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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364-医贯-第7部分

小说: 364-医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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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温再服。 
凡吐血不已。则气血皆虚。虚则生寒。是故用柏叶。柏叶生而西向。乃禀兑金之气而生。可制肝木。木主 
升。金主降。取其升降相配。夫妇之道和。则血得以归藏于肝矣。故用是为君。干姜性热。炒黑则止而不走。 
用补虚寒之血。艾叶之温。能入内而不炎于上。可使阴阳之气。反归于里。以补其寒。用二味为佐。取马通者 
为血生于心。心属午。故用午兽之通。主降火消停血。引领而行为使。仲景治吐血准绳。可以触类而长之。 
仁斋直指云。血遇热则宣流。故止血多用凉药。然亦有气虚挟寒。阴阳不相为守。荣气虚散。血亦错行。 
所谓阳虚阴必走耳。外必有虚冷之状。法当温中。使血自归于经络。可用理中汤加南木香。或干姜甘草汤。其 
效甚着。又有饮食伤胃。或胃虚不能传化。其气逆上。亦能吐衄。木香理中汤甘草干姜汤。出血诸证。每以胃药收功。 
曹氏必用方。吐血须煎干姜甘草作汤与服。或四物理中汤亦可。如此无不愈者。若服生地黄藕汁竹茹。去 
生便远。 
三因方云。理中汤能止伤胃吐血。以其方最理中脘。分别阴阳。安定气血。按患人果身受寒气。口受冷 
物。邪入血分。血得冷而凝。不归经络而妄行者。其血必黑黯。其色必白而夭。其 
脉必微迟。其身必清凉。不用姜桂而用凉血之剂。殆矣。临病之工。宜详审焉。 
褚氏遗书云。喉有窍咳血伤人。肠有窍便血杀人。便血犹可治。咳血不易医。饮溲溺百不一死。服寒凉百 
不一生。血虽阴类。运之者其阳和乎。玩阳和二字。褚氏深达阴阳之妙者矣。 
海藏云。胸中聚集之残火。腹里积久之太阴。上下隔绝。脉络部分阴阳不通。用苦热以定于中。使辛热以 
行于外。升以甘温。降以辛润。化严肃为春温。变凛冽为和气。汗而愈也。然余毒土苴。犹有存者。周身阳 
和。尚未泰然。胸中微燥而思凉饮。因食冷物服凉剂。阳气复消。余阴再作。脉退而小。弦细而迟。激而为衄 
血吐血者有之。心肺受邪也。下而为便血溺血者有之。肾肝受邪也。三焦出血。色紫不鲜。此重沓寒湿化毒。 
凝泣水谷道路。浸溃而成。若见血证。不详本末。便用凉折。变乃生矣。 
客又问曰。吐血可用辛热。为扶阳抑阴。始闻命矣。然复有真阴真阳之说。可得闻乎。答曰。世之言阴阳 
者。气血尽之矣。岂知火为阳气之根。水为阴血之根乎。吾所谓水与火者。又非心与肾之谓。人身五行之外。 
另有一无形之火。无形之水。流行于五脏六腑之间。惟其无形。故人莫得而知之。试观之天。日为火之精。故气 
随之。月为水之精。故潮随之。如星家看五行者。必以太阳太阴为主。然此无形之水火。又有一太极为之主宰。 
则又微乎微矣。此天地之正气。而人得以生者。是立命之门。谓 
之元神。无形之火。谓之元气。无形之水。谓之元精。俱寄于两肾中间。故曰五脏之中。惟肾为真。此真水 
真火真阴真阳之说也。 
又问曰。真阴真阳。与血何干乎。曰子但知血之为血。而不知血之为水也。人身涕唾津液痰汗便溺。皆水 
也。独血之水。随火而行。故其色独红。肾中之真水干。则真火炎。血亦随火而沸腾矣。肾中之真火衰。则真 
水盛。血亦无附而泛上矣。惟水火奠其位。而气血各顺布焉。故以真阴真阳为要也。 
又问曰。既是火之为害。正宜以水治之。而先生独曰火不可水灭。反欲用辛热何耶。曰子但知火之为火。 
而不知火有不同也。有天上之火。如暑月伤暑之病是也。方可以井水沃之。可以寒凉折之。若垆中之火。得水 
则灭。在人身即脾胃之火。脾胃之中无火。将以何者蒸腐水谷。而分温四体耶。至于相火者。龙雷之火。水中之 
