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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风之名-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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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晚剩下的时间,我一一打开脑子里的门扉。我在里头发现一些老早遗忘的事:母亲为歌曲填词,为上台练发音,三种安定神经与助眠的茶饮作法,鲁特琴的音阶指法。
  还有我的音乐。距离我上次拿鲁特琴,真的已经隔好几年了吗?
  我花很多时间想祁德林人,想他们对剧团做了什么,他们从我身上夺走了什么。我想起血迹和焚烧毛发的味道,觉得胸中燃烧着一股深沉的怒火。我承认那晚我有一些复仇的黑暗想法。
  但是在塔宾的岁月,让我认识了残酷的现实,我知道报复不过是幼稚的幻想,我才十五岁,我能怎样?
  我的确知道一件事,是我躺着回想时浮现的,那是海力艾克斯对辛德说的话:谁让你远离艾密尔?歌者?赛斯?远离所有能伤害你的东西?
  祁德林人有克星。如果我能找到他们,他们就可以帮我。我不知道谁是歌者或赛斯,但大家都知道艾密尔是教会骑士,是艾图帝国的得力助手。可惜,大家也都知道艾密尔已经消失三百年了,艾图帝国崩解时,他们就解散了。
  但海力艾克斯提到他们时,仿佛他们仍存在。史卡皮的说法也和我以前听到的不一样,史卡皮提到艾密尔是从赛里多斯开始的,并非和艾图帝国有关。显然还有很多是故事没提到的,我还需要知道更多的讯息。
  我愈想,脑中就冒出愈多的问题。祁德林人显然没有杀死所有收集他们的故事或哼唱相关歌曲的人,每个人对他们的故事都略知一二,每个孩子也都唱过和他们的标记有关的淘气童谣,是什么因素让我爸妈的歌如此不同?
  我满脑子问题,当然,我只能去一个地方。
  我看着我贫乏的家当,我有一条破毯子,一个塞稻草后充当枕头的麻布袋,一支容量一品脱、附瓶塞的瓶子,里面装了半瓶干净的水,一块以砖头压着、在寒夜里用来挡风的帆布,一对天然的盐骰子,一只穿不下的破鞋,但我想拿它来换点别的东西。
  还有二十七分钱的铁币,那是我的急用金,几天前感觉好像存了很多,但现在我知道永远也不够。
  随着太阳升起,我把藏在梁木下方的《修辞与逻辑》拿出来,我打开用来保护它的帆布片,看到它依旧干燥完好,松了一口气。我摸着皮革平滑的触感,把书本拿起来贴近脸庞,闻到阿本车子后面的味道:香料与酵母,混杂着酸性物质与化学盐的刺鼻味。那是我过往岁月最后一件留下来的具体东西。
  我打开第一页,读着阿本三年多前的题字。
  克沃思,
  在大学院里,好好为自己论辩,让我为你感到骄傲。
  谨记你父亲的歌,提防愚行。
  友阿本希 笔
  我点点头,翻开那一页。



第三十章 破损本

  门柱上的牌子写着:破损本,我当它是个吉兆,便走了进去。
  一名男子坐在桌子后方,我想他应该是老板,个儿高挑,头发稀疏,他从账本中抬起头来,表情有点不悦。
  我打定主意不多说什么客套话,直接走到他桌边,把书交给他,「这本书可以换多少钱?」
  他专业地翻阅那本书,摸摸纸感,检查装帧,耸耸肩说:「一两个铜币。」
  「不止吧!」我生气地说。
  「它就只值你能卖到的价值。」他不带感情的说,「我可以给你一个半银币。」
  「给我两银币,还有一个月后买回的权利。」
  他大笑一声,「这儿不是当铺。」他一手把书推还给我,另一手拿起笔。
  「二十天呢?」
  他犹豫了一下,又粗略看了那本书一次,拿出他的钱包,取出两大银币。我已经好久没看过那么多钱了。
  他把两银币放在桌上,推向我,我忍着没马上抓起,对他说:「我需要一张收据。」
  这次他紧盯着我瞧了很久,我开始感到有点紧张,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模样,满身经年累月的脏污,却想为一本显然是偷来的书讨收据。
