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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快穿之女配大作战-第23部分

小说: 快穿之女配大作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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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顿时有一种深深的罪恶感。她竟然已经把国家纯洁的黄花大闺男玷污成了每天只想着啪啪啪的流氓!
  终年生长在悬崖边上的结实的藤蔓帮助白敬黎和林宛儿爬了上去,爬上去后的白敬黎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其他护送人员,然后和他们一齐冲上土匪窝将护送的枪支机械和粮食全部拿了回来,又开了挂似地将那些土匪全部突突了。最后将枪支机械和粮食安全护送到了十八军机处的根据地。
  不要问我为什么白敬黎那么的牛逼。主角的世界,不是你我这种小炮灰就能懂得!
作者有话要说:  为啥点击量和收藏量不能成正比啊!我想哭的心都有了!

☆、民国时期 (十)

  
  话说,离林宛儿去下一个攻略的世界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林宛儿就越来越心烦意乱,她舍不得这个军校的点点滴滴的记忆,舍不得白敬黎,她想念别嘉雨和季陌天天在食堂里花式秀恩爱,想念布满璀璨星光的夜空,夜风轻轻吹过撩起她的发丝。她漫无目的在走廊走着。
  “我说,你可真是有心致啊!你家的白敬黎都快被抢走了!”季陌的额头上还有薄薄的汗,脸颊也有点发红,显然是一路急跑过来的。
  林宛儿瞥了他一眼,“搞笑!我家白敬黎可是十全好男人怎么可能去找女人。
  季陌无所谓地耸耸肩,“随你,爱信不信呗!”
  “等一下!”林宛儿转过身,眸色暗沉地盯着他,“他现在在哪儿?”
  季陌一脸“就知道你会问我的表情,靠在柱子上:“百乐门。”
  百乐门!传说中的百乐门?每个民国时期电视剧里都会出现一个夜总会,一个传奇的名字,百乐门!
  百乐门!白敬黎,你他妈厉害了!敢背着我逛窑子了!
  林宛儿臭着脸,气愤地伸出手掐他一下说:“你跟我去!”
  “疼疼疼疼疼,疼死了,我,我可不去,他要知道了是我告诉你的,他一定会把我打残了,而我全身心都爱着我的嘉雨,……”季陌伸出手打掉她的手,一脸幽怨的看着她。
  林宛儿火冒三丈,随手拉来一个路过身边的男子,笑得阴森森地:“路教官,我长得漂亮吗?”笑得越发渗人。
  路恒有点缓不过劲,怔怔的点头,“漂亮。”只是笑的有些渗人。
  “我猜你现在一定很想约我出去,好,我答应你的请求,现在,立刻,马上去穿上你认为最帅的衣服,我也一定会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同时,请你务必也要打扮的玉树临风,十分钟后我会去找你,我们一起到百乐门,好了,不用一脸感激的看着我,我知道你现在的心情一定很激动。”林宛儿不给路怪一个反应的时间,语速极快的巴拉巴拉的说完,尔后扭头就走向白敬黎的房间。
  自从和他发生那种关系后,白敬黎便趁她去上课的空当把她所有物品都搬到了他的房间,全军校就都知道了他们的关系。
  路恒一脸呆楞地站在原地,脑子明显还没反应过来。木教官啊!你是从哪儿看出我一脸感激了?你是从哪看出我心情激动了?我要是和你一起去百乐门了?那姓白的家伙还不得对我使“断子绝孙脚啊!玩人不带这样的啊!
  “哎哟!路教官!还挺有桃花运的啊!祝你好运哟!”季陌看好戏地,幸灾乐祸地说着,帮路恒理了理衣领,一脸肃穆地跟路恒承诺;“没关系,如果被小白打残了,我一定会养你的。”
  不!!!这个坑爹的世界!我感到这个世界对我深深的恶意!路恒此刻的内心是崩溃的。他只是想做过安静的美男子罢了,他招惹谁了!
  
