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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部分

骗术案例大全-第3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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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江医院再曝“孕妇不孕”丑闻 
  【案例导读】  
  对患者进行欺骗性诊断,进而收取高额治疗费用,这样的事在上海长江医院屡演不绝,以致于相隔不到10天,仅诉诸法院的孕妇不孕丑闻就发生两起!  
  【案例正文】  
  2月19日,凤凰卫视《文涛拍案》栏目与本报连线,播出《上海长江医院》专题。节目中除了本报曾经报道的“叶雨林孕妇不孕”案件,还披露了与此案相隔不到10天的另一起“孕妇不孕”案件。本报记者进一步采访得知,两起案件中,上海长江医院在被受害人起诉后,均采取了私下协商、重金“摆平”的手段,从而避免了对簿公堂之“劫”。  
  “孕妇不孕”并非“绝版”  
  1月23日,本报报道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孕妇不孕”事件:2005年6月4日,在上海务工的安徽籍夫妇叶浩魁和叶雨林,分别被上海长江医院诊断为“男性不育”和“原发性不孕”,治疗5天,医药费用共计3。7万多元。但随后叶雨林在另外一家医院检查时发现,她在5月17日事实上就已经怀孕,上海长江医院所谓的检查以及治疗,原来竟是一场骗局!  
  叶雨林事件被曝光后,不少读者来信来电,痛斥上海长江医院为牟暴利,欺骗患者的恶劣行为。但也有读者认为,也许这是一次“误诊”,只是偶然事件。上海长江医院的发言人也向记者表示,这是当事医生“操作不规范”,并信誓旦旦告诉记者,此外“没有发现”类似的“操作不规范”。然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距离叶雨林事件不到10天,来自四川的唐利梅夫妇竟然也遭遇了几乎如出一辙的厄运!  
  2005年5月23日,四川合江县人唐利梅和丈夫浦正平,由于结婚3年没有孩子,二人一起来到上海长江医院。唐利梅在说明了自2005年4月1日之后没来月事的情况下,被主治医生何玉侠诊断为“原发不孕、免疫性不孕、宫颈炎”等,并开始接受住院治疗。在长江医院的3天里,唐利梅不断地被医生通知做各种各样的检查,不停地吃药和输液。3天里,浦正平先后交了1万多元。花光身上所有的钱后,浦正平和妻子商量决定不再接受治疗。离院前,医院还配了一个月的药,约2000元,由于浦正平实在拿不出钱,医院最终作了退药处理。  
  7月4日,唐利梅在长江医院做最后一次B超检查。出人意料的是,她竟被医生告知“已怀孕了”。这个消息让浦正平高兴了一阵,但医生拒绝透露怀孕的周期,这又使他产生了怀疑。在整理医药费清单时,浦正平发现,医生在2005年5月26日给妻子开了两份保胎灵。莫非妻子早已怀孕?  
  2005年11月4日,唐利梅在老家四川合江县人民医院做B超检查,报告显示,她已怀孕200多天。也就是说,在4月16日左右,她就怀孕了。11月12日,上海市长宁区中心医院的检测结论再次证实,唐利梅到长江医院就诊时已经怀孕。  
  重金“摆平”波澜不惊  
  叶雨林和唐利梅两对夫妇分别来自安徽和四川的农村,在上海长江医院花费数以万计的治疗费用,对他们来说几乎倾家荡产,甚至负债累累。当得知自己落入的是一个骗局以后,他们不仅要承受破财之痛,更陷入了极度惶恐之中:治疗期间服用的大量药物,会不会对腹中的胎儿造成伤害?为了向上海长江医院讨个说法,两对素不相识的夫妇都想起了诉讼。  
  2005年10月19日,叶雨林夫妇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5年12月中旬,唐利梅委托上海名旗律师事务所的姚建国律师,向虹口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状。  
  在众多媒体的关注之下,上海长江医院面临着一场尴尬的官司。当时有人预言,如此恶劣的诈骗行为对簿公堂,将是长江医院的“死劫”。然而,几个月过去了,事情的进展却出人意料:法院始终没有开庭的消息,上海长江医院进出的患者依然络绎不绝,广告依然叫得“山响”。  
