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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管理:任务、责任、实践-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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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款金数分别占纽约第—位和第二位的花旗银行和大通银行都改组成了模拟分权制结构。花旗银行分成了五个自治性的单位:零星服务部(即个人的存款和借款业务),商业服务部(为中小型企业服务),公司服务部(为大企业服务),国际服务部,以及信托服务部(如投资管理)。每一服务部有一个经理,有自己的目标、计划、损益计算书。大通银行的改组虽然是独立进行的,但大致与此相似。
  这些银行的例子也清楚地显示出模拟分权制的某些重大问题。在这两个银行中,都是洛克菲勒分行或伦敦分行这样的大的分行成为地区的银行业务中心。有时这种分行只是作一种房东和设备管理者,而上述五个“自治性银行”的代表则占用分行中的办公地点。有时这种分行就是一个“银行家”。还有些时候,这种分行兼作房东和银行家。显然,这种大的分行也是一种“事业单位”和损益中心。一个顾客常常同时是——或应该是——零星顾客、商业顾客、信托顾客、甚至是公司顾客,那么应由谁来对不同的“银行”加以协调而对顾客提供服务呢?例如,一家小企业的首脑希望向他的企业提供资金的银行同时兼理他的个人银行业务,处理他的储蓄账户,作为他遗嘱的执行人,他的投资的管理人以及他的公司养老金的受托人。他不愿同四个不同的银行打交道。他应该算是谁的顾客呢?谁应该接受他的业务呢?
  模拟分权制显然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但是,它在将来会更多地被应用。因为,模拟分权制应用的可能性最大的那些领域衰是经济和社会中日益发展的领域——加工工业和公私服务机构。职能制组织和联邦分权制组织都不适合在这些领域中进行组织工作。因此,管理人员有必要了解模拟分权制的必要条件和限制性。以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一个组织可能有些什么问题呢?
  
  模拟分权制的问题
  模拟分权制对所有的组织设计规格都不大“适合”。它缺乏明确性。它不容易以成绩为中心。它很难满足每个人应能了解自己的任务的具体要求。它也不能满足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应能了解整体任务的要求。
  模拟分权制最不能满足的是经济性、信息交流以及决策权力。这些弱点是这种组织设计所固有的。因为模拟分权制的单位并不是真正的事业单位,它的成果并不是真的由市场成绩决定的。它的成果在很大程度上是内部管理决策的结果。那是些“转移价格”和“成本分配”的决策。
  一个化学公司的制造部门也被看作是一个事业单位并期望它从自己的投资获得利润,那么,当这个化学公司的销售部门从制造部门“采购”其产品时,应该付给它什么价格呢?这里不存在“市场价格”,因而不存在通用汽车公司的汽车附件部卖给公司外部的产品价格那种客观的基础。唯一可以作为基础的就是成本。而唯一可以显示出利润的办法就是在制造部门的成本之上加上一个主观的收费。但是,公司的销售部门却无法从外部获得它销售的产品——这或者是由于除了从竞争者那里以外——根本无法获得这种产品,因为需要的量太大了,不能依靠外部的供货者,或者由于质量至关紧要(如药品的“中间产品”)。于是,公司中制造部门和销售部门两者的利润和损失,至多只是真正的成果的一种近似值。
  由此,信息交流所传递的更多的是“杂音”而不是信息;管理人员的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在被认为是自治性的不同单位之间划出界限;用于确定这些单位在互相协作;用于解决它们之间的争端;或用于确定同一公司中的两个销售单位哪一个有优先权,它们都要求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从同一个自治性制造单位获得同一种稀缺产品。最小的调整也成了高层管理的决策,成了力量的较量,成了有关荣誉和神圣原则的事。
  模拟分权制对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求他有自我纪律,能互相忍让,能把自己的利益包括工资报酬的利益交给上级去处置;要求他成为一个“好的运动员”和“败而不馁者”。这些要求比联邦分权制对人提出的高要求更困难得多,尤其是更为多样化。
  我有一次听到,一家大银行中一个很高职位的候选人未能晋升,其原因是他那单位使银行受损失而本单位取得了太好的成绩。“他把他自己那个单位的成绩置于最优先的地位”。第二候选人又未能晋升,其原因是“他把他那单位的成绩过于屈从于其它单位的要求和需要,以致未能显示出足够好的成绩”。我问道,“有没有什么关于行为的指导方针呢?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事先告诉一个人,你认为什么是‘过于关心’工作成绩,什么是‘过于协作’?”对我这个问题,每一个人都承认无法回答。每一个人还承认,这正是他的下属的最大烦恼。一位高级主管最后作了这样的结论,“你必须用耳朵来辨音,”但他自己又停下来补充说,“但是,用谁的耳朵呢?”