  最后他又无所谓地耸耸肩,在一张纸上写了一些字,并在底下画一条线,用笔指着说:「在这儿签名。」
  我看到那张纸上写着:
  我在此签名,证明我不会读也不会写。
  我抬头看老板,他面无表情,我用笔沾墨,小心写下「D D」,仿佛那是名字的起首字母。
  他用手把墨扇干,把「收据」推给我,他带着一丁点笑意问我:「D代表什么?」
  「作废(Defeasance)。」我说,「那表示让某事不具约束力,通常是指合约。第二个D是指脆烤(Decrepitate),就是把人丢进火里发出的劈啪声。」他茫然地看着我,「在钧普伊,脆烤是伪造文书的刑罚,我想乱拟收据应该是属于那一类。」
  我没动手去摸银币或那张收据,气氛沉默紧张。
  「这里又不是钧普伊。」他说,一脸镇静。
  「是没错。」我承认,「你很想污钱(defalcation),或许我应该加第三个D。」
  他又狂笑了一声,接着微笑对我说:「少爷,你说服我了。」他抽出一张新的纸,放在我前面,「你来写收据,我签名。」
  我拿起笔写:「本人同意,把里面提有『致克沃思』的《修辞与逻辑》一书归还给这张收据的持有者,换取两银分,只要他出示收据于——」
  我抬头问:「今天几号?」
  「旬五,三十八号。」
  我已经没有记日期的习惯了。在街头,每一天都跟隔天差不多,只不过大家在旬六会喝多一点,在悼日会比较大方一点。
  但如果今天是三十八号,我只剩五天可以去大学院,阿本以前告诉我,注册只到燃日,万一错过了,下个学期还要再等两个月。
  我在收据上填好日期,划一条线让书商签名,我把纸推向他时,他表情有点困惑,也没注意到收据上写的是「银分」,而不是「银币」。银币价值大多了,那表示他同意以比买价还少的钱,把书卖还给我。
  但是,当我想到这一切有多愚蠢时,我也不再得意了,因为不管是银分、还是银币,我都无法在两旬内攒够钱,赎回那本书。如果一切顺利,我可能明天就离开塔宾了。
  这张收据虽然再也派不上用场,但它稍稍抚慰了我挥别儿时最后一样东西的痛苦。我吹一吹那张纸,小心地把它折好,放入口袋,拿起两银币。老板抓住我的手时,我吓了一跳。
  他歉疚地笑着说:「很抱歉刚刚写了那张借据,但你看起来好像不会再回来了。」他稍稍耸肩说:「喏!」他把一个铜币塞进我手里。
  我想这人不是那么坏,也对他微笑,一时间我对刚刚写的借据感到有点愧疚,也对顺手偷了三只笔感到过意不去,不过那感觉只持续一下子而已。既然没有什么简单的方法可以归还那些笔,我离开时又偷了一瓶墨水。



第三十一章 贵族习性

  那两大银币给人一种笃定感,那和它们的实际重量没什么关系。曾经穷过好一段时间的人,都会懂得我的意思。我先买了一个好的皮包,挂在我衣服底下,紧贴着皮肤。
  接着是好好吃一顿早餐:一盘热腾腾的蛋和一片火腿,新鲜松软的面包,一旁搭配着大量的蜂蜜与奶油,一杯才刚挤不到两天的鲜奶,总共花了五分铁币,那可能是我吃过最棒的一餐了。
  坐在桌边用刀叉进食的感觉很怪,坐在人群中的感觉也怪,有人帮我送上食物的感觉更怪。
  我用最后一小块面包抹尽剩余的早餐时,才发现我有个问题。
  即使是在这个稍嫌不净的海滨旅店里,我还是引人注意。我身上穿的衣服,不过是挖个洞让头手钻出来的粗麻袋,我的裤子是帆布做的,比我的身材大了好几号,散发着烟味、油味、巷弄里的污水味,裤头是用垃圾堆里捡来的绳子绑着。我全身脏污,赤着脚,臭气冲天。
  我该买套衣服,还是找个地方洗澡?如果先洗澡,之后还是得穿上那些旧衣服。但是,如果我现在这个样子去买衣服,可能连店家都进不去,我也怀疑有人肯为我量身吗。
  旅店老板来收我的盘子,我决定先去洗个澡,因为我全身闻起来像死了一周的老鼠,连我都感到厌烦了。我抬起头来对老板微笑:「这附近哪里可以洗个澡?」
  「这边就可以,只要两分钱。」他上下打量我,「或者你可以打工一个小时交换,辛苦工作个一小时,我们的炉灶刚好需要刷洗。」
  「我会需要很多水和肥皂。」
  「那就打工两小时吧,我还有碗盘需要洗。先刷炉灶,洗个澡,再来洗盘子,这样好吗?」
