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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部分

农家金凤凰-第76部分

小说: 农家金凤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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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这个过程得牺牲多少人?看着是三两句就能说完了,甚至一句话就能将缘由经过结果给概括了。但是死的那些人,谁会提?

    苏清荷心情更复杂了,沈公子一边将他们牵扯到夺嫡中,一边又事事为他们着想,真是让人恨不能恨,爱不能爱。

    “大哥,你都快将我绕晕了。”苏清荷叹口气,苏致平也跟着叹口气:“那个曹德贵,一边算是保护我们,一边算是监视我们,此行上京,少不得会有太子那边的人手对我们下绊子,曹德贵这时候就得保护我们。太子若是不打算灭了我们家,就有可能是拉拢,而沈公子是绝对不会让我们改投另外一派的,所以,这会儿曹德贵就是监视我们了。”

    “所以,沈公子送来的管家,是必须要收下的。不但要收下,还得带在身边。”苏致平一脸苦笑,总结的说道。沉默了良久,大约是看苏清荷实在沮丧了,自己又振作起来:“小妹无需太担心,曹管家还是有些能耐的,日后让他帮我们调~教好了下人,再看看品性,若是能收服过来,那就为我们所用。若是不能,就找了借口送回去。”

    苏清荷瞥他一眼,能送回去才怪!

100闲暇交谈() 
太原郡距离京城虽然不算是太远;但也不算是太近;马车要两三天的时间。到了晚上,他们也就只能歇在外面了。苏清荷下了马车;打算活动活动身子,坐了一天的马车;快颠死了。

    这会儿的马车;连个橡胶轮子都没有,就一个滚圆的木轮子;虽然官道很平整;但是绝对比不过柏油马路;一天下来,骨头都要颠散了。

    苏张氏从掀开的帘子瞧见苏清荷,也赶紧下了马车,伸手捏捏她胳膊:“累不累?”

    “不累,娘,你累不?明儿咱俩坐一辆马车,让添福添寿在旁边伺候着,让爹爹和大哥他们一起坐。”苏清荷笑嘻嘻的抱着苏张氏的胳膊说道,若非是苏静森不会骑马,之前就得他一个人坐马车了。

    苏张氏笑眯眯的点点头,伸手摸摸苏清荷的脑袋:“之前我看你老大不高兴的,心里就有些担心。我知道你不愿意去京城,不过,既然咱们必须要去,你脸上就要高兴点儿,可不能让沈公子觉得咱们不高兴。”

    “娘,我知道,您瞧我现在不就很高兴吗?”苏清荷扯着自己的脸颊笑着说道,后面马车上的添福添寿,以及苏清荷身边的云暖云朵也都赶紧过来了,苏清荷摆摆手没让她们伺候,自己亲自给苏张氏捏肩膀,她年龄小,一会儿就能恢复过来,可是苏张氏到底是年纪大了,脸色就有些不好看了。

    “行了,你也累得慌,让添福给我捏着就行了。”苏张氏乐呵呵的让闺女尽了一会儿孝心,也心疼闺女,赶忙示意添福过来接手。苏清荷没事儿做了,左右瞧了瞧,伸手往旁边指指:“娘,我去那边,你去不去?”

    这古代的路上可没有什么公共厕所,坐马车憋了一天。若是大家小姐还好,能运个马桶上路,他们家之前没考虑到这一点,沈公子一行又都是男人,自然是更想不到这一点儿了。

    虽然有些不雅观,但是情急时候,总不能憋个三天两夜,那会出人命的。苏清荷现在就觉得自己需要舒缓一下。苏张氏摇了摇头:“不去,之前你爹去的时候,我已经去过了。你让云暖和云朵跟着你去。”

    苏清荷点了点头,带着云暖和云朵往另外一边走,幸好这官道两边,野生野长了不少树木,也算是个树林了,能挡住不少目光。

    苏清荷觉得自己走的够远了,也瞧不见外面的衣服了,这才找了一棵树蹲下,让云朵和云暖在一边守着。等方便完,又郁闷:“这鬼地方,连个洗手的地方都没有,若是能有个小河就好了,又能洗手又能洗脸。”

    “姑娘,我刚才好像听见那边有水声。”云朵机灵,赶忙指着小树林一边说了声,苏清荷脸红:“你不会是听错了吧?刚才我那个啥……”

    “不是不是,我没听错。”云朵愣了下,随即脸色涨红,连忙摆手:“我确实是听见那边有水声的。”

    苏清荷一喜,抬腿就打算过去。云暖着急跟上:“姑娘,就咱们三个,还是不要过去了吧?”

