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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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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征与少征。调左手太阳上。
  前章云。质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阳。太阳之上肌肌然。是太征之人。当调手太阳上矣。又云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下 然。今以太征与少征。同调左手太阳上。亦左右上下之相通也。
  仇汝霖曰。右角与太角。故从下。少阳之气从下而上也。太征与少征故从上。太阳之火气炎上也。
  众羽与少羽。调右足太阳下。
  前章云。众之为人。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下洁洁然。又曰少羽之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下纡纡然。是宜调足太阳下也。
  少商与右商。调右手太阳下。
  此以少商与右商调手太阳者。即左征少征之调手阳明。乃互相交通之义。
  桎羽与众羽。调右足太阳下。
  前章曰。桎之为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上安安然。众之为人。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下洁洁然。今皆调足太阳下者。太阳之气。从下而上也。
  少宫与太宫。调右足阳明下。
  前章云。少宫之人。比于右足阳明。阳明之下枢枢然。太宫之人。比于左足阳明。阳明之下婉婉然。
  以上而同调之下者阴阳血气。皆从下而上。足而手也。倪仲宣曰。足多从下。盖以下而通于上也。手多从上。盖以上而通于下也。阴阳血气。上下环转之无端也。
  判角与少角。调右足少阳下。
  前章云。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下栝栝然。夫半谓之判。判角即少角也。前章只有太角左角。 角判角。而无少角。恐传写之误耳。倪仲宣曰。下文亦无少角。
  商与上商。调右足阳明下。
  商主手阳明大肠。上商主手太阴肺。足阳明者胃腑之经气也。此以手太阴阳明。而调之足阳明者。血气生于胃腑水谷之精也。谷入于胃。乃传之肺。盖肺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
  还循胃口。上膈属肺。肺与大肠之血气。皆从胃腑始出。而行于手太阴阳明之经。故 商与上商。
  调足阳明也。倪仲宣曰。脏腑通连者曰下。
  商与上角。调左足太阳下。
  商。手阳明大肠也。足太阳者。膀胱水府也。营卫生会篇曰。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而成下焦。渗而俱下。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是大肠与膀胱。并属下焦。
  而交相通贯者也。是以 商而调之足太阳下者。以腑气之交通于下也。上角应足厥阴肝经。五脏之脉络。皆不上循头面。惟足厥阴之脉。连目系。上出额。与督脉会于巅。足太阳之脉。与督脉会于目之睛明。而上额交巅。是足太阳与督脉厥阴。会于目而交于额也。是以上角而调之足太阳下。盖血气津液。主于肠胃之下也。按此节论调手足之三阳。有左右上下之相通者。有手太阳而调之手阳明者。
  有手阳明而调之手太阳者。有手阳明而调之足阳明者。有足厥阴而调之足太阳者。阴阳之血气。各有分部。而调治错综。抑经气之交通。或鲁鱼之舛误。姑从臆见笺疏。以俟后贤参正。仇汝霖曰。此节论调左右太少之血气。比手足之三阳。而不涉于五音之三阴。今以上商上角论调于后者。谓血气之生始也。营气篇曰。营气之道。内谷为宝。谷入于胃。乃传之肺。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其支别者。上额循巅交于督脉。复循腹里。下注于肺中。是以论调上商之手太阴。上角之足厥阴者。谓血气之营于脏腑十二经脉之中。而渗注于外也。张子所谓鲁鱼之误者。
