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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易中天中华史卷十六:安史之乱-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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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新的文明也一定是多样而又统一的。多样,是因为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选择;统一,则因为同时代人会有相同的感受。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你能一眼看出都是谁写的吗?
  前两句是李白的,后两句是杜甫的。'26'
  那么,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四句,又是谁的?
  杜甫。'27'
  这并不奇怪。实际上,都护军书至,匈奴围酒泉,边境战争从来就是唐诗的主题之一,建功立业也从来就是唐人的向往。盛唐有如强汉,少有文弱书生,诗人们至少在精神上是豪雄的。所以就连王维,也不会只看风景。李白、杜甫和其他人,更会将目光部分地投向边塞,投向战场。'28'
  但,边塞诗的代表,当首推岑参。
  '15'杜甫《悲陈陶》。
  '16'见杜甫《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
  '17'见杜甫《又呈吴郎》。
  '18'见杜甫《羌村三首》。
  '19'见王维《酬张少府》、《栾家濑》。
  '20'见王维《汉江临泛》、《使至塞上》。
  '21'王维《辛夷坞》。
  '22'此处所引陆游词见《卜算子·咏梅》。
  '23'王维《鸟鸣间》(或作《鸟鸣涧》)。
  '24'请参看樊树志《国史概要》、《国史十六讲》。
  '25'无所畏惧无所顾忌地引进和吸取,无所束缚无所留恋地创造和革新,这两句话是李泽厚先生的,请参看李泽厚《美的历程》。
  '26'见李白《渡荆门送别》,杜甫《旅夜书怀》。
  '27'见杜甫《前出塞九首》其六。
  '28'本段所引诗见王维《陇西行》。
  怛罗斯
  岑参被称为“诗雄”当之无愧,他的诗确实充满阳刚之气: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车师西门伫献捷。'29'
  这实在是豪雄之极。
  豪雄与性格有关,更与经历有关。进士及第的岑参曾两次出塞,先后在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手下任职,足迹远至今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吉木萨尔和库车县,最近处也到了甘肃武威。唯其如此,他才写得出这样铿锵有力扣人心弦的诗句:北风卷地百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30'
  这是西北重镇和军旅生涯的真实写照。
  同样,也只有亲历者才会道出边防军的特殊感受:
  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31'
  的确,西域山高路远,征战前途未卜,回家的日子遥遥无期,平安书信当然弥足珍贵。但,边防将士却并非都是强征入伍,自愿从军的也不乏其人,这又是为什么呢?
  高适回答了这个问题: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
  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32'
  这是真实的心理。如前所述,大唐是一个好舞台,为各色人等提供着自我实现的多种可能性,远赴边疆建立军功便是其中之一。那里固然火山炙热,冰河寒彻,却也有浓郁的异国情调,多情的外族姑娘,旦夕可至的扬名机会,一马平川的广阔疆场,确实能让热血男儿跃跃欲试摩拳擦掌。
