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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综同人)[综]魔药大师与bau-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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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好天亮之后的行动计划,刘凡旭轻轻阖上眼睛假寐,她实在是太困了。在意识到自己睡着的瞬间,她立刻强迫自己睁开眼睛,却发现天空已经蒙蒙亮。尽管不知道确切的时间,但也能通过微亮的紫色天空推测出此时距离伦敦这座城市彻底苏醒已经不远。
    她忍受着空气中弥漫着的恶臭,扶着身后的墙壁慢慢站起来,大概今天是个不错的天气,起码在伦敦这个城市里少见的没有大雾,不过,也正是因为没有这个阻挡视线,所以刘凡旭很轻松的看到了左手边五米开外的地方,歪斜在泥泞的石砖路上的女尸。
    刘凡旭的瞳孔猛地一缩,她看着地上仍然没有干涸的大片血迹,头皮一阵发麻,不是见到尸体让她恐惧,而是她很大可能同凶手在这条漆黑的小巷里共度了一晚的事实让她胆寒。只要想到昨天晚上她靠墙坐在地上,而凶犯就在五米开外或者更近的地方看着她,她就觉得一阵恶心。
    顾不上空气里夹杂着血腥气的恶臭,刘凡旭迅速稳住心神,她不仅没有立刻离开反而朝那具尸体走去,她有种莫名其妙的预感,或许她会有一个了不得的发现。
    当看到女尸□□的腹部上,外翻着一个流出肠道的霍大血口的时候,刘凡旭忍不住倒抽了一口气,颤抖着嘴唇,不受控制的吐出一个名字,“开膛手杰克。”那个在维多利亚时期,专门猎杀□□的残暴的臭名昭著的连环凶手。
    垂着睫毛,刘凡旭看向女尸的脸,她的表情定格在被杀的那一刻,混杂着绝望、痛苦、懊悔以及惊诧。刘凡旭的眼皮一跳,心中闪过一丝猜测,不过她并不打算在这里久留。如果被当成凶手就糟糕了,她对福尔摩斯世界里的苏格兰场,可没报多大的希望。
    想到这里刘凡旭边朝后倒着走边掩盖着自己的足印,她在书里虽然没有看到福尔摩斯办理过这件案子,但谁又能知道他在遇到约翰华生之前没有办过。即便是福尔摩斯,在早期刚刚从事这个自创的职业的时候,也不见得解决得了所有接手的案子。
    出于谨慎,也是为了避免麻烦。毕竟,她如今的身份十分尴尬,最好还是不要被警察盯上的好。只是在朝后倒退撤离的时候,发现一行刚刚没有注意的脚印,一个属于男人的脚印,刘凡旭眉头一跳,顺着脚印来回看了看,身上居然冒出了冷汗。
    刘凡旭抿着嘴唇,眼神颤动的看着那排脚印从尸体旁边辗转到墙边,他显然靠着墙在那里坐了很久,而这个位置距离她坐着的位置不出四米。
    随后他又从墙边站了起来,起来的时候他也和她一样扶过墙壁,为什么她会知道,因为墙壁上有一个不宜发现的黑红色手印。
    如果不是刻意寻找,她根本不可能发现。那个血手印混杂着地上的淤泥,再加上墙面也很脏,她相信等太阳一出来,赶到现场的苏格兰场的警探们根本不会发现它。
    他在墙边站了一会儿,刘凡旭猜测他是在观察她。然后她就看到那排脚印开始朝她现在倒退的方向前进,直到路过她昨晚靠坐的地方,他站住了,脚尖朝向她。
    刘凡旭看着那双离她非常近的脚印,心中不由的闪过一阵后怕。那个开膛手杰克居然站在距离她那么近的地方俯身观察她,显然,那个时候她不小心睡着了,而他是在衡量确认她的身份。
    看到这里,刘凡旭干脆踩着女尸的脚印,加快了出去的速度,她不确定他有没有彻底离开。她也没有了继续探究下去的兴趣,梅林的臭袜子!这是一般的凶杀现场吗?这是那个成为世纪迷案的开膛手杰克的犯罪现场。
    她对和真凶来一场狭路相逢一点兴趣都没有!刘凡旭知道自己心里已经开始后怕,在没有任何资本加持的情况下,她已经没有了肆意妄为的资格。还好这条小巷并不深,而她在走出小巷的时候,发现这里处于伦敦的偏僻地段,显少有人烟经过。
    而且,这里临近一座教堂,这又一次印证了这起凶杀案的凶手就是开膛手杰克。刘凡旭顾不上深想,她循着下坡的小路,飞快的奔上主干道。只不过,这里原本就是贫民窟,住在这个区域的都是属于社会边缘的人群,生活环境十分恶劣。
    其实这也是开膛手杰克没有被抓住的原因之一,毕竟,他猎杀的都是一些年纪不小的□□。起初犯案的时候并没得到苏格兰场的重视,直到后来变得一发不可收拾,甚至引发了民众的恐慌。可是,那个时候的开膛手杰克,作案手法已经进化成熟,他们再难从后期的案发现场找到什么关键性的线索。
    穿过这个鱼龙混杂的区域,刘凡旭身上的淤泥成了最好的保护色,毕竟这里大多数人都是衣衫褴褛,她如果衣衫整洁,反而会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不过,这身如同乞丐一般的装扮,也让她暂时无法接近贝克街221b的房东哈德森太太。她该怎么办呢?