  疑辞也。且前后不从本经之调治者。计什有一条。岂差误之过半耶。学人当从气交中求之。
  上征与右征同。谷麦。畜羊。果杏。手少阴。脏心。色赤。味苦。时夏。
  此节以五谷五畜五果之五味。调养五音之人。及二十五变之人。盖左右太少者。从五音之所变也。上征者。手少阴之人也。右征者。左右上下。手足三阳之人也。上征与右征同者。举一而概四也。盖四变之人。本于五音之所出。是以五味调五音。而四变之人。亦调之以此五味也。麦成于夏。
  火之谷也。巳午未会成火局。羊乃火之畜也。杏色赤而味苦。心之果也。经云。五谷为养。五果为助。
  五畜为益。夫血归形。气归精。是以五音之形。及二十五变之形。不足者当补之以味也。五音者。在气为手少阴。在脏为心。在色为赤。在味为苦。在时为夏。此五音之所主也。右征者。以阴而变阳也。仇汝霖曰。按前后二篇。并无针刺二字。所谓调右手太阳上。左足太阳下者。即以此五味调之也。列左右上下者。分别二十五变之人。使后学观形。以知血气之盛虚。非用五味之中。而有上下之分也。如用调左手太阳上。右手太阳下。总以麦谷羊畜调之也。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学人以意逆之。
  则得之矣。
  上羽与太羽同。谷大豆。畜彘。果栗。足少阴。脏肾。色黑。味咸。时冬。
  上羽。足少阴之人也。太羽者。二十五变之形也。曰右征。曰太羽。经文错综其间者。举一而左右太少。总调之
  以此味也。豆色黑性沉。水之谷也。彘乃亥畜。水之畜也。栗色黑味咸。肾之果也。上羽者。在经气为足少阴。在脏为肾。在色为黑。在味为咸。在时为冬。倪仲宣曰。所言足少阴脏肾者。谓大豆彘栗之味。在经气调养足少阴。在脏则调养肾也。余脏同义。
  上宫与太宫同。谷稷。畜牛。果枣。足太阴。脏脾。色黄。味甘。时季夏。
  上宫。足太阴之人也。太宫者。变而为足阳明也。稷色黄味甘。土之谷也。牛乃土之畜。枣者。
  脾之果也。在气为足太阴。在脏为脾。在色为黄。在味为甘。在时为长夏。上宫太宫加宫左宫少宫之人。同调此谷畜之味也。
  上商与右商同。谷黍。畜鸡。果桃。手太阴。脏肺。色白。味辛。时秋。
  上商。手太阴之人也。右商。四变之形也。黍色白而秋成。金之谷也。鸡属酉而鸣于巳酉丑时。
  金之畜也。桃色白而有毛。肺之果也。在气主手太阴。在脏为肺。在色为白。在味为辛。在时为秋。
  上商右商少商 商左商之人。同调此谷畜之味也。
  上角与太角同。谷麻。畜犬。果李。足厥阴。脏肝。色青。味酸。时春。
  上角。足厥阴之人也。太角。四变之形也。麻色青茎直。木之谷也。犬属戌而味酸。厥阴之畜也。李色青味涩。肝之果也。在经气主足厥阴。在脏为肝。在色为青。在味为酸。在时为春。上角太角右角 角判角。同调此谷果之味也。仇汝霖曰。调五音者补五脏。调四变者补六腑。
  太宫与上角。同右足阳明上。
  夫生长须毛者。乃充肤热肉。淡渗皮毛之气血。从脏腑之经隧。而出于皮肤。是以上节论右征与少征。调右手太阳上。左商与左征。调左手阳明上者。论皮肤分肉之气血。各分手足三阳之上下也。此复论手足三阳之经脉。有上下之相交者。各审其经而调之。上角者。足厥阴肝经也。厥阴肝脉。
  循喉咙。入颃颡。连目系。上出额。与督会于巅。而足阳明之脉。起于鼻。交 中。循发际至额颅。从大迎下人迎。循喉咙入缺盆。夫颃颡者。鼻内之上窍。在 中之分。口鼻气涕相通之窍也。足阳明与肝脉。交会于喉咙颃颡额颅之间。是以太宫与上角。同调于足阳明也。仇汝霖曰。五音之人。及二十五变之形。总以此谷畜之五味调养。前后错综。分列二十余条者。重在经气有上下之交通也。学人识之。
  倪仲宣曰。前后二十余则。为经气之交通。是以论手足之三阳。而前后兼论厥阴之上角。盖厥阴之脉络。上循头目。或与三阳之经络交通。或与皮肤之血气相合。故前后分列二则。
  左角与太角。同左足阳明上。
  足少阳之脉。上循于头者。抵于 下。加足阳明之颊车。是足少阳与足阳明之脉络相通。故左角与太角。同调足阳明上。仇氏曰。前曰调。此曰同。合而言之。是同调也。
  少羽与太羽。同右足太阳下。
  太阳之上。寒水主之。少羽太羽属水。故同调足太阳下。
  左商与右商。同左手阳明上。
  阳明之上。金气主之。左商与右商属金。故调手阳明上。仇氏曰。金气应天。故从上。水气在泉。
  故从下。倪氏曰。手多从上。足多从下。
  加宫与太宫。同左足少阳上。
  加宫与太宫。比于足阳明也。足阳明之脉。上出于耳前者。会足少阳之客主人。是足阳明少阳之经脉。交通于上。故加宫与太宫。同调足少阳下。