  两刻钟后,林宛儿和陆恒,一个花枝招展,一个玉树临风,来到百乐门。
  林宛儿穿着湖蓝旗袍,拿着镶满珍珠的手包,走进了百乐门,紧致的旗袍勾勒出她诱人的曲线。
  她不曾来过这种风月场所,今日一见,发现这家夜总会比她想象中的还要金碧辉煌,装着水晶吊灯的天花板下,错落有致地摆着一张张同桌,桌旁坐着的寻欢客们有说有笑,他们举杯邀酒,处处都是纸醉金迷的气息。
  林宛儿还没找到白敬黎的身影,只见路恒的目光从踏进这家百乐门就一直牢牢地黏在舞台上。她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舞台上站在一名容貌较好的女子,她穿着银色珠片缝制的及地长裙,手里拎着一把羽毛扇,一边对着麦克风唱歌,一边配合歌声做出简单的动作。
  “你喜欢她啊!”林宛儿忍不住问。
  路恒叹了口气,一脸寂寞,“她叫红玫瑰……我以前追了她很久,可她死活不答应。”
  “节哀。”林宛儿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继续东张西望。
  我草,季陌那傻逼玩意儿不会骗我?怎么找不到啊!林宛儿垂头丧气看了眼身旁同样垂头丧气的路恒,又不由得来了精神,豪气地拍拍他的后背。“别气馁,等会姐帮你摆她,你要在她面前做出很爱我的样子,这样刺激一下她,说不定她就答应你的追求。”
  “真的?”路恒双眼放光。
  “听姐的,错不了。”
  一曲唱罢,舞台上的那名红玫瑰小姐笑容甜美的说道:“今夜我要特别感谢一个人,感谢他今天能来捧我的场。”她将视线投向某一个角落“谢谢你,敬哥哥。”
  众人配合地鼓掌,她微笑着后退,“接下来,让我们把舞台交给美娇……
  这是灯光打到一名从幕后走出来的歌女身上,众人的目光顿时被吸引过去。
  林宛儿眼尖地注意到阴影里,红玫瑰下了台舞台侧旁的楼梯,在大厅角落里的一张园桌走去。路恒也看见了,急忙伸出手搂住她的腰道:“木教官,你确定这样能成功吗?”
  “放心吧,有八成的把握。”
  林宛儿深吸一口气,憋在胸口,昂首挺胸地跟着陆恒一起往前走。
  然而,当她逐渐走近红玫瑰时她的这一口气差点将没把自己呛死,红玫瑰她……她居然和白敬黎在一起!
  她要感谢的敬哥哥,就是白敬黎!妈逼!她还真拿自己当黄蓉啊!白敬黎,你丫的,我马上就要去下一个攻略的世界了,你竟然……
  白敬黎坐在那,红玫瑰站在身侧。她微微弯着腰,一只手搭在他肩上红唇凑到他的耳边似乎正在和他说些什么,白敬黎手中端着一杯酒,脸上没有什么表情,那一张桌子坐的都是烈火军校的校官。
  白敬黎,你真是好样的啊!别的女人把手搭在你肩上你还挺乐意的啊!林宛儿怒极反笑。
  怎么回事,小白怎么和玫瑰在一起啊!路恒一脸懵逼。林宛儿将他拉到他们面前。
  感受到笼罩而来的阴影,红玫瑰,白敬黎,还有一众教官不约而同地抬起头。红玫瑰看了看陆路恒,又看了看林宛儿,一脸不解。
  “你在生气?”白敬黎眼神清明柔声道。
  挺理直气壮的啊!被捉奸了还问我是不是在生气?林宛儿嗤笑一声,“怎么?亲眼看到我未婚夫和其他女人搞暧昧,我这个未婚妻连生气的权利都没有吗?”
  “ 你真的在生气?”白敬黎低沉的嗓音响起。
  你妈逼,是不是要我脸上写出“我很生气”这四个字,你才会知道我现在真的很生气啊!林宛儿扭头就走。
  白敬黎急忙起身拉住她,“等一下。”
  一旁的教官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鲜花和戒指,递给了单膝下跪了的白敬黎。
  “戒指是你的,鲜花是你的,我也是你的,但你是我的,你愿意嫁给我吗?宛儿。”白敬黎的脸慢慢泛起红晕。
  林宛儿表情怪异,“这……一切都是你安排的?先人季陌告诉我,你在百乐门找女人,然后再让我来到这儿,然后你再向我求婚?”别告诉我这些是你想出来的。
  这么搜的主意是哪个傻逼想出来的。
  “是我安排的。”刘嘉雨蹦蹦跳跳地跑到林宛儿身边来,邀功般的笑着,“先让你失望,然后再让你欣喜万分,这么好的主意只有我能想出来。
  好吧!这么馊的主意是这个傻逼想出来的。
  “你确定你是在向我求婚?”林宛儿挑挑眉。白敬黎心里有种不详的预感,“嗯,我在向你求婚。”
  “可你怎么就认定我会答应你的求婚?”林宛儿再次挑挑眉,“在这种地方,太没诚意了吧!”
  “……”不详的预感果然验证了。
  白敬黎将林宛儿打横抱起,快步走了出去。
  “喂,你干什么,我可还没答应呢!”林宛儿坐在车的副驾驶座上闷闷的说。
  白敬黎瞥了她一眼,“既然不喜欢求婚,那就直接结婚吧!”
  死鬼……吐艳,你咋知道我想和你结婚的。
  以后情人节啊!七夕节啊!清明节啊!又可以光明正大的虐狗了。
  不过现在我是不是应该矜持地推脱一下啊!这样才能显出我的高贵冷艳啊!
  (正在复制记忆人格,请玩家做好准备)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我感觉我这样的结尾四八四有点仓促