  更重要的是:天子非常赐颜色。
  事实上,从太宗到玄宗,包括女皇的时代,成为世界中心就一直是帝国的梦想。有此梦想也不奇怪。因为长安和罗马一样,都曾经是世界首都,只不过一个是东方的,另一个是西方的。因此,尽管罗马再也回不到从前,却不等于长安的新主人不可以再造辉煌,尤其是在重归一统之后。
  奖励边功,也就成了题中应有之义。
  结果是大唐雄辩地证明自己不输于两汉。在王朝最强盛的时期,太宗皇帝的继承者们成功地将伊犁河流域以及今天哈萨克斯坦境内的巴尔喀什湖(Balkhash)、吉尔吉斯斯坦境内的伊塞克湖(Issyk…Kul)和托克马克(Tokmok,碎叶)都置于掌控之中。据说,李白就出生在那里。
  但是到唐玄宗天宝十载(751),情况就变了。
  说起来这也是帝国最沮丧的一年,三员大将几乎一齐在前方遭遇失败:剑南节度使鲜于仲通在云南败于南诏,东北三镇节度使安禄山败于契丹和奚人。至于另一场败仗,则应由岑参曾经的顶头上司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负责。'33'
  这就是著名的怛罗斯战役(Battle of Talas)。
  怛罗斯(怛读如答)的准确位置已无法确定,一般认为在今天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城。这虽然算不上世界大战,意义却是世界性的。交战双方是当时的两个超级大国——大唐和阿拉伯帝国,卷进来的则是夹在当中的大小城邦。
  显然,这里面有着错综复杂的民族和国际关系。简单地说,就是吐蕃和阿拉伯帝国都对丝绸之路的某些必经之地表现出强烈的占有欲,尽管那里是大唐的势力范围,当地人民也更愿意接受大唐的保护,成为中华帝国的藩属。
  吐蕃和阿拉伯却咄咄逼人。前者一度让大唐失去了安西四镇,二十二年后才被武则天收回。阿拉伯帝国则在征服波斯帝国之后,又把前沿阵地延伸到布哈拉和撒马尔罕,而且进军塔什干(Tashkent),骚扰费尔干纳(Fergana)。'34'
  这就只能武力解决了。
  据陕西礼泉县唐代长乐公主墓墓道东壁壁画所绘。
  天宝六载(747)七月,兵分三路的高仙芝部一万骑兵会师今天阿富汗境内的连云堡,然后乘胜追击,生擒小勃律王和他的吐蕃王后,让青藏高原的极西地区重归大唐。创立奇功的高仙芝,也因此被任命为安西四镇节度使。'35'
  不过,高仙芝立了功,也惹了事。天宝九载(750)十二月,他以签订和约的名义诱骗塔什干(石国)国王,从而使后者成为自己的战俘。破城之日,高仙芝还屠杀了当地的老弱病残,并把大量战利品用骆驼运回了家中。
  石国王子逃到其他城邦,向粟特同胞控诉高仙芝的背信弃义,所到之处一片怒火。于是,这些原本依附于大唐的印欧语系民族,决定请阿拉伯人来主持公道,这当然是后者求之不得的。刚从白衣大食(伍麦叶王朝)变成黑衣大食(阿拔斯王朝)的阿拉伯帝国派出了他们在中亚的部队,高仙芝则率领远征军深入七百里迎战,怛罗斯战役因此打响。
  两军相持五天之后,戏剧性的变化发生了。高仙芝带来的铁勒同盟军临阵倒戈,与阿拉伯武士一起夹攻唐军。猝不及防的高仙芝一败涂地,大批将士不是阵亡就是被俘,就连随军的造纸工匠也被胜利者顺手牵羊带回了伊拉克。'36'
  阿拉伯人从此掌握了造纸术。
  大唐却丢失了抵抗东进势力的边防前哨,只得将中亚的控制权拱手相让。四年半以后,安史之乱爆发,高仙芝和他的亲密战友封常清被杀,再也回不到那片绿洲。
  怛罗斯变成了东方滑铁卢。
  这是一个转折点。从此,伊斯兰文明在中亚和西域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大唐却节节败退步步紧缩。到唐德宗贞元六年(790)秋天,就连准噶尔(北庭)和塔里木(安西)也都彻底失联,成为已非长安可以羁縻的断线风筝。
  历史不能假设,因此无法断定如果没有安史之乱,大唐还能不能在中亚重建权威。也许,作为农业帝国,对外扩张在天宝十载已经走到头了,三场败仗就是警示。
  那么,有人意识到这一点吗?
  有。在《兵车行》中,杜甫对帝国连年不断的征伐提出了质疑:君不闻,汉家山东二百州,千村万落生荆杞。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是啊,没人从事生产,国力从何而来?亲人暴尸荒野,百姓难道愿意?