  有知情人告诉记者,上海长江医院早已花重金“摆平”了两起案子,原告已经撤诉。这位知情人说,2005年12月20日,上海长江医院向叶雨林夫妇一次性补偿人民币20万元整,叶浩魁夫妇共同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不再享有对长江医院的任何赔偿请求权。而关于唐利梅案,其委托律师姚建国向记者证实,双方庭外和解,原告撤诉。当记者再次试图和唐利梅夫妇联系时,姚建国告诉记者:双方和解的时候,长江医院要求原告“不要再做一些事情”,所以案子的事情他们可能不太方便说。对此,知情人告诉记者,说是庭外和解,其实是有条件的赔偿用俗话说就是“封口费”。  
  追访中,另有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为“摆平”两起“孕妇不孕”事件造成的连锁反应,上海长江医院花费的其他“重金”,远远高于赔偿给受害人的钱,“但这些都是小钱,只要医院不关门,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  
  考验行政职能的“一张考卷”  
  2月17日,安徽合肥一崔姓教师致电本报,电话中他语气激烈:“长江医院的欺诈行为早已大白于天下,但它的广告还在播,不明真相的患者还是源源不断,我们没有法律去惩处吗?我们没有zf监管部门去制止吗?”  
  在2月19日召开的“中国医院协会报告会”上,卫生部部长高强表示,当前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原因之一,就是zf对医疗市场的监管不力。  
  对于高强部长的结论,不少读者深表赞同。针对上海长江医院事件,有网友发帖评论说:“短短10天,两起‘孕妇不孕’案件事后被曝光,可见病患中受骗者的比例;涉案的三位医生执行同样的行骗手法,可见其运作模式;事发后避重就轻,以花钱‘摆平’来解决问题,可见其认错态度;覆盖全国的广告轰za,络绎不绝的患者,可见其为害之广;巨额广告投入,新病房楼落成,可见其获利之丰。而以上种种,均可见zf监管之不力!”  
  还有读者发表评论说,街头行骗尚有人管,无良医院为何大行其道?司法、卫生、工商,只要有一个部门负起职责,事件就不会恶劣到这般地步!  
  网名平平的读者说,有关监管部门都到哪儿去了?只要违法成本低,有关部门又不作为(或有意不作为),就会有成百上千的“长江医院”“崛起”。如果职能部门功能健全,早就应该预防或者制止这种行为。媒体的报道,应等同于举报材料,主管部门若回应迟钝无力,甚至漫不经心、视而不见,就是行政不作为,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  
  一位法律界人士接受采访时说:目前这两起叫人“拍案称奇”的案件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如何回应公众和媒体的质疑,已成为考验相关zf部门行政职能的“一张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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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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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珍奥核酸”上3_15晚会 
  【案例导读】  
  学术必须诚实,新闻必须真实,网络必须踏实。他们都应该与虚假无缘。如果有人不遵守游戏规则,不管地位多高,名气多大,我们都要揭露他。  
  【案例正文】  
  我在出国14年后首次回国过春节,收看久违的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发现人还是那些人,形式还是那样的形式,能够反映出这十几年来中国所发生的变化的,是隐藏在节目当中的那些商业广告。其中触目惊心的一个广告,是在一个小品中,演员拿着写着“珍奥核酸”四个大字的纸袋上场。春节晚会年年挨骂,这个广告也成了挨骂的对象。其实这并不是这个“保健品”在春节联欢晚会上首次露面。据读者反映,在去年的晚会上,曾经举办过“珍奥核酸杯我最喜爱的演员和节目”的评选。  
  第二天,我收到一位读者的来信说:“今年春节晚会上大连珍奥核酸又出现了。记得几年以前您写过几篇文章揭露他们的骗局,我很奇怪他们为什么能抗到现在,而且还越来越火。2003年他们的销售额是10亿,而且还在上升。在Google上搜索‘珍奥核酸’,2001年左右的皆为负面报道,而最近(2004…2005)全都是正面报道了。我实在不相信‘核酸保健品’能有什么作用,可是为越来越多关于此类报道所困惑,您能关注一下么?”  