    刘凡旭秉承了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执拗个性,她在贝克街221b附近蹲守了半个月之久,终于利用多方外力,制造了一场完美的“邂逅”。
    呵呵,刘凡旭被热情的哈德森太太拖进贝克街221b的时候,心里还在嘀咕,当初和她的斯潘塞相遇的时候,她都没这么费尽心力,如今为了接近一个老太太,她还真是不择手段。
    不过,现在的效果也算是符合预期,刘凡旭一脸别扭的被热情如火的哈德森太太推进了浴室。说是浴室,其实里边也就是放了一个装满热水的大木桶,木桶旁边靠墙立着一个木架子,木架子上放着疑似臆子的某物。
    尽管设备简陋,与21世纪的现代化洗浴设施不能相比,但是对现在的刘凡旭来说,已经是再好不过的顶级享受。毕竟裹着那身恶臭的衣服,饥寒交迫的在街头蹲点儿了半个月,刘凡旭都有些惊讶自己居然还活着。
    不再犹豫,刘凡旭迅速脱下身上的衣服,将它们直接扔到角落里,热泪盈眶的跨进木桶。当温热的水漫过肩膀,刘凡旭一脸舒爽的闭上眼睛,满足的叹息一声。她静静的靠在木桶壁上,庆幸着终于结束了那种挣扎在社会底层的艰难生活。
    当然她筹谋这一切,并非是为了寻一个金主,然后挟恩图报,好吃懒做逍遥到任务结束,她只是需要一个起点,而她初来乍到的状态实在让她无计可施。毕竟这个时代,对女性地位,还没有抬高到可以无视传统礼教的地步。

  ☆、第89章 八十九

毋庸置疑,正因家庭的存在;人类社会最杰出的美德才得以创造、加强及传承。
    将自己清洗干净,换上了哈德森太太年轻时候的旧衣服,居然意外的合身,这大概和她这半个月来的风餐露宿有关系。她摸了摸自己的尖下巴,对自己皮包骨的状态,感到非常不满意,因为这个样子的她,哪里还有‘女王’的气势,分明变成了一丛小白菜,一看就是营养不良的样子。
    刘凡旭无可奈何,只能暗下决心尽快改变自己的生活质量,无论到哪里,她都不会向生活妥协向命运低头。这是她的尊严,也是她的坚持。刘凡旭对着镜子,将头发挽成一个妇人发髻,这让站在一边满意的打量着她的新形象的哈德森太太红了眼眶。刘凡旭透过镜子看着哈德森太太热泪盈眶的模样,心知她一定是脑补出了新的情节。
    这虽然不能说是正中下怀,却也符合刘凡旭的利益。所以她并没有开口解释,刘凡旭只是在心里默默发誓,无论如何,她都会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尽可能多的弥补她对这位老太太的欺骗。即使她不能对这位太太说实话,但是她会在别的方面以诚相待,这是她以她的人格许下的诺言。
    哈德森太太主动提出收留刘凡旭,她年纪大了,一个人独自守着这栋房子,感到非常的寂寞。这个时候刘凡旭的出现,其实也算是抚慰了她孤独的灵魂,人和人的缘分其实就是这么的奇妙。总之,刘凡旭如愿入驻贝克街221b,在夏洛克福尔摩斯之前。
    哈德森太太原本的意思是将刘凡旭安置在二楼,那里有很宽敞的起居室和两件舒适的卧室。但是,刘凡旭拒绝了,她可不想让斯潘塞的偶像失去这间著名的根据地。她提出住在哈德森太太旁边的那间,却又被哈德森太太拒绝了,原因是那间卧室是专门留给女仆的。
    最后刘凡旭住进了三楼,因为哈德森太太的腿脚越来越不好,三楼渐渐被她闲置,再加上这段时间之前一直在这里工作的女仆又辞职回乡,所以三楼已经许久不曾打扫。哈德森太太有些不满意的嘟囔着,刘凡旭边笑着安抚她,边挽起袖口,拎着打扫卫生的工具,气势汹汹的冲上了三楼。
    转眼间,刘凡旭已经在贝克街221b生活了一个月。这一个月里她帮助哈德森太太料理家务,一老一少生活的还算愉快。有几次哈德森太太想要给她生活费,都被刘凡旭拒绝了,她说她把这里当成是家,所以不要让她觉得自己是被雇佣的仆人,这是刘凡旭的坚持。
