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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安好,我愿备胎到老-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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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受天下】整理
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你若安好,我愿备胎到老
  作者:介色

 

文案
平行线一样的两个人,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纯情的初恋故事。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 怅然若失

搜索关键字:主角:余笙,茜茜 ┃ 配角:李晨,宋洋 ┃ 其它:初恋



  楔子

  那故事开始,应该是一个浪漫的仲夏之夜。我心目中的男神应该踏着七彩祥云,登场的时候天空形成一个偌大的帅字,然后缓缓降落到我身边,对我说:“阿依西台露”。
  漫画看多了,事实证明这都是少女怀春的意淫。
  余笙的出场,就是补习班新来的学生,连介绍都没有,就默默出现在教室的角落了。
  再看我,还在看我。如果我被人连续盯三次往上还无动于衷,不是我神经粗,只能说明我旺仔牛奶的广告看的不够多。
  补习班里众多美女,只盯我一个黄毛丫头的概率是多少分之一?
  我寻找着反光的玻璃,看看脸上是不是有饭粒。
  为了证明我不是顾影自怜,确定没有之后,我又整理了衣服,擦了擦鞋。
  然后,他居然就笑了。尼玛……
  真格的,我当不了美女。被人注视,那目光的温度灼热,一会就上脸了。
  连续很多天都适应不了,我要是一美女,时时刻刻被人盯着,非烧着了不行。
  可是我又不好意思质问他,我怕他说:“我看你噶哈啊?”
  再没有想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之前,还是决定不要冒险。
  补习班中途要下课,余笙提搂一袋子冰棍回来要请大家吃。可是发到我这得时候,没有像别人一样放下就走,而是在我耳边说:“快降降温吧,一会煮熟了。”
  噗,声音是女生?
  又高又帅的男神竟然是个女生!
  对着女生犯花痴太尴尬了。尴尬到刚才明晃晃的调戏,都被我忽略……忍了。
  那个年代能玩的游戏非常有限,补习班经常玩的游戏叫捉迷藏。
  会玩么?就是……百度捉迷藏三个字就可以找到游戏说明。
  我是这个游戏的高手,敢爬高敢上树的,还没被人抓住过。
  轮到余笙的时候,她因为没找到我而耿耿于怀,软磨硬泡之下我就告诉她我刚才的藏身之处,反正以后还是会换的。结果她特别吃惊的看着我:“你一个人怎么藏那么黑的地方?”
  我彪悍了么?我虎了吧唧的性格真得改改,早知道我说个光明点的了。
  之后在玩这个游戏,我才发现真的应该说个光明点的。
  当我再一次躲到那个地方的时候,那黑暗的角落里已经站了一个人。
  经过很多天,跟余笙相处已经比捉迷藏输掉可怕很多倍了。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让她知道我对一个女生还犯花痴该觉得我变态了。但是比思想更快的是余笙超好的行动力。运动神经真的是我这辈子都张不出来的神奇物件,缺少了它,让我在这个环节严重处于劣势。
  地方其实很大,但这姐们却不停的挤我,直到后背是墙,前面是……怪兽
  “你总躲我干什么?”耳边的声音温热酥麻。
  虽然那很黑,但是我可以从温度感受到自己已经脸红到耳根。
  心头不是小鹿乱撞,简直有上万只草泥马在奔腾。
  我思绪被这些动物搅的很乱了,不能回答问题。
  然后……什么也没发生……
  因为我跑了!
  在之后,更加尴尬了。
  我很奇怪,我跟她的对话一共就这两句。为什么相处起来比天天打屁的男同学还别扭!
  很多天很多天不说话,记忆中我并没有在那个地方和她说什么,真的只是跑了。
  为了打破尴尬的气氛,在她跟别人聊天的时候我特别想插话。
  有一天,她提到了诗词。
  这个大概是我唯一能□□去的话题了。
  我很不应景的背了一首《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不管是当时还是现在,我都不需要任何帮助的能背下这首词。
  但是我忽略了一个问题,这是二十一世纪,没有任何一个女生在跟人聊天的时候需要背词。就像一个掉书袋的酸腐秀才一样,我被人笑了。是耻笑嗤笑还是嘲笑?那时候我只有十四岁,还区分不出这三个词在运用上的区别。
  所以我沉默了。
  让我沉默的还有,那天,她恋爱了,和另一个女生。

