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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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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言刺之效。以得气为要也。上文言病各有所宜。此言针各有宜。而有大小长短之形不同。各任其所宜而用之也。若风之吹云。明乎若见青天。邪散而正气光明也。
  黄帝曰。愿闻五脏六腑所出之处。岐伯曰。五脏五输。五五二十五输。六腑六输。六六三十六输。
  经脉十二。络脉十五。凡二十七气以上下。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输。所行为经。所入为合。
  二十七气所行。皆在五输也。
  此言用针者。当知脏腑经脉之血气生始出入。夫荣卫气血。皆生于胃腑水谷之精。荣行脉中。
  卫行脉外。血行脉中。气行脉外。然脉内之血气。从络脉而渗灌于脉外。脉外之气血。从络脉而溜注于脉中。外内出入相通也。五脏内合五行。故其输五。六腑外合六气。故其输六。盖六气生于五行而有二火也。经脉十二。六脏六腑之经脉也。络脉十五。脏腑之十二大络及督脉之长强。任脉之尾翳。脾之大包。凡二十七脉之血气。出入于上下手足之间。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输。
  所行为经。所入为合。此二十七气之所行。皆在于五输。盖十二经脉之血气。本于五脏五行之所生。
  而脉外皮肤之气血。出于五脏之大络。溜注于荥输。而与脉内之血气。相合于肘膝之间。此论脏腑经脉之血气出入。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所言节者。
  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
  此言刺节者。当知神气之所出入也。神气者。真气也。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故知其要。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此络脉之渗灌诸节。非皮肉筋骨也。
  观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知其邪正。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气至而去之。
  此言上工观五色于目。知色之散复。即知病之散复矣。知其邪正者。知论虚邪与正邪之风也。
  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者。言持针而出入也。气至而去之者。言补泻气调而去之也。
  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而用针者反实其外。
  是谓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静。治之者。辄反其气。取腋与膺。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而用针者反实其内。是谓逆厥。逆厥则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
  此言用针者。必先诊脉。视五脏之气剧易。乃可以治也。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者。脉口气内绝不至。反取其外之病处。与阳经之合。有留针以致阳气。阳气至则内重竭。重竭则死矣。无气以动故静。此言五脏之阴。生于中焦之阳。故外致其阳。则内重竭矣。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者。脉口气外绝不至。反取其四末之输。有留针以致其阴气。阴气至则阳气反入。入则逆。逆则死矣。其死也阴气有余故躁。此言阴内而阳外。阳气内入。则为逆矣。
  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害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益甚而 。致气则生为痈疡。
  此言取气之太过不及。而皆能为害也。夫气生于精。故刺之害。中病而不去其针。则过伤其气。