  就其适用范围来讲,模拟分权制只限于作业工作。它显然不适用于高层管理工作。至于创新工作,如果不能作为联邦分权制单位的话,那就应该采用职能制结构或任务小组结构。
  
  应用模拟分权制的规则
  主要规则是把模拟分权制看成只是一种最后手段。只要职能调结构——不论有没有任务小组作为补充——还能起作用,即只要一个企业的规模较小或属于中等时,就不应采用模拟分权制。如果超出了这个规模,要首先考虑采用联邦分权制。
  即使在材料工业的公司中,也应首先试行联邦分权制。把真正的联邦分权制修改应用于材料工业企业的一个例子是俄亥俄州托雷多地方的欧文斯—伊利诺斯公司。它是一个很大的玻璃瓶制造公司: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塑料瓶开始被应用。欧文斯—伊利诺斯公司为了保持在瓶子市场中的领先地位,不得不进入塑料瓶行业。经过长期的深思熟虑以后,该公司决定建立玻璃瓶事业单位和塑料瓶事业单位这两个分开的自治性“产品”事业单位,在同一市场上对同一顾客互相竞争。
  欧文斯—伊利诺斯公司的战略取得了出色的成就。公司的成长极为迅速。但是,十五年以后,在七十年代初期,欧文斯—伊利诺斯公司又改为模拟分权制。它保持了那两个部门,但把它们限制在制造上。所有的瓶子,不论是玻璃瓶还是塑料瓶,其销售都由一个新成立的销售部来负责。这样做的理由是,顾客要求他们所需的全部瓶子由一个来源来供应。对他们来讲,“玻璃”或“塑料”都无所谓,他们买的是瓶子,不是材料。
  因此,当同一个大型企业的各个不同组成部分必须在一起工作,而又必须有自己的责任时,模拟分权制虽然存在着一些限制性、缺陷和风险,仍可能是最适用的组织原则。这特别适用于市场的逻辑同技术和生产的逻辑不一致的情况。
  事实上,我们可能要学习如何扩大它的适用范围。对于庞大而复杂的“整体”企业(以及非工商业的服务机构)来说,它是最有希望的组织方式。最突出的例子是大型运输公司,特别是铁路公司和航空公司,但还有典型的政府机构。
  一个铁路公司或一家航空公司,从其定义来说,就没有纯粹的“地方”事业单位。因此,迄今为止,这样的企业没有其它选择,只好按职能制来组织,至多设立一个地区协调员在各个职能部门间进行协调、调解和联系。影响一个运输系统的成绩的决策只能集中地做出。这些决策首先是有关资本利用,有关飞机、机车、货车的分配的决策。但是,运输企业除了比较不重要的任务以外不能实行分权化,而且由于它过于庞大,即使采用职能制组织显然也不能很好地进行工作。
  这事实上既意味着;有一些企业——以及非工商业的服务机构——还没有一个合适的组织原则。
  对于模拟分权制,我们至少已知道它有些什么利弊了。因此,组织理论和组织实践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为铁路系统和绝大多数政府机构这样一些庞大而过于集中化的职能制结构制定出一套组织设计来。这套组织设计应用在它们那里,应该不比模拟分权制应用于大型材料公司和大型商业银行为差。这也许必须应用一些模拟分权制的原则。
  
第四十七章 以关系为中心的组织设计:系统结构
国家航空和航天局——日本的系统设计和“多国性”——文化和价值观的分歧——系统结构的困难所在——其必要条件——其重要性
  
  在所有各种组织设计原则中,只有一种,即法约尔的职能制组织设计原则可以说是从理论分析出发的。其它各种组织设计原则——任务小组、联邦分权制、模拟分权制等原则——都是由于对当时的特殊需要和挑战做出临时反应而产生的。这也适用于系统结构。它是为了解决显然极为特殊的气个管理问题——美国在六十年代的太空探索——而发展成为一种组织设计原则的。