  第一章 琐碎的记忆

  好像就那样了吧,两条平行线一样没有交集。
  转眼间到了中考。
  中考那天,我们不同学校的人因为考场问题也能在同一个学校相遇。
  久违的她,非拉着我一起回家,我们不顺路好么?
  你给我留电话,留□□,留家庭住址,问我为什么不去补习了。
  婆婆妈妈的嘱咐我,身边的朋友都好笑的看她。
  必须承认,心里真是甜甜的。
  而几个月后,之前的问题才一一有了解答。
  戏剧性的,高中的前座就是那天同车的余笙闺蜜。
  她特别开心,他乡遇故知一样的热情。我那天注意力太集中了,经管她说的时间地点人物全对,我也没记起她是谁。
  “我是余笙的朋友!中考那天跟你一起坐车的!她非让我们看你,说你长的特别像小雨。”
  “小雨?是谁啊?”这个全新的名字让我思路忽然清晰。
  “小雨就是余笙的初恋啊!真像啊,连说话的习惯动作都像。”这位大妞特别热切在在我脸上搜索着。讲述着她,小雨还有余笙的故事。
  所以,她是女生,而且喜欢女生,经常盯着我看……只是因为我像她的初恋。
  人生何处不戏剧。
  我没有像小说里说的觉得被欺骗,觉得很受伤。都没有开始过,伤我的又是什么?
  很复杂的感觉,一直纠结在心里的同性恋几个字刚冒个头就被我压回去。很少想,不愿意琢磨。
  当时甚至有点高兴,开心我还有一张脸,足以维系我们似乎还藕断丝连的关系。
  余笙没有考上高中,而是上了沈阳的一所中专。
  书信往来未间断,我只知道,她又恋爱了。
  不甘示弱的,我也杜撰出一个初恋,子乌须有的人,她却非要来看看。
  晚上八点多让我去找她,她骑着自行车,在河边等我。
  那时候白天,天是蓝的,晚上的星光也比现在璀璨。
  我真是不会大变活人……我就不明白了,就许你左一个右一个欢天喜地的谈恋爱,我杜撰个初恋都不成!
  这不科学啊!
  最后,姐们不争气的告白了。
  我很喜欢她,不管是出于什么感情。这份牵挂和心动让我必须说出来,不知道怎么留住越来越远的她。
  自行车上的她很纤瘦,月夜下的细河粼粼波光,看不清她的样子,也不知道她的答案。
  她只是一遍遍的想确定我对她的喜欢是哪种喜欢。
  我不太明白其中的区别。
  再见她是高三吧,期间她新交女朋友想让我看都被我拒绝了。
  高三的时候,离考试还有五天,余笙用新买的吉他为我唱了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
  真的很土的歌,可余笙唱的就很窝人心。
  不知道说点什么。
  余笙讲了一个故事,这也是我开篇想讲的故事。
  《小土豆和大地瓜》
  从前有一个小土豆,他喜欢上了一个地瓜。
  它非常的努力,就想长成地瓜。
  你要知道,土豆是永远都长不成地瓜的。
  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故事没讲完,她却不说话了。我眼睛看着她,脑子里也都是她。
  其实挺想抱抱余笙的,这个我记忆里纤细的女孩。
  记忆居然这么清晰,写到这里有点催人入眠,催己尿下了。