    自此,哈德森太太没有再提过生活费的事情,她从刘凡旭的仪态举止上做出了自己的猜测,她很可能是某个没落贵族的后裔,她骨血里的傲慢不允许自己做出触及自尊的事情,这是她失去尊贵地位后最后的矜持。
    刘凡旭不知道哈德森太太又进一步自行脑补了她的身世,其实,她拒绝生活费,只是不想增加自己的愧疚,说到底她也只是为了让自己在这里过得更加自在。
    在某天哈德森太太又一次提及了二楼闲置的起居室和两件卧室的时候,刘凡旭貌似漫不经心的提议道,“既然空置着,不如将它们租出去,这样房间也不会因为长期没人使用,加速破败。”
    哈德森太太听到这个,双眼闪亮,她拍拍手欢乐的说道,“我之前也想过,但是我一个独身老太太,身边也没有个年轻人照应,所以一直在犹豫。”她调皮的眨眨眼睛,继续说道,“现在既然你也有这个想法,那我们明天就把招租广告贴起来,至于租客就由你来选择吧。”
    “我?”刘凡旭睁大眼睛,惊讶的反问道,“为什么是我,”哈德森太太理所应当的继续说道,“因为我把你看做是我的孩子,而你也把这里看做是家,不是吗?”刘凡旭听到这句话,先是愣愣的看向一脸慈爱的哈德森太太,随后慢慢垂下睫毛,嗓音有些不稳的开口说道,“嗯,交给我吧。”
    那种命定理论真的靠不住吗?刘凡旭双手托着下巴,自打将出租信息登报以来,陆陆续续已经有不下二十个人来这里看过房子。其中没有一个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甚至连叫迈克罗夫特的也没有,而且这二十个人当中不乏有合适的租客。如果她不是想要挣扎到最后一刻,如果她不是想要替斯潘塞的偶像保留住根据地,她真的就和之前的某位绅士签订租房合同了。
    是的,租房合同,在这个对契约还不是特别敏感的年代,她的做法确实让双方产生了安全感。大概这也是为什么来这里求租的租客当中,刚入行的科研工作者或是大学助教这类身份的比较多。
    相比之下,房子的真正主人反而显得十分不上心。她边乐呵呵的整理着她的那些花花草草,边看戏一样每天眨着眼睛旁观刘凡旭对那些租客的面试,她觉得有意思极了,与这个筛选的过程相比,成功将房子租出去这件事,反而显得不那么重要。
    刘凡旭虽然也熟读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但是她却并没有在书中看到过明确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来应租的时间,总不能因为一定要为夏洛克留着房子,然后主动找到那个大学的化学实验室去吧。想到这里,刘凡旭觉得更加头痛。
    五月的星期三,对于伦敦来说是个不错的天气,尽管仍然看不到灿烂的阳光,毕竟伦敦的上空因为工业革命兴起后排污超出了大自然的分解能力呈现出诡异的紫色云雾,至少这天没有厚重的浓雾笼罩住整个城市。
    刘凡旭正坐在贝克街221b二楼的起居室里,接待一位租客,他已经是第五次登门拜访,并且越来越有兴师问罪的意思。原因无他,他越来越想要知道刘凡旭拒绝将房子租给他的原因,可见他一如刘凡旭最初的推测,他就是个执拗较真儿的男人。
    “小姐,请务必给我一个理由,为什么你不愿意将房子租给我。”他的名字叫亚历山大弗莱明,一个会在将来同样享誉全球的男人。不仅如此,他同样是斯潘塞十分崇拜的细菌学家、生物化学家、微生物学家。刘凡旭看着他微蹙眉心的样子,心头巨颤,因为他同样也是她很崇拜的医学巨匠,青霉素的发现者。
    推托五次已经是极限,刘凡旭实在没有理由再将他拒之门外,不过,她仍然需要一个适当的理由。所以,刘凡旭垂着睫毛,声音很轻的开口说道,“抱歉,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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