  系统组织是任务小组设计原则的一种扩展。但是,任务小组是由个人组成的,而系统组织则由极为广泛的各种不同组织组成一个大结构。这些组成单位可能包括政府机构和若干私营大小企业;大学和独立研究人员;某些单位直接由中心组织控制并担任一定的任务;还有些单位可能全部或部分地为系统组织拥有而自治经营,还有些单位只同中心组织发生一种契约关系而并不为它所控制,或者是它无法控制的。系统组织随着任务的需要而应用所有各种其它的组织设计原则:职能制组织和任务小组,联邦分权制和模拟分权制。
  系统结构的某些成员可能担任一些特别的任务,在系统结构存在的整个期间并不改变;其它一些成员则可能随着计划的各个阶段而担任不同的任务。有些是长期成员;其它一些则只是从事某项特殊的工作,在该项工作完成以后就不再同系统结构发生什么关系。
  最早使系统结构成为一种明显的组织设计原则的“模型”是美国国家航空和航天局有关六十年代美国航天计划的组织。1但是,虽然我们直到最近才意识到这样一种结构的存在,其实它早已存在了很长时间。大型系统结构虽然是作为一个庞大的政府计划的组织设计原则出现的,其实它最初是作为一种企业结构而发展起来的,今后曲主要应用可能也在企业方面。
  虽然塞尔斯和钱德勒可能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但他们在有关国家航空和航天局的书中描述的一种系统在日本已应用了一个世纪;日本的大型公司和它的供货者和配销者之间的关系很象国家航天和航空局同其供货者、承包人和合作者之间的关系。日本的大型公司有时对其供货者有所有权;但更多的情况是没有或只有权小的所有权。但是,供货者却结合于“系统”之中。同样的,日本的大型公司通常依靠既是独立的又结合为一体的商社。结合为一个工业集团(财阀)的各大公司之间的关系也可以同国家航空和航天局由于自己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关系相比;
  已日益清楚地表明,在多国公司中将会发展出某种同系统结构非常相似的东西。事实上,许多为多国公司制定的方法就是(虽然并没有意识到)系统管理的一套。而多国公司的一些典型问题也就是系统结构的一些典型问题。
  例子之一就是大通银行为其世界范围的银行系统所制定的结构。大通银行决定采取与传统方法不同的做法,不是完全依靠或甚至主要依靠有全部所有权的海外分行,而是通过对已建立起来的当地中等银行拥有少量所有权的办法来发展其世界性的业务。这些当地银行并不归大通银行所有或归它控制,其高层管理也不是大通银行派去的。但它们是“大通银行系统”的组成部分。它们被结合于大通银行的世界性银行设施和服务之中,同时又深深地扎根于自己的社区之中。它们既是独立的,又是结合为一体的。
  另一个例子是多国广告公司。公司的总部设在纽约,而其在英国或德国的分公司看起来是有全部所有权的子公司。这种结构初看起来好像是联邦分权制。但是,由于多国顾客的需要,这些联邦制的自治单位却在一种系统结构的关系中共同工作。为了给一家总部在美国以外的顾客服务——如伦敦和鹿特丹的尤尼莱佛公司、瑞士的内塞尔公司、东京的索尼公司——其全面责任必须由顾客所在的分公司,即英国、瑞士或日本的分公司来承担。但是,凡是顾客有子公司的地方,广告公司都必须同它们发生关系。因此,必须建立起一种广告公司在各地的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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