  第二章 大学

  憧憬的大学我来了。哪有不怀揣梦想的年轻人?十几年寒窗苦,最后我终于来到跟余笙同城市的大学,经管地势偏僻,但是交通便利,空气清新。提起母校还得违心的夸几句:他是全沈阳□□案发生率最高的著名学府……
  新一季的学妹上架了,校园里有一种促销会似的的热切氛围。看起来精明干练的学长引领我们这圈最漂亮的一位妹纸往宿舍楼走去,后面跟着大鱼小虾。还有我,没有存在感的虾米。
  腼腆的我,居然成了寝室里最开朗的一个。最后一个到寝室,环顾四周,室友一默默的低头玩手机,室友二跟未走的家长收拾床铺,还有一个……居然在看红楼梦。我走向自己的床铺,稀里糊涂的收拾。等家长都走了,寝室就陷入了沉默。我这个衰命,仅剩的这个床铺柜子居然不好使!较劲半天,我生气了,踢了它一脚,问它是不是欺负我回民!(我不是回民)
  她们几个居然被我逗笑了,如果是今天,必然是都拍照发微博糗百,可惜那时候手机刚刚普及,照相功能都少。那位红楼妹纸下了床,把书放到了书架上,我惊了,那还有四大名著的其他三本。我了个去,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文艺女青年?
  她们笑完,算是打破了尴尬,开始有了简单的交谈。我们报了生日,排大小,探试似的说些不轻不重的笑话。这几个未来四年同居人,都期盼着有相敬如宾或者更贴心的同居生活,经管事与愿违了。

  第三章 夜不归寝

  简短的迎新生典礼,打扫卫生,晚饭,洗漱。一天就要这样结束了……
  封寝之前接到了余笙的电话。说要给我接风。
  没有商量,就是命令。
  那怎么行,开学第一天就夜不归寝,轻则警告,重了就是处分。同学也会把我当成随便的女生。而且,夜不归寝意味着什么……刚要拒绝,余笙已经抢先挂了电话。
  to be or not to be?我呆坐在书桌旁,没了主意。
  寝室里我排老二,大姐大概从漏音的电话跟我的回复里听出了端倪。她过来跟我说:一会就要查寝了。
  听得出话里的规劝,但下意识的想反驳。豁然,我抬头望向她,说:“老大,我要出去。”
  这么多年,过着家跟学校两点一线的生活。从来没有过越界,叛逆。唯一的出格便是喜欢上天生反骨的余笙,既然牵肠挂肚了这么多年,我愿意向他的世界迈出一步。
  老大也没劝,只是了然的说会尽量帮我挡。
  “荷兰村。”向出租司机报出目的地。
  等待我的,又将是什么呢?

  第四章 重逢

  到荷兰村的时候,余笙已经到了。昏黄的灯光下,她还是那么纤瘦,穿着单薄的红格棉衬衫,好几个窟窿眼的磨白牛仔裤。随意的跨坐在单车上,简单的衣服穿在她身上,竟让我这个外貌协会永久会员心里扑通扑通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先迈的哪只脚,是怎样走到她面前的。
  她不耐烦的道:“怎么这么慢。”
  我说:“堵车……”
  她没反驳,只是将单车一歪让我上去。
  我囧了,这怎么上……
  我的身高不够一屁股坐上去。我的运动神经接近白痴的程度,单脚也跃不上去。
  爬这个姿势太不雅观了,跨坐呢?……
  余笙将车歪的幅度加大,治愈了我的选择综合症。
  仲夏之风轻轻拂过我的腿,手把着车的后座,两只脚随着心里的轻音乐晃动着。也不问她要载我去哪,只是安静的享受着这一刻。
  余笙把车骑的左晃右晃,画幅走龙一样的。忽然,车重重的颠簸了一下,下意识的“啊”了一声,并搂住了她的腰,害怕被甩下去。
  回头怒视罪魁祸首,是一个小小的坑。根据物理数学逻辑学来看,平坦笔直的六车道边上的小坑,躲都躲的开。这小伎俩,真是幼稚死了!
  真想捏死他!而且立即付诸行动。搂着她腰的右手使劲的拧了一下,结果她一躲,车差点翻了。手欠啊,现在只好两个手搂着了。换来的是余笙回荡在夜色中爽朗的笑声。
  七拐八拐的到了一个烧烤摊。
  这么晚,大概也只有烧烤摊还不知疲惫的营业吧。
  生意不温不火,没有爆满的热闹,也不是小猫两三只。其中一桌里两个女生向我们的方向挥手,喊着:“余笙!”

  第五章 接风洗尘

  不知道我是不是有陌生人交往障碍恐惧症,跟不认识的人很难熟络起来。这大概是我喜欢余笙的原因之一。我特别羡慕跟向往她跟所有人都能打成一片。
  余笙问我吃什么,我很标准的回答了“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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