火也。龙雷之火。得雨而益炽。惟太阳一照。而龙雷自息。及秋冬阳气伏藏。而雷始收声。龙归大海矣。 
此火不可水灭。而用辛热之义也。当今方书亦知龙雷之火。不可水灭。不可直折。但其注皆曰黄柏知母之类是 
也。若是依旧。是水灭直折矣。误天下苍生者。此言也。哀哉。 
又问曰。黄柏知母既所禁用。治之将何如。若与前所论。理中温中无异。法何必分真阴真阳乎。曰温中者。 
理中焦也。非下焦也。此系下焦两肾中先天之真气。与心肺脾胃后天有形之体。毫不相干。且干姜甘草当归等 
药。俱入不到肾经。惟仲景八味肾气丸斯为对证。肾中一水一火。地黄壮水之主。桂附益火之原。水火既济之 
道。盖阴虚火动者。若肾中寒冷。龙宫无可安之穴宅。不得已而游行于上。故血亦随火而妄行。今用桂附二 
味纯阳之火。加于六味纯阴水中。使肾中温暖。如冬月一阳来复于水土之中。龙雷之火。自然归就于原宅。 
不用寒凉而火自 
降。不必止血而血自安矣。若阴中水干而火炎者。去桂附而纯用六味。以补水配火。血亦自安。亦不必去火。 
总之保火为主。此仲景二千余年之玄秘。岂后人可能笔削一字哉。 
客又问曰。假寒假热之说何如。曰此真病之状。惑者误以为假也。经曰。少阴司天之政。水火寒热持于 
气交。热病生于上。冷病生于下。寒热凌犯而争于中。民病血溢血泄。内经盖指人之脏腑而言。言少阴司 
天者。肾经也。凡肾经吐血者。俱是下寒上热。阴盛于下。逼阳于上之假证。世人不识而为其所误者多矣。吾 
独窥其微。而以假寒治之。所谓假对假也。但此证有二。有一等少阴伤寒之证。寒气自下肾经。而感小腹痛。或 
不痛。或呕或不呕。面赤口渴不能饮水。胸中烦躁。此作少阴经外感伤寒看。须用仲景白通汤之法治之。一服 
即愈。不再作。又有一等真阴失守。命门火衰。火不归元。水盛而逼其浮游之火于上。上焦咳嗽气喘恶热面红 
呕吐痰涎出血。此系假阳之证。须用八味地黄。引火归元。兹二方俱用大热之药。倘有方无法。则上焦烦热正 
甚。复以热药投之。入口即吐矣。须以水探冷。假寒驱之。下嗌之后。冷性既除。热性始发。因而呕哕皆除。 
此加人尿猪胆汁于白通汤。下以通拒格之寒也。用八味汤者。亦复如是。倘一服寒凉。顷刻立死。慎之哉。 
客曰。真假之说。至矣精矣。吾何以辨其为假而识之耶。又何以识其为伤寒与肾虚而辨之耶。曰此未 
可以易言也。将欲望而知之。是但可以神遇。而不可以目遇也。将欲闻而知之。是可以气听。而不可以心符 
也。将欲问而知之。可以意会。而不可以言传也。将欲切而知之。得之心而应之手。巧则在其人。父不能 
传之子也。若必欲言之。姑妄言乎。余辨之舌耳。凡有实热者。舌胎必燥而焦。甚则黑。假热者。舌虽有白 
胎而必滑。口虽渴而不能饮水。饮水不过一二口。甚者少顷亦吐出。面虽赤而色必 
娇嫩。身作躁而欲坐卧于泥水中。此为辨也。伤寒者。寒从下受之。女人多有此证。大小便闭。一剂即愈。此 
暴病也。阴虚者。大小便俱利。吐痰必多。此阴虚火衰之极。不能以一二药愈。男女俱有之。纵使引得火归。 
又须以参 补阳兼补阴。岁月调理。倘不节欲。终亦必亡而已。余所传如此。此不过糟粕耳。所望于 
吾子者。得意而忘言。斯得之矣。 
凡治血证。前后调理。须按三经用药。心主血。脾裹血。肝藏血。归脾汤一方。三经之方也。远志枣仁 
补肝以生心火。茯神补心以生脾土。参 甘草补脾以固肺气。木香者。香先入脾。总欲使血归于脾。故曰归脾。 
有郁怒伤脾思虑伤脾者尤宜。火旺者加山栀丹皮。火衰者加丹皮肉桂。又有八味丸。以培先天之根。治无余法矣。 
薛立斋遇星士张东谷谈命时。出中庭。吐血一二口。云久有此证。遇劳即发。余意此劳伤肺气。其血必 
散。视之果然。与补中益气汤。加门冬五味山药熟地茯神远志。服之而愈。翌早请见。云服四物黄连山栀之类。 
血益多而倦益甚。得公一匕。吐血顿止。精神如故。何也。薛曰脾统血。肺主气。此劳伤脾肺。致血妄行。故用 
前药。健脾肺之气。而嘘血归元耳。 
一男子咳嗽吐血。热渴痰盛。盗汗遗精。用六味地黄料。加门冬五味治之愈。后因劳怒。忽吐紫血块。先 
用花蕊石散。化其紫血。又用独参汤渐愈。后劳则咳血一二口。脾肺肾三脉。皆洪数。用归脾汤六味丸而全愈。 
一童子年十四。发热吐血。余谓宜补中益气。以滋化源。不信。用寒凉降火愈甚。始谓余曰。童子未室。 