  对“核酸保健品”能有什么用,是不必感到困惑的。只要学一点生物化学常识,就可以知道,虽然核酸做为遗传物质,对人体的生理活动至关重要,但是人体中的核酸都是人体用其他化学物质自我合成的,并不从膳食中直接吸收。膳食中的核酸都将在消化道中被彻底分解掉。因此生物医学界公认核酸不是营养物质,口服核酸不仅不能起到营养、保健作用,而且核酸吃多了,还会对身体造成危害,会导致痛风和结石等疾病。所谓“核酸保健品”,完全是一个伪科学商业骗局。这个商业骗局是上个世纪60年代在美国出现的,1981年,它被美国法庭认定为商业骗局后,在美国就基本消失了,然而20年后却在中国重新出现,而且有多名中国科研人员为之捧场。  
  对此,我们已在2001年上半年做过充分的揭露。对“珍奥核酸”盗用多名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名义做宣传的行为,我们也曾经联系到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表声明澄清。那次揭露持续了几个月的时间,在国内媒体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甚至连美国《科学》杂志都做了报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为此发出通知要求集中检查核酸类保健食品广告违法问题,卫生部也通报“珍奥核酸”夸大宣传,要求对保健食品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大监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  
  在我们揭露过的案例中,还很少有一个引起这么大的轰动并获得官方的肯定。当时曾有人认为我们打了一个大胜仗,据说“核酸保健品”的销售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但是结果又是如何呢?“珍奥核酸”不仅继续在全国性报纸上做广告、登“正面报道”,而且上了中央电视台,具有讽刺意味地成为“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晚会的赞助商、在收视率天下第一的春节联欢晚会上露脸,并做为中央电视台的广告大户,享有不受中央电视台曝光的特权。国内的保健品很少有超过3年的寿命,而“珍奥核酸”被揭露三、四年来,却好像活得更有滋有味,难怪有人要对此感到奇怪、困惑了。  
  没有相应的处罚跟进,仅有舆论监督是无济于事的。媒体不可能对一个事件保持持久的兴趣,因此骗局躲过了风头之后仍然可以沉渣泛起,继续愚弄世人。媒体也会见钱眼开,为了商业利益丧失原则。一个被充分揭露过的骗局能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敢于在有十几亿观众的节目中招摇过市,我们首先应该问的,是管理部门究竟是如何“依法严厉打击”的?  
  方舟子  
  声明:文中观点属原文作者所有,骗术研究网编发此文,并不代表同意文中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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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164。 
第6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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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受骗关键在贪 
  【案例导读】  
  刚认识,就承诺要对女方“负责”。一个身材矮胖、身为两个孩子父亲的中年男人,开名车带马仔假装阔绰结交女青年,然后用买房子结婚的名义把女方的积蓄席卷一空。用这样的手段,35岁的广东高要人邓世生骗财骗色,屡屡得手,无一落空。昨天(4月19日)上午,邓世生被海珠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帮他冒充“司机”、“马仔”、“生意人”的同伙余红山、陈六、陈华、余学也分别被判刑。法官告诫大龄女青年:切莫因为恨嫁而轻易相信甜言蜜语的陌生男人  
  【案例正文】  
  1借买房结婚卷走积蓄  
  时年27岁的许姑娘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2001年11月4日下午,她应好友阿霞之约出来喝茶,认识了在座自称叫“刘天龙”实际叫邓世生的男人。行为举止颇有老板做派的刘天龙在聊天时主动提出,以后多介绍一些买保险的客户给许姑娘,两人相谈甚欢,许姑娘对刘天龙产生好感,当晚许姑娘就带刘天龙回租住处过夜。  
  两人同居的第3天,刘天龙就带许姑娘去看楼盘,他说,和许姑娘结婚必须有套房子,不能让许姑娘受委屈。男友如此体贴,许姑娘心花怒放,兴冲冲地跟着刘天龙去珠江新城看楼。看妥一套豪宅后,刘天龙告诉许姑娘:房产证上要写许姑xxx名字,因此许姑娘要出10%的房款。当然,他是不会要许姑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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