  而致泄其生原。故病益甚而 。刺之害。中而即去其针。邪未尽而正气未复。则致气留聚而为痈疡。痈疽篇曰。
  经脉流行不止。与天同度。与地合纪。天宿失度。日月薄蚀。地经失纪。水道流溢。血脉荣卫。周流不休。气血不通。故为痈肿。盖荣卫气血。营运于外内上下之不息也。是以首篇与第八十一篇始终论精气之生始出入。若阴阳不调。血气留滞。则为痈疡矣。
  五脏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主治五脏。五脏有疾。当取之十二原。
  十二原者。五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节气味也。五脏有疾也。应出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睹其应而知五脏之害矣。阳中之少阴。肺也。其原出于太渊。太渊二。阳中之太阳。心也。其原出于大陵。大陵二。阴中之少阳。肝也。其原出于太冲。太冲二。阴中之至阴。脾也。其原出于太白。太白二。阴中之太阴。肾也。其原出于太溪。太溪二。膏之原出于鸠尾。鸠尾一。
  肓之原出于脖 。脖 一。凡此十二原者。主治六腑五脏之有疾者也。胀取三阳。飧泄取三阴。
  (肓音荒)
  此论气味所生之津液。从脏腑之膏肓。外渗于皮肤络脉。化赤为血。荣于经俞。注于脏腑。外内出入之相应也。津液者。水谷气味之所生也。中焦之气。蒸津液。化其精微。发泄于腠理。淖泽注于骨。补益脑髓。润泽皮肤。是津液注于三百六十五节。而渗灌于皮肤肌腠者也。溢于外则皮肉膏肥。余于内则膏肓丰满。盖膏者。脏腑之膏膜。肓者。肠胃之募原也。气味所生之津液。从内之膏肓。而淖泽于外。是以膏肥之人。其肉淖而皮纵缓。故能纵腹垂腴。外内之相应也。痈疽章曰。中焦出气如露。上注 谷。而渗孙脉。津液和调。变化而赤为血。
  血和则孙脉先满溢。乃注于络脉皆盈。乃注于经脉。阴阳已张。因息乃行。行有经纪。周有道理。
  与天协议。不得休止。夫 谷者。皮肤之分肉。是津液外注于皮肤。从孙络化赤而注于脏腑之原经。
  故曰十二原者。五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节气味也。四关者。两肘两腋。两髀两 。皆机关之室。
  真气之所过。血络之所游行者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主治五脏者。谓脏合腑而腑有原。原有关而关应脏。脏腑阴阳相合。外内出入之相通也。故曰明知其原。睹其应而知五脏之害矣。肝、心、脾、肺、肾。内之五脏也。阳中之少阴。阴中之少阳。五脏之气也。故脏腑有病。取之经脉之原。胀取三阳。飧泄取三阴。此病在三阴三阳之气而取之气也。此节论血气生始出入之原。故篇名九针十二原。谓九针之道与阴阳血气之相合也。
  今夫五脏之有疾也。譬犹刺也。犹污也。犹结也。犹HT 也。刺虽久犹可拔也。污虽久犹可雪也。
  结虽久犹可解也。HT 虽久犹可决也。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说也。夫善用针者。取其疾也。犹拔刺也。犹雪污也。犹解结也。犹决HT 也。疾虽久犹可毕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术也。(HT 音卞抟也)
  张开之曰。百病之始生也。皆生于风雨寒暑。阴阳喜怒。饮食居处。大惊卒恐。则血气分离。
  阴阳破散。经络厥绝。脉道不通。夫风雨寒暑。大惊卒恐。犹刺犹污。病从外入者也。阴阳喜怒。
  饮食居处。犹结犹HT 。病由内生者也。千般 难。不出外内二因。是以拔之雪之。仍从外解。解之决之。从内解也。知斯二者。病虽久。犹可毕也。言不可治者。不得其因也。张玉师曰。污在皮毛。刺在肤肉。结在血脉HT 在筋骨。
  刺诸热者。如以手探汤。血寒清者。如人不欲行。阴有阳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无殆。气下乃止。不下复始也。疾高而内者。取之阴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阳之陵泉也。
  寒热。风雨寒暑外袭也。故刺诸热者。如以手探汤。谓热在皮肤。所当浅取之也。寒清者。内因之虚寒。宜深取之。静以守气。故如人不欲行也。阴有阳疾者。阳邪而入于内也。下陵三里。在膝下三寸。足阳明之经。阳明之主阖也。正往无殆。气下乃止。使即从下解也。疾高而内者。里阴之病。见于上也。阴陵泉乃太阴之经。太阴之主开也。使在内之病。从开而上出也。盖言阳病之入于内者。即从下解。阴病之出于上者。即从外解也。疾高而外者。外邪高而病在外之下也。阳陵泉乃少阳之经。少阳之主枢也。盖邪在高而欲下入于内。故使从枢外出。勿使之内入也。玉师曰。疾高而取阴之陵泉。阳之陵泉。应司天在泉。上下相通。从气而上出也。
