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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魔神重生-第10部分

小说: 魔神重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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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就是什么都不做。

    他到要看看,没有他的庇护,安与弦要怎样在赞格威尔家继续生存下去。

    他很期待,安与弦发现,他非但不得到曾经觊觎的一切,还要失去曾经一切后的反应。

    那一定很有趣吧!

    “我呢?你打算怎么办?”

    “你?你是你,他是他。”如愿以偿的狠狠揉搓起安与于来。

    “我知道了。”

    亚当斯眼中无法掩饰的喜爱之色,让安与于了然于心。

    不是因为安与弦的关系,才不得不照顾他,而是发自内心的想要照顾他,成为他可以依靠的长辈吗?

    既然如此,他愿投以他木瓜,他同样愿报之以琼琚。

    他愿付出真心。

    他同样愿回予其真心。

    心中隔阂,因亚当斯可见的真心烟消云散,安与于唇角边的微笑,也不在像先前那般只流于表面。

    怎么可能没有发现安与于的改变,亚当斯更加心痒难耐的揉搓起安与于来。

    这孩子可比他哥通透多,也可爱多了。

    这孩子怎么能这么的可爱?

    真是喜欢死他了。

 第12章

    自从那日后,亚当斯与安与于的关系,可谓是一日千里,哪怕最迟钝的佣人都可以发现,亚当斯对安与于的宠爱。

    被震傻的佣人们十分懊恼前段时间,他们对安与于的冷淡与疏远,可他们却也知道,哪怕此时他们想要挽回,却也为时晚矣,

    并不是真的小孩子,怎么可能因为亚当斯的宠溺便恃宠而骄,安与于依如往常那般,按照自己的步调生活着。反到是亚当斯,因为安与于的包容,还有温柔,变得更加肆无忌惮,更加喜欢撒娇,还有黏人起来。

    躺在安与于膝盖上,享受着安与于温柔的抚摸,还有这悠闲的午后时光,亚当斯觉得以前他都白活了,这样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

    不过——

    你不觉得哪里不对吗?

    比如说,你们的角色反了,或者这样做更适合情侣之类的?

    “要去花园散散步吗?”这样的姿势虽好,却不想安与于因此累到,亚当斯爬起的同时,心痒难耐的揉了揉安与于的头发,还有脸蛋儿。

    “也好。”

    花开四季不败,每个季节都会有花凋零,有花盛开,即使是这不被人重视的后花园,四季园景也美不胜收。

    漫步于金色,绯色繁花之中,带有一丝秋意的繁花,让缓步而来的秋季,染上抹丰收的色彩。

    这种浓重的秋日色彩,让人变得懒洋洋,也暖洋洋的。

    没走几步,便被亚当斯给抱了起来,亚当斯这好似患了皮肤饥渴症般的举动,并未对安与于造成多大影响,因为他早已习惯。

    “要去赞格威尔家吗?”把头埋在安与于颈窝处蹭了蹭,亚当斯心满意足的轻叹道。

    “不了。”不会觉得不好意思,也不会觉得尴尬为难,安与于神色依旧的摇头道。

    在安与于看来,亚当斯这‘撒娇’的举动,与他曾养的那只奥尔丁顿狼没有任何不同。

    当然,如果亚当斯能够拥有一身漂亮的皮毛就更好了。

    “嗯~~~~?”

    “他不需要我,即使我去也无济于事。”

    先不说,他那位兄长是不是还记得他。

    即使记得,以他对他那位兄长的了解,此时他那位兄长也不想看到他吧!

    毕竟他不会给其带来任何帮助,也没有任何利用价值。

    甚至在他那位兄长的眼中,他还是一个不小的麻烦。

    所以他去不去又有何关系?

    “哈哈哈哈,与于宝贝,你怎么这么讨人喜欢呢?”抱紧安与于又用力的蹭了蹭,亚当斯大笑道。

    他最喜欢的便是宝贝的这份通透。

    宝贝的动作的确很萌人,但仅凭几个卖萌的动作,他怎么可能就把宝贝,当成宝贝来宠爱?

    如果说宝贝,在网络中对他们的帮助是因的话,那么宝贝通透的性子,便是让他由心喜欢的果了。

    就像他所说的那样,宝贝还真是讨人喜欢啊!