  质判与太宫。同左手太阳下。
  质判属火。宜调手太阳者也。太宫属土。同调手太阳下者。手太阳之脉。循咽下膈抵胃。而所出之经脉。本于足阳明之巨虚上廉。是足阳明与手太阳之经脉。交通于下。故同调手太阳下。
  判角与太角。同左足少阳下。
  前章云。太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上遗遗然。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下推推然。今同调足少阳下者。上下之相通也。仇汝霖曰。以此经而调彼经者。论经气之交通也。以本经而调本经者。论左右上下之相通也。
  太羽与太角。同右足太阳上。
  太羽属水。宜调足太阳者也。太角属木。同调足太阳上者。足太阳之脉。抵耳上角。交于足少阳之浮白率谷窍阴诸穴。是足太阳与足少阳之脉络。交通于上。故太角同调足太阳上。
  太角与太宫。同右足少阳上。
  太角属木。宜调足少阳者也。太宫属土。同调足少阳上者。足阳明之脉。上交于足少阳。足少阳之脉。上交于足阳明也。夫皮肤分肉之血气。所以生须毛。温肌肉。肥腠理。濡筋骨者。本于胃腑水谷之精。从胃之大络。出于脏腑之经隧。而外渗于皮肤。是以前节论形中之气血不足者。宜调此五味。此复论脉中之血气不足者。同调此五味也。倪仲宣曰。左角与太角。同足阳明上者。少阳之脉。上交于阳明也。加宫与太宫。同足少阳下者。阳明之脉。上交于少阳也。今复以太角在上。少阳在下。而太宫居中。谓少阳之脉。交于阳明者。亦可调之少阳。阳明之脉。交于少阳者。亦可调之阳明也。
  右征少征质征上征判征 右角 角上角太角判角右商少商 商上商左商 少宫上宫太宫加宫左宫众羽桎羽上羽太羽少羽
  夫上征上角上商上宫上羽者。乃五音五行。而合于手足之三阴者也。左右太少者。乃四变之形。
  而比于手足之三阳者也。以五阴而错综在中者。阴内而阳外也。上章论质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阳上。
  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下。右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上。质判之人。比于左手太阳下。盖以上征之人。变质征右征于上之左右。少征质判于下之左右也。今复以五音错综其间者。是右征之人。可比于左太阳上。少征之人。可比于右太阳上也。质征之人。可比于右太阳下。判征之人。可比于左太阳下也。当知五音之人。肌肌然而美眉者
  即变征之人。又不必拘于质征右征少征判征。及太阳左手右手之人也。夫分太少 判左右上下者。
  因四变而分也。是以上章以左右太少之人。比于手足左右之三阳。此章论调手足左右之阴阳。以养五音五变之人也。五变之中。又不必专主于质在左而少在右。质在上而少在下。故复序此一节。
  盖欲使学人通变以论阴阳。不可胶柱而鼓瑟也。
  黄帝曰。妇人无须者。无血气乎。岐伯曰。冲脉任脉。皆起于胞中。上循背里。为经络之海。
  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会于咽喉。别而络唇口。血气盛则充肤热肉。血独盛则淡渗皮肤。生毫毛。今妇人之生。有余于气。不足于血。以其数脱血也。冲任之脉。不营口唇。故须不生焉。
  此复论充肤热肉。淡渗皮毛之血气。又起于胞中。从冲脉任脉。而散于脉中者也。上章论胃腑所生之血气。出于胃之大络。注脏腑之经隧。而外渗于皮肤。此后天水谷之精。从中焦而出也。
  此言胞中之血气。从冲任而行于经脉之外内。乃先天所藏之精气。从下焦而上也。盖言形中之血气。
  所以营养皮脉肉筋骨者。本于先后天之资生而资始也。胞中为血海。下焦少阴之所主也。冲脉任脉。
  皆起于胞中。上循背里。为经络之海者。胞中之血气。从冲任而半营于脉中也。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至胸中而散。此半随冲脉而散于皮肤分肉者也。故血气盛则充肤热肉。血独盛则淡渗皮肤。
  生毫毛。妇人之生。因月事以时下。数脱于血。而血不足。不得上营于唇口。故须不生焉。上章论生须眉毫毛之气血。手足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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