  卷一
  本输第二
  属性:黄帝问于岐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经络之所终始。络脉之所别处。五输之所留。六腑之所与合。四时之所出入。五脏之所溜处。阔数之度。浅深之状。高下所至。愿闻其解。
  按、经脉之终始。手之三阳。从手走头。足之三阳。从头走足。足之三阴。从足走腹。手之三阴。
  从腹走手。始于肺而终于肝。常荣无已。终而复始。此血气循行之终始也。本篇论五脏六腑之脉。
  皆出于指井。溜于荥。注于输。行于经。入于合。从四肢而通于脏腑。此经脉之终始也。络脉之所别处者。脏腑之经别大络。与经脉缪处。通血脉于孙络。渗出于皮肤者也。五脏之所留。六腑之所与合。谓五脏之五输。六腑之六输也。四时之所出入。
  血气随四时之气。而生长收藏也。五脏之所溜处。谓五脏之血气。溜于脉中。变见于气口。五脏之气血。溜于脉外。从五里而变见于尺肤。此五脏之血气。溜于皮肤经脉之外内者也。阔数。宽窄也。
  夫经脉有三百六十五穴会。络脉有三百六十五穴会。孙络亦有三百六十五穴会。经脉宽大。孙络窄小。故有阔数之度也。浅深者。络浅而经深也。高下所至者。血气之上下循行也。
  岐伯曰。请言其次也。肺出于少商。少商者。手大指端内侧也。为井水。溜于鱼际。鱼际者。
  手鱼也。为荥。注于太渊。太渊鱼后一寸。陷者中也。为输。行于经渠。经渠寸口中也。动而不居为经。入于尺泽。尺泽肘中之动脉也。为合。手太阴经也。
  次、序也。井者木上有水。乃淡渗皮肤之血。从井木而溜于脉中。注于输。行于经。动而不居。
  行至于肘膝而与经脉中之血气相合者也。肺、心、肝、脾、肾。内之五脏也。胆、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内之六腑也。手、足、太阴、少阴、太阳、少阳。外之经气也。肺出于少商者。谓脏腑之血气。从大络而注于孙络皮肤之间。肺脏所出之血气。从少商而合于手太阴之经也。少商在手大指内侧。去爪甲如韭叶许为井木。鱼际在大指下。高起之白肉际为荥火。有如鱼腹。因以名之。
  太渊在鱼后陷中为输土。经渠寸口中动脉为经金。尺泽在肘中为合水。
  心出于中冲。中冲手中指之端也。为井木。溜于劳宫。劳宫。掌中中指本节之内间也。为荥。
  注于大陵。大陵掌后高骨之间。方下者也。为输。行于间使。间使之道两筋之间。三寸之中也。有过则至。无过则止为经。入于曲泽。曲泽肘内廉下陷者之中也。屈而得之为合。手少阴也。
  手少阴。心脉也。中冲。包络之经也。心主血而包络主脉。君相之相合也。心出于中冲者。心脏所出之血气。渗于皮肤之间。从中冲之井。而行于手厥阴之经也。间使者。君相间行之使道。如心脏之血气。有过于包络之中则至。无过于包络之脉中则止。谓止于经处。而不行过于肘中。与包络之血脉相合。乃自入于手少阴之经也。故始曰心。末复曰手少阴也。然其中皆手厥阴心主包络之五输。盖血者心神之化。心与胞络。血脉相通。心脏所出之血气。间行于手少阴之经。手厥阴之经也。
  肝出于大敦。大敦者。足大趾之端。及三毛之中也。为井木。溜于行间。行间足大趾间也。为荥。注于太冲。太冲行间上二寸。陷者之中也。为输。行于中封。中封内踝之前一寸半。陷者之中。
  使逆则宛。使和则通。摇足而得之为经。入于曲泉。曲泉。辅骨之下。大筋之上也。屈膝而得之为合。足厥阴也。(踝胡瓦切后同)
  宛、郁也。所行为经者。如经行之道路。所以通往来之行使。故所行之血气厥逆。则郁滞其间而不行。如往来之血气相和。则通行于经脉中矣。玉师曰。此二句。证明脉内之气血。从井而行于合。
  脾出于隐白。隐白者。足大趾之端内侧也。为井木。溜于大都。大都本节之后下。陷者之中也。
  为荥。注于太白。太白腕骨之下也。为输。行于商丘。商丘内踝之下。陷者之中也。为经。入于阴之陵泉。阴之陵泉。辅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为合。足太阴也。
  夫天气在上。水泉在下。地居于中。脾为阴中之至阴。而主坤土。不曰阴陵泉。而曰阴之陵泉。
  谓地下之泉水也。
  肾出于涌泉。涌泉者。足心也。为井木。溜于然谷。然谷。然骨之下者也。为荥。注于太溪。太溪内踝之后。跟之骨上。陷者中也。为输。行于复溜。复溜上内踝二寸。动而不休为经。入于阴谷。阴谷辅骨之后。大筋之下。小筋之上也。按之应手。屈膝而得之为合。足少阴经也。
  地下之泉水。天一之所生也。故少阴之始出。名曰涌泉。复溜者。复溜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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