  一个小时后,我肩膀酸痛,炉灶都刷洗干净了。他带我到后面的房间,里面有个大木桶,地上摆着一个火炉,墙上有挂钩可以挂衣服,还钉了一块锡片,充当镜子。
  他给了我一把刷子,一桶热水,一块肥皂。我一直擦洗身子,直到皮肤都痛了、红了。旅店老板又提了第二桶、第三桶水来。我心中暗自庆幸,还好我没长虱子,可能我已经脏到连虱子都不愿寄宿了。
  最后一次冲洗时,我看着丢在一旁的衣服,现在是我这几年来最干净的时候,我实在不想再碰那些衣服,更别说穿上了。但是如果我洗那些衣服,他们只会愈洗愈破。
  我擦干身子,用粗制的梳子梳开我纠结的头发,现在头发似乎又比脏污时更长了。我抹掉镜面上的雾气,看到自己的样子吓了一跳。我长大了,至少比以前大了,不仅如此,我看起来还像某个贵族的儿子。我的脸瘦白,头发需要稍微修剪一下,不过目前直发及肩,刚好是现在流行的样子,就只差一套贵族的衣服而已。
  于是我灵机一动,用毛巾裹着身子,从后门离开。我拿了皮包,把它藏在看不见的地方。当时快接近中午,到处都是人,我当然引来不少人的注目。我不予理会,快步向前,并不打算躲躲藏藏。我板起冷淡、不满的表情,丝毫不露出一点尴尬。
  我在一对父子身边停了下来,他们正把粗麻袋装上车,那儿子大概大我四岁,高我一个头。我厉声说:「小子,这儿哪里可以买衣服。」我盯着他的上衣看,「体面的衣服。」我更正。
  他看着我,表情看似疑惑,又有点生气。他的父亲连忙摘下帽子,站到他儿子前面,「阁下可以试试贝特里商铺,他们只有一些简单的样式,不过离这里才一两条街而已。」
  我脸色一沉:「附近就只有这家吗?」
  他目瞪口呆:「呃……可能……有一家……」
  我不耐烦地挥手要他闭嘴:「在哪里?我看你已经吓傻了,你用指的就好。」
  他一比,我便大步离开。我一边走,想起我在剧团中曾扮演一个年轻侍从,那少爷名叫丹史提,脾气任性,令人难以忍受,父亲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这角色正好,我把头傲慢地倾向一边,稍微改变了肩膀的姿态,也调整一下当时的心态。
  我用力推开门,冲了进去,有个男人围着皮质围裙,我猜他就是贝特里,看起来四十几岁,身型瘦削,秃头。门推开时,撞上墙砰的一声,害他吓了一跳。他转身看我,一脸狐疑。
  「傻子,拿件袍子给我。被你和今天上街做买卖的一干蠢人紧盯着看,烦死了。」我一脸不悦地颓坐到椅子上。他动也不动,我愤怒地瞪着他说:「我没说清楚吗?我需要什么还看不出来吗?」我拉起毛巾的边缘让他看。
  他站在那里,瞠目结舌。
  我压低声音,用威吓的口吻说:「你要是不拿点什么来让我穿……」我站起来大吼,「我就拆了这里!我会叫我爸把你的墓碑当成我的冬至礼物,叫他的狗爬上你的尸体。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啊?」
  贝特里急忙离开,我往椅背一靠,在此之前我一直没注意到店内还有一位客人,他见状迅速离开,离开前还停下来对我稍稍行了屈膝礼。
  我强忍住笑意。
  接着一切异常顺利,我让他忙进忙出了半个小时,他送上一件又一件的衣服让我试穿。他拿出来的每件衣服,我都会挑剔质料、剪裁与手工。总之,我彻头彻尾就是一个骄纵的孩子。
  其实我对那些衣服满意得很,它们虽然样式简单,却都做得很好。跟我一小时前穿的东西比起来,能穿干净的麻布袋就够好了。
  如果你没在宫廷或大城市待过一阵子,就不会明白这伪装对我来说为何如此容易了,且听我细说分明。
  贵族之子就像洪水或龙卷风一样,是一股强大的自然破坏力。碰到这种灾难,一般人只能咬着牙忍气吞声,努力降低损害。
  贝特里明白这点,他在上衣与裤子做完记号后,就帮我把它们脱下来。我又穿回他给我的袍子,他马上卯起来缝纫衣服,仿佛恶魔在一旁施压一样。
  我又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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