    又呆了五六日后便离开了,而后每隔一段时间,亚当斯便会回来几日,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秋妇退去,冬媪降临大地。

    窝在暖室中,隔着窗户,望向窗外枝头迎着寒风绽放的繁花,安与于手捧着茶杯,轻缓的把杯中带有一丝暖意的茶水送入腹中。

    “就知道你会在这里。”大门碰的一声被推开,一个声音随之传入进来,伴随着这个声音的落下,亚当斯大步走入屋内。

    “与于宝贝,这么久没见,你有没有想我?”脱下大衣,随手把大衣往椅子上一扔,亚当斯挤到安与于身边,一把夺过其手中的茶杯,猛把杯中茶水灌入腹中。

    “很久吗?”任由亚当斯夺过自己手中的茶杯,安与于还好脾气的拿起茶壶,又为亚当斯满上一杯。

    “当然很久了,这次我已有两个月没有见到与于宝贝你,你说久不久?”又一口饮尽杯中茶水,摇手示意安与于不用再续杯的亚当斯,一把抱起安与于,用力的蹭了蹭。

    “这么久?”歪头眼露迷茫道。

    “唉,就知道你没什么时间观念,没想到竟这么没时间观念。”把头埋在安与于颈窝处,亚当斯长叹一声道。

    而后他口中吐出的湿热之气,也让安与于下意识的缩了缩肩膀。

    “呵。”像是找到了什么乐趣般,亚当斯再次吹向安与于颈窝处。

    “别闹。”又缩了缩肩膀,安与于这次没有姑息,他把亚当斯的头向外推去。

    “好吧,好吧。”不再闹安与于,亚当斯用脸蹭了蹭他头发,表示自己不会再做。

    “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侧头看向亚当斯道。

    “还不是那些事情。”亚当斯一脸无趣道。

    “嗯?”

    “虫族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每年虫族都会‘蠢蠢欲动’几次,他们都习惯了,这算不了什么大事。

    “原来如此。”

    通过网络,对人类的死敌——虫族,安与于还是略知一二的,他同样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

    虫族虽多,繁殖虽快,就如其名字般,在安与于眼中,它们就是一群小虫子,随时随地都可以碾死的小虫子。

    呆了五六日后,便又离开了,亚当斯这一走又是两个月的时间。

    向来不是什么黏人的性子,亚当斯在与不在对安与于来说,没有任何区别,他依如自己步调生活着。

    上学,喝茶,看书,休息,散步,除了在网络中已很少再遇到‘凶猛杀死你’他们外,安与于此时的生活与以前没有任何不同。

    至于‘凶猛杀死你’他们的不在,他也已由亚当斯那里猜到原因——虫族。

    每个这个时候,都是佣兵们最忙碌的时候,‘凶猛杀死你’他们不在也情有可原。

    两个月后

    突然出现在安与于面前,把大衣随手往地面一扔的亚当斯,扑向安与于的同时,把头枕到安与于膝上,长长呼出一口气来。

    真是太舒服了,这样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

    一脸满足的微眯起眼睛,许久后,亚当斯像是想到什么般开口道:“要不要去赞格威尔家老宅呆一阵子?”

    “前线发生什么事情了?”

    跟聪明人说话就是容易。

    “没发生什么事情,虫族还是老样子,不过我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噢?”

    “那么要不要去赞格威尔家老宅住一阵子?”

    “不了,这里离前线还很远,我想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

    “说的也是,………,不行,我得给威廉打个电话。”不知是想到了什么,亚当斯猛然坐起身来,向被他扔到地上的大衣走去。

    “这次驻扎前线的是赞格威尔将军?”

    “没错。”

    “如果我记得不错,哥哥好像还有两个月就要生了吧!”

    “没错。”由衣兜内拿出一只腕式小型可视电话,亚当斯没有马上拨通,而是意味深长的看向安与于道。

    “噢,那你打吧!”

    将军前线坐镇,坐镇人选并非不可更改,由此可见,安与弦在威廉赞格威尔心目中的地位。

    不知安与弦有没有后悔。

    后悔吗?

    或许是后悔的吧!

    不过后悔又有什么用?

    只要他生下这个孩子,先前失去的那些,就又会回到他的手中,甚至还会比以前得到的更多。

    至于威廉为什么会在他怀孕其间去前线?