☆、民国时期  番外(十一)

  刘嘉雨番外
  作为一个来自21世纪的新新人类,我穿越到民国时期的时候其实很庆幸,我在21世纪被掩盖的光芒终于能在这个社会体现出来了。
  我以为我的登场方式应该是天空一声巨响,老子闪亮登场,老子一上线,全球都停电。结果却是用一种极其没面子,四仰八叉地摔在地上,还把我的手摔伤了。幸运的是我遇到一个好心的小姐,她看起来二十出头,穿着洋装,以本小姐精密的逻辑分析出,她这个娃绝逼是喝过洋墨水留过洋归来的人。果然,聪明如我,我猜对了。 
  她一路带着我,过了两个星期,我跟着她到了一个地方,烈火军校。
  刚下车,我就看到一个穿着军装的帅哥,他自我介绍的时候很绅士,但我还是很想吐槽一下他的名字。季陌,寂寞。瞬间让我想到当时红极一时的——哥流的不是泪,是寂寞。
  我救命恩人求校长给我一个职务,可那个校长竟然让我去当一个炒菜大妈。其实我一开始内心是深深拒绝的。开什么国际玩笑,让我一个未来时空的人,在这个旧社会当炒菜大妈,你确定不是在逗我?
  好吧,最后我还是答应了,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老娘总有一天要你给我还回来!
  跟着季陌和沐宛儿一起逛学校的时候,我又遇到一个帅哥,那一刻我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我感觉自己一定是被爱神丘比特射了一箭。我的脑海有个声音在不断地说,去吧,他是你的。
  一开始,我确实挺想勾搭他的,后来知道他是沐宛儿的未婚夫……我还是想勾搭他。没办法,谁叫他长的那么对我的口味呢!
  后来我就天天以试菜为借口,让他来,前几天他很好,可是后来有一天,他忽然变得很冷淡,也不和我搭话,更过分的是他把我在他面底埋的蛋全都夹给沐宛儿吃?真的是太气人了!
  我当时真的特别不爽,作为这个时代的穿越翘楚,这个男人应该被我新世纪的耀眼光辉迷得死去活来,只要美人不要江山!
  当时我真想冲上去就给沭宛儿两巴掌,但是仔细想一下,这跟她又没有什么关系她才是白敬黎的未婚妻而我,却像是个小三,而且还是一个自作多情、一厢情愿的小三。
  后来我又遇到了季陌,发现他既有绅士礼仪,又有幽默风趣,而且我和他都可以随时切换到逗比风一起嗨。那时候真心感觉相见恨晚啊!我给他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我给他有许多共同话题,都喜欢吃酱肘子,都喜欢冷笑话,更喜欢在食堂花式秀恩爱,虐死那帮单身狗。
  我就说嘛!像老娘这么优秀的人,怎么可能找不到更好的男人。
  有次白敬黎问季陌,怎么样求婚才会让女生答应。
  我果断抄起大勺冲到他们面前,为他们指点江山,像老娘这么聪明机智的人也没谁了。
  想让女生答应你的求婚,你必须让她高兴,高兴前你必须让她怒火中烧,然后再来个360°大转弯,单膝下跪献上鲜花,手捧戒指,深情的望着她说:“can you marrer me(你愿意嫁给我吗?)
  这时候女生决对喜得屁滚尿流,不对应该是破涕而笑,然后她肯定也会深情的望着他说:“ l do”(我愿意)
  额!计划实施的有点小失误,沐宛儿没有答应他的求婚。
  不过庆幸的是,他们还是结婚了,他们结婚的时候,我是伴娘,我当时就发誓一定要把婚礼办的比这个还豪华。虽然我现在仍是一个炒菜工,但是你还不许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对生活有点美好幻想啊!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回神啦!”季陌轻轻戳戳我的鼻子,宠溺的说:“孩子快醒了。”
  一年前,我生了一对龙凤胎,哥哥和妹妹。很有爱的组合有木有啊!
  他们刚出生的那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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