何肾虚之有。参 用之奚为。余述丹溪云。肾主闭藏。肝主疏泄。二脏俱有相火。而其系上属于心。为物 
所感。则易于动。心动则相火翕然而起。虽不交会。其精已暗耗。又褚氏精血篇云。男子精未满而御女。 
以通其精。则五脏有不满之处。异日必有难状之疾。遂与补中益气六味地黄而瘥。 
愚谓童子之证。须看先天父母之气。而母气为尤重。凡惊风痘疹。肾虚发热。俱以母气为主。如母有火 
者。其子必有火。母脾虚者。子必多脾病。母火衰者。子必从幼有肾虚证。如齿迟语迟行迟囟门开大肾疳等 
证。皆先天不足。从幼填补。亦有可复之天。不必如上所言暗泄。方有血证。客问曰。吐血衄血。同是上炎之 
火。一出于口。一出于鼻。何也。 
东垣云。衄血出于肺。从鼻中出也。呕血出于胃。吐出成碗成盆也。咯唾血者。出于肾。血如红缕。在 
痰中唾中。咳咯而出也。痰涎血者。出于脾。涎唾中有少血散漫而出也。 
东垣论虽如此。然肺不特衄血。亦能咳血唾血。不特胃呕血。肝亦呕血。盖肺主气。肝藏血。肝血不藏。 
乱气自两胁中。逆而出之。然总之是肾水随相火炎上之血也。肾主水。水化液为痰为唾为血。肾脉上入肺。 
循喉咙。挟舌本。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故病则俱病也。但衄血出于经。衄行清道。吐血出 
于胃。吐行浊道。喉与咽二管不同也。盖经者走经之血。走而不守。随气而行。火气急。故随经直犯清道 
而出于鼻。其不出于鼻者。则为咳咯。从肺窍而出于咽也。胃者守营之血。守而不走。存于胃中。胃气虚不能 
摄血。故令人呕吐。从喉而出于口也。今人一见吐衄。便以犀角地黄为必用之药。然耶否耶。曰犀 
角地黄乃是衄血之的方。若阴虚火动吐血与咳咯者。可以借用成功。若阳虚劳力及脾胃虚者。俱不宜。盖犀水 
兽也。焚犀可以分水。可以通天。鼻衄之血。从任督而至巅顶。入鼻中。惟犀角能下入肾水。由肾脉而上引。 
地黄滋阴之品。故为对证。今方书中所载云。如无犀角。以升麻代之。犀角升麻气味形性。迥 
不相同。何以代之。曰此又有说焉。盖缘任冲二脉。附阳明胃经之脉。亦入鼻中。火郁于阳明而不得泄。因成 
衄者。故升麻可代。升麻阳明药。非阳明经衄者。不可代。衄亦有阴虚火衰者。其血必点滴不成流。须用壮 
火之剂。不可概用犀角。有伤寒病五六日。但头汗出。身无汗。剂颈而还。小便自利。渴饮水浆。此瘀 
血证也。宜犀角地黄汤桃仁承气汤。看上下虚实。用犀角地黄汤治上。桃仁承气汤治中。抵当汤丸治下也。 
有血从齿缝中。或牙龈中出。名曰齿衄。亦系阳明少阴二经之证。盖肾主骨。齿者骨之标。其龈则属胃 
土。又上齿止而不动属土。下齿动而不止属水。凡阳明病者。口臭不可近。根肉腐烂。痛不可忍。血出或如 
涌。而齿不动摇。其人必好饮。或多啖炙 肥甘。豢养所致。内服清胃汤。外敷石膏散。甚者服调 
胃承气汤。下黑粪而愈。或有胸虚热者。以补中益气加丹皮黄连亦得。少阴病者。口不臭。但浮动。或脱落出 
血。或缝中痛而出血。或不痛。此火乘水虚而出。服安肾丸而愈。余尝以水虚有火者。用六味加骨碎补。无火 
者八味加骨碎补。随手而应。外以雄鼠骨散敷之。齿动复固。又有齿痛连脑者。此系少阴伤寒。用麻黄附子 
细辛汤。不可不知。又小儿疳证。出血口臭肉烂者。芦荟丸主之。 
有怒气伤肝。而成吐衄者。其人必唇青面青脉弦。须用柴胡栀子清肝散。 
有郁气伤脾者。须用归脾汤。加丹皮山栀。推而广之。世人因郁而致血病者多。凡郁皆肝病也。木中 
有火。郁甚则火不得舒。血不得藏而妄行。但郁之一字。不但怒为郁。忧为郁。怒与忧固其一也。若其人素 
有阴虚火证。外为风寒暑湿所感。皮毛闭塞即为郁。郁则火不得泄。血随火而妄行。郁于经络。则从鼻 
而出。郁于胃脘。则从吐而出。凡系郁者。其脉必涩。其人必恶 
风恶寒。不知者便以为虚而温补之。误矣。须视其面色必滞。必喜呕。或口苦。或口酸。审有如是证。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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