    将军坐镇前线,这个规矩又不是现在才有的?

    将军替换也只是偶例而已。

    威廉之所以会在其重要的第一子降生前,还要去前线,只不过是因为太有责任心了而已。

    没错,不是因为别的,只不过是威廉做事太过死板,太有责任心了而已。

    手指轻柔的抚摸着肚子,欣喜与狰狞两种神色在脸上交替闪过,威廉的冷漠无视,还他在赞格威尔家前后的落差,都已让安与弦陷入到疯魔之中。

    不知安与弦此时的‘苦楚’,即使知道,安与于也不会太在意。

    想要得到什么,总是要付出什么。

    妄想得到自己所不能得到东西,付出的代价也总会更大不是吗?

    这种人无需可怜,只不过是自作自受罢了。

    坐在阳光室内,任由金色阳光倾洒全身,盘腿闭眼坐在地板上的安与于,猛然睁开双眼。

    一缕金色流光,在其眼中一闪而过,安与于唇边随之勾起一抹笑意。

    他的灵魂与这具身体终于完全的融合了。

    张开手掌,迎着阳光握紧手指,不在无力的身体,让安与于感觉十分的好。

    可惜的是——

    一缕金色流光,再次由安与于眼中一闪而过,因时间太短,如不仔细观察,很难察觉到这缕金色流光的闪现。

    他的灵魂虽与这具身体已完全融合在一起,可惜的是,力量却仍旧没有恢复。

    感受了一下体内微不可见的力量,安与于站起身来,向不远处的落地格子窗走去。

    站在有半面墙宽的落地格子窗前,透过窗上玻璃反射,看向玻璃中的自己,与上世已有八分像的容貌,让安与于微微叹出一口气来。

    灵魂的强大与蛮横,不但让他融入这具身体变得十分艰难,也让这具身体变得不再像‘自己’。

    现在还只是七八分像而已,等他力量完全恢复时,他的容貌也将完全恢复为原来的模样吧!

    想到这里,撩开耳边头发,看向已微微隆起的耳尖,安与于再次轻叹出声。

    现在还没有完全改变,等完全改变时,他该怎样隐藏他的尖耳?

    同精灵一样,安与于前世所属的那个种族,不但拥有美丽的容貌,还拥有一对尖耳。不过与精灵不同的是,安与于所属的那个种族,要比精灵强大许多,或许只有精灵世界的神灵,才能与其媲美。

    这种忧绪也只是一瞬,便消息的无影无踪,安与于退回桌边,为自己满了一杯香浓的茶水。

    离他完全恢复力量,还有一两年的时间,也就是说,他还有一两年时间,可以去寻找隐藏尖耳的办法。

    更何况,船到桥头自然直,即使找不到隐藏尖耳的办法也没关系,毕竟那时他已完全恢复力量不是吗?

    轻啖一口杯中香浓的茶水,感受着午后暖阳的安与于,喟叹一声。

    如果可以,这种闲适的生活,他真想继续下去。

 第13章

    网络可以瞬息万变,也可以一成不变。

    上网后,安与于总觉得今天好像少了些什么。

    打量四周景色,与往日没有任何不同的景色,让安与于眼神变得更加的迷茫。

    究竟是少了些什么呢?

    “与于~~~~”

    “………。”貌似他终于知道少什么了。

    转身看向身后,安与于眼含担心的微微皱起眉头,韩熙见到自己后,竟没扑上来,这真的是太奇怪,难道他生病了吗?

    想到这里,终于发现韩熙的憔悴(……),安与于关心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还是说你生病了?”

    网络毕竟不是现实,在网络中你可哭,可笑,可喜,可悲,可怒,但像现实里脸色一白这种情况并不会出现,所以哪怕现实生活中的韩熙再憔悴,再颓废,网络中的他,脸上也不见一丝灰败神色。

    可安与于究竟是从哪里发现他的憔悴呢?

    ——眼睛。

    没错,就是眼睛,那种可怜,幽怨,憔悴的眼神,即使死人都会被他给看活了,更何况安与于这个大活人。

    “与于~~~~,你一定要救救我。”如饿虎扑食般,猛然向安与于扑去,一把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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