  当然不愿意。杜甫这样描述了普通民众像鸡狗一样被驱赶着强征入伍,以及亲人们撕心裂肺生离死别的惨状: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37'
  于是诗人悲愤地说:
  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38'
  这就几乎是指名道姓的批判了,表现出的正是人道主义和现实主义精神。事实上,伟大作品的背后,总是横卧着人类亘古的苦难。真正的诗人,也总是时代敏感的神经。杜甫的《兵车行》有可能写于天宝十载,他的《丽人行》则应该写于十二载。等到十四载冬天,他喊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时,渔阳鼙鼓便终于惊破了霓裳羽衣曲。'39'
  唐诗就这样成为唐史。
  同样,杜甫也成为另一个时代的代言人,尽管通常都认为他属于盛唐。但,杜甫的盛唐已不同于李白。他开辟的道路则将由新的群体继续前行,并创造出新的局面来。
  '29'见岑参《走马川行奉送出师西征》。
  '30'岑参于天宝三载(744)进士及第,天宝八载(749)任高仙芝的幕府书记,天宝十三载(754)任封常清手下判官,事迹见(唐)杜确《岑嘉州诗集序》、(元)辛文房《唐才子传》卷三。本段所引诗见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31'岑参《逢入京使》。
  '32'高适《燕歌行》。
  '33'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六天宝十载四月条、八月条。
  '34'唐高宗咸亨元年(670),安西四镇因吐蕃而废止。武则天长寿元年(692),大唐在龟兹恢复安西都护府。唐高宗永徽二年(651),阿拉伯帝国征服波斯。唐中宗景龙三年(709),阿拉伯帝国征服布哈拉和撒马尔罕。唐玄宗开元三年(715),唐军在费尔干纳赶走了入侵的阿拉伯人。请参看(法国)勒内·格鲁塞《中国的文明》。
  '35'见两《唐书》之高仙芝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五天宝六载十二月条后之追记、卷二百一十六天宝六载十二月条。
  '36'见《新唐书·高仙芝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六天宝十载四月条。阿拔斯王朝建立于公元750年,定都库法,762年迁都巴格达。
  '37'本诗原文作“耶娘妻子走相送”。耶即爷。为了便于阅读,径改作爷。
  '38'上引均见杜甫《兵车行》。
  '39'据《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六天宝十载四月条,杨国忠派遣御史分道捕人强征入伍,连枷送往军中,送行的父母妻子哭声振野,可视为《兵车行》的时代背景。又,杨国忠于天宝十一载十一月担任右相,因此《丽人行》有可能写于十二载春。至于杜甫自京赴奉先的时间,则在十四载十月到十一月之间,安史之乱正好发生在十一月。
  新的诗风
  杜甫的贡献在七律。
  七律是格律诗的一种,在后世更是常用的一种。但在初唐和盛唐,诗人们更喜欢的是古体,比如李白和岑参;或者五绝和五律,比如孟浩然和王维。王昌龄的名作更清一色都是七绝,包括我们耳熟能详的“秦时明月汉时关”和“一片冰心在玉壶”。创作七律的也有,却乏善可陈。
  让事情发生变化的,是杜甫。
  杜甫当然是全才。他的五古如《羌村三首》,七古如《饮中八仙歌》已于前介绍,其余则五律如《春夜喜雨》(好雨知时节),五绝如“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七绝如“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也全都脍炙人口。 '40'
  但真正超越了前人的,还是他的七律。
  比如《登高》: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这是被称为古今七律之冠的作品,因为不但完全符合格律,而且做到了极致:一篇之中,句句皆律;一句之中,字字皆律,简直就是既可以学习又无法企及的范本。'41'
  也许,必须稍微讲点这方面的知识。
  跟所有格律诗一样,七律最重要的是平仄。平,大体上就是现代汉语四声中的阴平和阳平。仄,则是上声(上读如赏)和去声,再加古代的入声。所以,某些现在读平声的字比如发、七、出,也是仄,因为在古代是入声。
  平仄的要求叫粘对。粘就是相同,对就是相反。一般地说,一句当中,第二个字与第四个字,第四个字与第六个字都要平仄相反。一首诗当中,第一句和第二句要相反,否则叫失对。第三句和第二句却要相同,否则叫失粘。以下由此类推。不过,韵脚的字,平仄是一样的。句中某些字,也可以马虎,但平脚的句子不能除韵脚外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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