    “对,云暖说的不错,万一有野兽就坏事儿了,走,咱们去叫大哥和二哥。”苏清荷马上反应过来了,又领着云朵云暖回去,招手叫了苏致平和苏致安:“大哥二哥,刚才云朵好像听见那边有水声,咱们去找找?”

    因着路程不远,所以他们的马车队可没带洗漱用的水,只带了干粮和吃的水,这水可是不能浪费的。要洗脸什么的,只能另外找水。

    “真的?那我去瞧瞧,你在这里等着,要是真有小河,我回来叫你们。”苏致平连忙说道,苏清荷又让他们将各自的小厮给带上,六个人,应该是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

    而且,这距离也算是近了,真有问题,那边喊一声就行了。况且,苏致平和苏致安走到小树林旁边,还又叫上了宋浩明,更是不用担心了。

    等苏致平和苏致安的身影消失在小树林里了,苏清荷才又到苏张氏身边坐下。然后,就瞧见沈公子手里拿着个纸包过来了:“苏大叔,苏大婶,这包子他们刚刚烤过,还是热的,你们先尝尝。”

    沈公子笑盈盈的将纸包打开,浓郁的香气立马就散开了。苏清荷也忍不住吸了吸鼻子,要知道,为了赶路,中午一群人都是吃的馒头和肉干,噎死了都。

    “小荷姑娘,尝尝。”正在苏清荷幻想包子里面是啥馅儿的时候,就见一个纸包猛的戳到眼前了,苏清荷反射性的抬头露出个笑容,随即才反应过来这不是现代摆脱室友给自己带饭的时候了,脸色微微红了些,苏清荷伸手捏了一个包子很秀气的道谢:“多谢沈公子了,沈公子也还没吃吧?可别饿坏了,沈公子也尝尝。”

    沈公子只点了点头,拿回纸包,捏了个包子一口咬掉半个,苏清荷对比了一下自己手里连包子馅儿都还没吃到的包子,心里更郁卒了,自己也好想大口吃啊,这沈公子要不要非得坐对面盯着别人吃饭?

    “我曾听浩明说过,小荷姑娘的文学见识,都是超群的,浩明贤弟诚不欺我,小荷姑娘果然是聪慧多学。”沈公子吃了两口包子,侧头对苏清荷笑道。

    沈公子可真不愧是大家族出来的,之前吃包子的时候,虽然一口能吃掉半个,却一点儿都不显得粗鲁,更有几分率性豪爽,这会儿笑着夸赞别人,真是发自心里的赞叹,夸的人通体舒畅。再加上他本人也是英俊潇洒,苏清荷原本心里对沈工资感觉颇为复杂,这会儿就忽然有一种惭愧的感觉。

    深深觉得,沈公子那就是天上的太阳,为了沈公子,死都是小事儿。自己竟然还考虑这考虑那,觉得人家沈公子拖累了自家,这想法真是应该天打雷劈。

    苏清荷悚然一惊,赶忙将这个诡异的东西给扔到脑袋后面,男色什么的,要不得啊。

    “沈公子过奖了,我也就是喜欢看些杂书,像是写诗作画什么的,我就做不来。”苏清荷赶忙谦虚:“现如今连唐诗三百都不曾拜读完呢。”

    就算是拜读完了,那也忘的差不多了。这个年代的读书要求可高的很,像是唐诗什么的,基本上你读完就得背会。要不然,绝对有人说你是文盲。

    沈公子哈哈笑道:“小荷姑娘真真风趣,其实,我也很讨厌写诗作画的,当年若是我能选择,我定然也和小荷姑娘一样,只看杂书。”

    风趣你妹,苏清荷嘴角抽了抽,你这是在讽刺本姑娘学问低吗?整个社会都将诗词作为评判人文化水平的标准,你身为大家族子弟,完全没可能不学这个吧?你这话是反话吧?

    “小荷。”正在苏清荷绞尽脑汁的和沈公子聊天的时候,猛然间就听见她大哥在后面喊了一声,随即兄弟俩连带宋浩明都一起过来了:“小荷,后面真的有一条小河,你要不要去洗洗?”

    苏致平笑着问道,苏清荷看看自己手里的包子,更郁闷了,没洗手啊!

    “远吗?”沈公子在一边问道:“大不大?里面有没有鱼虾?”

