说赔偿,还一副自己的狗受了委屈、咬了你费了牙的样子,总是责怪说被咬的人是挑逗了它才会被它咬伤,在整个家属区里常常因为狗和人产生矛盾。张香和林森因为和他家同楼,所以见到那只狗的机率异常的高,那家人就住在张香家楼上,张香在家时不光常能听到菁菁的惊悚叫声,就连它爪子挠过地面的声音都躲不过,而且最无耻的是,其实那只狗根本不听主人的话,每次它咬人的时候,主人叫停菁菁都充耳不闻的,可是那家人还成天把狗放出来,连个狗链都不栓,更无耻的是那狗不知是不识数还是天生是猪脑,每次等主人回家的时候不是趴在它自家的门口,而是趴在它家楼下张香家的门口等,常常吓得张香不敢回家,又因为当时一个楼的大人小孩都被菁菁骚扰得很不悦,家家的女孩子都很害怕,所以多次和他家沟通给狗拴上狗链,可是依然无果。每次菁菁一离开家门就像离弦的箭一样乱冲。当年流行养狗,所以整个家属区里的狗很多,这个菁菁虽然是被当作女儿养,可是依然是个公狗,总是勾搭家属区里其他的母狗狗,很多狗不愿和它好,就常常导致菁菁看见人家两只狗相好就冲过去一通乱咬,所以这家人关于菁菁的问题不光是它咬人,还有它总是和别家的狗乱掐架,问题是它总是打输,所以这回不是别家找他家算帐,而是菁菁的妈妈去别家闹,上去帮着菁菁打别家的狗狗,所以这家狗和人经常热闹不断。张香和林森家整栋楼的人都十分讨厌菁菁,可是在张香从四岁的时候到十四岁的十年间,菁菁一直□□地在整个家属区我行我素,这十年里,很多人朝它扔过石头,还丢过有灭鼠强的包子,都没能令它殒命,因为菁菁不吃包子,只吃火腿肠和瘦肉。菁菁身为一只公狗,连啃骨头的本事都没有,因为一啃骨头,牙齿都会流血,让主人心疼得不行,所以就替它把骨头上的肉剔下来喂给它吃,就这样的事情,狗主人一家还好像自家的菁菁多么金贵一样到处炫耀,张香听了之后就跟林森说,所谓的人狗平分现实版却是倒过来的,不知道那家人住院的时候,菁菁会不会给他们喂药?当时林森就很纳闷,怎么这狗咬人时牙不会流血呢?因此对菁菁的厌恶又增添了一层。因为这只狗欺负张香害怕,总是冲张香乱吠,有一次甚至把张香逼到墙角吓得双手冰凉、脸色苍白,还有一次,张香刚学会骑脚踏车,在公园边绕着喷泉骑车,谁知菁菁是哪根弦搭错了,一路吼叫着就追着张香的脚踏车,吓得张香一路飞快地一直骑到张爸的单位,吓得全身发抖,后来还做了好一段时间的噩梦,所以林森每次见到那只狗都用脚踹它,骑脚踏车的时候故意撞他,几次以后,那只狗远远地一见到林森就一溜烟儿跑没影了,因为这事,那家主人没少找林爸告状,让好好管管林森。





第98章 身伤心焚篇七节
  等林森和张香中学毕业后,个子都长高了,又因为高中住校离开家,所以那只叫菁菁的狗就很少像小时候一样欺负张香了,后来高二的时候,林家和张家老楼动迁搬进新高层,才算真正摆脱了菁菁的骚扰。可是张香怕狗的毛病算是落下了,因为童年时对菁菁的阴影,所以张香对所有的狗都非常恐惧,走路时遇到狗都站地不敢动,每次听到狗叫声都汗毛直竖地激灵一颤。张香一直无法理解的是为什么那么有用的导盲犬没有办法得到大众的认可,常常被当作宠物狗受到驱逐,殊不知导盲犬才是真真地在超负荷随时处于工作状态呢,而每天满街随地大小便、牵着主人满街跑、随意制造噪音、连看家的本事都没有的狗狗大军却能充斥在大街小巷、堂而皇之地走进千家万户呢?更有甚者花百万巨资只为一只长相凶猛且经常伴有命案的藏獒付出呢?难道就因为健康的人们与生俱来的好视力就可以这样有眼无珠么?既然选择将狗带进家门,为何不能真正训练它最起码能不要随地大小便呢?人类和动物处于食物链的不同位置,为了生态平衡互相关爱、和平共处是应该的,可是对于动物的膜拜与痴迷就真的是过了。所谓性格,不过是对人对事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罢了,说动物身上有多少的优秀品质难道不是人的一厢情愿么?人类因为有发达的大脑才会有复杂的思维方式,动物有的不过是本能罢了,因为思维方式简单,所以才会在做选择和判断时毫不犹豫地立竿见影,人们把人类的一些优秀的品质强加于动物身上,顶多算是作为大自然中同住一个地球的友好的示意罢了,哪个动物能真的优秀深沉到有思想的地步?把对人类人性上某些缺点的失望转而去对动物掏心掏肺,难道不是对这个世界而言懦弱的逃兵么?一只藏獒天价且不说,每年都要几十万的花销,再怎么稀罕,不过就是一个狗,到底对这个社会,对这个世界,对人类有什么贡献啊?凭什么得到如此的优待?因为颜值高么?论长相,它赶得上狮子么?论毛皮,它赶得上貉子么?论聪慧,它赶得上猴子么?论速度,它赶得上豹子么?一个四不像却这样惬意地享受着人间繁华,仅是炒作之故,也未免太可笑了吧!
  
  回到了家,林森弄了很多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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