    “有的,我刚才瞧了,大约是从来没人钓过鱼吧,里面的鱼还挺大的。”宋浩明在一边笑着说道:“要不然,咱们去钓鱼吧,晚上正好烤鱼加餐。”

    “好,那我们现在过去。”沈公子当即应了,苏清荷虽然不太想和这群人一起去,但是,一想到自己没洗手就吃了包子,一路上又摸摸这摸摸那的,手上着实不干净。而且,晚上不洗脸,也不太习惯。

    转眼瞧见两个哥哥都在旁边站着,立马安心了,自己可不算是和外男单独相处,大不了,让哥哥在旁边守着嘛,洗完手让大哥或者二哥将自己送回来不就得了?

    做好决定,转身就跟着苏致平往河边去了,苏张氏和苏静森还在一边交代要小心。

    绕过树林,果真见到一条小河。宋浩明就地取材,直接拿个木棍削成叉子准备叉鱼,沈公子也跟着笑呵呵的下水。

    “大哥,若是只看这沈公子的品性的话,大约三皇子应该不是个坏人吧?”苏清荷洗了洗手,看着那边玩的开心的几个人,低声说道。

    苏致平愣了愣才说道:“这个说不准,皇上还曾夸过太子聪敏好学,天姿粹美,承祧衍庆之第一人。除非是太子犯下大错,否则,三皇子胜出的可能性基本上没有。”

    苏清荷也沉默了,之前各种顾虑各种担心,现在成真了,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小荷姑娘可会厨艺?”她这边正在发愣,那边沈公子忽然问道,苏清荷赶忙转头,脸上已经挂上了笑容:“会的,沈公子是要烤鱼吗?在这里?”

    “嗯,有劳小荷姑娘了,那边都是一群莽汉,只会吃不会做,要是将鱼拿过去,指不定他们就弄的半生不熟,所以还是不给他们浪费了。”沈公子笑呵呵的说道,举着叉子往这边扔了两条鱼。

    苏清荷叹口气,指挥苏致平去弄些干柴回来,自己拿了那鱼到河边去开膛拔肚。想再多也没用,在她决定种出红薯土豆的时候,早应该预料到这个局面了。

    与其现在想东想西的,还不如日后注意一些,只将苏家定位成光会种地的乡下人,尽量避免和沈公子身后的三皇子接触。做的越少,将来活命的机会才越大。

101番外() 
炮灰一的回忆

    透过窗户;杨鹏程能瞧见下面的情形——温文尔雅的男人;伸手护着身边的少女,那少女仰头说着什么,笑靥如花;眉眼灿烂;就连阳光;在她的笑脸前,也是要暗淡几分的。脸宠溺;时不时的点点头;像是在附和。

    怎么看,都是男的英俊潇洒;女的貌若天仙,两人十分般配;男才女貌,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可杨鹏程就是觉得,心里酸酸涩涩的,十分的不舒服。

    若非是……若非是……那站在少女身边的人,应该是自己吧?

    可能是阳光太刺眼,杨鹏程忍不住转头,用手盖住眼睛,蓦然之间,就想到很早很早之前的场景。

    小小的女孩子跟在小小的少年后面,笑盈盈的喊道:“杨子哥,咱们去抓鱼吧?我大哥和二哥都不在家,我想煮鱼汤喝。杨子哥要是陪我抓鱼的话,我送杨子哥鱼汤喝哦。”

    小少年犹豫了一会儿,很干脆的点头:“好,你等等,我去拿钓鱼竿。”

    河水荡漾,小少年坐在河边的石头上看着钓线,小女孩则像只穿花蝴蝶,不停的在河边跑来跑去,不一会儿就摘了一大捧的野花。

    手指翻飞间,一个大大的花环就出现了。小女孩将花环带在头上,笑的甜美:“杨子哥,好看不好看?我还会用柳条编哦,杨子哥要不要?带上这个,太阳就晒不到了。”

    小少年点头:“要的,不过不好看我可不要啊。”

    “必须得好看。”小女孩应了一声,兴高采烈的继续掰柳条。很快就编了一个大大的花环,上面还插了两个大大的芦苇叶子,正好形成一个圆棚,将外面的阳光全部给挡住了。

    那个柳环,小小的少年回家之后就藏起来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就是不喜欢让别人看见。

    然后,少年就搬家了。

    新家附近,有更多的玩伴。学堂里,有更多的同窗。每日里,小小的少年都是很忙碌的,

    大家知道他是乡下来的,他若是不好好学习,他们就会看不起他。

    偶尔的午夜梦回间,他会想起家乡的那个小女孩。但更多的时候,他在奋斗。他知道,只有自己强大了,自己的婚事,才有自己做主的权力。

    他想迎娶那个女孩儿,那个漂亮,鲜活的活在他心里的那个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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